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防腐剂应用综述

2023-12-08 08:40:34贺晓蓉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 2023年11期
关键词:防腐剂防腐甲醛

贺晓蓉

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北京,100022

化妆品富含大量水分和各类营养成分,为微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并且其生产和使用过程中难以避免微生物的侵入,易造成产品腐败变质,一方面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和品牌荣誉受损,另一方面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1-9]。美国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化妆品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是“化妆品不需要无菌,但它不能被致病微生物污染,非致病微生物应该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化妆品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符合这个要求”[10]。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化妆品中的微生物指标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眼部产品及3岁以下幼儿使用的个人护理产品中,每克产品中的细菌类微生物含量应不超过500个菌落数,真菌类微生物含量应不超过100个菌落数。其他个人护理产品中,每克产品中的细菌类微生物含量应不超过1000个菌落数,真菌类微生物含量应不超过100个菌落数。并且,条件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应不能检出[11]。

在化妆品中添加防腐剂是保护产品,使之免受微生物污染,延长产品货架寿命,确保产品安全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随着越来越严格的化妆品相关法规的出台,各类媒体对防腐剂的报道、消费者对于防腐剂的高度关注等使得化妆品制造商选择防腐剂时会考虑多方面的影响因素,这一系列的变化带来了防腐剂选用趋势的变化。笔者根据在防腐剂行业从业15年以上的经验,在本文总结了化妆品中常见的微生物问题、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化妆品防腐剂法规,介绍目前常用防腐剂类型和特点,并展望防腐剂的发展趋势。

1 化妆品产品潜在的微生物污染

化妆品中常见的污染微生物包括细菌、霉菌和酵母菌,其中以细菌污染居多。较常污染的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芽孢及梭状芽孢杆菌等革兰氏阳性菌和假单胞菌、沙门氏菌、弧菌等革兰氏阴性菌[12-17]。

洗去型个人护理产品例如表活体系的沐浴露、洗发水等产品经常易被革兰氏阴性菌污染,代表型微生物如铜绿假单胞菌和洋葱伯克霍尔德菌,肺炎克雷伯菌也常在污染产品中被发现[13-14]。

膏霜乳液类产品中发现的污染微生物除了前面提到的革兰氏阴性菌外,还会经常发现包括微球菌和葡萄球菌等革兰氏阳性菌的污染,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15-17]。

2005-2008年,欧盟因为化妆品污染而召回的173个产品中,有24个产品都是受到了铜绿假单胞菌的污染,同时污染样品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18]。2004-2011年,Scott Sutton和Luis Jimenez调查了美国642个涉及微生物污染的召回产品,其中个人护理产品约45个,占7%。在调查中发现洋葱伯克霍尔德菌是污染样品中检出率最高的微生物,占34%[19]。在一份来自意大利的关于91份不同化妆品在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微生物污染调查中发现,样品在使用前都没有受到微生物污染,但有6份样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20]。

微生物污染主要来源于几个方面,首先是生产过程,包括空气、生产用水、其他原材料、生产设备和包装材料等;其次是消费者使用过程,不合理的使用方式常常会导致微生物的滋生,比如把产品做稀释,稀释后的产品中防腐剂浓度大大降低,难以有效控制污染的爆发,稀释后的产品在放置几天后就有可能滋生大量的细菌。

2 全球主要地区化妆品防腐剂的法规管理框架

在国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化妆品,目前采用注册和备案管理的机制,依据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1]《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管理规范》[22]等条例。化妆品应该使用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23]中的原料,不能使用或者限量使用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11]列出的禁限用原料。新原料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由于防腐剂属于高风险类别,因此防腐新原料应在国家局进行注册,提供完整的安全数据,经国家局化妆品专业委员会审核讨论批准后,才能使用[24]。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盟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的要求。欧盟对防腐剂原料的评估极其严格,要求防腐剂生产商提供完整可靠的安全性数据,包括皮肤刺激、多次刺激、眼部刺激、致敏性、致癌、致基因突变、致遗传损伤等多种评估报告,经由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才能列入防腐剂原料清单中(EC 1223/2009附件V)。需要说明的是,欧盟不仅评估防腐剂活性成分,同时评估防腐剂配方产品的安全性,因此配方中的辅助及惰性成分的毒性学指标也是评估内容之一。化妆品制造商仅允许使用列入防腐剂清单中的原料作为防腐剂。这点和国内有明显差异,国内市场上尤其是通过直播渠道销售的化妆品,会隐形地宣传“无防腐”,依据是产品使用的是不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防腐剂清单中的“防腐剂”,这样的宣传造成一部分消费者误解“无防腐”更安全,从而吸引消费者关注。而在欧盟国家,几乎没有中大型化妆品制造商会使用不在清单中的化学成分作主要防腐剂,这是因为首先不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的法规要求,其次是这类成分的安全性并没有通过针对防腐剂的特殊安全评价,其安全性反而是存疑的。

美国由食品药品管理局管理化妆品,化妆品及原料的安全性由美国化妆品原料评价委员会进行评价并给出建议。日本厚生劳动省医药食品局对本国的化妆品及原料进行管理。具体的管理机构及法规管理文件如表1所示。

表1 全球主要地区化妆品防腐剂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文件

3 防腐剂选用标准

随着逐渐增多的政府机构法令颁布、越来越严格的化妆品法规、消费者安全意识的增加,化妆品生产商在选择防腐剂时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防腐剂主要是对产品起预防保护作用,预防微生物生长带来的各种危害,消费者有时并不能直观感受或理解防腐剂的重要性,甚至认为可以不添加防腐剂。这一系列问题使化妆品生产商在选择防腐剂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化妆品中防腐剂的选择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法规的要求。在化妆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必须符合当地的法规要求。为了安全起见,世界上许多国家均对化妆品用防腐剂作了相关法规规定。我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参照欧盟化妆品法规并结合中国的特点,对化妆品用防腐剂的品种、使用范围和限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的可以在国内使用的化妆品防腐剂共51种[11]。

第二点是绿色安全性。在笔者和众多化妆品品牌商以及生产商的沟通中发现,绿色安全的防腐剂是被多次和重点提出的要求,重要性甚至排在防腐有效性的前面。这很大程度是由于中国的市场活跃,销售渠道多元化,消费者越来越受到网络直播、媒体评测等市场媒介的影响。尽管对于到底什么是安全、绿色、原料供应商、化妆品生产商、消费者群体都有不同的理解和定义,但这样的名词已经成为市场开发新品时追逐的目标。

第三点是防腐效果。防腐剂应广谱高效,在低浓度下对化妆品中容易出现的细菌、真菌具有广谱杀灭效果。并且,防腐剂应该和配方中的其他成分具有良好的相容性,达到生产、储存和使用期间长效保持产品的防腐效果。化妆品防腐体系效能的大小除了与防腐剂的使用量有关外,与化妆品的剂型(膏霜,液体,乳状,固态)、组成、pH值、水活度及预期货架寿命也都有关系。目前,通常用微生物挑战试验来评价化妆品的防腐系统的有效性。

4 防腐剂效果的评价方法

国内外化妆品行业并没有统一的防腐效果评价标准。目前常用的挑战测试方法主要包括:

4.1 欧洲药典方法(European Pharmacopeia,EP)

依据欧洲药典第7版5.1.3抗菌防腐剂效果方法进行测试评价。该方法为单次28 d防腐挑战测试,挑战菌种包括2~3株细菌、1株酵母菌和1株霉菌,方法允许添加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菌株来更好地模拟现实中的微生物污染挑战。方法要求随着时间延长,样品中的菌含量应该逐渐降低,并根据第28天样品中残留微生物含量多少来判定有效性。防腐有效性的判定标准对不同的应用配方有所区别。

4.2 美国药典方法(US Pharmacopeia)

参见美国药典35~51进行效果测试。该方法为单次挑战,测试时间是28 d,挑战菌种包括3株细菌、1株酵母菌和1株霉菌。根据第14天和第28天样品中残留微生物含量多少判定有效性。防腐有效性的判定标准对不同的应用配方有所区别。

4.3 美国个人护理产品协会(The Personal Care Products Council,PCPC)(原美国化妆品、洗涤用品和香精协会 Cosmetics,Toiletries,and Fragrance Association,CTFA)的方法

PCPC有5个和化妆品相关的防腐挑战测试方法(M-3至M-7),其中M-3和M-4是在化妆品中使用较多,用于水性个人护理产品和眼部产品的防腐测试,包括洗发水、沐浴露、膏霜类产品等。该方法为单次接菌挑战,测试时间为28 d,挑战菌种包括至少5株细菌、1株酵母菌和1株霉菌。根据第7天、第14天、第21天和第28天样品中残留微生物含量多少判定样品防腐剂的有效性。

4.4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化妆品协会(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的方法

参见ASEAN化妆品协会的防腐测试方法ACM MAL 08。

以上挑战测试方法都是单次挑战测试,测试周期28 d,在接种菌群的选择、接种的方式和数量和结果判断标准上有所不同。

朗盛化学材料保护部门健康与呵护业务线专注在日化行业20年的时间,经过上万次挑战测试的经验,以及国内工厂生产现状,采用更严格的三次防腐挑战测试,帮助客户选择合适的防腐剂体系。挑战测试方法是分别在第1天、第7天和第14天接种,一共接种3次,整个试验周期28 d。挑战测试中接种10种常见问题微生物菌株,同时根据配方和生产情况,增加实际环境中的野生菌株以保证挑战测试的结果更好地模拟实际情况。根据第7天、第14天和第28天样品中残留微生物含量多少判定有效性,以第3天、第10天和第17天样品中残留微生物含量判定杀菌速度。同时我们会根据客户配方情况进行温度老化试验后的样品防腐剂含量测试和挑战实验,以保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稳定性。

5 常用防腐剂及其使用现状

化妆品中的常用防腐剂在近几年来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前些年使用频率最高的尼泊金酯类防腐剂面临安全和舆论风险的挑战,在新产品中的选用频率已经大幅降低。苯氧乙醇类的醇类防腐剂由于国际法规广泛认可,无论在驻留型还是洗涤型产品中使用频率大幅上升。

5.1 苯氧乙醇

苯氧乙醇,成分是2-苯氧乙醇。作为醇醚家族中的一员,苯氧乙醇是环氧乙烷和苯酚的反应产物。它是自由流动的无色液体,带有淡芳香气味。

苯氧乙醇是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用于化妆品的防腐剂,有很长的安全使用的历史。近年来,由于苯氧乙醇的低致敏性和全球范围内的化妆品法规许可使用,苯氧乙醇的使用呈扩大趋势。美国是最早统计化妆品防腐剂使用动向的国家,根据FDA在2007和2010年发表的使用频率调查可以发现,苯氧乙醇的使用频率从2007年的18.48%增加到2010年的24.12%。在近期Mintel的数据调查中,从2012年到2021年,苯氧乙醇在驻留型化妆品中的使用比例从45.6%继续上升,高达到57.5%。

苯氧乙醇具有广谱的抑菌作用,对细菌、霉菌和酵母菌均有效。其中对细菌,尤其是对革兰氏阴性菌如假单胞菌等杀菌效果更好,和其他的防腐剂或防腐增效剂有良好的配方相容性。苯氧乙醇的杀菌机制是作用于细胞膜,提高细胞膜对钾离子的通透性,抑制细胞生长需要的酶活性(如苹果酸脱氢酶)。苯氧乙醇很少单独使用,常与其他防腐剂或防腐增效剂共同使用,增大抗菌谱,降低使用量。《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苯氧乙醇可以用于驻留型和洗去型的化妆品中,最高使用限量1%[11]。

苯氧乙醇有医药级和工业级之分,不同等级的苯氧乙醇在杂质含量和气味上有较大差别。以朗盛化学的医药级苯氧乙醇NEOLONETM PH100为例,NEOLONETM PH100为高纯度的按照国际医药级工艺生产的苯氧乙醇,产品中的杂质二乙二醇单苯醚和苯酚都有明确的质控指标。而化妆品行业非常关注的二噁烷及环氧乙烷含量也控制在极低的水平。NEOLONETM PH100的严格的生产工艺使其基本不会对最终配方带来气味和颜色的影响。

5.2 尼泊金酯类

尼泊金酯(化学名为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防腐剂,是前些年化妆品中使用频率最高的防腐剂,也是近来倍受争议的防腐剂。最常使用的主要是尼泊金甲酯和丙酯。近年来随着研究机构的和消费者对尼泊金酯类物质安全性的担忧,它的使用频度一直呈下降趋势。Mintel调查数据表明2012-2021年间,在全球范围内,尼泊金甲酯的使用比例从35.6%降低至13.2%,尼泊金丙酯的使用比例从26.8%降低至8.6%,由于中国市场的消费者敏感性,尼泊金甲酯和丙酯的使用比例估计会更低。

尼泊金酯类防腐剂对真菌有良好的杀灭作用,在配方中一般会与杀细菌剂协同使用达到广谱杀灭效果。它的杀菌机制是破坏微生物的细胞膜,使细胞内蛋白质变性,并抑制细胞的呼吸酶系和电子传递酶系。尼泊金酯类防腐剂水溶性较差,水溶性随着酯链长度的增加而下降。同时在应用时尼泊金酯类防腐剂对配方pH值有一定要求,适合应用在pH值为3.5~6.5的酸性配方中,在碱性条件下会分解成对羟基苯甲酸和醇而失去防腐效果。

欧盟在其1223/2009法规中采纳SCCS/1514/13(维持SCCS/1348/10的意见)对尼泊金酯类物质的使用量建议,规定尼泊金甲酯、乙酯的单独使用和混合使用时最高添加量分别为0.4%和0.8%,尼泊金丙酯和丁酯在单独或联合使用时最高添加量0.14%,并规定在3岁以下儿童的留存型尿布产品中禁止使用尼泊金丙酯和丁酯。

目前《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尼泊金以及盐类和酯类中单一酯最高添加量0.4%,混合酯最高添加量0.8%,且其丙酯及其盐类、丁酯及其盐类之和分别不得超过0.14%,所有添加量浓度均以酸计算[11]。

5.3 甲醛释放体防腐剂

甲醛释放体类防腐剂在化妆品中有几十年的应用历史。目前在化妆品中常用的甲醛释放体有1,3二羟甲基-5,5二甲基海因(DMDMH)、咪唑烷基脲、重氮咪唑烷基脲、季铵盐-15等。在2010年FDA发布的防腐剂使用频率调查中,六种甲醛释放体在申报给FDA化妆品自愿注册计划(Voluntary Cosmetic Registration Program,VCRP)的36 811种化妆品产品中的使用频率约为15%。甲醛释放体的化学结构包含甲醛供体,随着时间以已知释放速度缓慢释放甲醛。在含甲醛释放体的化妆品配方中,释放出来的甲醛主要以水合甲醛(间甲二醇)的形式存在,和水中的极少量的游离甲醛保持平衡,达到平衡时,水合甲醛是游离甲醛的10 000倍。甲醛释放体类防腐剂主要是通过在化妆品体系中缓慢释放少量的游离甲醛起到杀灭微生物的作用,而不是在短时间内快速释放甲醛。这类防腐剂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效,对真菌的效果有限,可以和杀真菌剂合并使用达到广谱杀菌作用。甲醛释放体防腐效果优秀,但因为释放甲醛引起消费者的担忧,使得化妆品生产商在选择此类防腐剂时表现谨慎。国内市场对于甲醛的敏感性比较高,目前甲醛释放体类防腐剂几乎不会用于新品的防腐剂。

目前《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DMDMH、咪唑烷基脲、季铵盐-15的最高添加量分别为0.6%、0.6%以及0.2%[11]。

5.4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混合物(CMIT/MIT)

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的混合物(CMIT/MIT),浓度比例3∶1,市场简称为“卡松”,目前广泛用于洗去型化妆品的防腐保护。CMIT/MIT是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原罗门哈斯公司)最早发明用于防腐剂的,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已发表了100多篇针对CMIT/MIT的专利配方产品论文。

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对卡松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有不同的要求。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该产品最高使用限量为15 ppm(洗去型产品),与欧盟对于该产品的使用规定一致[11]。美国CIR规定卡松在洗去型产品中的最高使用限量为15 ppm。日本允许卡松使用在洗去型产品中,最高限量为15 ppm。

国内市场中存在多种不同浓度,CMIT/MIT不同比例,不同稳定剂配方,以及多种品牌的CMIT/MI防腐剂,其中只有CMIT/MIT比例为3∶1,并且是硝酸镁和氯化镁作为稳定剂的配方可以允许在中国的冲洗型化妆品中作为防腐剂使用。目前化妆品行业中对于卡松防腐剂有很多误解,其中很大的原因是市场上有很多卡松产品不是化妆品级别,CMIT/MIT的比例无法控制在严格的3∶1范围,总浓度也无法保证在1.5%,造成化妆品中实际检测出的CMIT和MIT浓度超标,或者不符合3∶1的比例要求。事实上,合理使用化妆品级别的卡松不存在以上问题,卡松防腐剂不仅是目前化妆品行业防腐性能最优异的防腐活性配方,同时添加量极低,是洗涤产品行业最具有竞争力的防腐剂。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拥有在市场上享有盛誉的产品KATHONTM CG防腐剂,该产品的独特配方稳定性和杂质含量控制使得客户可以准确计算配方中用量,确保防腐效果和符合法规用量要求。

5.5 甲基异噻唑啉酮(MIT)

甲基异噻唑啉酮(简称MIT)对细菌有很好的杀灭效果,常与其他防腐剂协同使用以扩大抗菌谱,降低防腐剂用量。例如,MIT和苯氧乙醇配伍使用表现出显著的杀菌协同作用,可以大幅提高防腐剂对细菌和真菌的杀灭效果,显著降低MIT的用量。MIT有很好的pH值和温度稳定性,可以使用在pH值2~10的配方体系。例如高pH值的皂基沐浴露体系本身对细菌有很好的控制作用,但对真菌没有抵抗力。可以通过添加0.05%~0.08%的NEOLONETM 950(~9.5% MIT质量浓度)达到对细菌和真菌的防腐效果。

目前欧盟化妆品法规EC 1223/2009禁止MIT用于留存型产品,在洗去型产品的最高添加量是15ppm。《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MIT的使用上限为0.1%。

5.6 碘丙炔醇丁基氨甲酸酯(IPBC)

IPBC是《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可以使用的为数不多的杀真菌剂之一,对霉菌和酵母菌杀灭效果优秀,在配方中通常与杀细菌剂配伍使用达到广谱的防腐效果。《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IPBC的最高添加量是0.05%,不能用于口腔卫生和唇部产品,在留存型产品中用量超过0.02%时需标注“含碘”[11]。美国CIR在2013年对IPBC的使用上限是0.1%。朗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拥有不同类型的基于IPBC活性成分的产品,包括BIOBANTM I-20和BIOBANTM I-40。

5.7 有机酸防腐剂

苯甲酸钠、山梨酸钾、脱氢乙酸钠等有机酸及其盐类是常用于食品行业的防腐剂,这类防腐剂是依靠对应的有机酸达到杀菌防腐的效果。有机酸类防腐剂的防腐性能偏温和,并且对配方的pH值有限制要求,但是由于法规的限制和市场舆论的影响,化妆品用的防腐剂的选择越来越受到限制,因此有机酸防腐剂的使用频率逐年升高。Mintel市场报告显示在来自全球的调查样本中,苯甲酸钠在驻留型产品中从2012年的7.8%上升到2021年的15.9%,而在洗涤产品中2021年使用比例高达46.4%。有机酸类防腐剂在酸性条件下起效,例如苯甲酸钠是苯甲酸的钠盐,其pH值是4.2。低于该pH值的配方中,苯甲酸钠表现出对细菌良好的抑制作用。实际配方中,有机酸类防腐剂常常和其他防腐剂复合使用,常用的复配物有苯氧乙醇、苯甲醇、乙基己基甘油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苯甲酸及其盐类最高添加量是0.5%,山梨酸及其盐类最高添加量是0.6%,脱氢乙酸及其盐类最高添加量是0.6%[11]。

5.8 防腐增效剂

除了防腐剂列表中的活性成分,化妆品中一些保湿剂、抗氧化剂也具有一定的防腐效果,通常这类功能性助剂被称为防腐增效剂。最常用的防腐增效剂是多元醇类,从丙二醇、戊二醇,到己二醇、辛甘醇,随着烷基碳链增长防腐性能增强。戊二醇达到有效防腐效果通常需要使用配方的总重量的2%以上,而己二醇在1%即有明显的防腐效果,辛甘醇的防腐性能在增效剂中尤为突出,0.3%~0.5%的添加量可达到对细菌和真菌的广谱,良好的杀灭和抑制作用。

乙基己基甘油也是常用的防腐增效剂,其防腐性能比较温和,需要比较高的添加量才能达到一定的增效效果。

6 防腐剂发展趋势

每种防腐剂都有优点和一定的局限性,法规的变化和消费者对防腐体系安全性的追求也驱动业内持续寻找更好的防腐解决方案,向绿色、环保、安全的防腐体系发展。由于安全性的未知以及在全球注册需高昂的成本,开发全新的防腐剂活性成分相对来说是比较困难的。目前防腐剂体系的发展趋势主要是:

(1)两种或多种防腐剂或防腐增效剂复合使用,协同增效,完善抗菌谱,降低防腐剂用量。寻找和开发防腐增效剂是目前防腐剂发展的主流趋势。

(2)无防腐添加:除了使用防腐剂来保护化妆品外,市场上也出现了具有“无防腐”宣称的化妆品。市场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不添加防腐剂的化妆品才是绿色安全的,或者添加不在防腐剂列表中的“防腐剂”才是绿色产品。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无防腐”并不等同于无刺激性,无致敏性,也不等于安全。很多“无防腐”添加配方使用了具有防腐功效的化学成分,只是这些成分没有列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限定的防腐剂名录中。事实上,“无防腐”可能带来更大的安全问题。首先,不使用防腐剂(这里指的是不合理使用)的化妆品非常容易出现微生物污染,污染导致细菌、真菌大量滋生,尤其是致病性微生物的滋生是对人体有严重潜在危害的。这种危害风险在儿童、老人、低免疫群体、存在皮肤表面伤口的人群中尤为突出。这也是为什么各个国家和地区会严格检测化妆品微生物含量,即使如此,微生物超标的问题仍然广泛存在,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于整个化妆品使用周期,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另一种情形是,一些化学成分的主要功能就是防腐,但是也有轻微的其他辅助作用,比如保湿、皮肤调理等功效,这种情况下,一些供应商可能选择不把这些成分在防腐剂列表中进行注册。化妆品原料的法规标准和安全性评价对于防腐剂和其他功能助剂的要求是不同的,欧盟、美国、中国、日本等大多数地区或者国家对防腐剂有更为严格和明确的安全及毒理数据要求。事实上,只有达到了该地区防腐剂的安全评价标准,获准成为该地区防腐剂准许名单上的化学成分,才被认为是允许作为安全防腐剂使用的。因此,不使用防腐剂清单中的防腐剂,并不等同于更加安全。因法规内容相对复杂,消费者容易被舆论误导,故我们应该在市场上宣传正确科学地理解防腐剂,化妆品制造商才能科学合理地选择防腐剂,消费者也才能远离风险和危害。基于以上原因,中国以及欧盟的化妆品法规都禁止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中使用“无防腐”宣称的[25]。

另外,包装在降低二次污染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单次使用包装和具有单向阀的泵式包装可以给产品的防腐性能提供帮助。

目前化妆品市场在防腐剂的选择上面临各种挑战,尤其是动物实验被禁止,但各地区法规通常又要求全面的毒理性数据来证明防腐剂的安全性,既要保证产品的安全,又要符合市场发展趋势,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化妆品制造商必须对防腐剂的特点和现状有充分的了解才能选择最适合自己产品的防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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