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学家之河

2023-11-29 02:36程虹
书城 2023年12期
关键词:哈德逊惠特曼河畔

如果说,哈德逊河及其河畔的文化内涵系列的前四篇文稿描述了哈德逊河及其河畔著名的旅者、艺术家、作家及景观园林家的话,这最后一篇则是叙述致力于展现哈德逊河及其河畔文化内涵的一位著名博物学家—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1837-1921)。

在十九世纪下半叶,美国工业化的进程极大地影响了哈德逊河。河流两岸新建起一座座工厂。随着河畔城市及其人口的迅速扩展,人们需要大量的冰块来保持食物的质量;而要建造房屋,需要挖掘河畔大量的泥土制砖。这又催生了当时的两大产业:冰块及砖瓦。这些工业化进程引起了人们对哈德逊河及其河畔自然环境的关注及担忧。可以说,约翰·巴勒斯就哈德逊河所著的长达二十三卷的散文作品全面展示了这些关注及担忧。不仅如此,巴勒斯终其一生,还在各类报刊上发表文章,倡导人们保护自然。他的读者群极为庞大,他的朋友遍及文学、文化、工业及政治领域。

除了使他闻名于世的自然散文的写作,及作为美国著名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的传记作者之外,巴勒斯还是一位视野广阔的文学评论家、一位诗人以及一位致力于寻求现代社会的科学和宗教的哲人。他就美国十九世纪的思想家及作家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及英國十九世纪的诗人及文学评论家阿诺德(Matthew Arnold)写有多篇见识深远的文章。他支持并捍卫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他深受法国哲学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亨利·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有关生命哲学的影响,视柏格森为“灵魂的先知”(Prophet of the soul)。他曾陪同时任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1858-1919)在黄石国家公园(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露营跋涉,并将此经历写就一本书《与罗斯福一起露营和跋涉》(Camping and Tramping with Roosevelt,1907)。他与当代另一位博物学家、自然文学作家约翰·缪尔(John Muir)及其他人游历美国西部大峡谷(the Grand Canyon)、石化森林(the Petrified Forest)及黄石国家公园,并与缪尔一起作为一八九九年E. H.哈里曼(E. H. Harriman)阿拉斯加探险队成员前往阿拉斯加。之后,巴勒斯将在阿拉斯加探险的观察结果以《在绿色的阿拉斯加》(the Green Alaska)为名,洋洋洒洒地写就了一篇文章。他与其朋友福特(Henry Ford)、爱迪生(Thomas Edison)及费尔斯通(Harvey Firestone;作者按,美国轮胎及橡胶大亨)一同参加汽车旅行及野营活动,而他的这些朋友自称为“流浪汉”(《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42页;本文引用该书,均由作者译)。然而,尤为重要的是,巴勒斯帮助人们以新的目光去看自然界,去欣赏近在咫尺的鸟语花香及淳朴的自然之美。他本人观察自然界的栖息地,那个他写就了多篇令读者们期盼的散文之处所,便是他在纽约西园(West Park,New York)建造的那幢可以俯瞰哈德逊河景的房子,他称之为“河畔石屋”(Riverby)。

一八三七年,巴勒斯出生在靠近纽约州的西罗克伯里镇的一个农场,那里地处卡茨基尔西部山区边缘。其父沉默寡言,曾跟随祖上从美国东部的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移居到卡茨基尔地区。巴勒斯所受的教育基本上就是毕业于当地的中学及在库珀斯敦神学院(the Cooperstown Seminary)上的一个学期。根据巴勒斯孙女伊丽莎白·巴勒斯·凯莉(Elizabeth Burroughs Killey)的记述,巴勒斯在神学院的那段时光,对他至关重要。正是在这一时期,巴勒斯逐渐形成了“内心的自信及信念”。在神学院,巴勒斯初次接触爱默生的作品,并深受其影响。他曾在日记中写道:“爱默生是我的精神之父。”并声称:“他的词语如同阳光照亮了我那苍白纤弱的天分。”(《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4、135页)巴勒斯先后在纽约州的几个村庄以及新泽西州、伊利诺伊州教书,后来与厄休拉·诺斯(Ursula North)结婚。一八六三年,他搬到了华盛顿特区并在财政部找了份工作。

在华盛顿,巴勒斯与惠特曼相识。他曾熟读惠特曼的作品并十分仰慕这位诗人。惠特曼当时正在首都照顾伤员,并为其以后发表的有关南北战争的诗作《桴鼓集》(Drum Taps)收集资料。两人很快成为至交,经常在石溪(Rock Creek)河畔及首都附近的乡村散步。随后,惠特曼便成了巴勒斯书写的主题,巴勒斯发表了处女作《惠特曼笔记—诗人及其人》(Notes on Walt Whitman, as Poet and Person,1867)。在惠特曼过世之后,巴勒斯又出版了《惠特曼研究》(Whitman:A Study,1896)。后来巴勒斯称赞惠特曼的《草叶集》(Leaves of Grass)“恰若我们之前从未品尝过的新鲜水果”。惠特曼对巴勒斯也是提携有加。依据巴勒斯的传记作家雷内汉(Edward Renehan)的记述,惠特曼“似乎曾经帮助那位年轻的作者关注并明确了后者致力于文学与自然的志向”(《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5页)。于是,当巴勒斯坐在他位于财政部的办公桌前,目光盯着眼前那堵铁墙及银行保险库时,他的想象力却飞向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那个充满了鸟语花香、可以让人自由地徜徉于大自然中的世界—那些令他心驰神往的、儿时漫游于卡茨基尔山的亲身经历。他奋力写作,他的作品逐渐形成一种亲身接近自然的散文文体。他将这些文章投向以文学艺术闻名的《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 Monthly)及其他刊物。这类早期散文中有八篇被收入由赫德·霍顿出版公司(Hurd & Houghton;作者按,该公司为霍顿·米夫林出版公司[Houghton Mifflin Company]的前身)于一八七一年出版的《醒来的森林》(Wake-Robin),原著的名称“Wake-Robin”是由惠特曼所选定,它是一种白色延龄草(the white trillium),在北方的春天,当众鸟归来时开花。二十年前,当笔者翻译巴勒斯的Wake-Robin时,没有将它直译为《延龄草》,而将它进行了意译处理,译为《醒来的森林》。可以说,这个译法是笔者的心得与原创。因为,巴勒斯在此书中对“醒来”(Wake)一词有独到的解释:“当一个居民在卧室醒来时,那不是清晨,而是早饭时间。可是在野外宿营,他可以感觉到清晨流动在空气之中。他可以闻到它、看到它、听到它,并且清醒地一跃而起。”巴勒斯在书中写给读者的“延龄草”,实质上是启示着“醒来的森林”。我想,巴勒斯写此书的本意不仅仅是在描述众鸟归来,同时也是在唤醒人们对自然的热爱,接受自然之邀请,到充满着鸟语花香的林地中,到散发着大自然勃勃生机的原野中进行风景与心景的沟通。

收入《醒来的森林》的几篇散文主要描述鸟儿及其习性。当然,还有在阿迪朗达克山区的扎寨野营,首都的春天,以及巴勒斯儿时卡茨基尔西部山区的景色。可以说,巴勒斯是在用畫家之眼、诗人之耳,来捕捉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鸟语花香:“蒲公英告诉我何时去寻找燕子,紫罗兰告诉我何时去等待林中的画眉。当我发现延龄草开花时,便知道春天已经开始了。这种花不仅表明知更鸟的苏醒……而且预示着宇宙的苏醒和自然的复原。”(《醒来的森林》,程虹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1年,第10页)他在《醒来的森林》的开篇如是说。所以,在阅读《醒来的森林》时,与其说我们在读书,不如说我们在随巴勒斯一起游历哈德逊河畔的山谷,结识不同的鸟儿,感受清新动人的森林,屏气轻步、充满期待地探索大自然的奥妙。我们倾听林中鸟的音乐会;我们来到弥漫着原始气息的常青树林中,观察不同的鸟类筑巢的乐趣;我们来到林肯就职时离白宫仅两英里处的原野,那里当时还是鸟的天堂、野花的世界;我们在巴勒斯自己的小花园中,看到了在那里小憩的蓝鸲,听主人赞叹新大陆的阳光与天空为它染上的蓝天与大地的色泽,从而使它比其欧洲的“表兄”更为优秀……难怪美国十九世纪作家、评论家洛厄尔(James Russell Lowell)曾感叹道:“似乎林中暮色及清新宁静的氛围使得他(巴勒斯)的书的读者无法自拔,只是一页页地翻阅,就会有夏日度假的感觉……”(Paul Brooks,Speaking for Nature: How Literary Naturalists from Henry Thoreau to Rachel Carson Have Shaped America.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mpany,1980,p. 9)

巴勒斯在晚年时常提到,只有当他坐在桌前写作时,才真正领悟到他跋涉于林中的那些经历的意义:他将自己在林中的观察写入日记的做法与梭罗的做法联系起来。他解释说,当将经历转化成文字时,荒野的真实意义才显现出来。他曾在一篇文章中写道:“我记得梭罗在爬过残丘山(Monadnock)之后,写信给一个朋友说,直到回到家中,他才真正翻越了那座山。我认为那就是说,直到他回到家给朋友写信描述那座山时,他才领悟到了爬山的意义。每个人的经历都大致相同。当我们试图描述我们的经历与感觉时,甚至是把它们写进日记时,我们才会发现比原先预料的更为深广的意义。”巴勒斯在描述了他本人的缅因州之行后,发出了与梭罗几近相同的感叹:“只是在回到家中之后,我才真正去了缅因……”(Ann Ronald, ed., Words for the Wild. San Francisco: Sierra Club Books,1987,p.93-94)后来,巴勒斯在出版其“河畔系列”散文集的前言中将原野中经历的写作过程描述为:“是我在原野中或林中再次度假或重游重享那些欢乐的时光。只有写作时,它(在林中的经历)似乎才真正触动了我并成为我的一部分。”(《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6页)有人还将巴勒斯这种在从荒野中返回后写作时所受到的震撼与哈德逊河画派之父科尔(Thomas Cole)先在荒野中画草图,归来后再将草图画在画布上成画的做法相比较,认为两者同出一辙(《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93页)。在所有巴勒斯的散文中,都显示出他是自然世界和读者之间得心应手的媒介。他为读者提供了打开自然世界的密码。尽管他本人熟识自然界的动植物,但他的散文中却充满了“个人情感及魅力”,因此,在长达四十多年之后,读者们还充满激情地谈论着这位通往大自然的真实向导(《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6页)。

《醒来的森林》的问世标志着为自然而言的一个新声音传向人间。美国作家及文学评论家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1837-1920)称巴勒斯为“一个不仅通过科学原理来写鸟,而且作为诗人及钟爱自然之人来写鸟的人”。他还称赞《醒来的森林》“清新美妙、有益健康,全书充满了睿智及柔情”。还有著名的报刊称之为“对令人着迷的鸟类王国的绝妙介绍,包含了众多有趣的事实、其见识将会极大增添人们夏日在林中寻求娱乐的兴趣。其写作方式轻松自然,因此,会给读者以愉悦”。(同上)

四年之后的一八七五年,巴勒斯出版了含有八篇自然散文的第二本书《冬日的阳光》(Winter Sunshine)。不同的是,此书除了作者对自然世界的观察,还包括了他一八七一年十月造访英国及法国的记述。他描述了飞禽走兽,并富有诗意地表现出季节的变化之美。比如在一篇有关秋天的散文中,他将漫山遍野、绚丽多彩的枫叶比作“沿着山脉燃烧的堆堆的篝火”,“令人目不暇接”。书中《令人惬意的道路》(Exhilaration of the Road)一文则表明除了爱默生、惠特曼之外,第三个对巴勒斯产生重大文学影响的人是梭罗。这篇文章显然受到梭罗《散步》(Walk)的陶染。另外,巴勒斯发现梭罗的《瓦尔登湖》(Walden)给他以灵感,尽管他觉得此书颇有些以自我为中心。他写道,梭罗“给我们展示了直接的而且或许是唯一的自然经典。他率先垂范:简朴的生活与高贵的灵魂永不过时。他身体力行那种蕴涵着富足之灵魂的高贵贫穷”。当然,《冬日的阳光》中有一百多页写及作者在英国的观察,包括他对英国建筑、国民的生活、民族的特性以及伦敦的公园的评价。上述经历令巴勒斯感到震惊,恰若二十多年前的唐宁(Andrew Jackson Downing)那样,感叹那个大都市为其居民所提供的自由的气息。(《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7页)

《冬日的阳光》一经出版,便好评如潮。有人评述“此书是这类自然散文中更令人愉悦的一本书,在当下的文学中难得一见”,并称赞巴勒斯是一位经过细心的观察而获取丰富知识的作家。《大西洋月刊》将巴勒斯描述为:“当他给我们讲述他的所见所闻时,堪称是一位人们乐意倾听并深信的老朋友。”美国著名小说家及文学批评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在美国《国家》(The Nation)杂志上撰文赞扬巴勒斯“缜密的观察”及“敏锐的见解”,并形容巴勒斯为:“地道而和蔼的美国人。”他继而评述道,这些散文“充满了动人的描述,显示出一种观察自然世界的真实才智”。他归纳道,巴勒斯“是一个淡化了的但也是更为幽默的、更好接近的、更为友善的梭罗”。关于《醒来的森林》及《冬日的阳光》的评论发现了巴勒斯作为散文作家能够如此打动人心的原因,即:他关注的是身边的自然,他对自然世界细致观察,并能将读者带进并欣赏身边的自然之美。(《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37页)

尽管在华盛顿的生活及与惠特曼的友情对巴勒斯成为一位作家颇为重要,但他还是厌倦了都市生活。一八七三年,他在可以俯瞰哈德逊河的西园(West Park)购置一片九英亩的农场并开始自己设计房子。他希望自己的房子将会有一种风景如画的表达方式,为他们夫妇提供一处舒适的小巢,并成为建筑风格极具品位的样本。如同他的前辈唐宁,巴勒斯也认为,设计一所房子堪称房主的气质及个性的外在表述。他与唐宁都相信,一所房子首先应当表达居家的目的—“一个居所的需求,对一个家,对妻子儿女及朋友的爱”。这座被称作“河畔石屋”的房子共三层,用料基本是就地取材,比如用当地的石头筑墙,用自己农场中的树木作框架及镶板。为了维持家用,巴勒斯又在房子周围建了一个葡萄园及一个果园。这样他不仅能欣赏到田园风光,还可以将新鲜水果运到纽约及波士顿的市场贩卖,以贴补家用。

然而,巴勒斯建造“河畔石屋”的初衷还是出于对哈德逊河的热爱。房子有两个宽大的门廊,可以俯瞰哈德逊河。他尤为喜欢这个地区,因为那里不仅有众多的留鸟,而且上空还有一条候鸟迁徙的要道。当然,他还喜爱观云,喜爱那些随着天气而变幻的云朵,喜爱那些河中来来往往的帆船以及附近勤劳的农民。他曾描述那里的秋景:宛若在一片令人心醉神迷的地方,天天吸取充满了神话及浪漫的气息。冬季,当他那些空中的朋友都离他而去飞向南方时,他观赏附近那些破冰船及采冰的活动。他将所有这些见闻都注入笔端,而且还包括高地的壮丽之美、乡村的田园风光,以及河对岸卡茨基尔山的远景。在“河畔石屋”中,巴勒斯出版了《迹象与季节》(Signs and Seasons,1886)。此书所述主题包括鸟类、森林、海滨、哈德逊河谷,以及卡茨基尔山脉的优美风景及田园风光,等等。当然,还有《鸟与诗人》(Birds and Poets,1877)、《蝗虫与野蜜》(Locust and Wild Honey,1879)、《新鲜的原野》(Fresh Fields,1884)、《闭门研读》(Indoor Studies,1889)及《河畔石屋》(Riverby,1894)等散文集。

然而,在“河畔石屋”居住了二十年后,巴勒斯决定搬离“河畔石屋”。其主要原因是,尽管在“河畔石屋”可以一览哈德逊河的风貌,但那条河波澜壮阔,就他个人而言,没有归属感。或者说,在心理上它遥不可及。巴勒斯决定在“河畔石屋”西邊大约一英里处购置另一处二十英亩的地产。在那里,他就地取材,建造了一座一层半的小木屋,他称之为“山间木屋”(Slabsides)。“山间木屋”由其主要材料—木板而得其名,而且,这些木材都是从附近的树上砍下,并保留着树皮,巴勒斯认为这些原木会给这个小巢以如画的外表。那是一处小而舒适的栖息地。一间客厅,一间卧室,一个大壁炉,一个可以俯瞰山谷的前廊。所有的家具都是他自制的,有些还带着树皮。在那里,他接待朋友,观赏长着铁杉林及野花的风景,与各种鸟儿及野生动物为伴。他沿着黑溪跋涉并在水中游泳、荡舟。在那里,他远离尘嚣,放松身心。他还开垦了一大片菜园,将种植的芹菜、洋葱卖到市场,以求生活自给。《我的小木屋周围的野生动物》(Wild Life about My Cabin)一文就写于此地。“山间木屋”满足了巴勒斯想要“一个更为朴实、更为超凡脱俗的角落”之愿望。在那里,他可以感到家及爱的温暖。在那里,他建立了第二个家,并在此观察自然,书写自然。随着巴勒斯的声名远扬,以及读者的慕名而来,“山间木屋”成为这位文学博物学家(the literary naturalist)外在的表达方式。

巴勒斯的自然散文带有鲜明的个人特征。其特点有三。首先,细心观察并准确地记述自然。在其作品集《闭门研读》中,他以英国博物学家及鸟类学家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为例,说明不受外界干扰,缜密地观察自然的重要性。而他本人也写了题为《敏锐的眼光》(Sharp Eyes)的文章,表明人们不仅要敏锐地观看,而且要正确地理解所观之物的必要性。他还以《观察事物的艺术》(The Art of Seeing Things)为题,阐明如何去阅读深奥的“自然之书”(Book of Nature)。其二,巴勒斯主张作者要真诚地对待自然(to be true to nature)。在《春季随笔》(Spring Jottings)一文中,他追忆了十几年前记载于笔记本中观察自然的片段,并陈述道:“这些记录向广大读者所推荐的主要是对真实事实的忠诚。”终其一生,巴勒斯都在抵制将自然世界人性化,反对人类对自然的错误解读并将那些误解自然的人称为“自然的造假者”(nature fakers),因为,他们虚构并演绎了自然。其三,巴勒斯强调要关注身边的自然(to focus on nature close at hand)。他主张通过对当地自然的研习并将它运用于比日常生活更为广阔的世界之中。“属于自己的风景,”巴勒斯写道,“终究会成为某种他本人的外在部分;他已经把自己像种子似的播撒在这片土地上,而它将反映出他自己的心智和感情;他与这整片的土地息息相关;砍那些树,他会流血;损坏那些山,他会痛苦。”(Lawrence Buell, The Environmental Imagination: Thoreau, Nature Writing and the Formation of American Culture. Second printing,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178)他在《观察事物的艺术》一文中再提这个主题并评述道,那些生长在某个地方,尤其是在农村的人被证实是最细心的观察自然之人:“他们读懂了那些匆忙的眼光所忽视的、充满意义的细节:每一道地平线,每一条山谷中的弧线,每一棵树、每一块石,每一汪清泉,每一条道的弯,以及每一片风景都有其特性并有其独特的印象。”巴勒斯关注当地的自然,他倡导读者在家中探索自己所熟悉的事物的做法与之前提到的美国评论家洛厄尔不约而同。当谈及旅游时,后者说道:“最明智之人就是待在家中之人。”(《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42-145页)

巴勒斯生活在家中,眼观大自然的进程从他门前走过。除了早期在新泽西等地短暂的教学活动及在华盛顿的职员经历之外,他的青少年时期是在卡茨基尔西侧山区度过的,而他的大部分成年时光生活于卡茨基尔山的另一侧,即哈德逊河西岸。因着“河畔石屋”“山间木屋”及后来建的“土拨鼠小屋”(Woodchuck Lodge)优越的地理位置,他将贴近身边的自然景观转变为一方尽览自然界的舞台。对于巴勒斯而言,周边的每一处景色都成为他向读者介绍的重要且卓越的场所。

值得一提的还有约翰·巴勒斯及约翰·缪尔之间的友谊。两者属于同代人并且是好友。由于两人的名字都是“约翰”且都热爱并擅长描述自然,在美国,他们二人以“鸟之王国中的约翰”(John OBirds)及“山之王国中的约翰”(John OMountains)而著称。这是由于前者从身边的自然即哈德逊河畔及卡茨基尔山区获取灵感并擅长观察描述各种鸟类,而后者则将目光投向远方,比如跋涉于遥远的西部山岭以及阿拉斯加的冰川并擅长描写山川的雄伟壮丽。诚如美国前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所述:“世界所需要的是更多的有着科学想象力的人,那些将科学事实精确地记述下来并给予清晰的解释,付之以诗的神魄,使之成为文学作品的人,我是说像约翰·巴勒斯和约翰·缪尔这样的人。”(Paul Brooks,Speaking for Nature,转引自程虹《寻归荒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3年,第136页)在美国自然文学史中,人们常常把巴勒斯和缪尔相提并论。一八九六年六月,缪尔来到巴勒斯的“山间木屋”,小木屋的主人称他的客人为“一位诗人,近似一个预言家”,他需要整个大陆来漫游。关于缪尔,巴勒斯写道:“或许是最忠实的热爱大自然之人,由于自然对他而言,就是我们所有的森林、山脉及冰川。”两人成为好友,并于一九○九年一同在西部的石化森林、大峡谷及莫哈韦沙漠旅行(约翰·巴勒斯《醒来的森林》,程虹译,《作家生平及创作年表》,第43页)。据说,两人的此次相遇,还促成了缪尔的处女作《夏日走过山间》(My First Summer in the Sierra,1911)的问世。因为,是巴勒斯鼓励缪尔将其记了四十多年的笔记整理出书并让一直犹豫不决是否当作家的缪尔下定了决心。两人携手向美国民众传授“野外生活的福音”。

然而,巴勒斯与缪尔有不同之处。缪尔生性外向,喜欢社交,而巴勒斯则沉默寡言,有着田园情调。他们所处环境也有天壤之别:前者在西部的山岭,后者在东部的卡茨基尔山区。除此之外,缪尔堪称一个行动之人。在环境保护运动中,他成为一个英雄式的人物,为阻止将黄石公园中的一道美丽的山谷—赫奇赫奇峡谷(Hetch Hetchy Valley)—变成为旧金山供水的水库而顽强奋斗,尽管最后以失败而告终。巴勒斯则几乎从不参与环境保护运动,他只是由衷地喜爱大自然,并用手中那支笔将自己所观察到的自然景物生动地展现于读者眼前。他所充当的是将人们送往大自然的向导角色。

巴勒斯堪称是美國历史上最伟大的文学博物学家,其作品在当下依然具有重大影响力。美国历史学家克罗农(William Cronon)指出了巴勒斯成功的诀窍,即他那令人可信的“身边文学博物学理念”(close-to-home literary naturalism)。克罗农恳请环境保护主义者去发现他们身边的风景,在城市、郊区、农庄以及国家公园或远方的荒野。那种由上述风景中所获取的见识将会使我们能够“继续从事那项在这个世界上正当生活并永久奋斗的任务”。这就是巴勒斯的著述给我们教授的最好的课程。他的散文大多是在探索自然的及人类打造的身边之风景。“经过多年的经历,”他在一九一九年写道,“我坚信观察自然的最佳地点就在自己的家中,—在农场、在山间、在草原、在海边,—无论此地在何处。周围的环境围绕着他。四季的轮回,野生动物的来来往往及动植物的起起落落都从他门前经过,所以,他没有漏掉自然这部戏剧的任何一场。”而另一位历史学家斯通巴克(H. R. Stoneback)则概述道:“约翰·巴勒斯的著述,以及其亲身范例或许会指明回家之路。”(《神圣的风景》原著,第148-149页)

巴勒斯去世后,美国设立了约翰·巴勒斯纪念协会(John Burroughs Memorial Association)。该协会每年四月份在巴勒斯生日之际向在自然文学创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颁发约翰·巴勒斯奖章。巴勒斯被称作“美国乡村的圣人”(《寻归荒野》,第148页),而他本人位于卡茨基尔山区、哈德逊河畔的“山间木屋”则作为国家历史文物建筑受到保护,并定期开放。

二○一六年初秋,我有机会来到巴勒斯生前生活、观鸟及写作的地方—位于哈德逊河畔的“山间木屋”。我先到最早设有自然文学研究中心,并聚集着研究爱默生及巴勒斯著名学者的瓦萨学院(Vassar College),与师生进行交流。瓦萨学院与巴勒斯有着不解之缘。他任该学院“醒来的森林(又译‘延龄草)俱乐部”顾问达三十多年之久。这个俱乐部是该院本科生致力于探索研究自然的学生组织,以巴勒斯的《醒来的森林》命名。当时瓦萨学院的学生们还频繁光顾巴勒斯的“山间木屋”。巴勒斯总是将这些学生们领到他的常青树林中和带有瀑布的黑溪边,细心地给他们讲解林中的鸟儿与植物。

瓦萨学院还珍藏着巴勒斯长达四十五年所记的五十三本日记。巴勒斯的日记不止于观察自然,还囊括许多关于文学、哲学、科学、宗教的内容。当然,日记中还有丰富的文学评论,因为在巴勒斯的一生中,爱默生、惠特曼、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及西奥多·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等都是他的挚友。除此之外,那些日记还记述了如《约翰·巴勒斯的世界》(The World of John Burroughs)的作者爱德华·坎泽(Edward Kanze)所述的:“(巴勒斯)观鸟、细雨蒙蒙的日子、在阳光明媚的草地上漫步、谋生的艰辛、其成功及失落。”巴勒斯的日记写得那么生动鲜活,以至于坎泽感到他“可以穿过哈德逊河,走到‘山间木屋,发现巴勒斯依然活得好好的,在壁炉前取暖”。

座谈会之后,我们一行人驱车前往“山间木屋”。约翰·巴勒斯纪念协会主席琼·巴勒斯(约翰·巴勒斯的曾孙女)及协会副主席丹尼尔·佩恩教授已在那里等候。

走进这所我向往已久的小木屋,抚摸着由树的枝条制作的朴实的书架,我随手拿起一本书,那是巴勒斯的文集《文学价值》(Literary Values)。我告诉琼,自己书房的书架上也排列着十多卷巴勒斯的文集。她说,她有本特定版本的有关巴勒斯的文集要送给我。那是一本一九三一年出版的名为《约翰·巴勒斯的山间木屋之书》(The Slabsides Book of John Burroughs)的专辑,内容都是学者名人与“山间木屋”的回忆文章。此专辑共发行一百册,赠予我的这本是第八十八册。我拿着这本发黄的精装毛边书,深感时间与空间的跨越。应邀坐在多年前巴勒斯曾写下无数自然文学精品的简易木桌前,我在签名簿上写道:“Its my pleasure to visit the Slabsides of John of the Bird.”(非常高兴造访“鸟之王国”中的约翰之“山间木屋”。)

我们来到了壁炉前,看到壁炉的上方有根弯曲的木枝,便好奇地拿起它观察。佩恩教授说,巴勒斯很喜欢搜集奇形怪状的木头。他有许多访客,特别是年轻的学生和教授。当这些访客离开时,他会拿着这根木枝在每个人头上晃一晃,然后说:“这样你下次必须还要来呀!”我看着这根木枝,不禁想到,我对自然文学的爱好与了解就是来自这些亲身的感受。而巴勒斯这位生活在哈德逊河畔的博物学家,就是将人们送向大自然的最佳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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