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新
(河南省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河南 濮阳 457100)
近几年,我国农村全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设,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资源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影响,面临诸多困境,导致建设效果不明显。基于此,对造成这些困境的因素进行研究和探索,分析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一种以集体所有制为产权基础,以自愿加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为特征的经济组织形态[1]。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具有合作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可持续发展性四大特征。个人无法获得集体经济资产,这是一项与合作经济不同的至关重要的度量指标[2]。
学者们对于如何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有学者主张在新时期坚持“三资”合作是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制度设计方面,有学者主张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畅通的股权流转机制,以及创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实现形式[3]。学者们普遍认为,为了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根据不同村庄的特点和需求,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经营型、联营型、服务型和党建型等多种模式的优势[4]。在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市场经济体系有效衔接的方式和机制方面,我们需要积极引入外部要素,建立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经济。该集体经济以集体主导、市场运行和股份合作为核心[5]。
近年来,濮阳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各村普遍完成了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合作制改革,成立了994个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县级集体经济组织1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991个;镇级集体经济组织2个,并依法取得了独立法人地位。
少数股份经济合作社尚未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未能发挥好经营与管理资产、开发与利用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职能。濮阳县2022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统计年报显示,当年无经营收益的村594个,当年有经营收益的村397个,其中5万元以下的村195个,5~10万元的村132个,10~50万元的村52个,50~100万元的村11个,100万元以上的村7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规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职能有待加强和提升。
濮阳县规划水产养殖区1825个池塘水面,面积2593.31 hm2。沿黄有6667 hm2优质稻田和1333 hm2的莲藕塘可发展农渔综合种养。已开发利用的养殖水域以农村自然坑塘、废砖窑厂及低洼盐碱地开挖的池塘为主。目前,全县水产养殖面积达600 hm2,水产品产量9000多t。养殖规模2 hm2以上水产养殖场50余家、343.7 hm2,占全县水产养殖面积的57.3%。
濮阳县水产养殖区域主要集中在沿黄河和沿濮清南干渠区域,分布在王称堌、庆祖、渠村、海通等水资源丰富的乡镇。水产养殖品种主要有鲤鱼、草鱼、鮰鱼、罗非鱼、鲢鱼、鱅鱼、乌鳢、泥鳅、南方大口鲶、大口黑鲈、克氏原螯虾、中华绒鳌蟹、革胡子鲶、甲鱼及观赏鱼等品种。政府对水产业发展重视程度高,再加上水利条件较好,宜渔低洼地和自然坑塘多,濮阳县水产业发展速度快、质量高。“十三五”期间,濮阳县水产业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00多万元,新建标准化池塘200 hm2,建设完成王称堌镇水产养殖基地、渠村乡水产养殖基地、柳屯镇省级水产良种场和庆祖镇郎寨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项目。
在建设过程中,很多股份经济合作社存在融资措施不完善的现象。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组成成员是本村村民。他们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知识并不了解,不清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具体功能,加上这些村民不具备法人地位,导致股份经济合作社缺乏融资措施,或者没有合适的抵押资产,使金融贷款工作难以实施;二是农村居民的思想相对落后保守,不具备较强的社会资本引入能动性,无法做到融资。特别是水产养殖业具有投入大、风险高,精养池塘生产投资每年45元/hm2以上,新建养殖场投入更大。目前水产业投入不足,养殖设施落后,限制了产业新的发展。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经济发展,市场经济竞争十分激烈,使得农村人才大量流失,纷纷涌入城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同样需要人才,但农村人才严重匮乏,使得重要岗位大部分都是由农民群体担任。农民对新鲜事物接受能力较低,缺乏改革创新能力,无法有效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蓬勃发展[6]。水产行业同样人才缺乏,水产技术专业推广队伍青黄不接;养殖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科学素养差,接受新技术能力弱,水产新品种引进、新技术试验与推广不能适应全县水产业快速发展需要。
水产基地建设用地多,用地审批困难。近几年,连片池塘虽然都是在低洼盐碱地上建设,但基本上都占用基本农田,且不在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范围,不符合现行用地要求,水产业发展受到限制。
指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修改完善本组织章程,健全优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其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收益分配等功能作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规范资产管理。指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健全年度清查制度。严格落实集体资产权属处置和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抓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制度落实,及时财务公开。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集体资产监管。
二是规范运行管理。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本社实际情况完善章程,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对合作社内部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是强化成员管理。县、乡要指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成员增减变动与股权变动区别开,落实成员增减变动登记备案机制,健全完善股权名册和管理台账,切实按照《章程》规定抓好成员管理。
四是完善收益分配方式。指导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确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在具体分配过程中,要坚持“效益决定分配”原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规范履行民主程序,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严禁攀比分配、举债分配、亏空分配、清空分配,避免出现以发放福利代替货币分红等行为,让成员在收益分配中得到实惠。
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蓬勃发展,一是需要国家政策进行有效支持。对于股份经济合作社融资困难的问题,政府应当积极扶持,为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二是政府要做好枢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强化服务,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相关政府和单位要创新人才的培育引进机制,开展和落实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要结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对相关人才的需求,通过提高岗位待遇和福利待遇等方式,来积极引进更多的人才;二是要充分借助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建设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全面考虑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内部对人才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具有组织能力、管理能力、相关技术水平的人才[7];三是同所在城市的高等院校达成合作,以高等院校为平台,培养农村集体经济创新人才;培养农业专业学生‘三农’服务意识,增强高校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他们能够在完成学业后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农业基层工作中,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鲜活力。
为推动水产业发展,建议政府出台支持水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改造农村闲置坑塘,解决限制水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为减少耕地占用,适应绿色可持续发展要求,目前应优先引导发展稻鱼综合种养,支持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充分利用现有水域发展水产养殖,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
农村经济是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化背景下,要想促进农村经济蓬勃稳定地发展,还需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就目前来说,在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却还存在着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和发展情况不强、人才流失、用地困难和融资措施不完善等问题。要想对其进行改变,需要采取完善集体经济管理体系、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强化人才引进培养、拓宽发展空间、强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为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共同富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