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涉及的财税处理问题

2023-12-10 11:08晏晓攀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现代经济信息 2023年32期
关键词:税费所得税增值税

晏晓攀 武汉市人防工程专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经济改革的浪潮,给予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以极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国有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国有企业的整体改革进程中,股权无偿划转是一项尤为重要的内容,也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资产整合模式,因此必须出台对应的税费政策,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全面保障。通过开展系列财税处理工作,并采取科学、可行的税费处理措施,综合考虑既定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产权划转成本,切实提高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效益。

一、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内容

就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而言,其具体是指企业所属的国有股权在国有产权主体、国有控股单位、企业之间的无偿转移。在实施国有股权无偿转化时,务必要严格依照国家既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时逐一遵循相应的操作流程。详细来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其一,主体属性应当是国家独立控股的企业,并且要能满足股权划转所需的全部要求;其二,对于需要划转的股权,必须清楚、明确地掌握其所有权,而且要确保不会涉及任何的纠纷,如果陷入纠纷,将会导致产权不明的问题,进而丢失划转资格;其三,在处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业务时,应保证其中任意一道程序的运行在对应的法律规范之内,全面保障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优化对应的审批登记程序。

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涉及的税种及其处理

(一)增值税

增值税作为一项流转税,主要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类税种。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在流转环节并没有生成新的增值额,根据增值税的含义来看,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过程中,股权无偿划转事项不用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从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来看,无偿赠送货物等同于销售,据此,存在特殊情况即划转上市公司股权也需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视为一种销售行为,并缴纳增值税。2011 年,在国税总局颁布的第13 号公告中,对资产重组的有关内容做出了进一步明确,比如,在进行资产重组时,仅实施实物资产转让要缴纳增值税,但在转让资产的过程中,如果同时转让该项资产相关的劳动力、债权债务,就无需再缴纳增值税。由此可见,针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应当着重关注其是否属于资产重组,还有是否需要对劳动力与债权债务同时进行转让,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就要缴纳增值税,相反则无需缴纳。

第一,股权无偿划入。针对上市公司而言,其股份属于金融资产,买卖金融资产在增值税的纳税范畴之内,但在进行无偿划转的过程中,转出方并没有获得对价,因此是否需要对其征收增值税还未给出明确规定,对此,可以参考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实施特殊的税务处理。而转入方无需进行增值税缴纳,但转出方有无缴纳增值税会使得转入方在之后年度进行股份出售时在计税基础上存在明显差异。

第二,划入股权以后年度出售。依据营改增下的有关规定,在转让金融商品时应当依照买卖金融产品所产生的差价来计缴增值税。所以转让方采取市场化手段对上市公司无偿转入的股份进行出售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增值税,这就要求明确好买卖产生的差价,即主要明确买入价。如果划出方不缴纳增值税,则涵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和企业所得税保持一致,将划出单位中的固有计税基础作为成本;二是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形成的限售股,依据其有关规定进行执行,也就是按照划转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进行成本计算。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中的具体规定,对于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产生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到解禁日这段时间内上述股份形成的送、转股,应将该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作为买入价。如果在无偿划转股份时,转出方完成了增值税缴纳,那么转入方应当以转出方在缴纳增值税时的售价为买入价。

(二)所得税

所得税是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业务中的一项主要税种。目前,财税部并未清晰、明了地规定企业在进行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时与之有关的所得税问题,而且在实践过程中也存有较大争议。所以对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的所得税处理,必须做到与实际情况的有机结合。

第一,在无偿划转资产时,不管划入方是通过哪种价值进行入账,划出方与划入方都无需缴纳所得税,而且双方在进行税务处理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一致。

第二,如果需要划转的资产在划入方持有期间价值发生了改变,那么其不论是计入当期损益,又或是计入权益,均需就所得税做出递延处理,并确保不会对当期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产生不利影响。如若将税后分红作为现金股利进行派发,则无需进行所得税缴纳。

第三,在出售资产时,需要划入方利用资产售价以及划入资产时的计税基础的差额来计算所得税基数,对于之前所递延的所得税,应在资产出售过程中统一进行缴纳。

(三)印花税

其一,资产无偿划转。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审批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如果是通过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所实施的国企改组改制,其中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现象,可暂不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如若与上述情况不相符合,那么在发生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时,就需要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其二,划入股权以后年度转让。对于划入的国有股权市场化退出,必须根据规定完成印花税的缴纳,也就是转让方需认缴0.1%的印花税。

(四)其他税种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文件,企业在进行相互合并时,按照既定的合同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实施合并,从而合并为一家企业,原主体仍旧存续,完成合并后,企业如果担负了合并之前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可以免征契税。

如今,在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深化改革下,立足于国内的发展形势,国家税务部、财务部通过不断努力,进而进一步优化并完善与企业资产重组有关的税收政策,以期给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提供基础保障,降低制度层面的影响,促进企业资产重组效率的整体提高。

三、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涉税问题

(一)股权无偿划转实质问题

对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来说,其只是一种调整资产结构的方式,是股权在企业内部的流转,并不是一项实质内容。而这里所说的无偿仅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指划转双方在进行划转时,仅需以现有的股权为基础,无需通过资产、实物、现金等进行二次支付。立足于经济角度来看,无偿划转实际上就是对国有股权的调整与优化,而并非法律意义上针对无偿的定义,即一方取得实际经济利益后,另一方并未取得。如若对无偿的内涵理解得比较偏颇,比如只是基于字面意思进行理解,那么在业务认识与处理方面就极易暴露出问题。通常而言,划出方向划入方实施股权划转,必须使其拥有相应的管理义务,也可将无偿视作相对无偿,因此无偿仅是一个相对概念。而资产转让属于股权划转的范畴,不但要求划入方进行股权接收,同时还要求其做好对这部分股权的经营与管理,在这一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税费问题。

(二)股权无偿划转投入问题

纵观近几年的国有资产重组常态化形势,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策,然而因为政策的系统性、完善性不足,所以在相应的税费问题方面仍旧存在较大争议。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工作中,无论是价值评估,又或是工商登记变更,均会牵涉到税费缴纳的问题。但由于相关的规定较为匮乏,加大了后续出现税费问题的几率,也致使税费问题有了更多可能。例如,在股权评估环节,如若与原始投入之间的差距比较大,那么在进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实施股权划转会涉及到税费免除的问题。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可以说是国有资产的内部流转,和市场行为之间存在本质性区别,然后受当前税务法规、管理条例的标准不够统一的影响,且行为界定的依据不足,因此对最终的执行结果产生了较大影响。不够科学、完善的税费政策,以及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性质并未形成精准明确的界定,将会导致税务机关在工作的实际执行环节难以找出准确的出发点,对此,股权划转会出现更多可能,带动企业投入实现进一步增加。

四、优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下的税费问题的策略

(一)实际操作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范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一种流转行为,而且主要发生于同一主体企业的内部,这就进一步凸显出了企业内部决策的地位,企业在做出内部决策之前,各相关涉及方应当积极落实好初期的调查、分析等准备工作,同时还要对各项业务进行详细划分,并且要保证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全面、深层理解。对此,企业在进行实践操作时,务必要严格依照既定决策展开执行,从而有效规避不必要纳税、重复纳税等问题的出现。与此同时,企业财务部门还应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做好及时协调沟通,切实完善后续的善后工作。依据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的流程,进而精准、有效地执行股权转化在每一环节的工作任务,大幅度降低出错率,还要保证与国家既定的有关政策相符合,防止恶性循环。针对过程中的每一项操作程序,都要确保在专业的监督机构下落实,并保障合法、合规地操作所有程序。

(二)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是国资管理下的一项工作,划转双方必须具备统一的约定,但并不是市场行为。从大量实践证明中来看,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股权无偿划转业务的实际处理情况做好明确掌握,做好逐一、实时明确,以此为企业的稳健、有序发展提供实质性助力,国家需要及时完善无偿划转的有关政策,并对其中的有关概念进行优化和细化,还要准确界定其性质。在法律层面,必须依据我国在当下及未来发展进程中所面对的局面,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明确企业间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问题,以便在处理不同涉税问题时为其提供真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重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质

税务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业务的内在实质的关注度与重视度,并对具体的无偿划转行为的目的与特征做好深入分析。如果实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主要是为了实现对国有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以及提升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而并非是要降低或延迟对于税款的缴纳,而且出资主体是国家,那么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视为该项股权划转业务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的内部划转,由此可以看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特征在于无增值和无偿。税收征管部门对于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税收征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必须重点强调针对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交易实质,优化并完善无偿划转有关的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概念的精细性,确定其性质,以此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提供针对性、准确性的指导。

(四)加强对财税工作人员的培训

要想促使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中的税费问题得到规范、高效的处理,就应当不断强化对财税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全面地落实对于财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实际的培训过程中,相应的培训内容除了要涵盖基本的税务知识以外,还要重点培训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从而为全新业务领域的全面拓展提供更大便利,切实保障对于经济业务的每项处理环节要始终坚持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把控好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时间节点

在实际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工作中,必须提前对其中各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做好综合、精准的考量,同时对股权无偿划转计划在时间方面的控制加以完善。具体来说,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时间把控方面,需要严格落实以下几点原则:第一,基准日选择。在选取基准日时应尽量选在会计年度结尾,而且还要对国有股权的整体划转过程做出详细分析,从而进一步简化其中的部分税务操作;第二,在具体的股权无偿划转工作开始之前,应优先对企业内部的有关章程与相关协议进行全面、规范的整理,过程中要落实全方位的协调和沟通;第三,制定完善、可行的产权变动登记,并对其进行有效完善,以此有效避免工商登记变更环节相应的国有资产国有股权遗漏问题;第四,如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双方是同一控制方,需要财务在统一的会计期间内处理相关账务,防止出现跨会计年度的情况;第五,若是在国有企业之间开展股权无偿划转业务,那么应在合同中做好明确,即所划入的股权要以资本金的形式存在,或者作为收入进行处理,这可以成为后续能否享有税收优惠减免所得税的实际依据。

五、结语

综上所述,国有股权分属国有控股资产的范畴,有着较为明显的特殊性,在科学、合理的内部资产重组下,能够切实提升企业效益。文章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涉及的财税处理问题为中心,通过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基本内容进行概述,能够使相关人员形成对该项业务的全面、正确了解;通过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的具体税种及其处理进行阐述,能够使相关人员在股权无偿划转的实际处理环节有所依据;通过对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存在的涉税问题进行分析,能够使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不足之处;通过对优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税费问题的策略进行总结,能够为之后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业务的高质高效落实提供有效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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