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上次赶着去参加名人演讲会,在网约车平台上下单,司机绕路说是走某条路更近,后来我才发现实际绕了远路。不仅导致我的打车费用暴增,我也因迟到被拒绝入场,门票价值一千,司机应承担责任吗?
珠海市 郭女士
郭女士: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若网约车驾驶员存在私自改变行车路线、未按约定时间达到上车地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故意“龟速行使”等违约行为,造成打车费用增加、时间延误导致直接损失增加,你可向网约车平台索赔。同时,你也可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情况属实,将对网约车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