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探微

2023-11-25 01:35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司法 2023年10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国家

沈开举(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最具标志性的理论成果,是我们党百年来提出的最全面、最系统、最科学的法治思想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集中体现在“十一个坚持”上,如何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彼此之间的内在关系,对于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意义重大。

一、核心要义的核心问题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核心问题,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党的领导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应有之义、党的执政地位是宪法确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与坚持党的领导的辩证关系以及如何把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上。

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应有之义。2008年3月,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发表讲话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必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石,必须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必须以无产阶级政党为领导核心,必须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必须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与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必须坚持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和体制机制,等等。这“八个必须”凸显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包括法治工作,都必须以无产阶级政党为领导核心。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第一条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无疑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表明了党的领导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统领性、决定性地位,立下了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定海神针”。

党的执政地位是宪法确立的。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法律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确认了党在国家政权结构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以国家根本法形式确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能够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执政并且长期执政,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首先就包括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关键是坚持和维护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领导制度和执政权威不动摇。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决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实现党领导立法,就是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实现党保证执法,就是要指导督促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推动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党支持司法,就是要加强党对司法机关的绝对领导,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党带头守法,就是要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带动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要通过强化党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方面的领导作用,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理念和本质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主线,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十一个坚持”中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执政理念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具体体现。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从100年前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开天辟地,到新中国成立的改天换地,再到改革开放的翻天覆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党始终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党的宏伟奋斗目标,离开了人民支持就绝对无法实现。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如果自诩高明、脱离了人民,或者凌驾于人民之上,就必将被人民所抛弃。任何政党都是如此,这是历史发展的铁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①《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6日)》,《人民日报》,2013年12月27日,第02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体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以及“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的深情告白和铿锵誓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为人民代言、为人民立言的科学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法治中国建设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因此,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三、法治发展的方向引领

2020年11月,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体现了党对中国式现代化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然要厉行法治,以法治建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在法治建设上我们必须走自己的路,决不能照搬照抄别国的法律制度。中国的法律制度是解决中国问题的,必须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问题上的理论成果;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我们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法系形成于秦朝,到隋唐时期逐步成熟,《唐律疏议》是代表性的法典,清末以后中华法系影响日渐衰微。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等不同,中华法系是在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近代以后,不少人试图在中国照搬西方法治模式,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②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

一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持续探索、不断推进法治建设,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已成为我们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和大量法律法令,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为建立新型法律制度积累了实践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国家机构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确立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助推“中国之治”再创新奇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凝聚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首先,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衡量一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指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其次,法治是实现“两大奇迹”的制度密码。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其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四、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推进,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这深刻指出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指明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以洞察大势引领全盘布局、以目标愿景引领宏伟征程的大思路、大格局,对于指引我们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具有纲举目张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经过不懈努力,全面依法治国已经从搭建四梁八柱迈入统筹协调推进的新阶段,法治建设各环节、各领域彼此关联、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零敲碎打、单兵突进已经不能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只有在国家、政府、社会各个层面,治国、执政、行政各个方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才能实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相互配合、协同运转,从而最大限度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凝结着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建设所处阶段和当前形势任务的深刻洞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思路和有效方法。③熊选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人民日报》,2021年3月16日,第 12 版。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④《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第02 版。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推进科学立法,既要有正确的立法理念,也要有立法体制机制上的保障。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集中了人民意愿的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准确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实施。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围绕如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提升,执法的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明显减少。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执法工作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既有该严不严、该重不重、查处不力的问题,也有执法不规范、“一刀切”、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层层加码等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以“刀刃向内”的勇气,下大决心、大气力彻底扭转。

在公正司法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重要论述,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完善法官检察官利益回避制度,加快构建司法管理监督新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⑤刘炤:《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人民日报》,2021年3月18日,第16 版。

推进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当前,推进全民守法,需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让法治信仰根植于人民心中,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才能共建法治国家。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这为新时代推进全民守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在维护国家主权与根本利益基础上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将中国智慧贡献于人类文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经验,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即是这一理念和经验在法治领域的体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要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就要坚定不移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

五、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其中,从人财物的保障视角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包括建设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以及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一环。古人云:“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作为保障支撑。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26页。法治工作队伍包括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法治化的进程。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就无法提高立法、执法、司法的质量和效率,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难以变为法治实践,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来抓。

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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