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益明
教学评价是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环节之一,也是保障教学质量、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既往,小学教师的教学评价工作多侧重于教学效果方面,忽视了教育教学过程,也未发挥出教师教学评价的导向性功能,进而也影响到了教学评价功能的发挥,且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专业发展产生了诸多负性影响。基于教学评价的重要作用与功能,学校管理者必须充分重视教师教学评价的改革工作,且要客观地、深入地研究、发现小学教师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并基于学校管理视角找出解决的对策,促使教学评价发挥出其真正的教育功能,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教师教学评价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于教学目标的重要工具。教师教学评价活动,既可以切实了解教师教学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又能够基于教学评价开展自省活动,以及找出自身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同时,教学评价还可以发挥出信息反馈与激励、引导等教育功能。近几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深化教育改革方案,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意见》(2017年)、《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方案》(2020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2021年)等,均在相关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了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性与改革方向。由此可见,从国家政策层面就为学校管理、教师教学评价优化与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要认真解读相关教育改革政策性文件的内涵,积极开展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尤其是要更新一线教师教学评价理念,精准分析、定位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与误区,与一线教师一起共同探寻教学评价改革与优化的路径,为提高教师教学评价能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奠定基础。
从学校管理视角出发,教师与学校在两者发展方面既具有显著的统一性,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从发展的角度上看,学校与教师均存在着共同发展的需求,只是两者的发展目标并不完全相同,学校的发展具有宏观性,教师的个人发展具有微观性。尤其是教师在个人发展过程是需要融入学校整体发展的,这就需要学校成为教师实现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的引领者、辅助者以及支撑者,且要从各个层面为教师的个人发展提供相应的平台与机会。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既是促进教师个人发展、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载体。由此可见,开展教学评价的优化与创新工作,既是促进教师与学校两者之间共同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落实教学评价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教师教学评价主体存在单一性 从教学层面的调查中发现:目前,多数小学教师教学评价中的主体仅为学校管理层和教师本人,而同事、学生以及学生家长的参与程度较低。这种情况下,学校领导往往成为评价的核心角色,其评价结果可能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如果教师对领导的评价结果持有异议,或者领导的评价存在明显的主观性,可能会导致教师产生消极情绪,这对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是不利的。就目前教学評价主体单一化的现象而言,现行的小学教师教学评价机制存在较大的弊端。这种机制下,教师教学评价可能仅仅流于形式,评价结果可能缺乏公正性和真实性。此外,这种情况还可能削弱教师参与教学评价活动优化和创新的积极性,从而直接影响教学评价活动的有效性。另外,教学评价主体的缺失还可能使学校管理者出现独断专权的现象,这同样不利于学校和教师的共同成长与发展。因此,针对当前小学教师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改进和完善。
教师教学评价内容缺乏丰富性 调查发现,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多以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自身的教学效果为主。虽然,也有小学着手开展对教师教学评价活动,但更多的是侧重教师的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业成绩,忽视了对教师教科研能力、职业素养与文化素养的评价。由于教学评价内容的缺乏丰富性,导致很多教师认为,教师教学评价的本身只是评价和考核教师本人的教学能力,没有对教师进行发展性、增强性评价,进而导致教师也随之缺乏明确的、阶段的发展目标。一旦教师缺乏明确的、阶段的发展目标,其教学活动也会随之失去发展目标与方向,这也会直接影响到其课堂教学质量及对学生评价指标的确定,最终对教学质量的改善、教师的专业发展、学校素质教育落实、学校发展等均会造成不利影响。
教师教学评价方法缺乏科学性 调查发现,很多小学在教师教学评价中多以传统的评分方式、检查方式为主,未形成现代化的科学评价方法,这就导致很多小学校多以教师的绩效考评、公开课表现情况、学生成绩等作为教学评价的考核指标,而忽视对教师教研能力、教学情感、职业素养、教学创新能力、学生学科素养发展情况等的考核。此类缺乏科学性的教师教学评价方法,既存在一定的偏颇问题,也易造成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出现功利心与恶性竞争问题,且会对教师的教学创新、个性化教学活动的开展等造成较大的阻碍。
促进教师自我发展,实施发展性评价机制 2021年3月时,教育部出台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并提出:学校应构建系统性的教师评价体系,且要涵盖发展性评价与奖惩性评价内容。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基于国家出台的具体政策及相关文件积极开展教师教学评价体系的优化与创新工作。教师教学评价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落实素质教育、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实现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发展提供保障。因此,学校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活动时,其评价体系既要符合当前国家所提倡的发展性教师评价思想,也要符合学校自身发展、教师实际情况以及教师专业发展的发展性教师评价体系,在改善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教学创新热情的同时,也能够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并在实现自我发展的过程中与学校的发展形成高度统一。
学校管理者须在深度解析《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基础上,树立起正确的发展性评价观,通过实施发展性教师教学评价机制,弥补既往的教师教学评价中单一奖惩性评价的不足,且可以弱化行政管理色彩,充分发挥出教师教学评价的激励功能,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与发展提供保障。另外,学校管理者在实施发展性教育评价时,必须要了解教师自我发展的内在心理需求,还要侧重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各种成果。同时,学校管理者还要基于关注、满足教师自我发展的内在需求基础上结合教师教学评价情况予以物质激励与文化激励的整合性应用,以此来弥补、完善既往奖惩性教学评价中忽视教师自我发展需求的缺陷与不足,以此来激励、调动教师教科研的热情,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以及“师校共同发展”奠定基础。
基于多元评价机制,丰富教学评价主体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是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彼此影响的过程。因此,教师教学评价主体中必须要有教师、学校、同事、学生,甚至是学生家长等多种主体参与其中,进而才能提高教师教学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才能切实彰显出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能力、教学创新与科教研能力等,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保障。
首先,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弱化学校行政管理权。目前,我国小学实行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管理者,也是开展教师教学评价活动的主导者。既往,学校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活动时,教师往往处于一种被评价、被考核、被监督的角色,只能被动地接受学校(尤其是管理层)的评价,这也直接影响到了教师教科研和参与教学评价的热情。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要立足于人本管理理念,切实弱化自身的管理权限,要将自身置于与教师平等的地位,充分关注教师自我发展的内在需求以及生活需求等,使教师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实践、教学创新等活动,以增强教师的职业情感,进而才能形成学校与教师共同发展的统一目标。
其次,合理丰富评价主体,提升教学评价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学校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过程中要合理地丰富教学评价的主体,如将同事、学生、学生家长等纳入评价主体,在丰富教学评价主体的同时,也能够形成多元化、人本化的教师教学评价机制,其最终的评价结果也更具客观性与公正性。如将同事引入教学评价体系后,可以让教师与其他同事形成彼此学习、彼此交流的关系,且切实解决学校管理层面在教学评价过程中评价不全面等问题。同时,教师还可以基于同事的评价更加真切地认识到自身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不足,能够听取其提出的建设性教学评价建议,这对帮助教师形成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的氛围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再如,将学生及学生家长纳入教师教学评价主体,也能够提高教师教学评价的客观性。虽然,小学生在评价过程中存在着缺乏理性、缺乏客观性等问题,但是“童言无忌”也能够给予教师教学评价提供另一种“真实”。同时,再辅以大量学生家长的评价,则可以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评价的客观性。最后,学校管理层再综合相关评价主体的评价以及自身对教师的考查与考核,做出最终评价。
构建科学评价体系,丰富教学评价内容与方法教师教学评价内容的单一性问题,一直是困扰学校开展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问题。因此,学校管理层必须基于发展性教育评价理论不断丰富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及相关指标,以此来提高教师教学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首先,丰富教师教学评价内容。学校在开展发展性教师教学评价时,必须要将以下内容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教师的师德、专业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反思能力、教科研能力、合作能力与协调能力、教学创新能力等。然后,再基于上述核心评价内容不断丰富相应的评价指标,如在师德中,可以将教师的人格、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精神、助学精神等作为该项的具体评价指标;如在专业素养中,可以将教师的教育学知识、教育实践技能、心理学知识等作为该项的具体评价指标;再如教学反思能力,则可以将课堂教学反思能力、教科研反思能力等作为该项目的具体评价指标。学校通过构建科学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以及丰富的评价内容,才能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与公正性,才能真正达到“以评促发展”的最终目标。
其次,丰富教师教学评价的方法。教师教学评价可以实行多元化、多形式的方法,如根据教师年龄实行分段评价,以满足不同教龄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如实行同事评价,以促进教师之间的深度交流与沟通,以此实现共同发展的目的;如通过学生及学生家长对教师教学活动的评价,可以让教师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在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加以优化与完善,最终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与发展、实现“师校共同发展”目标提供保障。
另外,学校在开展教师教学评价的过程中还要鼓励教师基于评价结果进行深度反思与自省,如就自身的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等是否能够满足学生学习需求、是否能够改善学生学习情感、是否符合核心素养培养目标、是否达到学科育人目标等。教师可以基于自省活动,及时找出自身在教学实践中既有问题的成因,及时做好相关教学工作的调整与优化工作,甚至开展教学创新。久之,在发挥教师教学评价功能的同时,也能够促使教师在相应的教学评价活动中不断实现自我成长与发展。同時,学校也要为教师搭建更多的、能够促进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的平台,如定期开展教科研座谈会、现代教学模式的研讨会等。教师在该平台下既可以实现教科研的交流与分享活动,还可以促使教师在集体性交流与分享活动中更好地学习、借鉴其他优秀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风格等,以此来不断丰富自身专业知识与结构,这对促进教师不断进行自我学习、自省、自我完善、自我成长以及个性化的专业发展等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师教学评价工作既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学校与教师实现共同发展目标的重要载体。因此,学校管理者必须要基于教育改革、教育评价改革的政策与相关文件积极落实发展性评价,并通过不断完善和丰富教师教学评价体系、评价主体、评价内容等,提高教师教学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与客观性,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与教师的共同成长与发展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