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视角下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发展趋势及建议

2023-12-18 13:28王宏伟张滢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科技中国 2023年10期
关键词:飞地协同区域

■文/王宏伟 张滢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增长模式已由土地要素、人口红利、资本投入等禀赋资源驱动向科技、知识、人才等创新要素驱动转变。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对于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尤为关键,其中,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是区域协同创新组织的具象化,其基于创新资源构建的高效运行机制,改变了区域的空间生产关系,共同体中多个创新主体通过相互学习、开放共享、创新交互与协同合作,实现共同的创新目标。调研发现,随着创新共同体的探索实践,在协同内容、空间形式、协作重点方面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下一步,需要精准把握这些趋势,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做好制度保障,夯实创新共同体对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支撑作用。

一、在协同内容上,由协调生产网络发展转变为协同生产生活生态网络,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平衡

第一,传统区域协同更多聚焦经济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局限性。传统协同更多关注政府平台对创新共同体的支撑、园区间的生产合作、高校与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聚焦在经济效益层面,在一定时期内很好地支撑了城市经济发展。但实践中发现,当共同体发展到一定程度,城市间同质化竞争加剧,城市土地、矿产等禀赋资源的有限性将限制其发展速度,资源无序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可能造成发展的不可持续,资源枯竭型城市缺乏发展后劲。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全国共有资源型城市262个,其中已有69个城市(县、区)被先后确定为资源枯竭型城市。

第二,当前区域协同开始关注综合效益,政策导向已向生产生活生态协同转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阶段,2023年7月11日,《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审议通过,碳排放量和强度将代替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地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需将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有机统一起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落实“十四五”碳强度下降和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在此形势下,区域协同创新导向正从聚焦经济效益向以经济、社会、个体、生态为主的综合效益转变,通过共编规划、共建项目、共治环境、共管资源,聚焦发展战略整合、空间结构优化、生态共保共治、公共服务等方面,营造“研发—创新—产业—城市”融合的区域创新生态环境,形成具有根植性的协同网络,进而实现区域效益共享和一体化发展。

二、在空间形式上,已经突破单个城市或地区的地理界限,注重更广范围的协同与合作

创新驱动力可来自区域内和区域外,区域外产业创新驱动力包括邻近区域间和飞地产业创新驱动力。本质上看,都是以利益协调为核心,强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结合,凝聚共识,共同行动,实现跨城市资源交易与生态补偿。在区域内外双重驱动力作用下,当前,合作园区、产业飞地、创新走廊、经济带等多种区域协同创新空间共融共生、百花齐放。

第一,区域内创新协同多从空间依赖出发,强调产业链创新资源的整合。地理邻近为创新主体间频繁的面对面交流提供便利,区域内协同创新主要基于产业创新资源,根据邻近区域间的知识溢出情况,关注并分析区域内地方政府、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主体之间的地位、作用以及交互关系。区域内协同创新共同体多由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带有较强的政治目的和考核任务,推动区域资源配置趋向帕累托最优。空间组织形式主要有共建实验室、创新孵化器、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合作园区等。发展过程中,随着内涵的不断发展和实践的深入,区域内协同创新共同体也面临一些实际的问题。比如,不同主体竞合关系的识别和各主体竞合思维的树立并非易事,且发展中会出现错位竞争与分工合作关系的发展与演化,需灵活调整协同合作机制。再比如,一个城市或邻近城市的知识储备和创新资源是有限的,限定在地理邻近范围的合作会使城市陷入“技术锁定”,缺乏可持续发展动力。

第二,区域创新走廊已成为重要的空间组织形式,可有效地组织创新主体形成根植性的创新网络。区域创新走廊主要形成于交通枢纽性地区,其复合交通体系可满足资源流对运输便捷性和组织灵活性的需求,由至少一个创新中心城市和若干不同创新职能和能级体系的周边腹地共同构成。从实践看,区域创新走廊通过复合交通体系串联创新机构和宜居设施等支撑要素,以信息平台、融资服务、制度保障机制等为依托,其中高等院校、骨干企业、研究院所、国家平台和创业基地是创新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人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流动性具有高频次、高强度、高复合的特征。在政策干预和市场调配下,区域科创走廊对于创新空间布局的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比较典型的如G60科创走廊和广深科技走廊,分别从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角度,谋划开放的创新网络格局。G60科创走廊通过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要素对接活动,在C919大飞机研发过程中,长三角九城市通过“1+7+n”产业联盟体系,将上千家企业纳入大飞机供应商储备库,为大飞机装机设备领域输送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增幅超过40%。

第三,以更新知识技术为驱动力,在资本和信息的作用下,“飞地经济”已成为区域外协同空间结构的主体形态。要维持区域创新的持续竞争力,需不断地更新知识技术。当前,等级和距离对空间的塑造作用减弱,网络化的合作体系正逐渐成为区域空间结构的主体形态。以合作的方式接入跨域创新网络是城市打破路径依赖和技术锁定的有效途径,“飞地经济”是独立的行政地区打破区划限制,通过跨区域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资源互补、协调发展,主要有“产业飞地”(发达地区主动在欠发达地区设立)、“创新飞地”(欠发达地区主动在发达地区设立)。比如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背景下,“创新飞地”建设已成为长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方式,并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是多样化开发管理模式,实践中出现了飞出地主导模式、飞入地主导模式、双方共管模式等。二是多建设主体参与,包括政府、园区、企业。三是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如聚焦某一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新平台等方式集约式发展。四是“双向飞地”模式丰富了最初的单点放射形态,从某种程度上也解决了欠发达区域的技术创新短板。五是“创新飞地”合作网络联系多链化,主要包括创新链、管理链、市场链、产业链。综合来看,“飞地经济”发展关键在于不同地区的创新资源扶持,如何稳定、高效地构建“飞出地”与“飞入地”创新网络,推动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是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三、在协作重点上,更加强调知识增值和重大创新突破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过程中,区域成为最终的落脚点和支撑点。现阶段,自上而下优化国家科技创新力量部署,是我国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全球创新型国家前列的关键。区域创新主要依赖于三个方面:地方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创新和吸收;区域范围内的创新扩散;新知识和新技术的产业化。既涵盖产业链生产合作带来的效率增量,也更加强调设立创新中心和搭建平台聚焦知识增值和重大创新突破带来的新增量。

第一,支撑强国建设,布局“3+2”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高我国在世界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当前,我国已布局建设了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成渝、武汉地区获批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武汉、西安、沈阳、大连等地区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形成了梯度发展的区域创新高地,以期增强我国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据统计,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贡献了全国30%的R&D经费投入、35%的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和38%的有效发明专利。

第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等关键领域,布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属于国家级创新平台,以需求为导向,提供贯穿前沿共性技术研发、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的跨界型、协同型新型创新载体。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组建4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截至2023年5月,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机器人等36个重点建设领域,在全国批复认定26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定位于获取未来产业竞争新优势的某一特定产业技术领域,主要布局在战略性领域。比如由中科曙光牵头,联合行业中下游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科技中介等机构,共同组建的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

第三,通过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推动创新链对接产业链,有效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科技创新基地(平台)是围绕国家目标,根据技术前沿发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开展基础研究、行业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载体,主要包括各类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企业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目前,国家科研基地(平台)已经超过1000家,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效果显著。

四、发展建议

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能够推动产业升级与建圈强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让科技成果走出“围墙”,走向市场,实现科研院所、企业、市场、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区域协同的重要目的。当前,我国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仍较低,仅为30%左右,发达国家为60%至70%。实践中,亟须进一步破除阻碍创新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将创新作为整体考虑,从上游的原始创新到下游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行全链条设计,对链条上体制改革、环境营造、资源配置等关键节点以及瓶颈问题进行联合攻关,顺应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在协同内容、空间形式、协作重点方面的趋势,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力量缺一不可。

第一,加快投资环境培育,支撑持续性创新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特征,一是重视科技创新项目早期的资金需求,利用专项基金或引导基金、科技信贷和债券等建立研发投入的激励机制,通过政府性基金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型科技创新项目,激励社会资金对早期技术创新企业的投资。二是积极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引领地区经济发展并产生辐射带动作用。三是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并完善综合性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第二,从区域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出发,积极主动进行协同布局。除了地缘邻近性,创新扩散也越来越多地受到技术临近性和制度临近性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对于欠发达地区,主动进行协同创新布局已经成为城市转型的重要路径。一是组建基于地缘优势的城市创新联盟,比如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一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战略联盟,以“政策+市场化”协同发力,发挥区域、平台及资源优势,加速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二是抓住牵动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通过财政补贴、税收、贷款和债券等方式提升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扶持力度。三是支持不同地区企业个体间以专利合作、资金和资源投入等方式产生协同创新关系,鼓励企业与跨区的研发机构、大学、技术供应商这种水平型创新合作模式。四是从企业需求出发,开展科技成果交流会,与国内外先进院校和前沿科创企业建立紧密联系和合作。

第三,搭建政府间动态对话机制,通过共同行动和工程项目使协同创新扎实落地。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打破了行政分割和地方保护主义限制,共同体需实行特殊的区域管治模式,搭建政府间动态对话机制。一是通过制度体制的“软对接”搭配交通设施的“硬连接”,满足产业、交通、生态、设施等方面的一体化诉求。二是通过“联合实验室”“共建园区”等模式主动进行区域空间和项目衔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专业化程度高的“创新飞地”“反向飞地”“双向飞地”。三是成立创新攻坚小组,聚焦创新全链条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比如组织专业团队帮助企业和地方产业园挖掘和梳理企业技术需求。

第四,打造市场化的专业第三方服务平台,完善服务生态。一是扩大开放程度,打通与其他同类平台横向联系,与科研成果供给单位、科研成果使用单位纵向联系。二是丰富专业化功能。比如评估、咨询服务、中介服务、专业技术转让、撮合服务、金融服务等。在专利评估方面,可借助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市场机制对专利质量进行相对准确的识别,防止出现“伪创新”等问题。转化服务平台收集的反馈信息要及时传递给科研主体,提升科研成果的市场导向、产业导向。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力度。进一步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四是根据产业需求加大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依托教育资源培育技术型人才,构建深层次的工学结合和校企合作模式,通过培养专项技术型人才来助力创新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骨干创新企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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