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水资源管理处
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2022 年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用水权改革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淮委高度重视用水权改革,将其作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初始水权分配进展显著。指导流域各省制定了“十四五”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双控指标体系。开展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淮河等14 条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方案获得国家发改委或水利部批复,分水面积约占流域的89%。水权交易试点成效突出。淮委批复李庄灌区与郯城县水务集团水权交易方案,完成流域单笔水量最大跨行业取水权交易,可为郯城化工产业园新增年供水1000 万m3。推动烟台市莱阳市与芝罘区区域水权交易成交,交易水量780 万m3,破解了莱阳市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用水指标难题。截至目前,流域通过水权交易平台完成各类水权交易129 笔,交易水量达4.67 亿m3。
下一步,淮委将进一步健全用水权交易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用水权改革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为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一是持续推进初始水权确权。完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等不同水源,明确到生活、农业、工业等不同用途。加快南四湖等跨省河湖水量分配,指导跨地市河湖水量分配。
二是健全水权改革配套制度。总结提炼试点地区经验,制定适合流域实际的水权制度,规范水权确权、交易水量核定、交易定价等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发挥取水许可在取水权属确认和促进水权交易方面的作用,倒逼已超过或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通过水权交易满足新增用水需求。
四是规范水权交易监管监测。加强水权交易监督,防止以水权交易为名套取用水指标,变相挤占生态和合理农业用水。完善水资源计量体系,实现取水监测与水权交易平台联网,确保水权可监管。探索推进水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水权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为跨区域水权交易提供政策、法律、信息、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