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虎虎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广东 广州 510665)
“风格”一词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专业学习者而言并不陌生。在中国民族民间舞授课环节,授课教师都会对所授内容进行“风格”的重点讲解。长此以往,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风格”会在学习者的思想与身体上留下深刻的印记。从教师视角判定一名学习者对于某一舞种掌握的程度的第一标准就是其对舞蹈风格的呈现。“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风格是各个民族、地域的不同舞蹈形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具有独特风貌、特色、格调和气质的典型性舞蹈特征。[1]”对于专业学习者而言,其所认知的“风格”是新中国成立后历代专业舞蹈工作者舞蹈教学经验的智慧结晶与理论总结。例如,东北秧歌的“稳中浪、浪中艮、艮中俏”,山东鼓子秧歌的“稳、沉、抻、韧”,维吾尔族舞蹈的“挺而不僵、颤而不窜、上身撒得开、脚下不散”,即便同一民族的不同舞种,也具有不同的风格特点,例如藏族舞蹈“堆谐”的朴实、自如、灵活与“谐”的优美、安详、抒情等。这些概括性、描述性、形象性的词语成了专业舞蹈学习者学习某一舞种的目标追求。
1954 年,新中国第一所舞蹈学校(北京舞蹈学校)成立,从事舞蹈教育的先辈们延续着戴爱莲先生“边疆音乐舞蹈大会”的做法,将“直接搬上舞台或稍加整理改编”的方式运用于舞蹈教学之中,进而形成了中国民族民间舞的学科传统——“请进来、走出去”,这一优良学科传统逐渐成为学科发展中的重要方法论。北京舞蹈学校从中专教育起步,最初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内容仅有“汉族舞蹈、藏族舞蹈、维吾尔族舞蹈、朝鲜族舞蹈”四套,随着本科教育的发展,在前辈们的共同努力下,学科教材逐渐丰富,逐渐形成了“五大民族、八大地区”的核心教材(后加入傣族舞蹈、赣南采茶舞等其他教学内容)。《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马力学主编)的出版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韵律性、动态性、风格性的非语言文字动作进行了文字性阐释。《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潘志涛主编)更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理、细化与完善,为从事中国民族民间舞教育的工作者提供了教学参考范本,其中,课程教学的要点提示也为学习者的学习目标设定了标准。
20 世纪80 年代,“中国民间舞的教材建设成为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2]”许淑媖的“元素教学法”此时应运而生,后成为中国民族民间舞学科的核心方法论之一,至今仍为广大青年教师们提供着重要的教学方法指导。她运用“元素教学”在前有教材的基础上进行充实、丰富,将三大汉族舞蹈和四大少数民族舞蹈的内容整理为一本教材。许淑媖将“根元素”概括为“动律”和“韵律”两个方面。“动律”是表现形式,是动作的运动规律,她认为,“分析出中国民间舞蹈动作的规律特征,就可以快速把握住核心的风格。”《中国民族民间舞教材与教法》(潘志涛主编)是“深化‘元素教学’方法的实践总结[3]”,其中,东北秧歌的“上下、前后、划圆动律”,安徽花鼓灯的“拧倾与划圆”,云南花灯的“正崴与反崴”,山东鼓子秧歌的“平拧、上晃、下晃”,藏族舞蹈的“颤膝与屈伸”,维吾尔族舞蹈的“摇身点颤”,蒙古族舞蹈的“送靠、横移、前后划圆”等,都是分析“原动”后的凝炼与总结。这些提炼出的核心“动律”是掌握该舞种训练内容的关键,马力学对于“动律”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动律亦可决定民间舞训练本质,在教学深入的各个阶段及各个方面皆起决定性作用。[4]”可见,学习者在对舞种体态、动态进行充分学习的基础上,在表现效果(“韵律”)上体现风格需要基于对作为表现形式的动律进行准确、全面的掌握。
在中国民间舞教学中,马力学认为:“节奏是风格得以体现的重要保证……它给作为舞蹈本质的动律以内在生命,是动律的‘脉搏’。在音乐中,节奏是不同音长与音强的组合,同样,舞蹈中的节奏可以体现为动作快慢、强弱的对比。”《中国民间舞教材与教法》(马力学主编)强调了掌握音乐节奏的重要性。关于东北秧歌踢步组合(男)中,编者写道:踢步组合以训练前踢步、后踢步等基本动律为主……重点要求动律和步法的准确,适应并掌握音乐节奏的特点,突出秧歌“艮劲儿”的动态特点。许淑媖认为:“流动中的风格特点往往也表现在时间的值上。[5]”例如,安徽花鼓灯风格特点的“溜得起、刹得住”,朝鲜族舞蹈中强调的不同“长短”等,都是对于完成动作时节奏方面的提示与要求。在《中国民族民间舞教材与教法》(潘志涛主编)绪论中,编者对于中国民间舞教学中常用的鼓点伴奏进行了说明。同时,每一个训练组合都附有伴奏乐谱,给学习者以学习参考,使得学生对于所学内容有具体细致的认知。中国民族民间舞音乐节奏赋予动作节奏的提示与限定与其歌舞乐结合的特点密切相关,例如鼓舞,“鼓的音色、节奏在舞蹈中起到重要作用。[6]”可见,即使没有音乐旋律,鼓点的节奏对于舞蹈而言也非常重要。“脉搏”的跳动使得“动律”更加鲜活,提示学习者需要对音乐伴奏和打击乐节奏的强弱缓急,舞蹈动作的抑扬顿挫进行张弛有度的运用和处理。
中国民族民间舞具有“以情促动”的表演方式,“除舞者有感而发以外,还要感受那一方水土一方民众情的限定、修饰和制约。[7]”有感而发对于学习者而言是容易忽视的一个要点,初学时往往过多地关注动作的学习,而弱化心理情绪的抒发,当动作达到一定的熟练程度后,情绪才能够被调动。“一脸之戏在于眼”,说明眼睛直接传递了表演者的内心世界,在关注动作学习的同时,不能忽视情感的表达。“‘舞情’好比音乐的旋律……有刚柔粗细、抑扬顿挫、轻重缓急之分[8]”。“根元素”中的另一方面“韵律”是表现效果,是动作的风格和韵味,这里可以理解为舞种“风格”与“韵律”等同。中国民族民间舞的“‘韵律’强调的是人的内在情感和社会文化造就的民族地域风格特征。[9]”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学习者来说,对舞种情感的表达通过身体动作与表情展现,具体体现为韵律,即风格。“韵律是灵魂,是舞蹈的情之所在[10]”。虽然此论断与“音乐是舞蹈的灵魂”这一论点类似,与舞蹈的本体即灵魂是“身体语言”相悖,但“失去韵律……自然谈不上舞蹈的风格[11]”,说明了韵律是体现风格的重要因素,而促进韵律表现的是舞者内心对于民间生活和风土人情的深刻感悟,进而表现在舞蹈动作连接与变化之中的刚柔相济、抑扬顿挫、轻重缓急。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材要具备“三性原则”,其第一原则是“代表性”。“代表性指鲜明的风格特点和民族地区特征[12]”。代表性作为舞种典型性特征,是在教材提炼过程中,教师依据该民族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内涵、民风民情习惯等因素对于素材的“凝炼”,体现了“学院派”民间舞“宏观上的一种文化意韵[13]”。“学院派”民间舞以身体训练为基点,强调“代表性”的同时也强调“训练性”,“代表性”是学生学习的直接内容,学生通过对于“代表性”的学习掌握该舞种的风格和特征,也提升身体的灵活性与表现力。身体的灵活性直观体现在学生对于动作完成得是否连贯方面,在掌握动作规范的基础上,学生可以游刃有余地把握节奏,而在动作连接的处理中可以充分展现舞种的韵律。在由易到难、由简单到繁琐的教学内容架构中,教材内容的科学系统设置为学习者掌握舞种风格做了完善的铺垫。学习者对于“代表性”的掌握是完成教学内容的“基点”,而“训练性”与“系统性”则是掌握表现风格的“扶梯”,让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对于该舞种的典型性特征产生纵向的身体体验与横向的思维领悟。
舞蹈作为一门表演艺术,以表演为中心,具有保存和传播文化的作用。中国民族民间舞同样如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很多传统舞蹈都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例如,我国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维吾尔族“麦西来甫”、中国朝鲜族“农乐舞”,这些舞蹈均在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中占据重要地位。符号是艺术信息传播的媒介,风格性、程式化的舞蹈动态语言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符号表征,传递着中华民族优秀的民间文化。“正所谓一鹰三态[14]”,鹰作为一种符号,是蒙古族、塔吉克族、藏族舞蹈动态学习中的内容,同一形态在不同的舞种中具有不同的动态语言与情感内涵。蒙古族舞蹈常以飞翔表现自由与翱翔,塔吉克族舞蹈以飞翔表现灵活与矫健,而藏族舞蹈则以飞翔表现崇敬与高贵。不同的舞蹈个性展现了民族文化的差异,学习者在民间文化背景下学习舞种的风格特点、表现形式规律,掌握不同舞种的程式性语言、技术的本质后,才能游刃有余地进行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徒手起舞、执器而舞”,才能将教材中的“代表性”呈现得生动自如。贾作光说:“作为表演艺术家……风格不能混淆。[15]”可见,学习者在学习某种民族民间舞蹈时,必须在民间文化的“底色”和教学内容的“特色”上定位自我,在该动作文化的基础上进行二度创作。
曾为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民族民间舞系学科带头人的赵铁春,站在学科建设的高度提出:“风格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赖以生存的生命……它是学科存在和发展的根本。[16]”作为专业学习者,掌握某一舞种的风格就是对于中国民族民间舞生命的体悟与延续。舞种的文化属性是舞种文化多样性中凝炼的民族地域特征,如果舞种失去特色,那么舞种也不复存在。同样,作为学习者,不能传达舞种特色也就失去了学习舞种的意义。职业化中国民族民间舞的定位为“源自民间,高于民间,既不失风格,又有科学规范。[17]”。课堂教学对原生形态的舞蹈的形式与内容的综合概括包括动作与段落、术语与名称、服饰与道具、唱词与伴奏等,这些组成舞蹈动态学习内容的要素背后是该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积淀的民族精神与民间文化。教学体系的“源”是“请进来、走出去”的过程中对于“民间舞蹈”的提炼,以适应专业舞蹈教学的规律。专业学习者对于舞种“生命”的体悟与延续就是对民族精神的身体言说,也是对民间文化的当代表达。
风格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特色,也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生命,是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的重中之重。在人才培养目标下将风格鲜明的舞种纳入教学体系,为提升学生身体的协调性和表现力、文化感知力和创造力等奠定了重要基础。在教学环节,教师对于风格的强调就是对于民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同样,作为一名专业学习者,要想全面掌握一个舞种的风格就要保持一种文化自觉的态度,将其训练的“基点”、舞种的“特色”内化于心、表现于身,展现其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