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农村经济绿色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广东农行绿色金融业务的调研

2023-12-16 15:30:34陈彦霖陈耀丰
南方农村 2023年4期
关键词:政策金融绿色

陈彦霖,陈耀丰

(1.英国帝国理工大学,伦敦 SW72AZ;2.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广东 广州 510623)

一、经济绿色发展的金融政策环境

农村经济绿色发展主要指农业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环保、可持续发展模式,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自然资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这种发展模式,对于保障人类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绿色发展已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

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次提出绿色金融理念;2003年花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10家金融机构提出了著名的“赤道原则”,目前全世界已有37个国家的90家金融机构宣布加入“赤道银行”,覆盖新兴国家70%以上的国际金融项目。2016年召开的G20杭州峰会再次聚集绿色金融,并联合发表《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2021年4月,国际金融协会以视频形式召开首届可持续金融峰会,标志着绿色金融已经在国际社会和金融业间达成共识[1]。

中共十九大将“绿色”列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要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鼓励发展绿色金融”。新时代已将绿色金融、绿色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先后出台了《绿色信贷指引》、《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行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一系列文件,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推动银行保险业初步形成了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指数等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2]。

二、银行服务经济绿色发展的主要机理

绿色发展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型的主要内容。银行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对服务经济绿色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作用机理主要体现为如下三个方面功能:

(一)金融供给功能

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是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等。经济运行中,每天都有大量的市场主体经历着“破”与“立”的演变:一些市场主体在衰败甚至消亡,一些市场主体在诞生或成长。这些市场主体,在其生命周期中都是银行服务的对象,获得银行提供的资金、结算、理财、资讯等服务。

(二)政策耦合功能

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必须遵循经济政策,包括宏观政策、产业政策与具体领域、项目涉及的投资政策等等。金融政策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政策,是银行提供服务的风向标,只有金融政策与上述政策相向而行,银行作为金融政策的实施主体,从资金供给和其他金融服务上予以积极支持配合,上述政策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可见,银行具有政策耦合功能。

(三)投资导向功能

市场主体的经营目标是做大做强,而充裕的资金是市场主体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甚至是决定性因素。资金短缺是大多数市场主体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所以获取银行资金(目前主要是贷款)支持是绝大部分市场主体的愿望。但银行资金作为稀缺资源,只能配置给符合条件的少部分主体,在当前经济政策下符合绿色发展条件的市场主体成为银行资金优先供给的对象。为了获取银行资金的支持,明智的市场主体在选择投资领域时就会考虑绿色发展的相关条件,即使之前已投资某领域也会自觉或强制通过技术改造等方式满足绿色发展要求。因此,银行的资金供给取向影响着市场主体的投资方向。

三、广东农行服务农村经济绿色发展的实践

据调查了解,2022年,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广东农行)农村绿色信贷当年净投放逾800亿元,同比多投放逾400亿元,增长逾70%,增速居系统内及同业前茅,超额完成监管部门及总行及下达的任务;主要投向于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清洁生产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领域;绿色信贷不良率不到万分之二。该行绿色信贷呈现发展快(近三年增速均超过40%,远远超过全口径贷款增速)、结构优(主要投向国家政策鼓励的重点领域)、质量好(不良率低于全行平均水平)等特点。广东农行的主要经验做法是:

(一)完善管理体系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根据总行的管理要求,该行建立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联合工作机制,由公司业务部牵头,信用管理部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推动全行绿色金融业务加快发展。各二级分行组建辖内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由分行行长任组长,分管公司业务的副行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任成员,推动辖内绿色金融行动方案落地实施。

二是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该行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重视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金融服务,2018年12月经广东银保监局批准,该行广州花都支行升格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

(二)明确任务目标

该行制定了《加快绿色金融发展行动方案》,明确发展重点和任务目标,力争将绿色金融做到同业领先。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植根到该行的业务特别是优势业务、特色业务经营,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主力军作用,将服务绿色、服务低碳打造成为该行服务“三农”之外的另一个显著标签。近年该行积极落实监管部门及总行的相关要求,均能完成各类经营计划指标任务。

(三)开展精准营销

一是出台业务指引。该行出台了关于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指引的文件,组织辖内二级分行认真学习绿色信贷的分类标准,明确绿色信贷支持重点,制作并下发了绿色信贷“一页通”,指导基层客户经理营销业务。贯彻落实人行和总行关于支持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的相关要求,筛选形成了《首批绿色信贷重点支持项目名单》,组织二级分行开展精准营销,重点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三大领域发展。

二是加强监测考核。持续跟踪并通报全行对绿色信贷的投放情况,在业务考核、信贷规模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督促全行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同时对于涉及落后产能项目、节能环保不达标、安全生产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定期下发负面清单,严禁提供新增授信支持,坚决压缩退出存量贷款,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四)创新绿色产品

一是开发绿色信贷线上产品。整合互联网获客、大数据应用、自动化审批与风险预警等创新工作,加快线上获客,在广州地区陆续推出增城丝苗米e贷、花都草鱼e贷、增城荔枝e贷等多个服务特色农业产业的绿色经济惠农e贷服务方案,惠农e贷全年净增逾100亿元,积极支持普惠绿色金融发展。

二是创新新能源出租车法人按揭贷款业务。该行结合广州市政府发展规划和辖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需求,创新融资模式,在广州开办“新能源网约车融资租赁贷款”,发放贷款8亿元。

三是积极做好总行创新产品的传导工作。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总行陆续开办生态修复贷、绿色节能建筑贷款、绿色交通贷款等信贷产品,该行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并组织营销人员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培训工作,树立全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理念。

(五)严格管控风险

一是提升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该行严格执行总行下发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办法》(ESG),组建环境和社会风险小组,统筹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信息收集、识别、评估、分类、管控等工作,将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嵌入客户评级、客户分类、尽职调查、审查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等信贷业务各环节,严格实施全流程管控。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环境和社会风险准入“一票否决制”,有效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

二是做好违法违规企业的风险管控。该行在日常工作中关注客户在环保方面的合规经营,对于银保监每半年下发的违法违规名单,以及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红黄牌的企业,及时下发风险提示,组织二级分行开展风险排查及信贷管控。加强对存量客户违法违规情况的排查梳理,如发现存在问题,密切跟进和关注客户的整改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并将整改进度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对列入《环境、安全违法违规及落后产能企业名单》、被环保部门评定为黄牌和红牌的企业,严禁新增用信,严格执行环境和社会风险的“一票否决制”。

四、广东农行在服务农村经济绿色发展中主要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不够统一

从外部看,绿色金融项目具有公共属性,普遍存在投资大、回收期长等情况,近期回报也不明显,因而该行一些机构和员工动力不足;从内部看,发展绿色金融势必要占用有限的业务资源,必须逐步腾出“两高一剩”项目额度,但该行一些员工囿于考核短期压力,更关注操作简便、回报高的项目,顾眼前而不顾长远。

(二)对国家政策制度掌握不够精准

绿色发展项目类型多、涉及面广,国家支持政策及制度繁多,该行一些员工对政策制度掌握不全面、不精准,部分二级分行和经营行存在如绿色信贷标识不准确、考核口径掌握不精准、社会环境分类应用不充分、节能审查应用不全面等问题,影响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绿色发展项目的支持效率。

(三)银行政策及产品适应性不足

目前总行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多以导向性、营销性为主,且滞后于形势变化,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信贷政策调整明显滞后国家发展导向;目前该行产品还是以传统信贷的项目融资和绿色信贷为主,且主要投向于绿色交通、清洁能源等传统领域,绿色权益质押融资等创新信贷业务较少,不能满足新成立、押品不足的绿色环保企业信贷需求。

(四)绿色金融体制机制尚需完善

当前绿色金融监管要求越来越高,该行在人员机构设置、制度建设、资源配置、政策传导等方面尚未建立适应绿色金融业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如专业人员少、专营部门不健全、资源安排不够充裕等。

五、银行提升服务农村经济绿色发展质效的思考

(一)转变思想观念

金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重要的力量,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为推进“双碳”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及金融监管政策一直作相应调整,今后调整力度还将加大,适应这些变化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自身经营所需[3]。因此,银行业必须立足长远、紧跟政策导向,逐步摆脱短期业绩考核的羁绊,在发展战略、业务拓展、内部资源配置等方面向绿色低碳转型[4]。

(二)优化政策体系

一是完善ESG治理架构。落实ESG治理责任,董事会负责确定全行绿色金融发展战略,高管层制定具体目标并抓好落实和信息披露,监事会督促实施,在相关层级、部门设立独立的绿色金融单元,大力培养绿色金融人才队伍[5]。二是完善绿色金融行业政策。产业方面,围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及目前存量“两高一剩”领域业务,出台准入及退出政策;特别是对于农业领域,要加强对农药、化肥等生产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的支持,减少产品的危害性,同时要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化学物质的使用;区域方面,将全国不同区域按照碳资源消耗情况予以分类,不同类型地区配置总量、类型不同的金融资源;客户方面,将其碳消耗及污染情况作为衡量是否支持的重要指标。

(三)优化业务结构

一是突出支持绿色行业。根据最新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相关监管要求,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如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支持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如城市轨道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如新能源环保车船制造、污染治理等;支持清洁生产产业,如无毒害原料替代、“三废”处理、生产节水等;支持生态环境产业,如生物多样性保护、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等[6]。二是突出支持重点区域。支持重点城市群和粮食、食品生产地的绿色低碳发展,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粮食及其他农副产品主产区发展;支持重要流域生态保护,主要是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7]。三是突出支持重点客户。围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银行准入标准,设立重点客户项目库,优选项目予以支持;同时根据实施情况对入库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及时退出不符合支持标准的项目。

(四)加强产品创新

围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制造、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一是出台差异化的信贷政策。从准入及相应门槛对绿色低碳项目予以倾斜,建立绿色金融业务审查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创新专项信贷产品,重点是绿色供应链融资服务、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及政府、保险增信产品。三是提高绿色直接融资供给能力,包括发展绿色债券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投资、绿色保险和绿色理财等。

(五)加强资源保障

在经济资本战略配置、利率、限额分配、考核资源等方面予以倾斜安排,争取监管部门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等。

(六)加强风险防控

将ESG风险纳入全面风险体系,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客户调查、审查审批、贷(投)后管理等环节;密切关注高碳行业面临的环境和气候风险,主动防范因政策和市场变化带来的转型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对接国家产行业政策,对设限高碳行业限额从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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