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革命与“中国式现代化”:
——以全球南方为视角(下)*

2023-11-29 11:27吕新雨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23年7期
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现代化土地

吕新雨

五、工农联盟、“新乡土主义”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危机

(续前)“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可以追溯至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此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总纲第一条延续了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审议通过了周恩来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建设“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的意见,这可视为“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次阐述——建立在工农联盟政治基础之上的现代化。1964 年底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正式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即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1975 年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1964 年的现代化发展方案,并提出“两步走”设想,即1980 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本世纪末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1978 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就是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提出解决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问题;决定首先启动农村改革,分田到户、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由此成为改革开放的先导。

正是改革开放后,中国“两头在外”的世界市场导向的工业化拉动了沿海地区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城乡差距和东西部问题差距持续拉大,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特别体现为“三农”危机,其在少数民族地区往往表现为“分离主义”。①参见汪晖:《东西之间的“西藏问题”》,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97—103页。无论在理论上还是现实中,选择脱亚入欧的“美国式道路”都不具备任何可能性。中国向何处去?中国的粮食问题无法在农业资本主义条件下得到解决,这是第三世界的共同问题,即如何在保持粮食主权的前提下完成工业化。社会主义条件下工农联盟究竟能不能成为工业化起飞的基础?这其中,小农经济的前途与命运是关键。

在萨克斯看来,1978 年之后,占人口70%的7 亿农民突然得以回归小农家庭的生产模式,粮食产量获得大丰收,农村和城市获得了双赢。[5](p.141)而这一农村改革建立在1972 年尼克松访华之后,中国不失时机地从海外进口了4 套化纤生产设备和13 套化肥生产设备的基础上。它的前提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石油工业在大庆油田等大油田会战成功,中国实现了石油自给并有富余,为石油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大规模的成套技术引进高潮(又称“四三方案”,1973 年最早由毛泽东批准的方案拟用43亿美元引进26项大型成套设备,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吃饭穿衣问题”),解放了棉花生产的土地,提高了粮食产量,极大缓和了中国土地和人口的高度紧张关系,加上1975年袁隆平杂交水稻试验成功并在全国推广,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和穿衣问题。②参见吕新雨:《70年代中国“三农”问题的历史涵义》,《开放时代》2013年第1期;陈锦华:《国事忆述》,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1—32页。这也标志着中国跨越了工业积累的“卡夫丁峡谷”,从农业中汲取积累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此过程中,中国农业现代化也获得了不可否认的巨大发展成就。所有这些都构成了中国实施改革开放的前提条件。

不能忽视的是,出口导向型的工业发展与小农经济中国家力量的退出,导致工业和农业发展脱钩,并迅速成为中国城乡分裂、东西部发展失衡的动因之一。农业现代化处于严重停滞状态,小农经济在短暂复苏后很快陷入困境。1984年,中国粮食丰收带来的却是农民卖粮难等问题。随之而起的是中国的粮食自给率不断下降,乡村凋敝,土地抛荒,民工潮汹涌澎湃。在沿海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同时,乡村危机不断爆发,“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成为春节期间“网上”的热议和叹息。

这就是辩论的核心问题,即中国的社会性质和现代化发展的不同道路之辩。20 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化发展作为中国的“现代性”问题,究竟该如何理解,如何推动?

1994年,曾在国民党监狱被关押长达34年7个月的政治犯,台湾左翼劳动党的创始人林书扬在一次演讲中谈到中国的现代化问题:

中国在1978 年提出的“四个现代化”目标,涵盖两个基本生产领域——农业和工业;在资本主义强权环伺下的国家自卫系统的建立——国防;实现任何目标都不可或缺的客观规律和方法的掌握——科技。四个现代化的指标的确符合中国实情,且有异于一般西方学派的指标模式的现代化论。盖自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走过的建设的路和所完成的社会累积是极有特色的。而在国际关系方面所遇到的复杂艰难局面,也是一般所谓第三世界国家所少有的。①参见《林书扬文集》第三卷,人间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作为在国民党监狱中度过34 年的老政治犯,“回到台湾社会,我发现这是一个挂着‘中华民国’旗号的新殖民地”。从这样的台湾“左眼”出发,林书扬理解的“中国式现代化”决然不同于“海洋文明”与“黄土文明”二元对立的现代化,这也是他隔海批评的一种观点: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视为对中国农业文明的拯救,这可能陷入另一种封闭危险。②参见《林书扬文集》第三卷,人间出版社2011年版,第369—390页。他认为“中国式现代化”的两个特点,一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而成立的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就面对极其险恶的国际环境。二是自1953年开启第一次五年计划之后,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形式的优越性得到初步发挥,在重工业和部分基础建设上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就。这是一个在台湾白色恐怖和监狱中顽强生存的马克思主义者视角,是另一个中国“九十年代”的声音,也是对“改革开放”所做的一个隔海的政治注脚。

中国现代化发展目标被错误批评为线性历史观,后现代主义理论将之宣布为敌人。但是,这一批评忽略了帝国主义本身为工业化设定了历史进化线:落后就要挨打,不挨打就必须赶超。这里的关键并不在于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否属于一种“现代化”理论(笔者认为当然是),而是在于冷战背景下美国的“现代化”理论作为与苏联竞争的产物,以欧美资本主义发展的现代性为标准、以制度为边界、以冷战红利为诱饵,它的政治外衣是自由、民主与人权,这样封闭的线性目的论才是问题所在:正是它决定了第三世界反抗霸权的历史使命,在这个意义上,它的确是“目的论”的——我们需要检讨的正是“反目的论”本身是如何丢掉了自己的战略武器。

从中国的国家政策视角来看,中共中央曾经在1982—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在推行15年土地承包期的同时,取消了执行30年的农副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结束了以农业汲取为前提的工农联动、重工业导向的经济格局。但是,2001年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以农产品贸易的巨大让步为代价的,小农大规模陷入困境的局面事实上已经无法避免。这正是为什么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2007年党的十七大更是将“科学发展观”正式写入党章。其背景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三农问题、城乡分裂、区域分化、环境和生态恶化等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生态危机。西方发展主义无法克服这些危机,必须回到中国政治中去解决。

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即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方面统筹推进的战略目标,要解决的正是改革开放以来五方面“离心力”所带来的危机。同时,从2004年直到2023年,三农问题连续20年成为中共中央第一号文件的重要内容,的确体现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其中,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2006年中国九亿农民告别农业税是一个重要历史界标。从提高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水利建设,到持续加大对三农资本投入的总量,“农业现代化”涉及的每一个短板都曾经是一号文件关注的重点。“三农”危机成为共识,解决路径却关涉“道路之争”。

2017 年党的十九大再次明确“新时代”的任务就是着力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并把“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在以举国之力进行“精准扶贫”后,2022 年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即在“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随时可能升级”“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个意义上,即在“新冷战”遏制不断趋于极限的压力下,新发展格局能否为中国农业的弱势地位补上“长期欠账”,这是中国作为“一国社会主义”能否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也是危机能否成为“转机”的关键。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式现代化”就是第三世界国家通过社会主义打破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封锁的发展道路。

笔者认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意味着重建工业、农业两大部类之间的互换关系,以及新的城乡流动格局。以此为基础,“工农联盟”在今天或许能够获得新的表达,但前提是重建乡村政治、经济与文化的主体性。笔者发表于2003年的《民工潮的问题意识》反驳了把“民工潮”视为专制主义下的“解放”——这种观点把世界范围内“贫民窟”都看成自由迁徙的民主产物,这也正是笔者在2010 年前尝试提出“新乡土主义”的缘由。[7]“新乡土主义”的构想是激活传统乡村社会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双重历史经验,以克服城乡分化的现代性问题。中国的“新乡土主义”需要在一个世纪以来城乡关系变革的历史视野中去理解。

这个历史视野包含以下的基本判断:由于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的社会结构在晚清开始改变,这是中国现代性的开启,最典型的体现就是传统中国城乡互哺关系的断裂与对立。地方精英从“保护型经纪人”蜕变为杜赞奇描述的“赢利型经纪人”,“地方”和“国家”的概念产生变化。新的国家建设和地方军事发展,使赋税日益沉重,所以,20世纪20年代的革命任务就是打倒军阀、土豪劣绅和帝国主义,这是国共合作时期农民运动得以轰轰烈烈展开的基础。这就是为什么辛亥革命中还消极被动的中国农民,10年后却在大革命时期大规模成为革命的积极推动者和参与者。其实,1924年前后波澜壮阔的国民革命已经是中国共产党进行乡村动员、领导农民的历史预演。在这个意义上,需要重新理解乡村革命与中国现代政党之间的关系。[8]

今天的流行观点是,1949年之后传统乡绅自治的社会结构被摧毁了。这违背了基本的历史事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革命源于20 世纪20年代的国民革命,它的前提正是传统社会的崩解和失序,这就是为什么20 世纪20 年代最具动员力的口号是:打倒土豪劣绅!这表明晚清以来乡治危机与革命之间的互动关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 世纪30 年代以梁漱溟等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开展乡村建设运动,力图改造被逆转的城乡关系,中国几代知识分子的命运开始投入这个城乡裂变的现代中国的大命运,从而形成了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的整体走向。[8]

毛泽东领导的农民革命以“群众路线”的方式成功完成了现代政党和中国社会最大多数人群的结合,完成了把晚清以来日益解体的乡村社会整合成革命主体的使命,从而使乡村社会成为中国革命不竭力量的来源,实现了对外抵御帝国主义侵略,对内统一国家权力的历史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工农联盟被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重建新的城乡关系中实现了中国的工业化起飞。这个新的城乡关系既实现农业、农民、农村对城市和工业的支持,也以国家自上而下的方式回馈农业、农民和农村——医疗卫生下乡、知识青年下乡等,以“缩小三大差别”即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为社会目标。城市中的知识青年、大学生以及知识分子,都被鼓励去农村做缩小三大差别的“促进派”。20 世纪80 年代后,中国工业化开始进行“两头在外”的市场化转型,“三大差别”急剧扩大,资源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迅速往城市集结,城乡断裂必然加剧,工农联盟面临名存实亡的危险。

20 世纪80 年代以来,中国的乡村解体再度发生,而国家权力在基层的内卷化也无法抑制地重新开启。有学者曾描述了不同时代的城乡二元关系,“那时尽管存在‘剪刀差’,尽管工农业产品的比价是不合理的,但我们从这里仍然可以看到一种城市对农村的信赖,以及城里人的大部分收入通过购买生活必需品而流入农村的过程。这里的城乡二元结构,也许可以称之为‘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而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城市和农村之间一种新的形式的断裂,这种断裂主要不是由人为的制度造成的,而是由市场造成的。但这同样是一种断裂,甚至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断裂。由这种断裂造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①参见孙立平:《断裂:中国社会的新变化》,《南方周末》2002年5月16日。在该学者看来,市场关系下的中国城市和乡村、农业和工业已经断裂,而且这个趋势很可能无法逆转。“行政主导型二元结构”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三大差别”,但这个目标在“市场主导型的二元结构”中消失了。也正因此,“三农”危机将持续成为国家政权重中之重的问题。解决这一危机,则意味着重塑城乡互哺关系,我们也需要从这一视角去理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

今天,中国的城市化以城市土地国有化和乡村土地集体化为前提。第一,它建立在由政府推动的国有土地再资本化的过程之上,也是城市公共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第二,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作为农民托底的社会保障,避免了贫民窟包围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城市化模式。联产承包责任制与传统社会的关联在于,保留了由于人口变化而进行调整的土地空间,恢复了传统的土地社区性特点,让农民依靠土地养活自己——不能自足,但可以自给,这是依靠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功能抵御外部市场化冲击的方法。而20 世纪90 年代以来“群体性事件”不断涌现,资本下乡的市场化进程所引爆的危机,体现了国家在改革开放“现代化”过程中的双重性,或者说悖论。一方面它推进的城镇化、市场化改革是引爆社会问题的源头,但另一方面,为防止社会解体而解决问题的动机也必然内在于国家的逻辑。而一旦土地私有化,土地根据人口进行调整的社会功能就完全被排斥,农村土地必然以最快的方式沦陷,乡村社会的解体就会急剧爆发,而不是相反。中国主张土地私有化的观点从西方产权制度理论出发,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如鲠在喉”,需要消除中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而反对土地私有化主张的观点都认为需要完善而不是消除集体所有制。①关于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激烈争论,可参考王静:《城镇化中土地制度改革的未来走向——中国近10年研究成果综述》,《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4期。

“三农问题”和城市问题不可分割。以上海、北京为代表的超大城市,人口数往往超过不少欧洲国家人口,遵循西方城市化发展的“普世”逻辑是不可持续的。2017 年北京爆发所谓“低端人口”事件,遭到很多批评。但从客观角度来讲,这是超大规模“城市病”的爆发,也是中国内部的“南方问题”。如果不能从宏观的城乡关系视角上处理,“城市病”就会继续以不同的“群体性事件”的方式反复出现。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不同于第三世界国家的地方,就在于乡村振兴战略是否能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完成“产业强、环境美、农民富”,不仅宜居,而且成为能够创业的广阔天地——一个青年回得去的乡村,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贫民窟问题”。

新古典自由主义热衷于中国农村的土地私有化,主要有两个诉求。一是为城市扩张和土地资本化进一步创造条件,即一个正在发生的中国城市化进程;二是为农业的资本主义化创造条件,即一个期望但尚未实现的目标。其预设是通过私有化大规模集中土地,走“美国式的农业道路”,农民离开自己的土地,然后沦为外来农场主的农业工人。但是,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农业资本主义化如果能够成功,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就不会陷入无法解决的困境。也就是说,即便我们为中国农业的资本主义化创造了土地私有化的条件,但面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高额农业补贴,结果依然会失败。这就是为什么20 世纪90 年代中国越演越烈的土地纠纷,大都是城市化过程中与农民的土地相关,而不是为了发展所谓的农业现代化。原因很简单,资本看重的是土地在城市化中的价值,而不是没有比较优势的粮食生产。在这个意义上,土地私有化和中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现代化的关系是一个彻底的伪问题。

在出口导向型市场化的逻辑下,中国工业生产过剩、农业生产不足,而是否确保中国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一再成为论辩焦点。由于人地资源的硬约束,代表性观点认为耕地和农业应该为房地产和城镇化让步,以耕地换增长,耕地红线束缚的是“中国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中国的粮食问题应依赖世界粮食市场解决。由此造成十年来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耕地面积减少一亿多亩。[9](p.332)反驳意见认为:全球年粮食交易量为4 亿多吨,而中国的年粮食需求量为6 亿多吨。中国缺粮,谁可以供应?14 亿中国人如何养活自己?中国农业之所以还有可能保持低价,一是因为中国还大量存在自给自足的小农,他们养活了自己,而不是依赖粮食市场。二是中国的粮食省长责任制和中央储备粮制度等非市场经济模式发展出来的制度。2020 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开始了严格的“非粮化”整治工作,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非粮化”包括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树挖塘,工商资本大规模流转耕地改种非粮经济作物等现象。粮食生产收益低,是“非粮化”的主要原因。如何让耕地回归粮食种植,同时能够让农民收入不下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这是一个需要解决却又很难解决的难题。今天,世界疫情和俄乌冲突的双重危机终结了论辩(而不是问题),全球粮食安全的红色警报已经高悬。14 亿人口的中国如何破解粮食安全,已经不仅关乎中国,而且关乎世界。

阿里吉在研究非洲的过程中发现,农民的全面无产阶级化最终给资本主义部门带来的更多是问题而非有利条件。只要无产阶级化是局部的,就创造了非洲农民补贴资本积累的条件,因为他们自己生产了部分生存品。一旦农民彻底无产阶级化,这种机制就越趋于瓦解,因为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必须为劳动力再生产承担全部代价,社会斗争也就越来越从乡村地区转移到城市地区,转移为争取工资报酬的斗争。非洲的道路建立在资本主义从部分无产阶级化到全面无产阶级化的漫长过程中,而东亚的道路则建立在局部无产阶级化的基础上——今天的非洲低迷与亚洲崛起的区别。①参见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3—18页。这是非常重要的观点,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乡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小农经济”为中国市场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是需要重新评估的。一方面小农经济是城市化过程劳动力资源的巨大水库;另一方面是小农经济养活了农民,使中国不需要依赖世界粮食市场来养活14 亿中国人口——这一任务已经变得越来越艰巨。今天的挑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主义”因素能否足够使中国农业现代化真正具有超越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这才是决定今天世界局势的关键。

依赖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意味着把粮食和石油的定价权都交给“华尔街”,意味着整个世界成为美国式资本主义农业的“人质”——该体系正是由金融资本操控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中国农业实际上很大程度卷入美国式农业的“绞肉机”,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美国杀虫剂市场、种子市场、化肥市场,是其转基因农业产品的倾销地。大豆沦陷就是最鲜明的案例。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作为大豆故乡的中国是大豆净出口国。2004年,在美国农业部、芝加哥金融交易所和华尔街金融的操控下,中国遭遇严重的大豆危机,70%的油榨企业倒闭,大豆种植业遭受重创,跨国四大粮商美国ADM、邦吉、嘉吉和法国路易达用进口转基因大豆割裂了中国大豆的产业链。外资涌入的结果就是中国失去了大豆的国际定价权并严重依赖世界市场,成为粮食安全中最危险的一环。近十年来中国大豆的自给率仅15%左右,进口量占全球大豆出口的60%以上。虽然中国努力实施大豆进口替代措施,但举步维艰。

2019年中美贸易战以来,巴西取代美国成为中国大豆进口60%以上的市场来源。2023年5 月巴西总统卢拉来访,笔者有机会与随同访问的巴西无地农民运动(MST)领导人进行了小范围对话。他对中国为什么要在巴西购买这么多大豆表示不解和不满,按照他的说法,这些大豆生产商都是大庄园主,平时居住在美国的迈阿密。这些巴西的美国式资本主义大农场在中国市场大获其利,但并没有为巴西的百姓带来利益,巴西百姓正在重新陷入饥饿。其实,巨量购买美国和巴西的大豆正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进入全球化的代价。自苏东剧变以来,美国全方位逼迫发展中国家打开农产品市场,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小农普遍陷入濒临破产和饥饿的境遇,另一方面则是出口导向的资本主义大农场的粮食出口——这一现象背后是严重失衡的大地产制度。占人口大多数的小农和无地农民被排斥在现代化农业体系之外,正是发展中国家农业资本主义的典型表现,其后果就是超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和此起彼伏的农民反抗运动。

以巴西为例,土地大部分被掌握在少数农场主和跨国资本手中,近几年来,巴西能源私有化和土地集中化更是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大量国家资产被私有化,低增长、高通胀、去工业化和再初级产品化趋势明显,就业形势恶化,人民重陷饥饿。2016 年至2017 年,大庄园的数量和范围有所增长,拥有1000公顷及以上土地的农业企业占总数的47.6%,用于养活巴西人民的农作物主要由家庭农业即小农生产承担。2022 年巴西有3310 万人遭受饥饿之苦,1.252 亿人生活在一定程度的粮食不安全中,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农民社会运动组织是卢拉的主要支持者,其成员在卢拉政府的任职将致力于恢复家庭农业投入,包括机械、生产和商业基础设施投入,也包含粮食收购和土地改革政策等。2023 年第三次当选总统的卢拉执政初期,一项重要举措就是重设发展、工业和贸易部,明确其目标在于重新工业化,提升工业化水平,重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卢拉访华期间,特别提出的合作项目就包括适合小规模农业即家庭农场业的技术与扶贫项目。①相关材料参见Final Report of the Government Transition Office,https://gabinetedatransicao.com.br/noticias/relatorio-final-dogabinete-de-transicao-governamental/。

21 世纪以来,以国际四大粮商为代表的国际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强化了对全球粮食产业链的控制,控制了全球80%的粮食交易量,控制了美国、巴西和阿根廷等主要原料市场和全球运输与仓储设备,已全方位进入中国粮食市场的竞争,危及中国的粮食主权。在这个意义上,巴西、印度与中国“共享”发展中国家农业的普遍命运。中国的“新乡土主义”如何与巴西无地农民运动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农民组织建立起“精准团结”和连带关系,亟须新的阶级分析和国际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视野。

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粮食市场上的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在世界粮食市场上没有定价权。被世界粮食市场的金融化过程所胁迫,是发展中国家粮食主权丧失的表现。在此境遇下,中国的粮食安全危机并非耸人听闻。1990年,为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国务院成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2000 年成立大型重要骨干企业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作为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主力军,以平抑海外资本巨头对中国粮食生产链的强大冲击。2021 年更是扩大全国仓储设备建设项目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是,粮食存储的高成本、官僚主义和腐败等问题不断爆发,也是这一制度面临的挑战。

在今天的世界格局下,粮食安全已经越来越成为发展中国家的严重关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提出的方针是: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并力图解决种业失控局面。习近平从2012年开始反复强调要求“攥紧中国种子”“端稳中国饭碗”“必须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并特别提到大豆问题:“大豆等种子讲了多少年,但突破进度还是很不理想。要拿出攻克‘卡脖子’技术的干劲,明确方向和目标,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研项目,早日实现重要农产品的种源自主可控”;“像大豆、棉花、玉米、小麦等一些大宗农产品生产,要抓紧研究部署,该扩大产量的要果断下决心,不能让人家拿住我们!这是涉及国家安全的大事!”种源安全已经是农业中的“芯片”问题。[9](pp.8-9、10)

第二,全球性粮食暴涨暴跌与石油价格的暴涨暴跌往往如影随形。现代农业体系作为能源高消耗产业,粮食价格与石油价格形成强烈的联动,一个高油价的市场不可能长期保持低粮价,因为这意味着用国家的钱为国际热钱的操控买单。粮食与石油暴涨暴跌的背后往往是国际热钱的直接操控,也是席卷全球的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序幕,直接关涉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合法性问题。因此,重新思考“新乡土主义”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机农业生产模式和社会模式,就显得刻不容缓。而如何重建乡村共同体和集体经济是首要问题,也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

单靠市场不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中国如何重新以乡村建设为基础,而不是建立在西方式市民社会的想象之上,以此来倡导新的乡土主义?“中国式现代化”只有彻底解决“三农”问题才能实现,否则只能沦为社会分裂与冲突的“创口贴”。以乡村为社会本位是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论辩与实践,新乡土主义在“中国道路”的讨论中应该获得新的理解。所谓近代以来中国的现代性困境,最根本表现就在于乡村与国家的复杂关系,这依然深刻制约着中国今天和未来的历史过程。我们也需要在这个视野中去理解、判断和反思围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争论,它将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前景。

2022 年,《论“三农”工作》出版,收入了习近平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文稿(讲稿)61篇,其中部分是首次公开发表。从中可以发现,习近平把当前视为“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历史关口”,特别是在2018 年党的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我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应该有能力、有条件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顺利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下决心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来把握和处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四十年前,我们通过农村改革拉开了改革开放大幕。四十年后的今天,我们应该通过振兴乡村,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9](pp.274-276)

重塑“城乡关系”“工农关系”,这一新的历史“卡夫丁峡谷”并不容易逾越。2023 年7 月1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为主线,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10]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正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政治的核心。

六、农民与土地:城乡关系、集体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是中国社会主义不同于苏联的土地制度,也是“中国式现代化”成败与否的关键。城市土地的国有化与农村土地的集体化,城乡二元土地关系上的城乡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核心议题,也是工农联盟的基础。从马克思主义认为城乡对立是资本主义发展不可避免的问题,到毛泽东时代消灭“三大差别”,今天中国“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都是不同历史阶段对城乡现代化发展道路的探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破解第三世界发展的难题。如何让城市化发展不是加剧城乡差别,而是城乡融合?如何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上寻找解决之道?对此,笔者认为乡村的再组织化是关键。

今天,农村的集体经济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让农村的经济发展具有内生性和主体性?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是从输血走向造血,是两个不同的战略步骤。自上而下的扶贫资金要有农村主体的有效承接和转化,但如果基层组织弱化、散化和黑社会化的现象不能扭转,个别成功案例就很难大规模推广。

中国农村几千年来一直实行以村社为单位的土地所有制,土地买卖受到地方习俗的制约,具有社区保护性质。晚清以来,乡村的“保护型经纪人”向“赢利型经纪人”转化,随之而来的是村社保护的瓦解,导致“土豪劣绅”横行,乡村成为20 世纪中国革命的策源地。20世纪90年代以来,有一种论断认为新中国的土地改革是错误的,因为农村根本就没有地主,地权很均衡,土地并没有高度集中,以此论证中国的土地“正是由于不能私有化,才造成两极分化”。这个观点和判断有意忽略了在地地主和不在地主的区别。晚清以来,大量不在地主的城市工商资本控制了农村资本和土地,形成了大量恶势力。他们欺压农民,另从国家套取权力,变成土豪劣绅,国民革命要打倒的就是这一恶势力。新中国的土地改革,很多是把“不在地主”的土地直接分给佃农耕种。从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从大公社制退回到小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基本上还是与原来村社的界限吻合。这是中国农村人地高度紧张的客观条件下形成的土地所有制,排他性的土地村社保护所有制有其历史合理性。20 世纪80年代联产承包责任制保护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小农经济的承包经营权,强调社区所有,离开村社的人的土地集体能够回收,按照人口变化重新分配,依据的依然是土地社区所有权概念。“耕者有其田”,就是让村社有能力的人耕种,村社集体能够自主决定土地规模经营的方式,以实现最大效益使用。现在集体土地所有制有可能被架空,是因为承包经营权的固化。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村社所有权的体现,只有农民才有承包权。建立在承包权固化基础上的经营权才可以放开和流转,这是经营权市场化的前提,目的是使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成为可能,也能解决抛荒问题。但它可能导致的问题是集体不再有优先权,往往处于市场竞争的弱势地位,失去对外来资本投资土地的控制权。这样集体所有权就有可能虚置。

今天中国面临的千年未有的土地制度变局,其实就是农村社区土地所有权还能不能坚持,是否需要坚持的问题。一旦社区土地所有权不能坚持,就会有大量新的“不在地主”进入。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意味着需要在此基础上形成新的乡村主体,既是政治主体也是经济主体,舍此,乡村振兴就很难完成。集体所有制下的承包权,保留的是土地作为农民的社会保障权利,是社区所有权的体现,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为农民设置的土地制度的红利。然而,这种起点的“公平”并不必然保证结果的公平,需要警惕的正是起点公平的设置可能恰恰为社会两极分化开辟道路,这就走到了反面。

第二,集体经济如何在市场经济里面存活,这是关键,否则集体经济只能是扶贫的形象工程,或者套取政府补贴的空壳合作社。由于小农经济处于弱势市场地位,单干的农户基于土地的农业经济效益很低,农民宁愿去打工也不种地,大量土地因此抛荒。这样,起点公平的红利事实上就处于虚置状态,这意味着农民无法在市场经济中兑现红利,土地资源也就浪费了。

因此,就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固化承包权,在此基础上分化出经营权,通过经营权的市场化,引进能够实现土地红利的外来力量,让大资本进来,让外面的经营大户进来,形成新的市场经营主体,使红利能够兑现,然后再按照土地入股进行分红或给予土地租金。土地入股、起点公平,但背后的逻辑是放弃农民作为经营主体的身份。兑现土地社区所有制的红利——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有公平的考虑。但是,经营权的市场化能否解决中国农业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方面,鉴于农业的弱势市场地位以及粮食的公共品性质,中国土地和人口的关系高度紧张,农业的市场化风险很高,土地承包权的市场化其实是增加了地租的成本和农民谈判的成本,土地流转能否成为农业市场化发展的推手,形势并不乐观。一旦在市场中失利,承包权所绑定的社会保障功能就会落空,农民也就失去了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另一方面,土地流转打破了土地村社所有权的限制,为外来大资本去农村圈地,套取国家资本等行为打开了后门。今天的共识是,原子化的小农需要再组织化的过程,分歧在于如何组织化。主张土地流转到龙头企业或外部资本做规模农业,让它们扮演农村经济再组织化的功能,也就是用市场化方式解决农业现代化问题,这一派观点声音很大,是主流经济学家的观点,但也是土地确权流转面临的最大质疑。这是因为,土地经营权一旦出让,再拿回来就不那么容易了。农民事实上就会变成失地农民,两头踏空,沦为失业大军,这个数量有可能是大规模的,这是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不能够承受的。

第二种是重新回到集体所有制解决一揽子问题。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社集体所有制为组织依托,以村社集体所有制而不是单个农户为实施规模经济的主体。把经营权稳定在村社内部,由村集体进行招标。不是拒绝市场经济,而是以村集体为市场主体,由村集体行使经营权,进行市场招标。通过强化村社集体的谈判权真正解决问题,团结起来寻求力量。

因此,怎么样把土地重新流转回集体,抵制私有化,把小农重新团结起来,以集体的方式应对市场,并以此承接国家对合作社的支持资金,开辟一条新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村市场经济之路?

要使更广大的基层党组织与中国的农村发展形成新的配合,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供给,也需要自下而上的社会实验。2017 年,笔者在《农村集体经济的道路与制度》一文中讨论的“塘约道路”,今天依然处于争议之中。笔者认为,乡村再组织化的路径之辩主要有:一是资本下乡塑造乡村,外来资本如龙头企业也是一种组织力量,但有利有弊。二是精准扶贫,从城市输入第一书记(尤其是东部对西部)使乡村发展获得市场空间和资源,但并不长久。三是党组织的资源直接注入乡村。从“塘约道路”开始,党的组织建设延伸成为乡村再组织化的资源。社会主义制度为乡村提供了一种非市场的资源,农民不需要为这样的组织成本付费,却能够将内生型发展和外生型发展结合起来。在精准扶贫实践中,很多基层组织只能应对自上而下的政治压力,村庄内生的组织资源不足或者组织动力不够,从而整个村庄缺乏内生性发展动力,不能真正解决造血问题,这也是大家担心当扶贫资源撤出,乡村会产生大规模返贫的主要原因。乡村振兴要建立长效机制,核心是组织资源的可再生与可持续。

在“塘约道路”之后,一个更大规模的“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实验在山东烟台进行,基本原则是入社自由、责权清晰、按贡献分配。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集体注册成为合作社,明确是职务行为,不是人个人行为,保证合作社姓公不姓私,确保集体股保留决策权与否决权,分红向普通社员特别是老弱病残倾斜。从2017 年到2021 年,全市有三千多个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占全市村庄的近一半,入社群众43 万人,成绩斐然。目前,“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吉林松原和安徽芜湖都蓬勃开展,但这些地方的探索并没有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推广。

党的组织系统支持下的“塘约道路”和“烟台经验”,着眼的是乡村社会发展、集体经济和党的基层治理之间的关系。要让基层党组织成为农村社会和经济再组织的主体和能动力量,则要花大力气重整基层党建。从烟台经验来看,以党组织介入的方式减少农民的社会和经济再组织成本,可以有效超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成本核算,是城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探索。但它涉及中国乡村社会组织再造的复杂过程,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在乡村经济生活中的重新定位和角色转换。并且,这也极容易被扣上重回“极左”路线的大帽子。

事实上,“新乡土主义”作为小农经济的新型集体化发展之路,依托各地不同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禀赋的社会实验,在中国大地上一直不断涌现,各有特色,已经出现大量案例和实践,亟待经验总结。只有用集体经济的优势吸引农民自愿加入,重新探索农村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用集体的力量抵御市场风险,避免农村的社会分化(后果就是城乡关系进一步恶化,这是今天的中国不能承受的)——如此,共同富裕才能真正实现,这就是“新乡土主义”的最后旨归。

近期,笔者调研了云南大理洱海上游一个传统的白族村落古生村的“科技小院”模式,就是把农业专业学位研究生派驻到村里,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以“零距离、零时差、零门槛、零费用”的方式推动农村生产实践问题。这是一种探索新型知识分子与科技下乡的模式,要解决的正是小农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科技的供给与传播困境。“科技小院”的名字来自村里的老百姓,他们说:你们搞科技,把科技带到农家了,就叫科技小院行不行。创办者说:“这太接地气了。我们几个人就一起给科技小院下了个定义,是在农村生产一线的,集科技创新、社会服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创新平台。”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发现国营农场的产量水平要比一般的小农户高30%,合作社的要低于国营农场,但又比小农户高20%左右,关键在于技术到位率——技术到位率差异的背后也是农业组织化程度的差异。由此笔者才知道,中国农业大学从2009 年开始在全国已经建立了139 个科技小院,并带动全国建立了1000 多个科技小院,覆盖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222种农产品,覆盖国民经济农业行业中农林牧渔业的59 个产业体系。2020 年以来,科技小院模式7 次写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与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重要文件。2022 年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建设一批科技小院的通知》,支持全国31 个省份的68 个培养单位建设780 个科技小院。同时,科技小院模式也得到了联合国粮农组织推介,已推广至多个国家。“科技小院”是今天“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故事,很好体现了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创新是如何自下而上扩散的。

在古生村,有14 个功能不同的“科技小院”,常年有20 多位老师和100 多名研究生驻村进行洱海源头农业污染治理和绿色高质量农业育种实验。笔者到访村子的时候,正碰上新来的一批同学开动员和培训大会,同学们鱼贯上台,热情地分享经验。华东师范大学国际传播学院组建的一支包括巴西、阿根廷等南美合作伙伴在内的调研团队曾在大理开展第二次调研,大家都对这个“科技小院”模式充满好奇和期待。而笔者在调研中发现,科技小院进行育种实验的高标准农田是由国营云南农垦出资流转的,在绿茵如织的大地上,家庭承包地的白色水泥分割线隐约可辨,原因是拆除水泥田埂的补偿费用很高,农场无力承担,而租地的费用(每年每亩2000—2400 元)拉高了农产品的价格,使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中处于不利位置。

这也引发了笔者的思虑。由于“科技小院”模式并不直接介入农村社会组织的再造,而是分布式、插入式的垂直科技输入体系,也同样面临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普惠的问题。而原子化的小农经济能够靠“科技小院”变成规模经济吗?例如,在河北曲周县,都是小农户、小地块,没有规模化的经营,代表中国绝大多数农村的情况,“我们要了解小农户是怎么种地的,要怎么帮他,所以第一个“科技小院”建在了曲周”。后来,吉林梨树县也建立了科技小院,那儿有专职种地的专业农民,每家地都不小。后来,又到了黑龙江建三江的国营农场,规模更大,机械化程度很高。亲历者回忆:“14 年后回过头看,发现农业规模化经营并不像我们设想的那么快,梨树的合作社到现在仍然是有大有小,建三江的国营农场至今全国也没有几个能模仿建成。”这让笔者不禁遐想,如果“烟台经验”和“科技小院”模式能够结合起来,是否能够走出一条小农经济条件下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新路来呢?

中国确保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是在农业农村部。为了实现“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农业农村部制定《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中规定的任务:在2022年将中国18 亿亩农田中建成8 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15 年累计建成10.75 亿亩。高标准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属于“田成方、土成型、渠成网、路相通、沟相连、土壤肥、旱能灌、涝能排、无污染、产量高”的稳定保量的粮田。目的是通过对中国土地资源的统一改造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农业现代化、集约化和产业化,保障中国的粮食安全。而这主要依靠政府的资金投入,比如2021 年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7.82 亿元,同时推动地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多元化渠道安排88 亿元,支持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 万亩。但是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确权登记颁证,赋予了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党的十九大宣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情况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究竟如何进行,尚存在一系列需要破解的问题。2022年,政协委员调研发现,一是中央财政支持的标准偏低,有些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吃紧,补齐缺口的配套能力跟不上。二是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普遍缺乏有效的管护,“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是由农户、承包人管,还是村委会、村集体组织或合作社管?几乎没有人能明确回答”。高标准农田建设最重要的问题正是小农经济形态下的乡村社会责任主体与农地的关系。①相关数据参见《中国已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将累计建成10.75亿亩》,https://www.gov.cn/xinwen/2021-09/21/content_5638532.htm;《“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如何实现?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http://www.moa.gov.cn/ztzl/gdzlbhyjs/mtbd_28775/mtbd/202204/t20220426_6397770.htm。

解决“三农”问题是融合国家与社会的系统工程,中组部、民政部和农业部各有逻辑,它们之间如何统筹、协调推进,尚需新的破局和变革。而今天,它的底线有四条,即“农村改革不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9](pp.263-264)而这四条“必须守住”的底线也是高压线,它们是互相制衡的紧约束关系。如何在这样复杂的悖论状态中破解“三农”危机的“地雷阵”,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中国正在发生的一场巨大变革。

“要把顶层设计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不同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善于发现和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对探索创新中遇到困难的要及时给予支持”,[10]这是2023 年最新的《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也是中国改革的基本工作模式。但是它的成功要依赖一系列中间环节的协调和博弈,既是“九龙治水”,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持久战。今天,中国正努力推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这将如何催生出新的城乡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会对此交出怎样的“中国式现代化”答卷?我们都需要以历史的耐心或拭目以待,或侧身而入。(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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