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7月6日《民国日报》曾刊登过一篇“机联会刊”发布的调查报告《一般女士们对如意郎的标准》,称“前曾征求如意郎的标准,结果,应征者颇多”,于是予以披露,目的是为了“俾一般青年男子,可以明瞭(了)如意郎应具之条件,而有所准备,知所注意”。
这个90多年前民国女子心目中如意郎君的标准共计八条: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庄严,亲之甚和蔼; 二、学不在博而在有专长;三、高尚的人格;四、丰姿潇洒,身体壮健,精神饱满,服饰洁朴;五、对于女子情爱,专而不滥,诚而不欺;六、经济有相当的独立;七、没有烟酒赌等不良的嗜好;八、有创造的思想,和保守的能力。
八条标准,囊括了男子的外形和内在、学识和能力。这其中一些要求,如对待爱情要“专而不滥,诚而不欺”、无“烟酒赌等不良嗜好”,即便到了今天也没有过时。
而要求“经济独立”这一项,似乎从侧面说明,当时“官二代”“富二代”“妈宝男”之流也并不受待见。只是不知道为何,当时,这个“机联会刊”只调查和发布了如意郎君的标准,并未见“温婉佳人”的标准发布出来。
或许正是考虑到此一不对等,同期报纸还编发了一篇署名为“努力”的《我所希望于女子者》,提出了女子的“五要”和“五不要”,似可对照观看。
“五要”是:一要有清洁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的眼光和学识;三要有缜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养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兴趣和能力。
“五不要”是:一不要眼光势利;二不要自我太强;三不要太无意见;四不要见人羞怯;五不要態度轻浮。(摘自《上海滩》 章云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