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兆葶
1842年底,一位记者在《莱茵报》上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报道普鲁士王国莱茵省摩泽尔河地区葡萄种植农民生活状况困苦,一篇指责当地新闻不自由,受到了该省总督冯·沙培尔的严重质疑。1843年1月,马克思就此事发表了《摩塞尔记者的辩护》一文,并以该记者的名义向质疑报道真实性的莱茵省总督进行了公开回应,他指出:“一个新闻记者在极其忠实地报道他所听到的人民的呼声时,根本就不必随时准备详尽无余地叙述事情的一切细节和论证全部原因与根源……只要报刊有机地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完整地被揭示出来。”[1]在此,马克思基于新闻真实观的过程性真实提出了“报刊的有机运动”理论,强调了新闻生产实践中的新闻真实表现为不断产生变动的过程性真实,新闻报道在一开始可能会因为侧重点不同而显得片面、单一或有偏差,但由于政府、媒体以及公众等各方舆论主体的积极参与与推动,关于事实的全部真相会伴随着“报刊的有机运动”而逐渐变得清晰明了。那么在风险议题的社会性新闻生产有机运动中坚守新闻真实、防范动态性失实则显得尤为重要,不仅能加强新闻业与媒体的自我反省,也有利于互联网公众舆论的引导与治理。
目前学界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类型多样,因为事件发生主体、发生环境及产生的影响不同而有不同的界定侧重点,还没有统一的界定。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概念界定可以从广义与狭义来看,学者李苏楠认为“广义上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泛指在互联网上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并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件”。[2]
“鲍某明事件”由媒体首次发出后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网络上展开了公共讨论,本文所要分析的相关报道主题争议性大、关注度高、冲突性强、规模大,故而将其界定为广义上的网络群体事件,即指在互联网范围内进行公共公开讨论的,受到政府、媒体、公众等多方主体关注,形成公众舆论,产生了一定社会影响的网络舆论事件。重点关注事件在网络空间内引发的舆论现象,而不关涉狭义上的扰乱社会治安的非正常群体事件。目前,关于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多集中于应对策略研究、涵义与特征分析、网络舆情诱因和治理上,[3]鲜少基于符号学路径来探讨新闻生产实践中微观新闻文本符号挪用下的动态性新闻“真实”的流动演化路径与防范新闻失实策略。
对此,本文拟从马克思的“报刊的有机运动”这一理论出发,以网络群体性事件“鲍某明事件”的相关报道作为个案,将相关新闻报道及引发的舆论看作是“报刊有机运动”和新闻真实动态演变的互动过程。借助语言符号学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鲍某明”事件舆论演变各阶段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及各参与主体之间的符号操纵行为,找出对举正项的“异项”以此来看风险议题新闻报道符号操纵背后所诱发的社会冲突根源,进而反思新闻媒体在面对社会风险议题的新闻生产中应该如何坚守新闻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并防范动态性失实。
网络环境下舆论的产生,离不开舆论主体对符号的操纵,其中舆论主体可以是事件当事人,也可以是传媒组织、互联网网民等,由于各个主体的个人专业能力及对社会资源掌握能力不同,在不同语境下所能展现的舆论操纵能力也有所不同。事件发酵和每一次议论既是一个舆论过程,也是一个符号建构的过程。
舆论发生阶段的符号:无知的“未成年女儿”受害者与高知“养父”施暴者。《南风窗》在2020年4月9日首度发出关于“鲍某明事件”的新闻报道,《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报道一经发布,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引发了网民极大的关注与激烈的讨论,舆论倾向于同情“受害者”李星星的遭遇,此为该事件的舆情发生阶段,也是第一次舆论高潮。《南风窗》以李星星方的事实材料作为新闻素材,首发阅读量高达10 万+,引发网民高度关注与热议。未成年养女、十四岁的女儿、总裁养父、一米九、壮得像座山、成年与未成年、男性与女性等描述是该媒体报道关于“鲍某明事件”所操纵的主要符号。索绪尔将符号分为能指和所指,体现着二元组合关系。而在符号学中,二元对立并不意味着二元的平均对等,而是有所侧重,形成正项、中项和异项的三项关系。[4]中项往往作为标准项被人们所接受,正项和异项则呈对立冲突状态。“未成年”与“成年”对立、“养女”与“亲生女儿”对立、“总裁”与“白领”对立,同时其隐性的对立符号还有“有权”和“无权”“富”和“穷”等体现阶级对立的二元对立关系,在两性相关描述词汇中,“性侵”这一语言符号含有非自愿、强迫发生性关系之意味,“被性侵”则与“自愿发生性关系”互为二元对立,“被性侵”和“未成年”作为异项存在,二者都呈现出与社会正常状态相悖且存在显著偏差的标出性,在这些可供使用的符号中,中项往往作为中立标准被大众所接受,正项和异项虽然会随着事件发展发生相对应的变动,但可以明确的是,异项往往不被大众所接受。在舆论的发生阶段,《南风窗》的新闻报道中有很多关于李星星作为受害方的细节文本描述,通过李星星单方的信源呈现,很容易建构起大众对于“被侵犯的懵懂无知未成年少女”这一弱势受害者的同情,社会大众出于对弱者的同情而自发汇聚成了“严惩高知分子鲍某明”的群体集合,这到底是一场出于正义的讨伐还是一场“乌合之众”的闹剧?在事件尚未有权威定论之前我们不得而知,但在当前舆情发生阶段,舆论倾向纯洁、懵懂、脆弱、无助的小白兔式的受害者李星星一方。
舆论高潮阶段的符号:高管养父与少女的洛丽塔式爱情。2020年4月9日,在媒体报道和公众舆论一边倒的压力下,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在微博发布此案案情并说明案件仍处于侦查中,案情显示警方综合各种证据认为在2019年4月8日李星星的报案中,鲍某明不构成犯罪,已于2019年4月26日撤案,后于2019年10月9日再次立案,在“完美受害者”“弱者”“未成年女儿”的符号之下,事件进入舆论发酵阶段,舆论升级至“怀疑警方包庇鲍某明”的第二次舆论高潮。2019年4月10日,《人民日报》与央视新闻两家官方媒体就此事件发声,盼望真相大白。同天,澎湃新闻记者起底鲍某明2011年的个人博客,一篇名为《从“嫖宿幼女”看未成年人保护的差距》,渲染了事件主体对法律的熟知,引发“特权人物知法犯法”“钻法律空子”的质疑,多家媒体就保护未成人、谨防幼女性侵害发声,督促加速办案进度。财新网于2019年4月12日以当事人鲍某明的事实材料为基础的特稿《高管性侵犯养女事件疑云》,该报道角度虽另辟蹊径,为大众提供了二人为恋人关系的另一种可能,全文呈现事实维度单一,采访不够充分,行文有失新闻客观性,这和南风窗媒体有同样客观性失准问题。该报道引发争议最大之处在于新闻导语:“女孩在多地多次报警称未成年时遭跨国企业高管性侵,警方均未立案,高管则称双方是恋爱关系,这更像是一个自小缺少关爱的女孩向‘养父’寻求安全感的故事。”导语预设了立场,从鲍某明的角度解读女孩和养父的相处全过程,操纵符号“少女”与“高管养父”叙述一段少女缺爱的洛丽塔式爱情。在群情激愤之时,网民们早已先入为主,事件发展至此阶段,社会公众通过自己头脑中的想象描绘了一幅带有个人感情色彩和偏见的图景,后真相时代最大的特征是感情和情绪先行,情绪成为了阻碍公众越过媒介拟态环境接近真实世界的一道屏障,由于情绪先行,社会公众在情绪上更容易先入为主地接受《南风窗》偏向“纯真小白兔被年长大灰狼侵犯”的报道叙事,而将财新网的后续新闻报道理解为鲍某明通过钱财等手段换来的“洗白稿”,财新网一时难以抵抗舆论之压力,于2019年4月13日发表声明称经认真核对报道确有采访不够充分、行文存在偏颇之处并于当日撤回报道,几乎也是在同一时间段内,鲍某明先前供职的杰瑞集团、中兴集团、西南政法大学分别发表声明,解除与其聘用关系。同日,东方网发布文章《鲍某某涉嫌性侵案:公众为何不愿讨论另一种可能?》,这“另一种可能”指的就是受害者与施暴者身份互换,事件未来走向还处于未知状态,公众还有没有理性讨论事件另一种可能的意愿?但公众诉诸感情,更愿意同情弱势群体,而对“施暴者”进行道德批判来宣泄情感。
论反转及平息阶段的符号:恋童癖遇上女骗子。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发布案件调查情况,出现新闻反转,舆论随之发生反转,“鲍某明事件”迎来第三次舆论高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公布了关于此事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对二人的基本情况、交往情况及涉嫌性侵情况及潜在诱发问题作了回应。此结果一经公布,网络舆论从“总裁高管性侵未成年养女”转向“恋童癖遇上女骗子”的嘲笑式结论,舆情进入平息期,网民留下不轻易站队及理性思考的自我反省后哄堂而散。
基于以上三个阶段的舆情发展还原了新闻生产有机运动过程,可以看到每一次新闻报道都可能产生一种持续变动的“生态圈”,新闻报道的力度和偏向可能会诱发新闻伦理失范、媒介审判、新闻失实等诸多问题,同时还有可能增加公众对社会现实风险的忧患意识,进而引发诉诸情绪的喧哗。
传媒组织的议程设置与社会责任坚守。议程设置是大众传播的重要社会功能。从议程设置角度来看,传媒组织通过“议事日程”建构起了人们对于日常生活的认知与想象,也正是因为如此,在网络环境复杂且媒体竞争激烈的今天,传媒业最为忌讳的就是盲目追求“流量至上”而不断利用负面性的、有争议性的话题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媒体形象维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损害形象却在旦夕之间。新闻媒体必须加强自律,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以公共利益为第一诉求,严格把关新闻报道,不断建设媒体公信力,维护自身权威。
新闻工作者坚守新闻客观性,防范动态性新闻失实。新闻是在不断的变动中产生的,是关于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关于真相的调查是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因此,新闻记者、编辑一时间难以获得复杂新闻事件的全部真相,在新闻生产的过程中由于认知不够或事实掌握不充分而导致片面性报道时常发生,接踵而至的则是“报刊有机运动”中的动态性失实问题。
一、新闻记者保持客观中立。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加速了新闻业的竞争,抢头条、抢选题、博流量、蹭热点等现象屡见不鲜,在未确认信源可靠性、未了解当事双方的陈述就将报道发出,以抢占“舆论”与“流量”先机,都是新闻从业者客观失准、业务失范的表现。新闻报道应当具有准确性和客观性,必须报道事实的真相,并且只对事实进行报道,在深入事件调查中要抽离个人价值观念,避免由于个人主观感情的介入而呈现出偏颇的结论性观点,注意新闻“留白”,保持事件客观性,将思考的空间留给公众。
二、注意信源可信度与事实材料丰富性。从报刊的有机运动来看,有关复杂事件的新闻报道表现为不断发生变动的过程性真实,在动态中逐渐演进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借助连续不断的后续报道不断跟进事件进展。在不能完全掌握所有事实材料的新闻生产动态发展中,新闻记者要更加注意信源可信度与事实材料丰富性。在获取事实材料时要重点核查信源,掌握并听取关于事件多方的事实材料,以防范新闻报道材料的符号操纵致使新闻客观性失准。
三、严格把关可能诱发社会风险与冲突的新闻议题。对于社会不公、性别歧视、阶层分化等可能诱发社会风险与冲突的社会议题进行严格把关。在与现实生活关联性较高的社会议题的采写报道中,社会性新闻因其日常性而更容易走进公众视野。“鲍某明事件”首经媒体曝光后瞬间成为全民公共讨论议题,原因在于此事诱发了公众对于“未成年遭遇性侵犯”“诱拐女童”“网络送养黑产业链”“质疑精英阶层”“女性性别歧视”“女性不公”等社会公共风险的担忧。“未成年性侵案”之风险深入到了新的社会共识性问题和社会风险议题中去,人们也因此得以窥探到了网络舆论事件背后潜藏的冲突根源。
“符号是被认为携带意义的感知。”[5]在冲突性极强的符号走进公众视野时,新闻文本叙事中符号的意义得以建构。意义一经释放,就会进入大众视野,公众共同解读着同一新闻文本的同一符码与意义,必然会产生同情、担忧、恐慌、质疑等多种复杂的情绪,使得公众舆论场呈现众声喧哗的状态,故而新闻生产实践中的文本生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众舆论的走向,新闻文本的把关就是对公众舆论和舆论场发生机制的把关。
新媒体业态环境加大了新闻失实的治理难度,但不论是何种新闻业态环境,新闻事业的进步都离不开对新闻真实性原则坚定不移的坚守。新闻报道的真实并不是一次性的结果真实,而是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表现为不断发生“变动”的真实,纵使是经过严格训练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新闻工作者也不可能洞悉全部的事实真相。新闻工作者作为事件报道的第一发出人,不能为了“博眼球”而巧借“事实材料”引导公众诉诸感情式的思考而失去了新闻客观性。从马克思“报刊的有机运动”理论还原网络群体性事件“鲍某明事件”新闻生产的动态发生过程,通过媒体及各方主体的符号操纵与挪用行为来看公众的舆论发生与转变,进而探讨社会风险议题新闻生产中媒体新闻真实的坚守与动态失实的防范,有利于促进新闻业、新闻媒体和公众三者之间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