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柱,刘 锐,马 腾,陈 娟
(1.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河北 石家庄 050081;2.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北京 100081;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8;4.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地下水水源地是指对城镇或工农业供水具有价值的已集中开采和可能集中开采地下水资源的地段[1],由取水构筑物、泵房、供水管网、地下水污染监测网等构成。地下水是我国重要的供水资源,其埋藏较深,不易受到人为污染,并含有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地下水的水量稳定,因其具有一定的调蓄能力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被长期利用[2]。地下水水源具有良好的应急作用,在常规水源出现问题时地下水水源地能起到临时供水的作用[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用水量在逐年增加,导致在地下水水源地的开发、管理和保护等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不仅威胁着地下水的供水安全及应急功能,甚至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然而,目前的研究大多只关注于地下水水源地本身,忽略了水源地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相关的研究也较为薄弱。
地下水生态系统是指与地下水有依赖关系的生态系统,由依靠地下水而生存的植物、动物及其他有机体群落与环境组成,主要包括湿地生态系统、陆地植物生态系统、河流基流生态系统、泉水生态系统和含水层生态系统等[4],不同的生态系统对地下水的依赖程度不同。地下水生态系统是一类极其重要且敏感的生态环境因子,因此应当从保护生态安全的角度出发来开展地下水水源地的开发、保护和管理工作。本文总结了目前我国在地下水水源地开发与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包括:缺乏生态脆弱区的地下水保护区划分机制[5];未充分考虑生态需水量和预留环境用水量,导致区域降落漏斗等一系列生态环境地质问题[6];人类工农业活动排放的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下水系统后随水循环进而危害其他生态系统等[7-8]。基于上述问题综述了国内外地下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的研究进展,提出引入生态水位来合理评价地下水可开采量,在充分考虑生态脆弱性的基础上建立地下水水源地生态脆弱保护区,完善地下水水源地潜在污染物的生态风险评价以及使用生态友好型地下水污染修复技术等方面的对策与建议,为我国地下水水源地的生态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根据《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9],我国地下水资源量多年平均为8 218亿立方米,其中南方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36%)地下水资源量为5 760亿m3,北方地区(占全国国土面积64%)地下水资源量为2 458亿m3。根据水利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公报(2013年),我国共有地下水水源地1 847个,其中90%以上的地下水水源地为中小型水源地,而特大型地下水水源地有16个(表1),北方地区供水水源更依赖地下水资源,其地下水水源地数量明显高于南方。据环境保护部开展的全国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结果(2017年),全国城镇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共1 763个,供水服务人口为1.32亿。其中大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有147个,占地下水水源总数的8.34%;中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有493个,占地下水水源总数的27.96%;小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有1 123个,占地下水水源总数的63.70%;开展常规监测的地下水水源地1 343个,占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总数的76.18%。
表1 我国地下水水源地规模统计表
我国目前共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原区存在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近30万km2。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和地下水资源衰竭引发了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土地荒漠化、地面塌陷和地裂缝、水质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此外,由于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不善,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地下水污染问题。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数据,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除常规化学指标外,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根据环境保护部2013年全国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专题调查结果,常规指标达标地下水水源地1 579个,占城镇地下水水源地总数的90.3%;常规指标超标地下水水源地170个,592.99万人饮用水水源存在安全隐患。
1.2.1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存在的问题
水源地保护区是国家防治水源地污染、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质量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区域[10]。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1]根据不同地下水水源地类型和规模提出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原则、方法和要求。考虑地下水的生态效应,我国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 缺乏对承压水水源地补给区的生态保护。目前我国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方法都是在抽水井周围地区划定保护区,但该方法多适用于潜水型水源地。而对于承压水水源地而言,由于其埋深较大,垂向渗透能力弱,对地下水水质影响最大的当属补给区。而承压水水源地的补给区往往远离采水区,径流途径较长,可能与多个地表生态系统存在水力联系[12]。因此,仅在抽水井附近圈定保护区效果不太理想,还应结合不同地下水水源地的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其补给来源和范围,加强对承压水水源地补给区的生态环境保护。
2) 缺乏对不同类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的准则。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11]中主要介绍了平原地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细则,而对于傍河型地下水水源地、山前冲洪积扇型地下水水源地及沿海地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范围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13],否则可能会通过水力交换对地下水生态系统产生影响。例如,若水源井距河流距离小于保护区半径,那么对傍河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时就应加入对河流段的保护;很多沿海地区水源地在开采地下水过程中可能受到海水入侵的影响,因此需要增大海洋方向的保护区半径。
3) 缺乏对生态脆弱区地下水保护区的划分机制。地下水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价值,其参与自然界水循环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具有对生态系统及地质环境安全的维持能力以及对生态环境修复与改善的支持力。如果在干旱区和半干旱区等生态脆弱地区不及时设立地下水保护区,将会对地下水系统造成影响,进而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因此,针对生态脆弱区,应当单独设立地下水保护区的划分标准和方法。
1.2.2 地下水水源地不合理开发引起的生态失衡问题
地下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之间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生态系统的正常运作对地下水系统具有极强的依赖性[14]。人类活动过度开发地下水资源,未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需要和预留环境用水量,破坏了生态平衡,导致一系列生态环境地质问题[6]。对水源地不合理开发存在的、可能导致的生态失衡问题主要概括如下:
1) 生态环境退化。长期超采地下水导致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地下水储量急剧减少,生态水循环被破坏,造成水土流失加剧,城市湖泊萎缩消失,平原或湿地干涸,进而引发地表植被衰亡、土壤盐渍化和土地荒漠化等生态退化现象。
2) 地质灾害。长期超采地下水导致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可能形成区域性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且漏斗面积随超采时间不断扩大。另外,超采也会造成黏性土层压密释水,从而引发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和导致次生生态环境恶化[15]。如:常州地区地面沉降增加了当地的低洼湿地面积,导致耕地沼泽化[16];美国加利福尼亚地区由于超采地下水引发黏性土孔隙水向含水层释放,造成含水层砷污染[17]。
3) 地下水水质恶化。地下水超采破坏了原有的水文地质条件,增大了局部地区的水力梯度。在存在污染源的条件和水力梯度的驱动下,污染水体(地表水甚至海水)将向地下水开采层运移。受污染的地下水进入生态系统后不仅会对工、农业生产造成影响,还会破坏生物多样性,甚至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18]。
4) 生态脆弱区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标准不完善。目前我国在进行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时对生态环境约束条件考虑不够,因此其评价结果与生态环境联系较弱。在干旱、半干旱等生态较脆弱地区,地下水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对维系地表植被、抑制荒漠化、保护生物多样性有着显著的生态意义。若不能基于生态角度评价地下水可开采量,过量开采地下水必将导致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脆弱性加剧,引发植被破坏、荒漠化加剧等严重的生态环境地质问题[19]。
5) 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范围广。在地下水水源地选择方面,如果仅考虑需水量要求,而将水源地选择在含水层层数多、厚度大、渗透性强、分布广及可以最大限度拦截区域地下径流、能充分夺取各种补给量的地段,则会在含水层被疏干后造成河道断流、泉水停喷等生态环境退化的影响范围扩大。
1.2.3 地下水污染引起的生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量工业废水的不安全排放及农业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地下水系统,并进入土壤、动植物甚至人体中,对人体健康及生态安全有着巨大的威胁。因此,地下水污染防治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国地下水污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7]:
1) 地下淡水过量开采导致海水入侵。以华北平原为例,在多次海侵海退过程中,海相碘将赋存于含水层沉积物和孔隙水中[20],伴随沉积物碘的埋藏-溶解、压密-释放及地下水的蒸发-浓缩,可能导致高碘地下水的形成[21]。长期碘摄入过高可导致甲状腺肿大、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甲状腺自身调节功能紊乱的疾病,还可诱发或促进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22]。
2) 地表污(废)水排放和农耕污染造成的硝酸盐等污染。农业化肥如氮肥的使用,使含氮物质转化成为硝酸盐及亚硝酸盐,长期饮用含此类物质的地下水可能致癌、致畸、致突变。另外,使用受污染的地下水灌溉农田会改变土壤结构,降低土壤质量,减弱农作物的抗病力,使农作物减产,无法耕作。孙亚乔[23]通过研究察尔汗盐湖开发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发现由于工业废弃卤水的排放造成地下水矿化度升高,盐湖中卤虫的生殖繁衍受到影响,盐湖盐沼的许多盐生植物枯死,土壤失去植物根系的固定而沙化,加剧了盐土的盐碱化程度和沙漠化程度。
3) 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的污染。因地下设施的长期使用、维护不良及材料腐蚀等问题引发石油化工品的泄漏,这些泄漏的石油化工品进入含水层后会造成地下水的污染[24]。石油污染物多为有机物,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健康等均有不良影响,并具有致癌风险。莫欣岳等[25]对某石油化工污染场地地下水中苯的暴露途径和健康风险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地下水对人体产生的叠加致癌风险较高,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并提出了地下水中苯的修复目标。
4) 垃圾填埋场渗漏污染。填埋场中的水分经垃圾层与覆盖层渗滤而形成一种高浓度的有机废水,其成分复杂且含有大量有机物和重金属。王坤等[26]对济南最大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及周围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结果渗滤液中共检出了11种新兴有机污染物,地下水中共检出了7种新兴有机污染物,表明垃圾渗滤液造成的环境污染较严重。随着地下水的流动,垃圾渗滤液造成污染的范围将会不断扩大,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也将会更为严重。
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已经成为国际上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建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对防止地下水污染、保证地下水生态环境效益具有重要作用[27]。根据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法主要分为简化图形法、分析法、水文地质描绘法、综合多种方法的组合法、解析解模型法和数值解模型法六种,每一种方法又包括多种不同的实现方式,因此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选择合适的标准和方法。
针对我国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存在的问题,应从含水层介质、地下水埋藏条件、地下水开采规模和赋存地点等不同角度对地下水水源地进行划分并分类组合。按照地下水水源地赋存地点的分类,对傍河型地下水水源地、山前冲洪积扇型地下水水源地、地下水溢出带水源地及沿海地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应进行相应调整;对不同类型的地下水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时应当因地制宜,不照搬国外模式;划分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时要考虑生态保护工作,生态脆弱区具有重要生态保护意义且生态系统对地下水变化十分敏感,这类区域包括干旱、半干旱地区的天然绿洲及边缘区域、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等,在此类地区不仅要建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还应基于合理的水质、水量及生态水位标准,建立生态脆弱保护区,防止湿地退化和绿洲荒漠化;将地下水防污性能研究引入到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中[28],加强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的生态管理,避免保护区内的水源遭到污染破坏。何长英等[29]根据地下水补给条件、含水层富水性及开采条件、生态系统类型和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等因素,将青海省生态脆弱保护区划分为绿洲生态脆弱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多年冻土环境脆弱区3个大区和30个亚区,加强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力度。冯宇鹏等[30]针对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的地下水生态保护规划工作,点明建立地下水生态保护指标体系是难点,并提出了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节约用水与水源替代、地下水压采等九大措施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和生态水位,建立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以保障地下水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良好维系。
考虑到地下水水位下降引发的生态环境恶化,应在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中引入生态水位的概念,增加地下水生态效应在选择地下水可开采量评价方法中的比重,以避免地下水可开采量满足当前评价标准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地下水生态水位是指满足生态环境要求、不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地下水水位[31],主要受地形、植被条件、地质结构及地貌的影响。地下水生态水位是由一系列满足生态环境要求的地下水水位构成,是一个随时空变化的函数。它是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为条件的一个地下水水位动态变化区间,其确定应以植物生长对地下水的最低需求和不导致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恶化为原则[32]。王让会等[33]根据地下水、土壤水、植物生长和环境之间的定量关系将地下水生态水位分为沼泽化地下水水位、盐渍化地下水水位、适宜地下水水位、警戒地下水水位、沙漠化地下水水位、山前倾斜平原地下水水位、海水入侵型地下水水位、地面沉降型地下水水位8种类型。
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面积占全国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在沙漠、戈壁等极端干旱区或缺水区,地下水资源对维持河流基流量与湖泊的水域和湿地面积、提供地表植被生理需水、调节土壤含水量和含盐量、维持地质环境的稳定性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条件之一。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关系到整个生态系统的平衡,因此地下水开采必须采用科学的模式,即地下水多的地区以井灌为主、泉水溢出带以泉水为主、把地表水引到不易灌溉的地区[34]。
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是关系到整个生态系统正常运作的重要因素。地下水资源管理不当可能影响植被安全,破环物种多样性,甚至威胁人类健康。地下水污染源是指可能向地下水系统中泄漏有毒有害物质、释放有害能量、对地下水正常功能构成一定威胁的对象,包括生产装置、设备、地表水体及覆盖土壤等[35]。预防地下水污染、隔离和修复污染源是维持地下水水源地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
3.1.1 地下水生态风险评价
生态风险评价是评估由于一种或多种外界因素导致可能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不利生态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帮助环境管理部门了解和预测外界生态影响因素和生态后果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环境决策的制定。生态风险评价被认为能够用来预测未来的生态不利影响或评价因过去某种因素导致生态变化的可能性。张千千等[36]使用正定矩阵因子分析(PMF)模型和风险商值法对河北某焦化厂地下水中16种多环芳烃(PAHs)进行了生态风险评价,结果表明焦化厂地下水中∑16PAHs处在高生态风险等级,有53.4%的采样点地下水中单体PAH的生态风险处在高风险等级,亟待开展地下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左锐等[37]提出以地下水生态水位、地下水水质和地下水水源地作为风险受体,综合研究了地下水系统对地下水风险源的暴露途径及响应关系,采用地下水防污性能指数对地下水环境的空间差异性进行了表征,构建了基于“生态水位-水质-水源地”协同作用的地下水环境相对风险模型(GERRM),以定量描述地下水污染和水位耦合的环境风险,并对辽河平原地下水的生态风险进行了评价。
生态风险评价于20世纪80年代兴起,而我国生态风险评价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特别是关于地下水水源地的研究更鲜有报道[38]。结合地下水水源地的特殊性,笔者认为开展地下水生态风险评价应重点考虑水源地污染物的排放、土地利用类型变化、地下水补给机制的变化等。
3.1.2 地下水潜在污染源识别
地下水水源的潜在污染源识别是指运用有限且离散的地下水观测数据,采用地下水污染数学模拟模型进行反演求解,识别出污染源的个数、位置[39],从而有利于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在地下水生态系统的迁移与转化。目前关于地下水污染源识别的研究尚在发展阶段,识别方法大体上分为三种,即清单分析法、扩散模型法和受体模型法,其中,受体模型法使用得更广泛,主要包括化学质量平衡法、多元统计法、成分和比值法、指纹识别法、稳定同位素法等,目前使用最多且应用最成熟的主要是化学质量平衡法和多元统计法[40]。张宇[41]对比分析了几种多元统计法在不同情境下对地下水潜在污染源的识别效果,并综合运用多种理论方法反演识别出地下水污染源特征(个数、位置及释放历史);Mahar等[42]分析了观测数据误差、数据缺失、监测井位置以及局部最优和全局最优解对优化方法求解污染源识别结果的影响。在实际应用中,各种污染源识别方法都各有其优缺点,用单一的方法往往难以识别,因此只有将多种方法结合运用,各种方法互相对照补充,经多方面考查才能得出比较正确的污染源识别结果。
3.2.1 地下水水质监测
有效监控水源地污染事故发生是保障全社会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基础[43],地下水水质动态监测网络的建立与优化是实现水生态安全动态预警的关键。对地下水生态系统的保护应该以“监测为主,防治结合”为策略,最好的措施就是预防。在识别潜在污染源的基础上建立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网,加强(优化)地下水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工作,实时掌握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环境的物理、化学特性变化信息,一旦出现水质异常则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避免进一步影响地下水生态系统的安全。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的布设应按《水环境监测规范》等标准执行[44],基于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供水强度及污染状况等情况进行布设(表2)。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设置要有代表性,能够反映饮用水源地整体的地下水水质的实时变化,并监测地下水水位下降漏斗的形成和变化趋势,控制地下水水源地开采影响范围内的地下水动态。另外,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网点进行优化,如Prakash等[45]运用模拟-优化模型求解监测井网设计问题与污染源反演识别问题,并通过已布设监测井位置处污染物质浓度梯度下降最快的信息来动态优化新増的监测井位。因此,应根据地下水与生态系统的联系来优化地下水监测网点的布设密度,建立较完整的地下水-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并完善包括水生态系统的水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
表2 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布设密度(单位:眼/103 km3)
3.2.2 地下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为了实现地下水的生态平衡和合理开采利用,可从水土保持生态系统建设和水环境生态平衡的角度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行政上,封闭严重超采的抽水井,在严重程度较低的地区根据情况实行限采;加强对地下水生态安全的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2) 工程上,建立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禁采区和限采区等,合理利用水资源,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禁止区内乱排乱建等威胁供水安全的活动;对泉域进行疏浚和综合整治,关闭危害泉水出流的水井、矿井,同时对泉眼处的河段及周边小流域进行疏浚和治理,以增加涌水量[46]。
3) 采取蓄水回灌补源、替代水源建设等措施,建设河道蓄水回灌工程、再生水回灌工程、蓄洪回灌工程,已形成严重漏斗区的建设紧急回灌工程[47];发展工农业节水技术、推广生活节水器具,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建设引水工程替代水源建设,通过生态补水保持地下水资源补偿与开采利用的生态平衡,并确保具有一定数量的地下水资源应急储备。
4) 充分利用雨洪资源补充地下水源,结合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建设雨洪拦蓄、调节、利用工程体系,以实现雨洪资源化。
地下水污染治理是保障地下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但应选择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治理方式。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按工作原理可分为四类,即物理法修复技术、化学法修复技术、生物法修复技术和复合修复技术;根据修复方式,则可分为原位修复技术和异位修复技术。原位修复技术是指在基本不破坏土体和地下水自然环境条件下,对受污染对象在原地进行修复的方法,主要包括渗透性反应墙(PRBs)修复技术[48]、原位曝气技术[49]、原位电动修复技术[50]、原位化学氧化技术[24]、原位生物修复技术[51]、多相抽提技术[52]、原位冲洗技术等,实际应用中可根据不同技术特点和要求选择不同的方法(表3)。异位修复技术是先用收集系统或抽提系统将污染物转移到地上,然后再对其进行处理的技术,主要包括共絮凝/沉淀技术、离子交换技术、膜分离技术、石灰软化技术、活性吸附技术、氧化还原技术和生物修复技术等。
表3 地下水原位修复技术的优劣性[53-54]
人工含水层恢复(managed aquifer rehabilitation,MAR)是指通过人为方式对区域含水层的介质、水动力、水化学等进行人工调控和优化(图1)。相对于传统的抽出处理法和渗透性反应墙等方法,其优点在于:低成本且易于应用,不需要维护;不破坏植被,生态环境友好;适合非点源地下水污染。如Xie等[55-56]等在我国典型高砷地下水分布区山西省大同盆地率先进行了地下水水源地高砷含水层的人工含水层恢复。高砷含水层的人工含水层恢复的总体思路是引导反应试剂进入目标含水层,人工调控富砷环境并形成固砷带(图1)。基于FeSO4还原法的含水层原位镀铁固砷技术,是根据高砷含水层的强还原性水化学条件,人工调控地下水条件趋向中到弱碱性和强还原性,强还原条件下主要发生As(Ⅴ)向As(Ⅲ)的转变,促进砷与新形成的FeS共沉淀和类砷黄铁矿的形成。氧化法和还原法均可使研究区地下水中砷的含量发生显著降低。相比于其他原位修复方法,该方法的优势在于没有逆向改变含水层的还原环境,未引入二次污染组分,因此能够达到安全稳定、高效除砷的效果。
图1 MAR还原法工艺示意图Fig.1 Schematic diagram of MAR reduction method
我国未来地下水污染修复将向着多元化、多项复合化、生态环境友好型的方向发展,在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已污染的水源地地下水加以治理,从而保证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质和水量的安全。
我国在地下水水源地的开发和保护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发展缓慢,超采地下水及污染物质的泄漏、不合法排放已对我国地下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及地下水水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加强地下水水源地生态保护管理已刻不容缓。
1) 基于生态的地下水水源地开发与保护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面向生态的地下水资源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较少,因此应充分考虑地下水的生态效应,将地下水生态水位等因素结合到水资源评价中去,依靠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模型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研究探索。
2) 设立地下水生态脆弱保护区,在利用数值模拟法划分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时引入不确定分析,综合确定各水文地质参数对保护区划分结果的影响,使划分结果更可靠。
3)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多级监测系统是未来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应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监测网,逐步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分析预测系统。
4) 建立全国地下水污染预警机制,完善地下水污染应急保障体系,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信息实现实时监控,做到对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的及时预报;针对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地区的特点,采取合适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对已污染的水源地地下水加以治理,从而保证地下水水源地饮用水水质和水量的安全及生态健康;探索创新生态环境友好型地下水污染治理方法,优先考虑地下水的生态效应,从而在防治地下水污染的同时将对生态系统的危害降到最低,向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