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妍
摘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是目前理论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于改善环境问题,推动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化工行业作为安徽省拥有最多上市公司的行业之一,也是国家规定的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对于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完成双碳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文章收集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2019—2021年对外披露的报告,从披露整体情况、披露方式、披露内容等方面探究了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双碳目标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化工业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5
一、引言
由于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重污染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1]。目前,国内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偏低,各行业乃至各公司的披露质量不尽相同,完整的理论框架和披露体系还未形成。化工行业既为国家规定的16类重污染行业之一,也是安徽省拥有最多上市公司的行业之一。本文对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2019—2021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研究,探究其披露状况、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以期为提升安徽省化工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参考。
二、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根据证监会201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化工行业细分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本文筛选出2019—2021年安徽省在沪深两市上市的10家化工行业公司为样本,收集上市公司3年的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环境报告书等作为研究对象,从披露整体情况、披露方式、披露内容三个方面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整体情况
通过收集样本企业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企业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企业官网发布的环境报告书等环境会计相关信息,得到表1的数据。结果显示,2019—2021年期间,样本企业均通过年度报告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率达100%。披露环境报告书的样本企业3年间一直为3家,分别是六国化工、神剑股份和皖维高新,整体占比較低。社会责任报告方面,仅皖维高新2019—2021年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江南化工在2021年增加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而可持续发展报告3年间无样本公司披露。上述情况说明,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的披露方式虽然整体呈现多样化趋势,但仍然以年度报告作为主要方式,使用环境报告书、社会责任报告等独立报告形式的意愿不强。
(二)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分析
在上述整体情况分析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得出其披露方式的特征,本文借鉴曾雄旺的做法[2],对2019—2021年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进行手工整理,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表2中的统计结果发现,样本企业3年中均通过年度报告将环境会计信息对外进行披露,虽然披露项目每年都有所变化,但年度报告仍是其最主要的披露载体,在此期间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和环境报告书的企业也在其中进行同步披露。
2019—2020年,样本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分布在年度报告中的经营讨论与分析等板块,披露分布基本一致。除2019年神剑股份、中钢天源及2020年中粮科技未在经营讨论与分析中披露,中钢天源2019—2020年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外,其余样本公司均在三个板块中进行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2021年样本企业的披露分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环境和社会责任代替经营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成为主要披露板块。因2021年6月,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对年报结构进行了改动,一方面将原报告中的公司业务概要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整合为管理层讨论分析;另一方面要求将与环境保护有关条文统一整合至新增的环境和社会责任板块。
样本企业在经营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中主要对环保目标和计划、环保风险和对策等内容进行定性描述,仅广信股份、六国化工、东方材料在个别年份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了少量定量披露。在重要事项、环境和社会责任板块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比例为100%,披露内容主要包括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综合使用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方式,但不同样本企业描述中所包含的信息丰度差异明显。样本企业通过财务报表附注板块对会计科目中包含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定量披露,包括环境保护税、环保补助等信息。
部分样本企业使用独立报告的形式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独立报告的结构相对固定,如环境报告书、社会责任报告等,虽与年度报告内容有一定的重合,但因采用更系统的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所以能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较大提升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社会责任报告由于包含企业对多方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于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不如环境报告书广泛和细致,环境报告书相对更具有针对性,披露质量也更高。
(三)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分析
本文根据2010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对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借鉴徐秀燕[2]及聂建平[3]的做法,对样本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分类统计,按照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两大类,进一步细分为11项,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2019—2021年披露较多的非财务信息是环保成效、排污信息和环境风险及对策。环保成效是指企业在环保方面取得的成果,100%的披露比例反映出企业倾向于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以树立自身的正面形象。排污情况是政府强制披露的内容,2019—2021年期间,该项占比未达100%的原因是个别公司虽然在年度报告中列出了该项目,但仅说明了企业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未对污染物排放明细及达标情况进行描述。环保风险、对策虽然披露占比较高,但是部分样本企业仅进行了简单、笼统的文字描述,整体质量较差。此外,环境目标与计划、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及重大污染事故发生情况披露比例相对较低,详略程度也各有不同,披露了环境报告书的企业披露程度更高,通过其他载体披露的企业一般披露程度偏低。
2019—2021年,样本企业披露最多的财务信息是环保补助和环保投入,环保补助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环保成效的认可,环保投入体现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都对企业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起到了正面效果。环保处罚、赔偿项目在2019—2020年所占比例较低,原因是披露的企业基本都为受到环保处罚的企业,未披露的企业受罚情况不明,2021年比例大幅提升,主要是根据证监会要求进行了强制披露。
三、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披露方式不规范
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将环境会计信息分散披露于年度报告、环境报告书及社会责任报告中,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及随意性,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在社会责任报告等独立报告方面,安徽省化工业上市公司的披露率均偏低,根据南开大学绿色治理数据库,2021年沪深两市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占比为2942%,而样本公司2021年的披露率仅为20%,低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在年度报告方面,环境会计信息分散披露于经营讨论与分析等多个细分板块,缺乏系统、集中的展示,使得信息使用者需要通过过滤大量的年度报告信息进行寻找,增加了信息获取的成本。
(二)披露内容缺乏全面性
样本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随意性,由于披露行为缺乏强制性,不同企业之间披露的信息内容和详略程度差异较大。对于应该披露的项目往往出现少披露或不披露的情况,比如环保目标与计划、环保费用等项目的披露比例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而在已披露的内容中,非财务信息除排污情况外多采用定性的方式对外进行披露,缺乏定量描述的加持,披露质量不高,难以产生客观说服力;财务信息披露全部依托于会计科目,除披露项目名称和金额外,其余项目并未进行详细说明,包括环境费用在内的大多数信息披露不足。此外,由于企业需要维护自身正面形象,所以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上往往选择正面信息,回避负面信息,进一步导致其披露信息内容全面性不足。
(三)信息披露缺乏及时性
年度报告、环境报告书等都是以披露历史性信息为主的披露工具,披露时限一般为上一会计年度。样本公司通过其对外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往往只能提供公司曾经在环保上做出的努力及成效,不能反映当前的实际情况,也缺乏对以后年度预计发生的环境支出及费用的披露[4]。
(四)信息披露可信度不足
年度报告、环境报告书及社会责任报告等作为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载体,只有在对外发布之前进行审计鉴证,才能提高披露载体的信息质量和可信度。目前的审计鉴证范围只限于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及内部控制部分,其他涉及环境会计信息的部分缺乏第三方鉴证。
四、对策建议
(一)强化政策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尽管我国出台了多项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大多数是缺乏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无法从制度层面对披露质量进行要求,倾向于依靠企业的自觉行为。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早,相关部门应借鉴其理论研究成果和制度建设完善情况。一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要求企业必须高标准的披露环境会计信息,从制度层面对企业披露质量进行把控;二是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设置明确的奖惩措施,使得政府对于企业披露情况的监管有法可依;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监督力度,充分调动环保部门以外的关联部门,加强对企业的惩处力度,确保环境会计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二)加强建设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建设可以从披露模式和披露内容两个角度进行考虑。一是固定披露模式,要求企业在现有披露模式的基础上,对所披露的信息进一步集中,例如,将散落在年度报告三个模块中的信息集中于环境和社会责任单个模块进行披露;二是明确披露内容,设置披露标准,根据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的特点,推动企业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披露,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予以处罚。同时企业应当尝试拓展更多具有时代性的信息披露渠道,例如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等平台对外发布环境会计信息,以此来吸引公众的关注,增加社会监督和参与度。
(三)加强企业环保意识
企业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行为一直处于主体地位,是促进行业走向生态发展,实现绿色转型的关键要素。因此,企业应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水平,而不是被動的依赖政府与社会进行监督,否则将会阻滞整个行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考虑到安徽省化工行业的整体特性,应从公司治理入手,自上而下将环保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和日常管理中,营造出自发、良好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环境,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加强行业审计体系建设
为增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可信度,我国应该将环境会计信息纳入审计鉴证范围内,并将审计结果参考专项审计报告的模式对外进行披露。安徽省化工业应加强行业环境会计审计的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会计相关的审计准则,从审计项目的业务执行到报告均结合行业实际做出详细的规定。同时,企业应在确保该机构具有足够业务能力的基础上,聘用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年度报告、环境报告书等载体中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审计并发布鉴证报告[5]。
参考文献:
[1]华秋红.“双碳”背景下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基于CiteSpace的可视化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4):47-53.
[2]徐秀燕.管理层未预期货币薪酬、绿色创新投入与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J].财会通讯,2019(27):48-52.
[3]聂建平.重污染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基于低碳经济背景[J].会计之友,2018,581(5):18-22.
[4]仲凤霞.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造纸和纸制品业为例[J].绿色财会,2022(9):6-10.
[5]曾雄旺,胡鹏,廖蕊.畜牧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探究[J].会计之友,2021(11):106-110.
责任编辑:田国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