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苗 杨倚天 高冬青 许升
摘要:本文通过近期发生的瓶装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分析大量小型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主要原因和存在的隐患,强调使用注意事项,建议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制修订,并不断研发和推广相关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产品。
关键词: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防火;防爆
引言
随着各个大小城镇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的推进,清洁安全的管道型天然气使用率逐渐提高[1]。然而,在一些城郊接合部、餐饮场所、流动摊点等,仍有不少瓶装液化石油气被广泛使用。我国瓶装型液化石油气供应及使用市场中一直存在数量统计不全、安全状况不明、安全管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致使相应的火灾爆炸事故屡见不鲜,给社会安全生产、居民生活工作带来严重影响[2]。2023年6月21日晚,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某烧烤店员工在得知液化气罐漏气后,自行购买未经质量认证的减压阀并对“双头瓶”的液化气钢瓶液相减压阀进行更换操作,导致液化石油气液相部分泄漏喷射,遇厨房另一侧管道天然气灶台上的明火,引发爆炸,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2023年6月23日,河南新密一烧饼店上午刚进行过燃气检查,晚上却因液化气泄漏引发爆炸,致房屋坍塌,4人被埋,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
2023年8月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鏈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小餐馆普遍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业内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沿街的小餐馆几乎家家都用液化气罐[2],因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的爆炸伤亡事件,每年都有上百起。根据国家特设局气瓶委员会统计,2022年全国燃气用户中液化石油气用户约有2.2亿户,全国有报道的液化石油气事故有450起,平均每天有超1起液化石油气事故发生。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显示,液化石油气事故在所有燃气事故数量中的占比为56.1%,死伤数量占比为61.3%。由于用气环境复杂、人员密集以及报警器联动切断装置落实不到位,极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根据《报告》,按事故类型来看,餐饮用户是燃气事故发生的高危区。从用户事故率来看,液化石油气远高于天然气,是后者的34倍以上[3]。因此,应研究出如何有效遏制此类事故频发的实用措施,切实保障小餐馆燃气安全。
一、小型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不用管道燃气的主要原因
液化石油气和管道燃气同属商用燃气,但差别较大。首先,化学成分不同,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丙烷或丁烷,而管道天然气主要成分是甲烷,管道煤气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其次,密度比重不同,液化石油气呈气态时密度大于空气,泄漏后易积聚在低洼处,管道天然气和管道煤气密度均小于空气,泄漏后向高处飘散。其它的燃气种类,如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不在餐饮行业中使用。广大小餐馆、小商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液化石油气经济性更适宜
相对于管道燃气,在商用气方面,液化石油气没有管道燃气较贵的初装费用,成本为管道燃气的一半。
(二)液化石油气燃烧热值高
经换算,1立方米同体积的液化石油气的燃烧热值是管道天然气的3倍[4],是管道煤气的20倍。
(三)液化石油气使用门槛低
作为商业用气,有多项法律法规对使用管道燃气做出限制,如房产手续不全的建筑不给安装,使用性质不符合要求的建筑不给安装,私自扩建的厨房也不给安装,使许多无法安装管道燃气的商户不得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小型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的隐患
液化石油气钢瓶在设计规定的温度、压力条件下正常使用,一般不会发生意外。但如果用户违规使用,就容易发生事故。
(一)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易泄漏[5]
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4][7]。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有缝焊接的压力容器[8],一般都放置在小饭店的厨房内,由于潮湿且油污较重,钢瓶底部易被腐蚀。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被野蛮装卸和碰撞,导致钢瓶变形,护罩松动甚至损坏;角阀里的密封件也可能老化失去密封作用,导致带压气体泄漏。
(二)未进行定期检验[5]
小商户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自钢瓶钢印所示制造日期起,应4年检验一次。但现实中一定数量的过期未检钢瓶仍散布于部分区域,留下很多隐患。
(三)高温下使用
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充装容积不得超过85%,且不得在高温下使用。如靠近明火、在阳光下暴晒,液化石油气随温度升高而膨胀,压力急剧增大,易发生相变物理爆炸,造成瞬间泄漏。
(四)阀门失灵、胶管老化导致泄漏
钢瓶角阀、减压阀失去控制或钢瓶与灶具的连接胶管泄漏,造成液化石油气泄漏,引发火灾。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注意事项
(一)使用正规、合格并定期检验的钢瓶
选用正规厂家生产且有追溯二维码的液化气钢瓶,并进行定期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气瓶或者过期未检的气瓶。
(二)灶具要与钢瓶保持安全距离
燃气灶具与瓶装液化石油气之间的距离应大于0.5米,钢瓶与灶具连接的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6],并不得与其它类别明火灶具设置在同一房间内(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就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灶和管道天然气灶在一个厨房里同时使用,管道天然气灶台的明火将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引爆)。
(三)留意观察火焰颜色
液化石油气正常燃烧时火焰呈淡蓝色,如果发现火焰呈红色,就表示发生了不完全燃烧,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应立即请专业人员检查、维修。
(四)防止使用时温差过大
不得将钢瓶放置在温度过高的地方,不能在阳光下暴晒,不能靠近明火,更不得用明火烘烤钢瓶;冬季寒冷地区室外温度-20℃左右储存的钢瓶,若马上搬到室温较高+25℃左右室内使用,也会因急速温升而发生相变爆裂,继而泄漏。
(五)防止违规冒险作业
不得自行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维修、更换阀门的操作,严禁自行倾倒瓶内残液等违规冒险作业,此类操作极易引发燃烧或爆炸。
四、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制修订的建议
除了鼓励使用管道天然气、推广“全电厨房”外,应针对性为中小餐饮企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和技术支撑。建议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制修订,采取制度型措施来确保中小餐饮企业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一)行政法规制修订
制修订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及其气瓶生产、制造、供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政府履行常态化安全检查责任的行政法规,确保全行业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无死角。
(二)技术标准规范制修订
《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提出,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该项工作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笔者认为,国家有关部委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制修订势在必行。
1.合理控制室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存放数量及规格,修改《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及其配套标准。应将液化石油气容器设置在所服务建筑外的单层专用房间内或设置在通风良好的简易专用箱体内,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及治安防范措施。
2.当瓶装液化石油气气体总重量大于等于100千克(折合2瓶50千克或3瓶及3瓶以上15千克)时,在室外设置专用气瓶间确有困难的,应在使用场所内设置专用气瓶间。瓶装液化石油气气体总重量大于等于420千克时,气瓶间必须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3.瓶装液化石油气专用气瓶间应满足诸多要求[8]:存瓶间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净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它地下构筑物和设施;存瓶间内部应安装专用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连锁声光警报和事故排风装置,排风量不低于房间体积的12次/小时;外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
4.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管道天然气等双气源,放置气瓶、灶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其它明火。
5.应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二维码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
6.用气单位应与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准确记录气瓶注册登记代码。
7.应加快《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瓶阀》《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制定。应细化瓶装液化石油气瓶阀接口标准与标识要求,不再允许生产气、液两相液化石油气钢瓶,只能生产单阀口的液相瓶或气相瓶。
8.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单位应将有用的气、液两相瓶的瓶阀出口封闭其一,以避免气、液相瓶阀的错接错用。
9.一个液化石油气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必须采用硬管连接,并将用气设备固定。
10.应加快修订瓶装液化石油气相关灶具、调压器、胶管国家标准,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
五、研发推广相关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产品
(一)液化气钢瓶带压堵漏技术产品
研发带压堵漏封堵措施及产品:可在钢瓶内液化石油气带压喷出时,迅速封堵或包裹泄漏的开口部位,以减少泄漏量,并将收集的泄漏气体安全转运。研发蔓延吸收凝固剂:采用具有黏度的物质,阻止石油气蔓延和扩散,形成一個固态屏障,从而达到堵漏效果。研发液化石油气冷却液:如采用稀碳酸钠、碳酸氢钠等溶液进行冷却和消散,将石油气冷却成液态状态,以避免其继续气化和泄漏。
(二)早期报警联动一体化技术装置
针对液化石油气泄漏的特点,研发可以进行早期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在达到爆炸下限的20%之前即报警,并一体化联动声光警报、手机提示、事故排风装置。当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探测器及时报警,在场人员听到报警警报声音,看到报警灯闪烁,立即疏散,同时发送无线信号给场所特定人员手机,提示场所内液化石油气钢瓶已发生泄漏,并告知应急处置策略及操作程序,探测器报警后也联动事故排风装置,将场所或钢瓶间的混合气体及时排出室外,稀释吹散,从而避免爆炸。
结语
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虽是偶发、单一事件,但相对于全国2.2亿液化石油气钢瓶用户的庞大基数,踏踏实实做好每个小餐馆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中的人防和技防措施,才是社会安全防控的关键环节和“最后一公里”,也是必经之路。应大力推广和应用新科技、新技术,不断加强此领域的安全防控,力争达到“本质安全”。
参考文献
[1]刘亮.大型商业综合体灭火救援技战术难题解析[J].今日消防,2017,38(09):40-42.
[2]黄海华.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管理的若干思考[J].今日消防,2021,6(10):31-33.
[3]渠沛然.瓶装气为何事故频发?[N].中国能源报,2023-6-26.
[4]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这些知识要知道[J].吉林劳动保护,2019(10):21-23.
[5]顾立伟,郝兴军,梁诗圣.瓶装液化石油气事故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J].城市燃气,2019(06):22-27.
[6]岑兰花.瓶装液化石油气工商用气(餐饮场所)瓶组站工艺设计[J].化工管理,2018(07):121-122.
[7]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
[8]冯继承.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安全状况浅析[J].城市燃气,2016(11):34-40.
作者简介:李苗(1975- ),男,汉族,北京人,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火灾事故成因分析、建筑防火技术研究及规范标准制修订、防灾减灾及消防新产品研发推广。
通讯作者:杨倚天(1995- ),男,回族,北京人,在职研究生,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防火关键技术及政策法规、火灾基础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