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分类与村庄发展:基于两轮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的研究

2023-12-12 08:00苏红键
当代经济管理 2023年12期
关键词:特色产业比重村庄

苏红键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大国特征决定了中国乡村振兴实践应根据村庄特征因地制宜推进,这凸显了村庄分类发展导向的重要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各地在乡村振兴规划实践中根据情况补充了保留改善类、固边兴边类等,另外,戴林琳等(2022)[1]和杨林朋等(2023)[2]等在对村庄分类发展的案例研究中提出了不同的分类方案。在此基础上,本文利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两轮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以下简称CRRS)(2020年与2022年)①中的300个样本村庄数据②,基于村庄发展的本底特征将样本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粮食生产类、特色产业类、特色保护类、一般发展类,进一步分析各类村庄的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土地利用、城乡两栖等方面特征,提出分类推进村庄发展的建议。

一、村庄分类统计

地理特征、产业基础、人口特征是村庄发展的本底特征。本部分从本底特征视角对样本村庄进行分类统计,并进一步结合村庄分类方法进行综合分类统计。

(一)按地理特征分类

CRRS采用分地区等距抽样,所以各地区的村庄数量由抽样决定。在10个省份300个样本村庄中,东部地区有3省90个村庄,中部地区有2省60个村庄,西部地区有4省120个村庄,东北地区有1省30个村庄。

从地势来看,平原村、丘陵村、山区村、半山区村分别为117个、82个、95个、6个,分别占约39%、27%、32%、2%。与中国地形地貌特征一致,东部地区以平原村和丘陵村为主,合计占80%;中部地区的平原村接近50%,丘陵村和山区村接近50%;西部地区以山区村为主,占一半以上(约53%);东北地区以平原村为主,接近2/3。

在样本村庄中,城郊村54个,占18%;省会村42个,占14%(见表1)。

表1 按地理特征分类的村庄统计 单位:个;%

(二)按产业发展分类

根据调查数据,对各个村庄按照产业发展特征进行分类统计,主要考察种植特征、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和农村电商发展情况(见表2)。

表2 按产业特征分类的村庄统计 单位:个;%

种植特征根据耕地的利用情况进行分类,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80%以上的作为主产粮食类村庄,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占耕地面积50%以上的作为经济作物类村庄(即特色农产品类村庄),其余作为一般类村庄。据统计,样本村庄中,40%左右为主产粮食类村庄,20%左右为经济作物类村庄,40%左右为一般类村庄。其中,东北地区主产粮食的村庄接近100%,中部地区主产粮食的村庄接近50%,东部和西部地区的村庄种植结构比较综合。

乡村旅游发展情况根据“本村是否有乡村旅游”进行统计,其中34%的村庄有发展乡村旅游,约1/3;66%的村庄没有发展乡村旅游,约2/3。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比重较高,在30%~40%之间,东北地区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很少。

农村电商发展情况根据“本村是否有农户经营电商”“经营电商的农户数量”进行分类,考虑多数村庄都有电商代理点,将经营电商的农户数量以5户为分界点,分为多电商的村庄和少电商的村庄。其中,多电商的村庄仅约10%,少电商的村庄接近90%,东部和西部地区发展电商的村庄略多。

(三)按人口发展分类

根据调查数据,对各个村庄的人口发展情况进行分析,主要对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及其2020—2022年的变化情况进行统计,并对村庄进行分类。其中,村庄分类分析时未考虑发生合并的4个村庄样本。

根据2022年的调查数据可见(见表3),各地村庄的平均户籍人口在2 356人,平均常住人口1 618人,有90%的村庄常住人口少于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数较少,平均约200人,仅约38%的村庄外来人口在30人以上。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样本村庄的平均规模次于西部地区村庄,平均外来人口最多,平均净迁出人口最少(300人左右);中部地区样本村庄的平均常住人口在1 329人,平均外来人口较少,平均净迁出人口859人;西部地区样本村庄的平均人口规模较大,这与部分民族地区村寨较大有关(比如贵州),平均外来人口数不多,平均净迁出人口接近900人;东北地区样本村庄的常住人口数最少,平均外来人口数最少,平均净迁出人口接近1 200人。

表3 按人口情况分类的村庄统计 单位:人;个;%

结合样本来看,超大村庄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一些东部地区的城郊村,由于本地和外来人口均较多,人口在5 000人以上(有的超过1万人),比如广东惠州的茶园村、广东廉江市的燕山村、浙江省嘉兴市的干窑村等;另一类是西部地区的特色村庄(村寨),比如贵州省遵义市的田坝村、贵州贵阳的顶方村、四川成都的战旗村等。

从2020—2022年的村庄人口变化情况来看(见表4),平均户籍人口基本稳定,约3/4的村庄户籍人口基本稳定;平均常住人口明显减少,约70%的村庄常住人口明显减少,仅10%左右的村庄人口明显增加。其中,考虑人口小幅波动的情况,将人口变化在-5%~5%以内的界定为基本稳定,大于5%时界定为明显增加,小于-5%时界定为明显减少。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村庄平均户籍人口增加141人,平均常住人口减幅较小,明显减少的村庄比重最小(约5%);中部地区村庄平均户籍人口基本稳定,平均常住人口减幅最大,接近80%的村庄平均人口明显减少;西部地区村庄平均户籍人口有所增加,常住人口明显减少,65%的村庄平均人口明显减少;东北地区户籍人口减少最多,常住人口减幅较大,90%以上的村庄常住人口明显减少。

表4 按人口变化情况分类的村庄统计 单位:人;个;%

(四)综合分类统计

基于《规划》中的村庄分类及各地乡村振兴规划实践,本部分结合村庄主要功能以及村庄地理特征、产业基础、人口发展的本底特征,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粮食生产类、特色产业类、特色保护类、固边兴边类、一般发展类等六类(见图1),本研究的样本村庄中主要包括固边兴边类③之外的五类。

图1 村庄分类

本样本统计中,各类村庄按以下方式界定和统计:

一是集聚提升类村庄。此类村庄对应《规划》中的集聚提升类村庄和一部分城郊融合型村庄,包括城中村、城郊村、镇中心村等人口基本稳定或增长的村庄,生产和生活功能均较重要。样本村庄分类统计中,此类村庄包括人口明显增长的村庄以及常住人口规模大于3 000人的村庄。当某个村庄属于集聚提升类村庄,同时属于其他类型时,优先划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二是粮食生产类村庄。此类村庄为《规划》分类基础上的新增类型,考虑粮食生产类村庄的特殊性,苏红键(2021)[3]较早将粮食生产类村庄单列,指具有较好的耕地条件、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村庄,以粮食主产区的村庄为主。样本村庄分类统计中,此类村庄包括按产业发展分类中主要生产粮食的村庄。

三是特色产业类村庄。此类村庄为《规划》分类基础上的新增类型,指具有较好的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或潜力的村庄,与集聚提升类的区别在于,其着重强调生产功能,人口集聚水平不明显(或人口减少)或村城距离相对较远。特色产业包括特色农产品生产、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样本村庄分类统计中,此类村庄包括按产业发展分类中主要生产经济作物的村庄、电商户大于20户的村庄、乡村旅游类村庄中不属于特色保护类的村庄。

四是特色保护类村庄。此类村庄对应《规划》中特色保护类村庄,将生态保护类、文化保护类等村庄包含在一起,主要是以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功能为主的村庄。样本村庄分类统计中,此类村庄包括按产业发展分类中有自然风光、特色文化、民俗旅游类的村庄以及产业基础薄弱的山区村庄(非粮食主产类也非经济作物类的山区村庄),即文化保护类村庄和生态保护类村庄。

五是一般发展类村庄。即其他未划至以上类型、发展特色不明显的村庄。此类村庄包含《规划》中搬迁撤并类村庄以及其他村庄,主要指一些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人口不断流失或发展特色不明显的村庄。

表5汇报了村庄综合分类的统计结果。总体来看,集聚提升类村庄约占25%,粮食生产类村庄约占28%,特色产业类村庄约占11%,特色保护类村庄约占26%,一般发展类村庄接近10%,五类村庄比重可以近似表述为“25∶30∶10∶25∶10”。

表5 综合分类村庄统计 单位:个;%

各地区各类村庄结构不同。东部地区集聚提升类、特色产业类村庄比重均高于其他地区;中部地区集聚提升类村庄比重低于总体水平,一般发展类村庄高于总体水平;西部地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村庄比重较高,粮食生产类村庄比重较低,较高的特色保护类村庄比重与其山区村庄较多有关;东北地区以粮食生产类村庄为主,约占3/4。

二、各类村庄发展特征

在村庄综合分类统计的基础上,本部分从村庄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土地利用、城乡两栖等方面对各类村庄的发展特征进行分析。这些发展特征与分类依据相互联系、相互印证。

(一)各类村庄居民就业特征

表6汇报了各类村庄的就业特征,主要采用各个村庄的“劳动力总量”“主要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数量”“主要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数量”“主要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数量”等调查指标以及相关的比例进行分析。

表6 各类村庄就业特征 单位:人;%

集聚提升类村庄,由于以人口增长类村庄和人口大村为主,所以劳动力的总量水平也明显最高,各类就业规模均较大,“主要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的比重最高,“主要外出务工”的劳动力比重最低。这一特征与集聚提升类村庄具备相对丰富的生产、生活功能有关,本地二、三产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就业吸纳力较强,本地兼业化水平较高。

粮食生产类村庄,一产就业和外出务工就业的比重较高,本地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较低。这与此类村庄以粮食生产为主,本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就业吸纳力不强,故此类村庄居民就业主要表现为粮食种植和外出务工的兼业化状态。

特色产业类村庄,本地二、三产业就业水平比粮食生产类村庄明显更高,这与此类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带动本地二、三产业发展、具有较高的本地就业吸纳力有关。相应的,此类村庄外出务工的比重低于粮食生产类村庄。可见,特色产业类村庄明显较高的本地二、三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了本地兼业化水平。

特色保护类村庄,与其它类型村庄相比,一产就业比重明显较低,本地二、三产就业比重较高,这与此类村庄中一部分会发展乡村旅游有关,外出务工比重也较高。

一般发展类村庄,本地一产就业比重较高,且外出务工比重明显高于其他类型村庄,这与此类村庄缺乏发展特色和就业机会有关,因而表现出本地务农和外出务工的兼业状态。

(二)各类村庄居民收入特征

表7汇报了各类村庄的居民收入特征,主要是2021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均值和2019—2021年④的增长率。

表7 各类村庄居民收入特征 单位:元;%

2021年,样本村庄的平均人均可支配收入16 225元,低于全国总体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 931元,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中位数16 902元接近。从增长率来看,样本村庄居民的平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年增长率为13.90%,明显低于全国该指标2019—2021年的名义增长率(全国居民收入平均数和中位数的增长率分别为18.16%和17.46%)⑤。

分地区来看,与各地区发展水平类似,东部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明显低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的收入增速最低,中西部地区表现出一定的追赶态势。

分村庄类型来看,集聚提升类村庄的平均收入水平最高,特色产业类村庄的平均收入水平次之,粮食生产类村庄的平均收入水平较低,一般发展类村庄的收入水平最低。从增长率来看,特色保护类村庄的收入增幅最大,粮食生产类和集聚提升类村庄的收入增幅次之,一般发展类和特色产业类的增幅较低。

各地各类村庄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东部地区的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产业类村庄和特色保护类村庄的收入水平较高,一般发展类村庄的收入水平明显较低、且表现出小幅降低的态势。中部地区的特色保护类村庄收入水平最高且增速较快,这与其发展乡村旅游有关,其余类型的村庄收入水平接近。西部地区的集聚提升类村庄收入水平最高,一般发展类村庄收入水平最低。东北地区的特色保护类村庄收入水平最高,粮食生产类村庄的收入水平不高。

(三)各类村庄土地利用特征

表8汇报了各类村庄的土地利用特征,考虑分类时对耕地作物情况进行了分析,这里主要对耕地撂荒、宅基地闲置、耕地规模经营(50亩以上)、耕地流转价格等情况进行分析。

表8 各类村庄土地利用特征 单位:亩;宗;户;元/亩

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村庄平均撂荒耕地面积最大,东北地区村庄没有撂荒地。西部和东北地区村均空闲废弃宅基地数量略多。耕地规模经营主要在东北地区,其他地区规模经营较少。

分村庄类型来看,一般发展类村庄撂荒耕地面积最大,与其缺乏特色产业支撑有关;特色保护类村庄撂荒面积也较多,与其部分村庄以山区为主、人口较少有关。一般发展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平均空闲宅基地数量较多,与其外出务工比重较高有关。耕地规模经营以粮食生产类村庄为主。集聚提升类村庄的平均耕地流转价格最高,一般发展类村庄的耕地流转价格最低。

分地区分村庄类型来看,东部地区耕地撂荒以特色保护类村庄和一般发展类村庄为主,规模经营户数较多在特色产业类村庄,一般发展类村庄的耕地流转价格最低。中部地区耕地撂荒主要是集聚提升类村庄较多,一般发展类闲置宅基地较多,规模经营户较少。西部地区的耕地撂荒主要是一般发展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闲置宅基地较多,特色保护类的规模经营户较多,集聚提升类村庄的耕地流转价格最高。东北地区没有耕地撂荒,各类村庄的规模经营户均较多。

(四)各类村庄居民城乡两栖特征

表9汇报了各类村庄居民的城乡两栖情况,根据调查数据中的“既有宅基地又购买了商品房的农户数量”进行分析,其中的比重为城乡两栖居民的户数占总户籍户数的比重。

表9 各类村庄居民城乡两栖特征 单位:户;%

总体来看,城乡两栖居民的户数占总户籍户数接近20%。

分地区来看,东中西部地区的城乡两栖户比重较高,在20%左右,东北地区的城乡两栖户的比重较低,仅10%左右。

分村庄类型来看,特色产业类的城乡两栖户比重较高(25%左右),这对应了其较高的本地二、三产业发展和就业水平,集聚提升类的该比重次之,其余三类村庄的该比重略低。

分地区分类型来看,东部地区特色产业类和粮食生产类村庄的城乡两栖户比重较高。中部地区的特色产业类村庄的城乡两栖户比重明显高于其他类型村庄。西部地区的特色产业类和集聚提升类村庄的该比重较高,粮食生产类村庄的该比重较低。东北地区的特色保护类和一般发展类村庄的该比重明显较高,其余类型村庄的该比重较低。

三、总结与村庄分类发展导向

结合村庄分类的政策导向与发展特征,本文根据两轮CRRS调查数据,对300个样本村庄进行了分类研究。在对村庄地理特征、产业发展、人口发展特征等本底特征分析基础上,将样本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粮食生产类、特色产业类、特色保护类、一般发展类,进一步分析了各类村庄的居民就业特征、居民收入特征、土地利用特征、城乡两栖特征。

本文研究得到一些关于样本村庄结构和特征的发现(见表10),考虑样本村庄的代表性,这些发现兼具一般性。第一,基于村庄发展的本底特征,可将样本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粮食生产类、特色产业类、特色保护类、一般发展类,五类村庄结构比重约为“25∶30∶10∶25∶10”,各地村庄类型结构不同。第二,集聚提升类村庄居民本地兼业化特征明显,收入水平较高,土地利用效率较高,城乡两栖居民较多。第三,粮食生产类村庄耕地规模经营特征明显,居民以粮食生产和外出务工为主,收入水平不高。第四,特色产业类村庄居民主要从事特色产业和本地兼业,收入水平较高,城乡两栖居民较多,土地利用效率较高。第五,特色保护类村庄居民往往以本地特色旅游就业或外出务工为主,收入水平中等,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第六,一般发展类村庄发展的本底特色不显著,居民以务农和外出务工为主,收入水平不高,土地利用效率低。

表10 各类村庄本底特征与发展特征

基于村庄分类及其本底特征、发展特征,结合《规划》和各地乡村振兴实践,本文提出村庄分类发展的导向。

第一,集聚提升类村庄。充分发挥其区位和地理优势,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以及农村电商、乡村旅游、都市农业等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促进兼业化,进一步释放农业劳动力、提高农村居民的非农就业和收入水平。对于发展水平较高、城乡融合水平较高的此类村庄,要加快推进、创新探索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稳步推进此类村庄城镇化。

第二,粮食生产类村庄。从粮食安全角度出发,通过利益补偿、基础建设等,大力支持其粮食生产,落实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做好农业强国建设的基础单元。鼓励耕地流转,促进粮食主产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各方效益。积极推进粮食生产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生产与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融合创新发展,丰富农业功能、提升其附加值。

第三,特色产业类村庄。围绕特色农产品,完善特色产业链上下游、社会化服务体系,以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产业振兴和农民增收。促进特色产业品牌化、数字化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强特色农产品、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相关的技能培训,加强人力资本支撑。加强特色产业发展所需的用地保障。加强县城在特色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等方面的中心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县域城镇化和本地兼业化。

第四,特色保护类村庄。对于此类村庄,一要坚持保护式开发,以不破坏资源环境、促进文化传承为前提,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科学适度开发旅游资源。二要积极发挥乡村旅游对农户就业和增收的带动作用,让利于民,实现村庄居民、社会组织和政府的利益共享。三要加强发展合作和帮扶,对于生态保护类的山区村庄,在土地利用和劳务合作等领域,加强与邻近城市或对口帮扶地区的合作。

第五,一般发展类村庄。对于大部分发展特色不显著的村庄,按照人口发展趋势,着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配套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居民就地就近城镇化、本地兼业化或外出务工,促进居民增收与福祉增进。对于人口不断减少或逐步搬迁撤并的村庄,重点需要完善搬迁撤并的思路、原则及其实施举措,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在选址、新建、安置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搬迁安置补偿机制,按要求落实原址复垦还绿。

[注 释]

① 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起并完成的一项全国大型农村追踪调查,已于2020年和2022年完成了两轮调查。

② 根据等距随机抽样原则,CRRS在每个省抽样30个村,总计10个省300个村。另有个别试调查村庄样本,本研究中未纳入分析。

③ 实践中,此类村庄容易根据地理位置识别。

④ CRRS调查的居民收入为调查年份前一年的数据。

⑤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s://www.gov.cn/xinwen/2020-02/28/content_5484361.htm;《中华人民共和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s://www.gov.cn/xinwen/2022-02/28/content_56760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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