薜培
历史上的巴族是一个崇巫、尚武、善舞的民族,周慎靓王五年(公元前316年),巴子国灭于秦,“以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其民爵比不更,有罪得以爵除”①。巴国亡后,秦以其地置巴郡,但巴文化并未因此戛然而止,其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存了自己固有的习俗。鉴于历史原因,有关巴人的文献记载单薄难觅,今人难以窥探出古代巴人的音乐生活与精神面貌。借考古相关成果,巴地窖藏、墓葬中音乐考古资料逐渐被发掘,其中鋅于、扁钟、铜钲等是巴族乐器的典型代表,以湖北鄂西区域为最。出土的“巴式”乐器不仅再现巴族用乐实践,使得距今两千余年的巴地音乐重新被世人所熟知,更为先秦音乐史研究提供了丰富且重要的实物资料。
一、考古所见巴国音乐文化
相较于蓬勃发展的“巴蜀”文化研究,学界对巴族音乐的记载寥若晨星。事实上,自宋代起,我国金石学家便对巴族音乐文物有所注意,《宣和博古图》与《西清古鉴》收录了巴族多件鋅于材料,部分明、清著录亦可见巴族乐器的详细记载。新中国成立后,相继在湖南、四川、湖北、重庆等巴族聚集、生存之地集中出土了大量鋅于、扁钟与铜钲,既为研究周朝巴地音乐文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也进一步揭示巴国当时社会的文明与先进。湖北境内出土的巴族考古资料最为丰富,共计出土鋅于三十余件,扁钟达42件。更重要的是,这42件扁钟几乎全部发现于古代巴人聚居的腹地—鄂西清江流域,即由长阳向西至利川一线,北至巴东、秭归一带的山区,为进一步确认它的族属及年代提供了大量较为可信的证据。与巴文化关系密切的音乐考古文物,尚有一种形制特殊的圆筒状钲,湖北境内出土十余件,其内腔有4条窄高音脊,自于口内四侧鼓处直通舞底。这类钲也几乎全部出土于清江流域,特别是秭归天灯堡墓葬中,此类钲与扁钟、鋅于同出,不仅是礼器组合之典型,更是巴族音乐与中原音乐文化密切相关的明证。
(一)巴式虎钮鋅于
先秦文献中并未发现有关巴人乐器之记载,通过后世出土考古文物可见端倪,其中鋅于是最具典型代表的巴人乐器。目前全国有十余省份出土过鋅于② , 尤以鄂西、湖南、川东等巴人活动地区为盛。鋅于虽非源于鄂西③ ,但湖北却是巴人活动极为频繁之地。《周礼·地官·鼓人》曰:“以金鋅和鼓。”郑玄注曰:“鋅,鋅于也,圆如碓头,大上小下,樂作鸣之,与鼓相合。”④形制一般呈椭圆形,通常与鼓为伴,亦谓“形如砌头,与鼓相和”⑤。总体特征上宽下窄,上为圆首,下部收敛成桶状,内虚成空腔。钮有环钮、桥钮及龙、虎、龟、马等动物形钮,以虎钮为最(见图1)。钮的作用是便于悬挂,大量虎钮鋅于后世之存续可证明巴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艺术追求,亦显示巴人崇虎之民族特征,兼具祭祀、战事、娱乐等不同功能。巴族地区的青铜文明起步要晚于中原之地,目前文献记录和实物出土的虎钮鋅于介于战国至两汉时期,窖藏出土多于墓葬出土,多是因为祭祀或战争原因。
湖北境内出土的鋅于绝大多数源自鄂西,即以清江流域为中心的长阳、五峰、咸丰、鹤峰、宣恩、恩施、建始、利川、巴东、秭归等地。不同区域出土的虎钮鋅于造型略有差异,多次与扁钟、钲等器物同出于墓葬之中。《国语·晋语》载:“大罪伐之,小罪惮之。袭侵之事,陵也。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战以鋅于、丁宁,儆其民也。”⑥目前已知出土鋅于肩部多有残孔,周边光滑、平整,可知肩部应经常受外力击打,“昧明,王乃秉枹,亲就鸣钟鼓、丁宁、鋅于振铎,勇怯尽应,三军皆哗釦以振旅,其声动天地”⑦。洪迈《容斋随笔》载鋅于作为军乐器,可号令士兵进退,演奏时“以手振芒,则其声如雷,清响良久乃绝”⑧。作为古代战争中发号施令的信号器具,在军事进攻上作用重大可比拟今之军号,由指挥作战的高级军吏所操纵。巴地多次出现虎钮鋅于和钲、扁钟等同时出土的现象,尤以秭归县天灯堡墓为典型代表,该地先后曾出土过10件巴族乐器(表1),不同乐器组合同出,至少说明鋅于作为一种节奏军乐器,可以和钲、或巴人特有的扁钟相配,在作战中鼓舞士气,用敲击鋅于发出的洪亮声音来增加军威,似有用猛虎的气势压倒对方之意。扁钟2件,铜钲2件,鋅于6件。钲、扁钟、虎钮鋅于等同时出土,进一步说明战国时期鋅于和钲的组合编制为巴人所常用,“已是当时的一种流行较广的组合规范”⑨。鋅于不仅与钲共用于军事战争中,也可3件成编与1件铜钲成套使用,构成规整的旋律性乐器组合。除军事功能外,虎钮鋅于亦可用于盟誓、祭祀等重大礼仪活动,巴地崇“巫”之风盛行,“古代西南民族有‘诅盟’‘要盟’的习俗, 举行隆重的仪式,决定氏族部落的要事”⑩。《华阳国志》亦载: “(巴族)其俗徵巫鬼 ,好诅盟,投石结草,官常以盟诅要之。”11鋅于作为古代巴人“诅盟”等重大仪式演奏所用乐器,被视为族属之象征。除军事、祭祀功能外,鋅于的歌舞娱乐功能也颇具特色,形制不同、器壁厚薄不一音量便有差异,使用时“直接敲击乐器或其某些特定部位使其本体发声”。沈括《梦溪笔谈》有载:“盖钟圆则声长,扁侧声短。声短则节,声长则曲。”据此,虎钮鋅于甬口的大小、甬身的长短关系着本身发音的大小与时长。音量的高低或与当时的铸造技术相关,或是将士不同实力、身份地位高下的表现。在巴人的世界中,鋅于既是指挥军队进退的打击鸣器,亦是生活中的娱乐性乐器,还是诅盟祭祀的器具。
(二)巴族扁钟
有“巴钟”之称的扁钟,发掘地仍以巴族活动区域为主,湖北境内多地博物馆均有收藏。就功能而言,扁钟不单独使用,主要与鋅于、钲等结合,作为节奏性响器,并不编列。形制上,其钟腔尤扁,即鼓间径与统间径,舞广与舞修比例悬殊,甚至更小,部分扁钟饰有特定纹饰(见图2)。湖北境内出土的扁钟经测音分析声音嘈杂,音高不详,故其与铜鼓、鋅于相类,非定音乐器。
扁钟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出土地仍以鄂西清江流域为中心,周围的川东及湘西北等地也有发现。秦置巴郡后,扁钟在巴地仍有沿用,其末锋波及两汉,以后则绝少见。四川涪陵小田溪战国墓群中出土的两件扁钟,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现存涪陵市文物管理所。这类钟鼓面狭窄、钲部比鼓部短,没有篆,纹理呈乳钉形,甬为直筒状,中空,上端有用于悬挂的栓(见图3)。该扁钟还刻有典型的巴蜀符号,“因其出土于墓葬,有大量共存物同出,并经科学的发掘,考古资料十分丰富和完整,故对扁钟这种乐器的断代有重要的意义”。其产生年代约为战国与东汉之间,测音后声音嘈杂,音高不明确,故其是否曾用于旋律性的乐曲演奏目前仍存有争议。此外,上海博物馆藏有一件虎纹扁钟(见图4),与此钟相类,纹饰清晰、族群属性明显,其价值亦不言而喻。
巴式扁钟遍及湖北境内多地,以窖藏为主,从目前采集的信息来看,均为战国时期器物。前文已揭,扁钟与2至3件鋅于、钲等军乐器同土的实例已多次出现,如四川涪陵小田溪战国土坑墓群、湖北秭归天登堡两座战国墓等,均与钲、鋅于等非定音乐器配套出土,在研究巴人军乐器及其使用配置方面有着极大的价值。较受瞩目的有秭归天灯堡墓出土的虎头甬扁钟,此钟为1981年发掘,葬品出土青铜礼器丰富,年代应为战国中期或晚期。巴人崇虎,该扁钟的甬把作虎头形(见图5),颇具象征意义,也为扁钟之族属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作为非定音乐器,扁钟常与鋅于、钮等配套出土,功用上可作为一种号令军阵或祭祀时用的节奏响器,无固定音高。这些扁钟的出土对研究巴国的乐器与军乐有重要的作用。鄂西地区和其他巴蜀之地出土的扁钟形制相类,仅纹饰略有差异,但与其他类型的乐钟相比具有明显的辨识度:体扁长,分三列枚式和四列枚式,部分钟体刻有巴蜀符号纹饰,族群身份特性明显。这种外观设计简洁,实用性更强,主要作为征战的军乐器。与成编制的楚钟不同,其出土时多为单件,在钟甬、钟腔、合范线、枚式等方面和中原地区出土的青铜乐钟相比差距较大,地域色彩浓厚。巴人信奉鬼神、巫文化盛行,意识形态的原始性即以“白虎崇拜”为上。白虎图腾为精神信仰,时常举行祭祀活动,以佑安康,因此“巴人的青铜乐器多见于窖藏,少见于墓葬,并与当时的祭祀息息相关”。从巴钟与鋳于的出土情况来看,方位固定,多并列放置,应符合某种祭祀规制。巴人好战崇巫,在其看来巫术是生产生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信鬼尚巫,崇尚祭祀,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把如此贵重的青铜器当作祭品献与祖先或山川河神,可见巴人对神的崇拜已经到了无所不能的地步”。巴地依水傍水,深受渔猎文明之影响,形成了朴素的自然观,其生活的鄂西、川东等地多虎,猛虎便成为巴族最为重要的崇拜之神。
(三)巴族铜钲
铜钲亦称“丁宁”,打击乐器,其形如小钟,与铙相类,形体狭长,下有与钟体相通的长柄,可执柄敲击,“钲大而狭长,铙小而短阔”。《说文解字》云:“铙,小钲也。”目前,巴族活动区域共出土铜钲二十多处,共四十余件。22。湖北境内出土达10件,“用它随葬,恐怕还具有用以表明墓主在军事方面权力地位的意义”。钲常与剑、戈等兵器相伴而出,与军事活动密不可分。战国时期的铜钲常与鋅于同出,族属问题大致与鋅于相似,用法与铙接近,“钲的使用方法当与铙相类,亦是使其口向上敲击发音的”。钲体似两瓦相合,口部呈凹弧状,“两侧尖锐,底(舞)部正中有一管状甬(柄),甬与钲体内腔相通,甬近舞部上,或有一宽凸棱(即旋)”。作为铜制的打击乐器,在军旅中或执柄敲击鼓舞士气,或击节以规整步伐,历年来在湖北出土的10件铜钲,较著名的是荆门包山2号墓铜钲(见图6)。
该钲出土于1987年7月,荆门包山“仅2号墓1座,其封土保存较好,当地群众称其为包山大家”。该钲呈圆柱形,通体黑亮,保存完整,“柄较长,饰勾连纹图案,勾连纹上面饰细密的几何形纹饰。钲部内外皆饰勾连云纹”。舞面饰大量的变形龙纹,龙身布满雷纹、鳞纹等不同纹饰。钲体中饰蟠龙纹,龙身纹饰较舞面更为丰富,包括鳞纹、菱形纹和涡纹等,范缝清晰,重1.1公斤。该铜钲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在众多青铜乐器中独树一帜。铜钲上的纹饰设计灵活多变,再现了巴蜀古人多元、丰富的审美特征。
先秦时期巴蜀地区的铜钲制作精良,就形制而言, 其与中原出土的铜钲大体相似, 但晚于中原地区。湖北境内铜钲出土年代多为战国时期,巴人将巴蜀符号刻于钲体上,在战争期间通过青铜钲向世人展现巴族的威武和勇猛。古代巴人的文明虽已湮灭于历史的洪流中,但我们可依据出土的青铜乐器去解读当时不为人知的巴国世界。
二、巴国音乐文物的文化内涵
目前所掌握的巴国音乐考古资料主要来源于战国时期的窖藏与墓葬,所反映的历史讯息,以巴地清江流域为中心的社会音乐生活为主。所掌握的出土音乐文物蕴含祭祀性、娱乐性、军事性等不同性质,成为巴族特殊的族群身份象征。巴国音乐文物与其舞蹈所凸显的功能一致,铜制军事乐器鋅于、扁钟、钲等巴人青铜乐器的出土,恰适合巴人战舞之性质,成为巴地广为流行的军乐器。
巴人战斗之时将之奏响,不仅是战斗信号,更是鼓舞士兵前進的动力。《华阳国志·巴志》云:“阆中有渝水,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歌、舞、乐在古代是密切相关的综合艺术形式,“巴渝舞”依托军乐器,在冲锋陷阵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武王伐纣“巴师勇锐,歌舞以陵殷人,殷人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封,前歌后舞’也”。巴人以其特有的军乐器,搭配集体性武舞谱写了古代史上少有的以歌舞破敌的华丽篇章。秦末,阆中巴人助汉高祖还定三秦,“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舞也’乃令乐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巴人冲锋陷阵时所用的军乐器与集体性舞蹈“巴渝舞”再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折射出巴人战斗时的真实情貌。
巴人的这些军乐器,战时状态可震敌警师,激励将士斗志,节庆时亦可作为祭器之用,同时还兼具娱乐性能。在使用这种乐器的同时,巴人又融入了本民族特有的文化要素,使其在形制、纹饰、功能上均显示出与中原地区不同的艺术风格,成为古代巴人音乐文化中极具特色的乐器。无论是巴族乐舞,抑或巴式乐器,在巴国覆亡后依旧流传、存续于后世,如巴渝舞经过乐人的演绎、整理,在《汉书》《宋书》《隋书》O33传世文籍中均有论述。而巴人乐舞的发达也得到考古材料的有力证明和支撑,其主要的原因便在于巴人对大量军乐器的使用。以鋅于为例,东汉后使用渐少,仅作为一种娱乐性乐器在宫廷乐舞与宴享活动中有保留。至隋唐时期,依旧盛行于宫廷中。随宋代金石学的产生、兴盛,时人对鋅于的关注度又逐渐提高。宋以后鋅于虽逐渐淡出宫廷,然于民间娱乐活动中却异常活跃,广泛用于祭祀或民间集会中。“巴式”青铜乐器自产生之日起,对巴地及其他地域音乐文化之发展均有重要的影响,更作为一种民俗民间文化传承、延续数百年之久,在后世音乐文化中大放异彩。
三、巴国音乐考古的启示
从中国古代音乐史的角度来看,巴族乐舞只是整个古代音乐史中一个细小的组成部分,学界目前虽部分文论对此有所涉及,但缺少应有的深度与广度。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留给世人有关巴国的文献极少,而关于巴人音乐的文字记载就更少了。但从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角度而言,亟须关注和考察该地的音乐面貌,补充相关音乐史的缺失。巴国音乐文物作为其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探寻后世巴蜀之地乐舞文化的发展、变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留存于世的大量鋅于、扁钟、铜钲等青铜古乐器,再现了巴人认识、理解世界,记录、传递认同诉求的独特方式。乐器是音乐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通过深入挖掘厘清巴国的音乐文化特征,并探讨其音乐文化属性,是接近、还原巴国历史的有效途径。巴人创造出的这些考古文物,不仅在中国古代文明发展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更是“巴蜀符号”的典型代表。出土乐器装饰灵活多变,通体纹路精细,具有深厚的美学造诣和独特的区系文化特征,显示出古代巴人兼容、多元的审美观念。巴地大量出土音乐文物的呈现,文献史料的佐证,对巴族音乐文化的演化及其发展脉络意义重大。目前,中国对巴子国的音乐考古已积累起可观的资料,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音乐文物本身并不会开口说话,这便需要音乐考古学家深入的探讨和解读。而对巴子国音乐文物的研究亦是考察、再现其历史的重要途径,于此基础上《华阳国志》《汉书》等文献著述中对巴子国音乐文化的描绘亦需要重新认识!
①[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传》,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841页。
②李衍衡《錞于述略》,《文物》1984年第8期。
③“据考证,錞于最早出自春秋齐鲁之间 ,后逐步传入江淮, 以后又逐步由东向西传入鄂西南及湘西北地区。”参见朱世学《土家族地区窖藏青铜器的分类与探讨》,《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④《周礼注疏》,载[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721页。
⑤[东周·鲁]左丘明撰,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所校点《国语》卷11《晋语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398页。(《周礼正义》亦载“以金錞和鼓者以下,辨四金之用,皆与鼓相将,军事所用也。”孙诒让撰,陈玉霞、王文锦点校《周礼正义》卷23,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02页。)
⑥[东周·鲁]左丘明,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所校点《国语》卷11《晋语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98页。
⑦[东周·鲁]左丘明,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所校点《国语》卷19《吴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608页。
⑧洪迈《容斋续笔》卷11《古錞于》,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48页。
⑨王子初《洛庄汉墓出土乐器述略》,《中国历史文物》2002年第4期。
⑩辛晓峰《四川境内出土或传世錞于述略》,《四川文物》1996年第2期。
11常璩《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版,第49页。
12王子初先生在其专著《中国音乐考古学》中,将錞于归为“体鸣乐器”,此类乐器主要包括:“钟、磬、钲、铙、铎、句、錞于、铜鼓、锣、钹、木鱼、拍板、方响等。其中钟、磬等为定音乐器,可演奏旋律;多数体鸣乐器则为非定音乐器,主要用于打击节奏。”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20年版,第688页。
13[北宋]沈括《梦溪笔谈》,谢雨辰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647页。
14严福昌、肖宗弟《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四川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第48-49页。
15王子初《中国音乐考古论纲》,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25页。
16上海市博物馆收藏有一件扁钟与小田溪出土扁钟形制极为相类,因此亦颇受音乐考古学界的重视。参见王子初《中国音乐考古论纲》,北京:科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327页。
17经过发掘整理可知,此“墓中除出土虎头甬扁钟1件外尚有铜钲、錞于各1件,鼎、壶、敦、尊等仿铜陶礼器以及带钩、刻刀等铜器。”参见王子初《中国音乐文物大系·湖北卷》,郑州: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第50页。
18同15,第324-325页。
19朱世学《鄂西南清江流域巴式青铜器的发现与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6年第5期。
20朱世学《土家族地区窖藏青铜器的分类与探讨》,《重庆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21唐蘭《古乐器小记》,《燕京学报》1933年第14期。
22朱世学《巴式铜钲的考古发现与研究》,《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
23李纯一《中国上古出土乐器综论》,北京: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第319页。
24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376页。
25马承源《中国青铜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80-281页。
26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墓地整理小组:《荆门市包山楚墓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5期。
27同24,第311页。
28 30常璩撰《华阳国志》卷1《巴志》,济南:齐鲁书社2010年版,第4页。
29同28,第2页。
31[东汉]班固《汉书》卷22《礼乐志二》,颜师古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1072页。
32[南朝·宋]沈约《宋书》卷19《乐一》,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34页。
33[唐]魏徵《隋书》卷15《音乐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377页。
34《隋书》载:“案别有錞于、钲、铎、军乐鼓吹等一部。”隋炀帝依照梁十二案设置鼓吹乐,其中便有錞于的参与。(魏征《隋书》卷15《音乐下》,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382页。唐代武舞的设置中,亦可见錞于的身影:“左干右戚,执旌居前者二人,执鼗执铎皆二人,金錞二,舆者四人,奏者二人,执铙二人,执相在左,执雅在右,皆二人夹导,服平冕,余同文舞。”[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1《礼乐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66页。
(本文选图均来自于《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各卷)
薛培博士,河南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荣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