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立超 吴姗珊
清末民初,时局的动荡干扰了百姓的生活,贫民的大量激增给社会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在清末新政的契机下,贫民习艺所作为舶来品被引入国内,它在发挥社会教养功能方面有一定积极意义。不仅给贫民提供一时的救济所需,更为其培训了日后谋生的技能。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以往学者多从宏观上对贫民习艺所进行研究,或将其放在慈善事业中进行研究,而以区域为范围的个案研究相对薄弱。①相关研究参见蒋华剑:《清末民初贫民习艺所研究》,扬州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荆杰:《近代中国东北慈善救济事业研究(1861—1931)》,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魏云:《北洋政府时期青岛贫民习艺所初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师永伟:《清末民初湖南贫民习艺所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东北地区作为较早创办贫民习艺所的地区之一,为东北地区社会救济和社会治理提供了经验。
清末,伴随着清廷新政的浪潮,以振兴实业为目的,各地开始着手兴办实业,并积极引进西方的项目和管理模式。从1902—1909年,山东、江苏、甘肃、浙江、奉天、吉林、黑龙江等20余省相继兴办了工艺局,即贫民习艺所的雏形。1906年,清廷模仿近代西方行政管理模式进行中央政府机构改革,设立了民政部,下设包括习艺所在内的各类慈善机构,一定程度上为救济事业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东北地区的贫民习艺所大致创办于宣统年间,由于东北地区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环境,贫民习艺所的创办也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贫民习艺所的设立是解决旗民生计、缓和满汉矛盾的权宜之计。当时,东三省总督徐世昌面对旗人生活困窘的情况,提出“旗人世蒙豢养,素乏恒业,实较艰困。今欲为八旗筹生计……爰饬旗务司创办八旗工艺厂,召集旗籍艺徒。”①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384,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11312页。“珲春旗民习于游惰,不事生业……郭宗熙抵任后,荒务款项积累渐增惟尚不足以创设工艺局,爰变通其制,改设工艺传习所……。”②(清)徐世昌等编纂,李澍田等点校:《东三省政略》卷1《边务·珲春篇》,纪工艺,李澍田主编:《长白丛书(三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9年,第221页。这些以改善旗民生计为目标的习艺场所,为清末旗人收入的提高和生活压力的缓解起到了一定的改善作用,受到了官民上下的一致推举,习艺所求助的范围也从旗人扩展到了汉民。
在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帮助旗人解决生计问题的同时,普通民众也得到了相似救济。宣统元年(1909),徐世昌上奏《奉省设立贫民习艺所折》,呈请设立贫民习艺所。“艺成出所,藉谋生理。”③徐世昌:《退耕堂政书》,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三十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197页。“珲春工艺传习所于宣统元年二月业已开办……初定原额八十名,现已陆续添招。先尽旗民,如有缺额,兼收民籍。”④(民国)魏声龢:《珲春县志》,李澍田主编:《长白丛书(四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第312页。从“兼收民籍”可以看出,政府首先考虑的是旗人生计,见效果显著,恩泽亦开始向汉民普济,从政策制定上兼顾了满汉利益,后来满汉习艺的先后分别也随着招生范围的扩大而逐渐消弭。
此后的贫民习艺所在招生上也没有满汉之分,只要符合条件者均可收留。据宣统元年(1909)“吉林省民政司在省城设立贫民习艺所的告示”中称,“独有一种素无正业又不安分的人,既无吃饭的地方,终日游荡免不了生事为非,一经拿获到官便要照例问罪。……本司看你们这样情形很替你们难过。现在想出一个法子来,在巴尔虎门外立了一处贫民习艺所,专招你们这些贫民学习手艺,将来技艺学成都可以各自过活。”⑤吉林省档案馆编:《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工业(下)》,长春:吉林省档案馆内部发行,1985年,第785-786页。可以看出,吉林地方政府的这篇通告,通过亲切的话语拉近了官民之间的距离,为了能够给贫苦人民谋生的技能,特意花费心思建立了习艺所,这对于缓和民族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还是能够发挥一些积极作用的。
其次,贫民习艺所的建立能够为维护社会治安创造某些便利条件。清末,随着关内移民政策的延续,大量移民涌入东北各地。大量人口的突然增加造成了生存空间的挤压和土地生计的紧迫,加之受天灾、战乱等因素的影响,极易造成贫民的滋生,给社会的稳定和有序运行带来了许多潜在的隐患。为了满足所有移民的谋生需求,以吉林为代表的地方官绅致力于建立贫民习艺所。据宣统二年(1909)《吉林官报》报道,“无业之氓聚众散处,无所衣食。强者流为盗贼,弱者辗转沟壑。”⑥《民政司详送贫民习艺所章程并报开工日期文并批》,《吉林官报》1909年第21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吉林贫民习艺所在本年创立,隶属民政司,广泛召集流民无业之移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新入移民的生存压力。
民国成立后,慈善救济事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1912年设立内务部并颁布《内务部官制》,下设民政司和卫生司,“贫民习艺所”隶属民政司管理救济事务。因贫民带来的社会问题仍然存在。1912—1913 年的《盛京时报》就曾多次报道这一状况。春夏之季是关内贫民北上谋生的重要时段,贫民赴东北的数量日趋增多。在新民县,“每至春令,关里贫民来东北谋生者颇多。故京奉路局特设小票,搭载贫民,减收半价,以示体恤。惟今岁小票搭至奉天,收价四元。搭至新民,收价三元。是以贫民到新民下车者,日见其多云。”①《贫民何多》,《盛京时报》第1626号,1912年4月14日。营口县(今营口市),“天气日暖,轮舶畅行。近日登州龙口来营轮船,载到山东贫民不可胜数。探悉此项贫民,多系登、莱、青三府之人。”②《贫民纷纷东来》,《盛京时报》第1647号,1912年5月9日。由于关内战乱和灾荒频繁,造成了大量贫民到关外谋生,这给东北社会造成了一定压力。为了防范这些新入贫民沦为盗匪,东北地方各级政府秉承成功经验,通过筹办贫民习艺所来对其加以收容。在铁岭,“本邑为通商巨埠,良莠不齐,无业游民往往流为匪类。现在西关一带地方,小偷尤多,甚至有纵火图劫者,以故警局拟将外来无业游民,一律拘禁在圆通寺。并派巡警看守,白日督令,出外工作盖将以为贫民习艺所之基础也。”③《贫民习艺所成立先声》,《盛京时报》第1642号,1912年5月3日。大量的贫民无处安身立命,造成了偷窃案件频发。“南二乡近日割田禾,每至夜间,即有贫民偷窃禾稼之事。防不胜防。日昨,该乡自治会拿获贫民二名,送交警局征办。此外,尚有偷窃禾稼者二十余名,一并呈请严缉云。”④《贫民何多》,《盛京时报》第1761号,1912年9月21日。贫民造成的盗窃案件频发,让地方官员认识到安置贫民的重要性。“黑龙江宋都督以东荒一带饥民过多,若不及早设法安插,难免流为匪徒。故日前,除电告政府外,并电请张都督筹款接济,以便分别赈抚,而免流离云云。兹闻张都督接电后,当即饬内务司筹划一切云”,⑤《宋都督电请筹款安置贫民》,《盛京时报》第1908号,1913年3月25日。极力筹款安置贫民。
第三,贫民习艺所也在某种程度上为振兴实业、增加财政收入贡献力量。光绪二十四年(1898)7月,清政府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民国成立后,招收贫民子弟从事工艺劳动,不但培养了他们的劳动技能,同时以“冀能推广国货,挽回利源。”⑥《贫民习艺所简章》,《中国实业杂志》1912年第5期。可见,贫民习艺所延续了清末工艺局振兴实业的宗旨,借此发挥抵制洋货、发展民族产业的作用。民国初年,在《奉省设立贫民习艺所折》中,饬令民政司“建筑工厂及各项房屋,以及采买材料购置机器,延聘技师等项。”⑦徐世昌:《退耕堂政书》,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三十二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第1197页。在《吉林贫民习艺所暂行章程》中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本所以振兴实业为宗旨,招致无业贫民入所传习俾人操一业,将来毕业出所,借以谋生。”⑧《民政司详送贫民习艺所章程并报开工日期文并批》,《吉林官报》1909年第21期。可见,围绕振兴实业,贫民习艺所出台了一系列相对积极的措施来发展实业。
清末,东北地区的贫民习艺所主要由官办、民办和官民合办为主。民国建立后,在地方自治政策下,政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鼓励官办、民办和官民合办,以促进贫民习艺所的建设。
由于贫民习艺所肩负着慈善救济和实业发展的双重职责,自然得到实业部和内务部的提倡与管理。1909 年清廷公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贫民习艺所成为自治内容下贫民救济事业的一部分,对其运营机制产生了一定影响。
经费上,之前的工艺局以振兴实业为根本目的,以职业教育为主,再以职业教育推动社会救济。而贫民习艺所的首要目的是救济社会贫民,使之避免成为社会动乱的因素。民国成立后,其经费仍以地方政府出资为主。“由本会提议人禀请实业部,责成各省行政长官于岁出地方经费项下酌拨筹办。每省只少须办一所,能推广及市乡更秒。”①《贫民习艺所简章》,《中国实业杂志》1912年第5期。于是,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地方政府积极筹办贫民习艺所。
东北地区贫民习艺所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扶植,其所拨经费也来源广泛。
“农安请领国民捐款作贫民习艺所建筑经费,当奉抚宪批准照发。现于南门外择地鸠工建造洋式平房五十余间,内设工艺学堂、工场、浴室、体操场、陈列室,规模颇具。惟该款仅一万三百余吊,不敷尚钜云。”②《贫民习艺所落成》,《吉林官报》1909年第25期。这样,民国初年短暂的国民捐费用同样成为贫民习艺所的经费来源。此外,还用粥厂剩余费用开办了贫民习艺所。在奉天省筹拨经费的过程中,锡良根据民政使张元奇的呈报,于宣统二年(1910)上奏《请将粥厂余银拨作贫民习艺所成本片》,称“臣等查贫民习艺所系为教养穷民而设,事关地方善政,自应设法维持。今以原办粥厂余银拨作习艺所经费。”③锡良:《锡清弼制军奏稿》,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十一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1116页。另外,用于军务的款项有时也成为经费来源。在锦县(今凌海市),“锦城之游民、贫民多与他城。议事会屡次会议,设立习艺所,未能实行。幸陆军军标统热心提倡,将本城报酬,该军之款项二千元,拨充贫民习艺所经费。”④《贫民习艺所开办矣》,《盛京时报》第1972号,1913年6月7日。可见,在政府的积极运作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财政经费不足的问题,官方兴办贫民习艺所的积极性和办学能力也有所提高。
除了官方出资兴办贫民习艺所外,民间也积极投身于这项善举中。农安县的贫民习艺所章程中记载,“所长须择本地殷实绅商承充,不得用外籍官员,免染官场习气。”⑤《农安贫民习艺所章程之特色》,《吉林官报》1910年第2期。在黑龙江,“近闻政界人云,日前公署接到民政部咨交略谓江省边塞之地,贫民不堪其苦,急速筹备款项,创设贫民工艺厂,专收贫民子弟入厂,肄业并劝募绅商学各界,合力创办,以宏教养而遏乱萌等情,日昨周少帅已札饬民政司赵司使通饬各府厅州县,一体遵照办理云。”⑥《关心贫民生计》,《盛京时报》第1112号,1910年7月23日。安东自光绪三十二年(1906)开埠后,为了解决民众生计较早设立了平(贫)民习艺所。民国成立后,又在原有习艺所基础上创办“平民工艺厂。”当时,“本埠经城箱自治会创办平民工艺厂,呈由地方官转请民政司准予立案,专收无业游民并地方贫民教习工艺以兴实业,由商会捐助八道沟义冢地若干,经自治会盖峰三君监工修筑工厂房屋九十间,于十一日开办。”①《平民工艺厂开办志盛》,《盛京时报》第1548号,1912年1月5日。贫民工厂在贫民习艺所的基础上逐渐兴建。1914年开原县(今开原市)行政公署奉民政长训令,“以小民省计目,艰亟应筹设地方贫民工厂拨地方公款,以相经营或劝绅商集股组织,无须量财设厂。分科习艺,仰即实力提倡云云。”②《创办贫民工厂》,《盛京时报》第2006号,1914年7月18日。以官办和官商合办的方式给贫民习艺所提供了急需的经费支持。
贫民习艺所的经费有时也来自个人的捐资,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经费来源不足的问题。宣统元年(1909),长春警局唐姓总办面对来长的贫民生活困窘、沦为乞丐的境遇,慷慨解囊。他“首捐巨金,创办一贫民习艺所,房舍拟拨用关帝庙空房,召集一般游民入所习艺,先由粗制造品入手,逐渐及于细者。”③《创办贫民习艺所》,《盛京时报》第697号,1909年3月2日。1911年,阿城县(今哈尔滨阿城区)“地方行政以官力养民,莫如使民力足以自养。”根据该县声称,“分股募捐,设立贫民习艺所,甚得要领……该县绅商文梁、杨万春、王秉正、李永昌等各顾公益,慨捐巨款深堪嘉尚,应如所请赏给匾额,以示奖励……该绅商四人共捐银三千两。”④《督抚批阿城县禀组织贫民习艺所大概情形并请给奖文》,《吉林官报》1911年第13期。在官民的共同努力下,贫民习艺所得到发展,一定程度上为广大贫民提供了安身立命的谋生渠道。
不同于其他慈善救济机构,贫民习艺所在招生上具有明确的规定。在《吉林贫民习艺所章程》中,规定了贫民招收条件,其第九条中规定,“凡年在十三岁以上,四十岁以下之贫民,身体强壮,无疾病嗜好者为合格。”⑤《民政司详送贫民习艺所章程并报开工日期文并批》,《吉林官报》1909年第21期。贫民习艺所的管理一般是由地方官员兼职管理。当时的吉林贫民习艺所也可以招收游民,第十条规定,“本所贫民兼有游民性质,应采强迫主义,请由巡警总局查明,拘送选其合格贫民入所习艺,并取具本人志愿书及保证书。”⑥《民政司详送贫民习艺所章程并报开工日期文并批》,《吉林官报》1909年第21期。这也反映出贫民习艺所有时也兼有教养所的某些职能。这样,地方警察等相关治安机构也随之加入管理的行列中来。据宣统元年(1909)《北洋官报》报道,“奉天铁岭巡警、商会组织贫民习艺所一节,兹悉巡警、商会绅董,日前进谒该县徐大令,提议此事,磋商办法。大令甚为提倡,拟在县署对过马班前面独一处饭馆旧址,再加扩充。修立习艺所。所有犯人入所习艺,出入以便稽查。并闻前任县令筹有款千余元,谅此事不难成立云。”⑦《筹办贫民习艺所》,《北洋官报》1909年第2019期,第12页。宣统三年(1911),“正月起至二月底止,收二百五十四元,警六而治四。三月又议决警治各半,戏园方萌茅拟值百抽一五。分为十成,以四成归警,四成归治。二成提存为贫民习艺所费。”⑧(清)雷飞鹏修,段盛梓纂:《宣统西安县志略》卷8,宣统三年石印本,第124页。1912年,营口“本埠贫民外来土著日繁,生计艰难。恒多流而为匪。道宪袁观察有鉴及此,特饬警务总局王局长筹设贫民习艺所,以惠贫民而兴工艺。”⑨《筹设贫民习艺所》,《盛京时报》第1629号,1912年4月18日。同年,铁岭“警商两界合办之工厂,现已停办,闻县议事会,即在该工厂欲创办一贫民习艺所。收养无告贫民,以期振兴实业,刻正组织一切云。”⑩《组织贫民习艺所》,《盛京时报》第1669号,1912年6月4日。可见,贫民习艺所由地方自治会、警察局等共同管理。
在贫民习艺所的运营过程中,尽管政府和绅商投入所需经费,社会各界人士也都慷慨支持,但依然面临经费短缺的困窘。1912年,营口的贫民习艺所出现了经费困难。“近日,来此事查无所闻探悉,因房屋虽有,而需款甚巨,筹措良难。且恐工艺不易成就,所获不敷,贫民之工食及一切之经费,有此种种,措手颇难。因是大费踌躇,必须加意慎重,以求完全,故一时不能开办云。”①《贫民习艺所创办之不易》,《盛京时报》第1640号,1912年5月1日。1913年,铁岭的贫民习艺所出现经费危机,不得不开源节流,甚至裁员减薪。“贫民习艺所款项支绌大有无米难炊之势。拖欠各粮铺米钱,为数甚多,无款开销,故范总理暂行裁员减薪,以期维持现状,并请陈知事设法筹款云。”②《贫民习艺所现状之危险》,《盛京时报》第1893号,1913年3月7日。但是财政紧张的状况始终难以维系,“贫民习艺所先时由范君组织缝纫公司,嗣经县会改组为贫民习艺所,办理一年,颇有成效。惟资本不足,县会欲收缩办法,改为收入所停止习艺。现在该所债累甚多,范君异常焦灼云。”③《贫民习艺所拟收缩办法》,《盛京时报》第1902号,1913年3月20日。基于此,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收缩规模的办法来继续维持。昌图县“贫民习艺所去冬创办时,仅筑正房五间。门房间因款项缺乏,兼以泥水凝结,故而停工。今春因房屋不敷占用。经该所管理员阎君,设法筹措购妥房木若干,拟修筑东西厢房十间,以备扩张工艺。现已鸠工大兴土木,谅月内定能告竣云。”④《贫民习艺所大兴土木》,《盛京时报》第1963号,1913年5月28日。可见,各地方贫民习艺所在运营过程中都面临不同程度的经费短缺问题。
其一,贫民习艺所举办融入了社会各界的力量,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较强的社会教养功能。在贫民习艺所的运营及管理过程中,除了习艺所内相关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外,警界人员也发挥了一定的教养功能。为贫民习艺所的运营提供了帮助。宣统元年(1909),当长春警局观察唐总办捐款捐物开办贫民习艺所后,“舆论咸谓观察勤求民隐,无微不至云。”⑤《创办贫民习艺所》,《盛京时报》第697号,1909年3月2日。1912年,吉林民政使离职时,当地的平民百姓更是掩面而泣。“民政韩司使自抵吉以来,民皆感戴。本月十三日,该司使奉督帅来电饬即赴奉面商要公。因此,韩司使即请假赴奉,所遗署内一切事务委何太守暂行代返,贫民闻之,以为他升不复旋,杨遂邀集百余人涕泣赴民政署攀留,嗣经各十绅剀切,宣布贫民始行各散去。”⑥《贫民泣留民政使》,《盛京时报》第1584号,1912年2月16日。这些报道从侧面反映了地方政策执行情况,再现了部分官员的工作情况。他们彼时恪尽职守、体恤民情的善举,自然也赢得了当地民众的称颂。
其二,贫民习艺所在振兴实业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贫民习艺所主要承担了早期职业教育功能。“贫民习艺所现正筹设,即令成立,亦非专为工艺发达而设,谓不如试办工艺传习所。”⑦(清)雷飞鹏修、段盛梓纂:《宣统西安县志略》,卷11,宣统三年石印本,第183页。这从侧面反映出在振兴实业方面贫民习艺所的过渡性功效。它在振兴实业的过程中主要发挥了早期职业教育的作用。贫民习艺所在教学内容上有很强的针对性,能够“聘工界擅小工艺之技术者任技师,不讲学理,专授手艺,分类习艺。”对于学习什么技术,“须视社会需求之趋势,以为因革之准则。”并且学生“卒业后给予文凭,准其转辗授艺,以谋生活。”①《贫民习艺所简章》,《中国实业杂志》1912年第5期。。在《吉林贫民习艺所章程》中,规定了开设的科目,共有八科,包括建筑科、缝纫科、制靴科、木工科、机织科、制绳科、筐筥科、铁工科。②《民政司详送贫民习艺所章程并报开工日期文并批》,《吉林官报》1909年第21期。这些措施对贫民日后谋生提供了一技之长,为职业教育推动起到了一定的积极帮助。到了1922 年,在长春贫民习艺所的基础上拟设立贫民职业学校,“埠警察厅设置贫民收容所各节,已屡志报端。惟该所之设不过庇一时之饥寒,日后生计问题仍属困难。况转瞬春融,无业之民一经出所,仍不免沦为乞丐。以善政无良好结果,殊为缺憾。李厅长与中国银行薛行长为辅助国家、育造就贫民见,特发起一贫民学校,凡入所贫民及有志向学而无力者,概准入学,授以正当工艺及浅近昂明学识,限期毕业。”③《拟设贫民职业校本》,《盛京时报》第4548号,1922年1月12日。这给贫民出所后的谋生提供一定的职业资质。
在贫民习艺所积极发挥社会作用的同时,也应该看到,贫民习艺所的设立并不能根除贫民群体。它仅仅是当时社会上众多慈善组织的一个。铁岭“县知事陈激六君,因铁邑既设贫民习艺所,而街市仍有乞丐。殊属非宜,已饬各警区,凡遇贫民送交孤贫院留养所,免冻馁,不准其在街乞讨,贻民国羞。”④《收养贫民》,《盛京时报》第1789号,1912年10月25日。可见,还要将贫民分类送到其他贫民管理机构。另外,贫民习艺所的招收对象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失衡状况。奉天的“贫民习艺所及教养工厂之设,亦仍属于男子。”⑤《筹设贫女工艺厂》,《盛京时报》第1798号,1912年11月5日。
综上所述,东北地区贫民习艺所历经了清末的草创,民国初期得到发展。它是转型时期地方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贫民习艺所集帮扶济困、收容教养、职业培训等功能于一身,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时的社会压力。尽管在创办、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经费短缺、管理不善等问题,也无法彻底根除贫民群体,但其社会救济的成功经验为日后慈善事业和职业教育向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有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