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11月,在一篇提交给全国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发言稿中,“诸暨县的经验”引起了中央的关注,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
几十年来,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張“名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有关“枫桥经验”的内容先后被写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定、决议和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乡贤参事会”、“圆桌问计”、“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实际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好形式、好方法,成为助力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法宝。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枫桥经验”展现出持久生命力和旺盛活力。
近年来,社会工作从“三社联动(社区、社工、社区志愿者)”发展到“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其中不仅仅是增加了社会组织和社会慈善资源,更是为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其核心内容是探索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和社会慈善资源等要素在社区中如何与“两委”联动,以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是中央社会工作部成立之年。在此历史时刻,我们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