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琳,刘继柱
(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山东 济宁 272019)
为加快构建济宁市现代水网,建设现代化高质量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济宁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开展了济宁市现代水网建设研究,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文章为济宁现代水网建设提供参考。
济宁市地处南四湖流域的最下游,境内河网密布,水库众多,全市有248 座水库、526 座塘坝,50 km2以上河道109 条,城乡供水和水土保持工程星罗棋布,为各类水系的连通创造了极为便利的条件。近年来,济宁市相继实施了南四湖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淮河流域平原洼地等防洪减灾工程;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及地方续建配套工程、河道拦蓄、城乡供水一体化、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引汶补源水系连通等水资源配置工程;泗河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水土保持、农村生活污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等水生态修复及生态建设工程等。经过多年持续建设,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及水生态保障体系,市级骨干水网已具雏形。
一是骨干河湖防洪能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实施了一大批河道治理工程,大幅度提高了南四湖及周边地区防洪排涝能力,但是南四湖防洪体系仍未形成闭环,梁济运河上段还未治理,泗沂三角地带未封闭管理,存在较大隐患。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保护区内常住人口、城市规模快速增长,河道现状防洪能力已不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中小河流治理存在较多薄弱环节。济宁市现有200~3 000 km2河道35 条,仅有新薛河、薛城大沙河、大沙河、吴河达标治理,其他31 条河道均未达到治理标准,缺乏系统化治理,上下游、干支流治理标准不协调、不统一,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小型水库塘坝还存在安全隐患。小型水库、塘坝大多位于山丘区,地势高,河道比降大,汛期降雨集中,上游来水峰高量大、来水急、汇流快,短时间内就会导致库满溢洪。受资金限制,仍有部分小型水库、塘坝未进行治理或治理不全面,对下游地区防洪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四是重点涝区排涝标准低,需提升改造。南四湖周边区域地势低洼,水系错综复杂,虽然实施了滨湖洼地治理工程,但受投资限制,仍有部分排灌站及排水干沟、桥梁未治理,区域排涝标准未达到5 年一遇,影响农业生产和乡村振兴。
一是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汛期径流量占年径流量的70%~90%,部分雨洪水不仅无法充分利用,还会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枯季河川径流量很少,导致河道断流,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二是水源调配体系不够完善,地表水利用率低。济宁市地表水拦蓄工程蓄水容积约4.77 亿m3,河道每年排入南四湖的水量超过6 亿m3,雨洪水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济宁市外调水资源指标为5.5 亿m3,但由于工程体系不配套、不完善,2017—2020 年外调水平均供水量为2.31 亿m3,仅为外调水指标的42%。西部平原地区生活用水及农业用水需求量大,由于水资源调配体系不完善,造成地表水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三是部分区域水质较差,地表水及浅层地下水资源无法有效利用。济宁市地下水总硬度及矿化度较高,难以作为生活用水。金乡、鱼台两县地表水、浅层地下水水质均较差,居民生活用水大部分采用深层承压水。
一是山丘区、风沙区水土流失治理仍是短板。近年来,济宁市水土流失状况总体明显好转,但人为水土流失难以从根本上遏制,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较重,山丘区、风沙区水土流失治理仍是短板,水源型和城郊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需加强。二是地下水超采现象突出。近年来,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但2020 年济宁市超采深层承压水仍达2333 万m3,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仍较为突出。三是污水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治理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老旧问题严重,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待加强,河湖水质亟待提升。四是水系连通有待加强。“十三五”期间,济宁市实施了引汶补源等水系连通工程,但各县(市、区)农村水系治理尚未集中成片,不能形成以点带面局面。
一是感知手段相对单一,覆盖面不足。水情感知监测覆盖不够,多依赖传统感知设备、设施,监测手段相对单一,感知信息的共享与统一管理有所欠缺。二是数据整合能力有待提高。缺乏统一的工程数据存储标准和目录,尚未建立统一的水网工程数据服务,碎片化、孤岛化严重。水利数据与地理信息、交通等其他行业基础数据没有形成数据融合体系。
建设现代水网,进一步提升水资源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事关社会经济现代化建设全局,要切实加强对现代水网建设的组织领导,把现代水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全力推进水网建设。
高标准编制现代水网建设规划,以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供水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调控为手段,加强干支流水系连通,构建“一干六支、两湖百库、三引四调、五网融合”的市级水网总体布局。
建立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水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统筹抓好水利规划建设、河湖及水利工程运行、深化水利改革、水资源管理和水利公共服务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在行政审批、资金投入、水利用地、移民征迁、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定措施,落实职责。
坚持政府主导,继续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的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坚持多渠道筹措落实水利建设资金,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合理利用各类优惠贷款,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建设。
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加大水利工程用地保障力度。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阶段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深入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公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护水意识和水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发展水利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