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开展人大财经监督工作,在人大经济工作和预算审查监督下功夫。值得一提的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挥代表作用,构建预决算“三审”工作机制,已成为人大预决算监督的广州品牌,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做好经济领域立法,确保法规有效管用。常委会开展《广州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审议工作,重点加强对民营经济组织的土地供应保障、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以及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研究;主动提前介入《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起草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落实“一不写两必写”,着力为改革发展构建法治秩序、提供法制保障。
加强经济运行情况监督,助力经济恢复发展。常委会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及时掌握每月、每季度相关经济数据和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围绕主要预期目标、重要工作部署等推进完成情况走访调研相关政府部门,督促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开展“五级人大代表联动,千家民营企业调研”工作。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营商环境出新出彩。常委会做好《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组织市区相关部门自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开展问卷调查、会同市工商联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前期调研等方式,重点关注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条文的落实情况,推动带有普遍性和影响条例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选取“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开展小切口调研,逐一列出问题清单推动解决。
发挥代表作用,构建预决算“三审”工作机制。常委会常态化开展预算“代表预先审查、专委会初步审查和代表大会审查”和决算“代表预先审查、专委会初步审查和常委会审查”,构建起了人大预决算监督的广州品牌。预决算“三审”,通过预算委牵头,各专委会和各区代表团共同组织,广泛发动人大代表参加,有效提高了预决算审查的代表参与度。同时,预留3个月左右的审查周期,让代表有充裕的时间去研究预决算报告和草案,并针对性开展预算审查培训,有力拓展了预决算审查深度;先后3次的审查,客观上也给政府部门与人大代表提供了沟通交流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对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的修改完善,更好回应了人民关切。近年来,广州市每年均有超六成以上代表参与预算预先审查,提交意见建议近1000条,有效调动了代表积极性。
8月18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航浩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突出绩效核心,推动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机融合。常委会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把绩效导向贯穿由预算到决算审查监督全程,督促市政府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四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指导督促市政府及各部门开展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预警”动态监督机制建设,定期召开预算支出情况分 析研究会议,督促政府部门保证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强对绩效情况的实时跟踪监督,强化预算编制绩效目标设置与决算审查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比对分析,督促政府不断规范和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质量,推动社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有机结合,以绩效约束倒逼政府部门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和预算执行行动力,努力发挥有限财力的最大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审计整改全程闭环监督机制。常委会开展审计整改监督,提前介入与审计部门构建常态化互访机制,把人大每年确定的预算审查重点部门作为审计部门的审计重点,并将审计查出问题作为来年人大审查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对口监督的重要参考依据,进而推动审计监督更好融入人大预决算监督体系和业务监督范畴,凝聚发挥监督合力。同时,通过遴选与民生关系密切、频发多发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成效进行再回顾、再梳理、再研究,认真剖析问题根源,推动纾解问题背后深层逻辑和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全程闭环监督工作流程。此外,督促审计部门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基于频发多发问题和责任岗位的统计分析数字化模型,健全通报警示机制,构建杜绝屡审屡犯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帮助政府部门努力提高整改实效。
强化监督刚性,常态化开展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常委会制定国资监督五年规划,完善政府报告全覆盖、人大监督全方位工作机制。每年确定一个重点领域,在扎实深入调研基础上,提出高质量的审议意见。严格落实国有资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约见相关政府部门主要领导,强化政府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如今年,便监督市政府及时向人大报告了成立广州产投母基金和广州创投母基金、重组国资设立广州安居集团等重大事项。开展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专题调研,督促政府部门加快推进企业职业经理人改革、完善薪酬考核机制、推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取得实际成效。对企业重大风险项目化解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定期更新跟踪监督台账,及时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