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锦园
(南京大学 科学技术处,江苏 南京 210093)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解决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2014年国家发布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等改革文件[1-2],将改革前的近百个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布局,形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5类项目,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由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20余个科技计划及专项整合形成的新计划[3],该计划瞄准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旨在突破国民经济各主要领域的技术瓶颈[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按照重点专项、项目实行分层次管理,项目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5]。本文对2016—2022年立项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行梳理,从年度、领域、区域、牵头承担单位等方面展开统计分析,以期为科研单位提高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及科研人员选择研究方向提供借鉴参考。
本文研究所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信息来源于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及7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官方网站,统计截止日期是2023年6月30日。将平台采集的项目立项信息整理建立数据表,并以此为基础结合研究需要,补充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类型与所在区域、项目所属领域等相关信息。然后,运用传统数据分析方法,对总体立项情况和项目分布情况进行描述性分析,并选取上海、江苏、广东、浙江4个代表性区域进行对比分析。
2016—2022年期间,科技部共启动了133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立项了8 355个项目。从年度项目立项数量(见图1)上看,2016—2022年分别立项了1 172项、1 333项、1 434项、611项、540项、1 132项、2 133项。可以看出,“十三五”前3年项目立项数量较多,后两年项目立项数量大幅下降;“十四五”开局情况与“十三五”相似,2021年和2022年项目立项数量较多,2021年项目立项数量基本与2016年持平,而2022年项目立项数量较2017年大幅增加,增幅高达60%。
图1 2016—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数量分布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归口部门,将其划分为5个领域方向:社会发展、高新技术、农村科技、基础研究和其他领域(包括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科技冬奥、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SKA)专项等重点专项)。从5个领域方向项目立项数量(见表1)来看,社会发展领域2 944项,高新技术领域2 385项,农村科技领域937项,基础研究领域1 941项,其他领域148项。考虑到其他领域重点专项的项目立项公示数据较少,且其中部分重点专项部署时间较短,因此本文不再将其他领域重点专项的项目立项情况和其余4个领域方向开展对比分析。
表1 2016—2022年5个领域方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分布情况
从4个领域方向逐年项目立项情况(见图2)来看,社会发展、高新技术两个领域方向项目数量占比较高,合计占当年立项项目总量的60%左右,其中2016、2018年占比超过了70%;基础研究领域占比较为稳定,维持在20%左右。此外,“十三五”期间,社会发展、高新技术和农村科技3个领域方向基本集中在前3年大规模部署项目,而基础研究领域5年间较为稳定持续地部署项目。
图2 2016—2022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分领域项目数量分布
2016—2022年期间,共有2 163家单位牵头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其他4种单位类型对项目牵头承担单位进行分类统计(见表2),可以看出:高等院校牵头承担的项目数量最多,占比高达47.15%;科研院所牵头承担的项目数量次之,占比33.17%;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数量较少,占比仅为19.09%;其他类别占比为0.6%。同时,平均每个高等院校牵头承担了4.00个项目,平均每个科研院所牵头承担了1.82个项目,平均每个企业牵头承担了1.11个项目。综上,高等院校师资规模大、学科门类全,科研院所规模小、专业化程度高,二者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部署实施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合计承担了超过80%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3种类型项目牵头单位中承担项目数量排名前10的单位进行分析(见表3):高等院校牵头承担项目数量排名前10的单位分别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天津大学(并列第9)、同济大学(并列第9),均为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科研基础深厚扎实,人才队伍和学科建设较为完善;科研院所牵头承担项目数量排名前10的单位分别是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并列第9)、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并列第9)、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并列第9)、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并列第9),均为国家级科研院所,专注于特定领域研究时间较长,集聚了大量的科研人才和专业设备;企业牵头承担项目数量排名前10的单位分别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并列第6)、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并列第6)、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并列第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并列第6)、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并列第6),大部分为国有控股、国有全资、国有独资公司或央企,较少部分为高新技术企业。
表3 2016—2022年各类型项目牵头单位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前10单位情况
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区域统计分析,2016—2022年间,共有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任务(见图3),即除台湾省外其他所有区域均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图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分布
承担项目数量排名前10的区域依次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湖北、浙江、山东、天津、陕西和辽宁,其中北京承担项目数量最多,超过了全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的1/3;北京、上海、江苏、广东4个区域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分布密集区域,合计承担项目数量超过了总量的60%。
根据各区域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统计情况,本文选取上海、江苏、广东、浙江4个承担项目数量相近又较为密集的区域开展对比分析。
2016—2022年间,上海、江苏、广东、浙江4个区域共牵头承担了2 388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从逐年牵头承担项目数量(见图4)上看,上海一直保持第1位,浙江在4个区域中排第4位,江苏在2019年低于广东,其他年份均排在第2位。总体上,4个区域承担项目数量年度间变化情况比较相似。
图4 上海、江苏、广东、浙江逐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分布
从项目类型(见图5)上看,4个区域牵头承担的项目领域方向分布较为相似,社会发展领域占比35%左右,高新技术领域占比30%左右,基础研究领域占比20%~32%,农村科技领域占比4%~15%。
图5 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按领域方向统计分布
从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性质与数量(见表4)上看,上海、江苏和广东牵头单位数量相近,约为180家单位,浙江牵头单位数约为上述3个区域的60%;浙江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数量均为4个区域最低,其中科研院所和企业数量较其他3个区域差别较大。
根据4个区域牵头承担项目数量与牵头单位数量情况,可以计算4个区域各项目牵头单位平均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量,上海、江苏、广东、浙江分别为4.8项、3.5项、3.2项和3.5项,上海平均值最高,其他3个区域较相近,即上海各牵头承担单位的科研综合能力或持续科研能力较强。
值得关注的是,“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型更加丰富多元,除了常规公开竞争类项目,还设置了鼓励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脱颖而出的青年科学家项目,为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实战性”的“揭榜挂帅”项目,以及鼓励地方联合投入、协同管理的部省市联动项目,不同类型项目对申报人及申报单位的要求、课题设置以及项目评审立项机制都有相应区别,能够更大范围地鼓励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科研成果落地实施。
通过对2016—2022年我国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情况的统计分析,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立项与实施管理,本文形成一些建议如下。
(1)继续加强科研资源战略引导作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是我国重大科技计划的先行者,发挥着我国科技事业改革前进的探索和引路重要作用。当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湖北、浙江等科研资源密集区域,其他地区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较少,呈现科技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因此,要继续加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战略引导作用,围绕区域社会经济、科技创新发展现状和趋势需求,以科技辐射带动区域发展。
(2)促进产学研合作,推动成果转化实施。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性质上看,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主要承担单位,企业占比不到20%。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和策源地,企业尤其是科技企业是成果转化应用的试验田。应更加注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产学研究与合作,促进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从研究到应用的全链条一体化管理,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注入科技供给力。
(3)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目标定位高、研究任务重、经费规模大、管理环节多,因此更加需要通过创新管理方式,一方面建立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为项目从申报、实施到结题验收等环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另一方面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动为目标,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等管理制度,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