吴伟斌
(福建师范大学 协和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0)
乡村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内涵体现在激发农民积极性,提升农民致富能力,为农民提供公平的发展条件。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1]。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载体,有着天然连接农民的渠道方式和沟通协调能力;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肩负着提高农户收入、提升农户素养能力的责任。因此,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切实发挥联结带动农户的现实基础,不断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增强生产技能技术和完善农户生产经营基础设施配套,成为有效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实体。
改革开放后,生产力的发展引发了生产关系的变化,学者们对共同富裕的研究也逐渐增多,尤其是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问题、实现路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阐释上,付文军、姚莉[2]从生产力层面认为,要富裕就要大力发展生产,为共同富裕积累丰厚的物质基础。而针对实现共同富裕道路上的诸多问题,王晶、吕开宇[3]则认为,通过设计多样化的路径不仅可以有助于稳定农民收入,同样有助于促进共同富裕。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国外学者大多基于不同地区、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研究。Abebaw、Haile[4]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埃塞俄比亚小农的生产经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农业技术的有效利用方面。而国内学者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从其本质规定、绩效问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等方面的成果较丰富,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现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的研究成果较少,更多的是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益贫性”分析。其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不同对于促进共同富裕的带动作用、效益产生等方面的研究值得探索。
基于此,本文从共同富裕的视角,以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想要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是在于实现农民富裕,只有切实实现农村地区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中国才可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在生产方式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打破过去单家独户经营农业的桎梏,通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生产经营所必须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统一技术培训和指导,增强农户抗击气候和市场双重风险的能力;在经营管理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打通产供销一体化链条,构建农产品产销对接机制,通过构建关系稳定利益共同体,建立相对稳定的农产品供销关系和渠道,挤压中间剩余价值,增强农副产品的价格、时间优势;在组织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增强农民对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利用种养特色或地域特色,展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优势。对于一个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组织架构、产业带动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的经济组织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新型主体自身,更多在于合作社能够有效发挥对“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带领农户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社会组织能力,不断增收致富[5]。
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仍然是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以农业收入作为重要生活来源、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小农户。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小农户数量占到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等原因,促使农业结构发生调整、农业劳动力不断转移、农业生产方式发生转变,农户单打独斗的生产经营方式迫切需要调整。从革命战争年代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从改革开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同富裕一直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探索的方向。2020 年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梨树县卢伟农机合作社考察调研时强调,要积极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模式,总结经验,不断推广,把合作社办得更加红火。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意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生产经营、突破小农发展制约、为成员及其辐射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收入指明了方向道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持续激发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链接能力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引领产业发展、维护农民权益、激活乡村资源要素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组织载体作用。
从2007 年年初—2021 年12 月,武平县先后建有446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2010 年的94 家相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多了3.7 倍。2011 年—2021年,陆续有30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年经营收入均在300×104元以上,其中盈余部分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进行分配,返还总额高达60%,并拥有“三品一标”或注册商标,为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覆盖广,涉及的产业几乎涵盖武平县所有的主要农业产业群体见图1。其中瓜果蔬菜业和种植业比例最大,与其地势地貌及气候条件关系较大。
图1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覆盖图Fig.1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 industry coverage map in Wuping County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劳动力结构见图2。
图2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劳动力结构Fig.2 Peasant specialized cooperative cultural labor force structure in Wuping County
从图2可看出,武平县劳动力文化水平较低,劳动力文化水平主要集中在初中水平,占55%;初中及以下占22%,中专占18%,文化水平在高中及以上的加起来仅占5%。另外,在劳动力年龄组成方面呈“两极分化”现象严重,大多是老人和小孩,青年人大都外出务工,即使留在本地的青年人也很少从事农业劳作。老弱妇孺精力、体力有限,导致许多土地处于荒废状态,土地资源未能很好地被利用。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状态见图3。
图3 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状态Fig.3 Running state of farmers'specialized cooperatives in Wuping County
由图3 可知,武平县的部分合作社有名无实,呈现“空壳化”。在此次调查中发现,武平县在工商局注册的44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8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开展任何工作或已经停止运行,19%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空壳组织”。究其原因,一是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出现了目的不纯“空壳组织”,即大多数“空壳组织”是为了获得国家政策优惠与扶持,更有甚者是为了套取国家补助;二是也有些“空壳组织”是为了完成基层政府任务指标而临时搭建的。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及发展模式多种多样,本文主要按农户之间联结纽带的不同,将武平县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划分为合作互助型、股份制合作型和龙头企业型3 种模式。
2.2.1 合作互助型模式
合作互助型模式的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自发、主动合作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其组织较为松散。这类型的合作社大多是在种植大户的鼓励、支持、带动下,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自愿合作而成立的。该模式农户接受度较高,有较强的自觉性、自主性、独立性。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能够实现集聚、共享各方资源(如劳动力、农机、生产资料、销售渠道等),形成高效率的生产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充分调动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的能动性。合作社成员以农户为主体,具备一定的种养技术和经验,合作社会组织农户开展各种培训,成员之间分享自己的劳作经验,相互学习。组织提供无偿或抵偿服务,但农民要各自承担自己的风险。组织呈现出“忙时集中,闲时分散”的运行状况。
例如武平县兴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目的旨在为成员提供农作所需的各类农业服务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如新机械、新技术、新品类等。合作社运营由理事长统筹安排机械,成员以货币或农机折价入社。农作物生长、收获期间,机械化生产全程服务以成本价收取,同时对外开展有偿农机服务。合作社现有股本金100×104元,成员32 名,拥有各类机械设备34 套。社内成员可以用“以一换多”的形式在加入组织后带自家少量的农机入社,与社内其他成员的农机设备交换使用,以减少购买农机的成本。由于合作社对于社内共同资产的管理条例不够细致,出现了机械借出后被损坏却没有人承担责任的现象。损害了组织成员的利益,使成员之间产生嫌隙,不利于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2.2.2 股份制合作型模式
股份制合作型模式是合作社以股金筹集的方式获得充足资金的一种模式。组织成员根据自己的交易量认可股金,实行交易份额制,成员之间可以实现股份相互转让,是一种利益联结较为紧密的模式。农户们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如资金、土地、技术)加入合作社。合作社与成员根据交易量按比返利,总额不能低于盈余的百分比由合作社自行设定。余下部分以及合作社所接受的国家财政补贴和他人捐赠财产,依照合作社成员账目中所记载的出资份额与公积金份额,按比例分配到组织成员账户中。
例如武平县东欣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农户自发组建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17 年7月10 日正式运营,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招募合作社成员。全社共有152 名成员,其中150 名为农户,合作社成员有产业入股和资金入股两种方式加入组织。组织每年留有10%的利润作为合作社的周转资金,剩余利润按比例分配给入股成员。合作社规定成员入股周期至少为一个财政年度。合作社打造了“憶東缘”自有品牌,成立了全省第一个无公害基地,主营美味、天然的特色产品,包括芙蓉李、百香果、脐橙、油桃、荼李、富贵籽及特种花卉等特色产品。在销售渠道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以微商为主,线下主要是招收校园代理和市场批发。组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在产业扶持及金融扶助方面给予贫困户更多倾斜。经过调查发现,近年来东留镇涌现出一大批愿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出务工与经商的农民,他们具有不同领域多样化的生产经验与资源,这样就存在着将不同资源组合起来产生更大效益的可能性,合作社成员内部的差异性,更有利于专业合作社决策层、执行层、操作层等多层次结构的完善,调动各个要素之间相互协调,实现整体效果的最大化。
2.2.3 龙头企业型模式
龙头企业型模式是在当地龙头企业带领下成立的合作社。从刚开始的“龙头企业+农户”形式,到现在发展成“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形式,在形式的变化中,农户的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农户由公司员工的地位变成了独立生产的经营者。在此过程中农户身份从被动的参与者转化为主动的经营者,以更高姿态融入企业的发展建设中,共同朝着真正的互助双赢的目标发展。合作社发挥着桥梁的作用,一方面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为农户提供资源,为企业和农户相互交流、互相合作发挥重大作用。龙头企业充分利用企业内部的技术、资金、贮藏、销售等优势为农户提供资金与技术服务支持,帮助农户更好地运作。
例如武平县双喜稻米专业合作社。福建省龙岩市喜浪米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 000×104元,主要经营粮食收购,大米加工、销售业务。喜浪米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没有稳定的生产基地,苦于寻找优质水稻,市场价格不稳定,交易成本过高;而水稻种植农户由于个体生产规模小、管理不规范,不能及时和市场信息对接,不能合理安排生产,生产的农产品也卖不上价。喜浪米业陆续将从农民手中流转的土地作为种植基地,从起初的几公顷到如今的134 hm2,范围涵盖梁野山周边6 个乡镇。2008 年8 月,喜浪米业有限公司成立武平县双喜稻米专业合作社。公司利用自身技术和资源引导合作社把握优质稻种的源头、种植基地选择、水稻栽培到生产精加工、大米分类销售等每一道关卡。合作社现有成员150 多名,种植优质稻米1 240 hm2,带动2 000 多农户通过种粮每年增收千万元以上,培养种粮大户100 多户。喜浪米业有限公司对于对贫困农户的帮扶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将合作社中贫困户的田地流转到公司统一经营,并聘用贫困户劳力参与种植,这样贫困户既获得了土地收益,又有一份打工收入;二是公司免费提供种子、化肥等,指导贫困户在自家的田地种植指定品种,收获后由公司收购。在销售方面,喜浪米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合作社基地生产的普通大米,仍沿用传统的送货方式,由老员工负责用货车配送到超市、商铺;生产的优质功能性大米,则分包成小包装,通过电商渠道销售。2017 年,专业合作社通过订单的形式,以高于市场上同等农产品价格收购帮扶的82 户贫困户所收获的优质稻,使得每户贫困户年总收益达18 600 元以上,并成功在一年内实现脱贫。
2.3.1 3种模式优势与劣势比较
3 种模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各有优、劣势以及适合发展的各方面条件,相互之间不能作简单的借鉴或者替换,具体优、劣势见表1。
表1 3种发展模式的优势与劣势比较分析表Tab.1 Comparative analysis table of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ree development modes
2.3.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助推共同富裕存在的问题
从上述分析比较得出,武平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模式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监督与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二是成员受教育程度偏低,人才缺失,导致发展受限;三是品牌建设能力较弱,盈利能力一般。
推进共同富裕,必须要提高产品销售量和利润。一是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扩大农业物联网示范应用,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二是继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依托“互联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在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时代背景下,推动合作社适应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发展成为必然要求,合作社以互联网为载体,加强产品各要素之间信息和能量的流动和转换,提高产品销售效率与质量。三是合作社可以举办系列公益分享活动,邀请一些经营有佳的网店店主为合作社销售人员讲解如何运用互联网实现销售收入最大化;还可以针对合作社农产品不完善的销售平台,邀请电商相关专业人士设计相关的网络销售平台,拓宽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覆盖范围。传统农业营销模式存在着交通运输成本高、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不利于合作社生产、销售一体化流通、运转,电商模式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买贵卖难”、发展规模小等难题,通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降低运输费用节省交易时间,增强农产品生产、销售精准衔接,增加农民合作社的收入。
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加固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联结性,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6]。一是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纵向主体的合作。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交叉持股、实施订单合作和生产服务等利益联结手段,与建立项目所在区域内的龙头企业、村集体、家庭农场以及农户等其他经营主体合作关系,组成利益共同体。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合作主体之间的关系,由相对松散型向合作紧密型转变,由单一购销关系向多元层次关系发展。二是要加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利益联结性。通过与涉农部门管理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成员的沟通了解,发现成员的出资方式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合作社成员对合作社大小事宜的关心程度、参与程度。出资方面,鼓励成员以货币作为主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越多的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事务越关心,而通过土地、在地物等折价入资的成员具有较高可能性并不是“事实成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小事务不了解也不参与。在利益分享方面,不能让成员仅仅停留在农产品原材料提供者的参与程度上,应通过股份化改革,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推进共同富裕,必须选准用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人才是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建议地方政府有效利用人才内部培养、外部引进双向并重的工作机制,突出对专业人才的吸引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政府需要加大对于高素质人才回流情况的重视,提高对于入社利好的宣传力度,积极引进先进人才,明确和增加对就业人员的奖励、提拔等方面的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入社就业。
在调查中,武平县东欣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谈到,在人才资源方面最缺少的就是销售人才。农产品滞销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极需懂营销的人才,他们能够多途径、高效地将农产品卖出去,减轻农产品滞销现象。于是武平县东欣农民专业合作社便运用自己的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入社利好消息,广纳贤士。该合作社通过设立众创项目和招收农产品代理商的形式,吸引了许多想创业的大学生在校园为其进行产品销售,效果不错,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