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权逻辑下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阻滞与进路
——基于南京市T机构的考察

2023-11-22 10:27:42管向梅
社会工作 2023年5期

管向梅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自被纳入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党和政府创造了700 多万贫困残疾人消除绝对贫困的“中国奇迹”,也兑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庄重承诺。2021 年出台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向着现代化迈进,不断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①,这表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残疾①国务院,202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7/21/content_5626391.htm.)。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在“公正维度”的基础上,从以“补齐短板”保障基本为主,向促进残疾人主体性发展转向,突出表现为要特别关注残疾人群体的自我概念、尊严感、福祉感及重要感等权能体验。“权能”是一种包含“可以掌控自己生活空间与发展的各种有利动力”(Pinderhughes,1983),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中主体性的重要体现。增权导向契合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奋斗目标一致。残疾人自组织可视为残疾人个体权利及利益表达、服务保障、情感归属的“共同体”,是残疾人个体与社会取得正确且有效连接的重要媒介。残疾人自组织的权能状况能够反映残疾人群体在国家的制度空间、社会空间和文化空间上的地位与水平。本研究将残疾人自组织作为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发展主体,从一个典型残疾人自组织的增权叙事中,解析残疾人个体、群体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内在增权机理,同时探讨“以人为中心”的新发展主义和包容度更高的均衡社会如何协同增权来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增权视角下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理论解释

国内对残疾人自组织概念的界定主要从构成主体或发生学机制层面阐释,有学者将残疾人自组织界定为:由残疾人自身及其家属发起,区别于发起或发生的动因外在于残疾人的他组织(葛忠明,2016)。也有学者从强调内部成员互助性角度提出“残疾人互助组织”,将其界定为“残疾人及其家属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代表残疾人利益的互助合作组织”(李健、李苗苗、马小红,2020)。在国内官方话语体系中“助残社会组织”①助残社会组织首次提出是在2013 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六代会”上,张高丽同志在讲话中将残疾人事业领域内的社会组织称为助残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以开展残疾人所需的各项服务为主要业务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使用较为普遍,包含的范围更宽泛。本研究认为,由于在社会文化中“残疾”依然被看作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体验,“自行组织、自行创生、自行演化”(吴彤,2001:15)的特征也决定了残疾人自组织与一般助残社会组织在发起动因、组织过程、权能体验和自主性上差别显著,因此从“自发、自愿、自主”等特征出发研究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问题非常重要,本文使用狭义的“残疾人自组织”概念,即强调残疾人自组织由残疾人本人及其家属发起和主导。

增权理论的破冰之作是所罗门的《黑人增权》,其具有强烈的批判意识和对结构性不平等与压迫的认识。该理论认为,如果个体或社会群体缺乏资源无法实现目标,就会产生“无力感”(Barbara B.Solomon,1976:5),包括因个人能力缺失而产生的自我负向评价、案主与外在系统间互动的负向效应、宏观环境对案主的控制和束缚(潘利营,2009)等三个方面。无论中西方,增权理论与残疾人发展多有结合,并且已经成为现代残疾人理论和实践指导的重要部分。自社会型残疾范式建立以来,增权理念在残疾人社会政策、社会服务及社会工作领域内引起了积极的变化,尤其体现在洞察社会中缺乏自主性和不公平的制度和推动自组织的发展上。增权的基本理念是相信每个人即使在困难的情况下也存在潜力,而且个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外界的帮助得到一定的归属感。彭宗辉(2022)指出增权的目的在于一方面促进社会主体通过能力建设来获取相关行动资格的权利合法化过程以及推进权力格局优化;另一方面促使政府分权或授权使社会主体获得相应行动权利资格并提升其行动能力。增权本质上不是直接增加个人的能力,而是激发个人的内在潜力。现代社会中“一个群体要政治参与社会,除非其自身能够认识、体验到自身的价值和尊严”(陈成文、黄利平,2021)。残疾人群体是社会发展的受益者,更是需要参与、分享社会发展和社会成果的具有自主性、能动性的社会成员。增权视角下的残疾人发展关注能够最大限度地推动在处理自身需求时的自主性和控制权。残疾活动家芬克尔斯坦在1980年指出:“无论男性还是女性,残疾人的代言人,在表达对自己状况的领域方面,变得逐渐活跃起来了。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残疾人组织的数量迅速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过去的10 年中更是与日俱增。”残疾人组织已成为一个成长中的群体(Michael Oliver & Bob Sapery,2009:23)。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取得重大成就,随着社会意识萌发、社会组织力量的壮大,残疾人自组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2022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助残社会组织3131个①中国残联,2022,《2022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s://www.cdpf.org.cn/zwgk/zccx/tjgb/4d0dbde4ece7414f95e5dfa4873f3cb9.htm)。,其中不乏由残疾人自身或其亲属发起的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自组织。这些自组织努力为本组织覆盖辐射的残疾人谋福利,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学者们研究发现在其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困境、管理困境、人才困境、信任困境”(葛忠明,2016)等问题。但是,本研究认为造成残疾人自组织发展困难,除了应关注到社会组织发展中“政强社弱”的社会现实,更为重要的是残疾人自组织与一般自组织发展相比,受残疾人是“值得照顾的弱势群体”的观念所束缚,而很难被认同为“有能力和潜能的社会成员”。残疾人自组织在发展中遭遇到外在系统更多阻力,使其现有权力的实行受到阻碍,也影响了其运用权力的能力和信心。换言之,残疾人自组织增权的过程和结果均有所欠缺,而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关键在于主体性和控制权的真正落地。在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对策研究中,学者们的观点可以总结为“内涵式增权与外生性赋能”(张承蒙、周林刚、牛原,2020)。“内涵式增权”一般是从自组织内部管理、资金支持、人才培养等微观角度提出对策,但是欠缺对自组织的递增与制度、社会环境产生断层的深层次原因的分析,尤其是对如何有力地影响更大的社会系统颇感无力和无奈,即自组织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如何解决没有明确的思路。“外生性赋能”是从政策扶持、资源补充、畅通参与渠道、健全评估监管(梁土坤、尚珂,2014)等环境依赖角度提出的,但是无法体现残疾人在发展中的主体性地位,尤其是忽视了残疾人与其环境之间进行有效互动的能力。还须关注的是,现有研究集中于“助残社会组织”,而“助残社会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他组织”。重视自己行为与活动中的自主权是自组织能够得以长久生存的重要原因,而“他组织”对残疾人群体的心理认同程度和利益关联等情况容易导致缺乏关于自我授权和参与自主性的讨论,由此相关对策的瞄准性也会出现偏差。

《“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中强调要“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其中除了发挥各级残联这类他组织“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残疾人自组织尤其需要得到肯定和重视。残疾人自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需要注入增权理念的原因在于:(1)自组织成员之间由于较强的同质性和同理心,更容易互相信任与依赖,对残疾人归属感、自尊感等权能提升方面有明显的积极作用,是残疾人个体权能的重要生长地;(2)残疾人自组织将残疾人群体接受服务和社会参与的过程合二为一,节约了公共服务的成本,实现了服务的可及性和增权“在地化”的结合;(3)相较于“他组织”(主要是残联)需要通过外力推动“服务使用者的参与”(service user’s involvement)来设定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残疾人自身显然更了解自己的需求以及满足方式,自组织在服务供给上精准性更强,增权效能也更高;(4)残疾人自组织作为桥梁,社会对残疾人的理解也会趋于“历史性地开放”(李强、许松,2010),有利于包容性社会的构建,从而推动社会整体增权。增权理论视角广阔,融入了生物、心理、社会理论,从心理动力中借用了“自我功能”的思想,从生态系统中借用了“适应”的概念,可以避免残疾人因自身问题而自责,从而勇敢地承担起个人责任,努力去实现改变,并努力增强他们创造变化的效率,打通了残疾人个体、群体及社会之间的关系,代表了一种高质量的发展方向。尤其是当下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内嵌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中,被赋予了更重要的社会地位,也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具有极强的增权内涵,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增权研究也就更具有实践和理论意义。

2020 年3 月至2022 年4 月的两年时间内,笔者多次调研相关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过程与效果。选择南京市T 机构作为研究对象是由于笔者曾经作为督导多次参与他们的服务项目,与其建立了较为深厚的信任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增权视角下的残疾人群体、残疾人自组织都应当成为研究中的“生产者”和“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服务消费者和研究对象,解释性、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本研究主要采用参与观察与深度访谈来展开调研,参与观察主要是了解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过程、内容、困境与效果,以及与社区、社会的互动过程,收集研究对象的内部资料、组织文件与工作材料等;深度访谈主要是与机构创始人、负责人、4 位工作人员及8 位残疾人服务对象广泛交流,访谈的重点是在自组织发展中残疾人个体及集体自尊、组织控制感、社区控制感、组织参与和社区参与(张时飞,2005)等权能状况,以获得对相关问题复杂内容的理解。调研获得近3 万字的有效访谈资料,并且进行了分类整理和编码。

二、增权叙事: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案例呈现

罗家德(2010)认为自组织的产生包括两个阶段:首先,是一群人形成小团体;其次,这个小团体还必须包含特定目的,并为了这个共同目标进行分工合作、采取行动。T 机构的前身是一个残障人士自发形成以文艺演出为主要活动形式的服务小队。经过1年多的自我生长,于2013年12月在南京市浦口区残联的支持下,注册为民办非企业机构。在近10年的发展中完成了从民间草根组织向专业社会组织的转变。机构内部架构完整,现有15名专职工作人员,服务范围覆盖南京市浦口区和江北新区,同时运营区域内的3 家残疾人之家服务平台。机构成立以来承接各类政府购买项目60 多项,募集资金500多万元,累计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收400多万元,成为南京市范围内专业化较强的4A级社会组织。

T 机构是一个典型残疾人自组织,其创始人患有小儿麻痹症,几位核心成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残疾。虽已注册成为社会组织,但其“自行组织、自行创生、自行演化”的自组织特征明显。机构的发展过程具有鲜明的增权导向,例如:开展促进残疾人对生活和自我掌控能力的“社区家庭”服务项目;通过公益筹款等方式建立残疾人职业实训基地,开办江苏首家“喜憨儿洗车中心”以增强残疾人的就业、发展能力;在运营残疾人之家的过程中,探索出了适应不同区域特点的美丽乡村残疾人之家、城乡结合残疾人之家、工业园区残疾人之家三种不同服务模式。机构的发展得到了社会和服务对象的认可,获得了南京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优秀残疾人之家”“南京市十佳社会组织”等多项荣誉。在自身发展中过程中,机构已经具备相当的权能,加上高密度的媒体曝光率保证了其社会资本的建立,也聚集了较多的政府、企业和其他公益组织的资源,呈现增权行动和效能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一)个体能力启动

在关系社会中,自组织能否发起的关键不仅在于社区自身是否拥有基本的社会资本存量,也在于是否存在一个或若干个民间领袖或精英,“这类精英出于社会地位、威望、荣耀或向大众负责的考虑行事,而不(仅仅)是为了追求(个人)物质利益”(杜赞奇,1996:55)。任何自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其社会关系特质,相较西方的正式规则作用,“中国能人往往是一个既定社会网的中心人物,具有较强的政治精英色彩”(罗家德,2013),他们能够有效地影响社区内其他成员的态度和行为。Z 女士作为机构的发起者,幼年时期罹患小儿麻痹症,她在家人的鼓励下形成较为积极的自我评价,并且得以持续激发其自我效能感,这种个人“能力”成为机构得以建立及权能生成的原动力。在Z女士的生命历程中,除其自身个性、气质方面的因素外,她特别强调了自己的爷爷对她形成较为积极的自我评价,形成自信、自我效能、自我价值等“自我功能”的作用。

我爷爷是一名老红军,他总是告诉我“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多了,不要放弃自己”。爷爷的话给我很多鼓励,所以我一直坚持学习、自立自强。我喜欢阅读,也喜欢文艺。我学的是计算机专业,这为我在家乡创办图文公司奠定了基础。社会上给了我很多关爱,给予我学习上的经济资助,对我的工作也很关心。因为接受了社会的关爱,所以我总想回馈社会。当有机会为社会上的其他人做一点事情时,我非常愿意尝试,希望去帮助更多和我一样的残疾人。这样一步一步走下来,我发现自己和他人没有什么两样,一样能够做成事情。所以,我先成立文艺小分队,再成立机构,来回报社会和帮助过我的人。(T机构发起者ZJL)

残疾人身份在一般社会文化和社会环境中是被压制的,无法被界定为传统“能人”(政治能人、经济能人及社会能人)中的某一类,反而带有污名化色彩。但是Z 女士有一位兼“政治能人”和“社会能人”双重特质的重要人物——老红军身份的爷爷,爷爷是Z 女士较强权能得以产生的重要因素。Z 女士在其个人生命历程中体现出明显的对自我生活的控制感,源自家庭中重要个人的互动关系,完成了“家庭增权”。形成残疾人“无力感”的重要原因是环境的压制和消极的自我对话,且两者不断强化交织。家庭中的重要个人能够帮助其抵御自我怀疑、失落或错误的理念。但是当家庭中的重要个人自身权能感比较弱时,这种“权能输送”便无法完成,甚至“相互去权”。家庭中重要个体的权能状态本质上是受社会生态系统的包容度影响,特别是社会对残疾人群及其家庭的总体评价与刻板印象,以及受限制的资源和机会。因此,社会是否能以“正常化”的观点看待残疾人群体,成为个体理解自我价值、形成“自我功能”的重要依据。对残疾人自身而言,将自己认同为某个群体中的一员是一个不断自我增权的过程,工作机会、教育资源、社会服务、社会参与的可及性所产生的影响往往超过残疾本身,当积极性因素更多地出现在残疾人周围时,他们对残疾的看法就会改变——“自己和他人没有什么两样”。当残疾人不把“残疾”作为自我的主要特征时,便会有更完整、积极的自我认同,残疾经历成为个人成长和更深入认识世界的机会,由此自我控制感和自尊便会生发,参与社会、贡献社会的行为得以形成。包容性社会与具有强权能的个体是一个“双向增权”的过程。正常化的政策导向能够为残疾人群体提供一个环境,赋予他们受尊重的社会角色,尽力去改变一般公众或服务提供者的态度,增权和倡导工作具有显著的教育意义。

(二)自组织主体发展

增权理论强调个人或群体拥有的权力是变化和发展的,无权或弱权的地位状况通过努力是可以改变的。在经历了一年的自我生长后,完成注册后的T机构合法性缺陷得以弥补,也使其具备了更多参与社会、竞争资源的机会。访谈中发现,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自身以及组织成员是自组织破壳后主体发展最重要的力量,三者之间又呈现出紧密联系与相互影响。

1.政府支持为自组织主体发展奠定基础

不同于西方国家草根组织,我国自组织发展无法脱离“政策”背景。各类自组织基于自身所具有社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的特点,在追求社会公益、维护社会公正的过程中得到必要的体制空间和政策包容。2013年开始,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深化改革期”(姚进忠,2019),“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等顶层设计成为残疾人自组织得以发展的政策基础。与此同时,社会组织登记注册门槛的降低成为自组织走向规范发展的重要现实基础,T 机构充分地利用政策资源,开始走上合法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

那时我们正在酝酿“互助乐园”这个组织,但是不懂什么是社会组织。市残联领导告诉我们注册以后,可以获得残联的一些扶持,于是我们就在2013 年12 月完成了社会组织注册。(T 机构创始人ZJL)

据机构总干事介绍,完成注册后机构先后在市创投、区创投及街道获得了政策、资金及场地等支持,每年在各层面能获得8~9 个项目,每个项目5~10 万的资金支持。其中政府资金来源占90%以上,主要以公益创投、运营经费补贴等方式获得。资金组成中民政投入最多,残联次之,妇联、计生、街道宣传部门等条口部门也有一定的补贴。2018 年机构获得区社区服务中心四楼200 平方米的服务空间,同时在3个街道承接了残疾人之家的运营项目,都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获得了发展的物理空间。与此同时,政府媒体宣传发挥了滚雪球效用,机构在企业、基金会层面均获得一定的资金或服务支持。政府层面的政策、资金、空间、舆论支持为自组织主体增权打下了基础,这一现象在残疾人自组织发展中并不鲜见。主要来自政府的资源与信任使自组织发展具备合法性保障,也拥有自主运作和开展服务的底气,同时激发了管理和规范化发展的动力。在压力和动力的双重驱动下自组织的自我价值持续提升,权能增强。

我们注册以后政府的支持多了起来,街道还给了我们一定的运营空间。特别是很多事情有身份去做,也敢去尝试,责任感增强了,组织也从松散型向专业化发展。我们需要自己摸索公益创投项目书的撰写、答辩、验收,还有工作人员需要管理,压力大了很多。(T机构总干事ZYW)

2.专业化是自组织主体发展的主要动力

自组织在发展中虽有组织成员“同命相怜”的情感认同优势,但是不能停留于“家庭联盟”式的互助和“作坊”式的自助,更不能一味依靠政府的扶持。残疾人自组织权能的增强也推动其从“个体自发”进入“组织自觉”的专业化阶段。以T 机构的“汇爱坊2.0”项目为例,该项目以政府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为契机,利用前期与企业在辅助性就业方面的良好合作而开发。2022年该项目成为南京市、区两级残疾人辅助就业调配中心,辐射南京市200 多个“残疾人之家”,成为提供残疾人技能培训、产品销售、品牌推广统一的平台,历年来共帮助500 多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机构也由此形成辅助性就业的未来发展战略。2023年该项目成为全国阳光助残志愿服务基地,不仅以技能赋能,也已成为人才的孵化基地。由此可见,自组织在发展中适时结合政策背景,明晰自身的战略方向,以服务立足,同时注重专业能力的提升,是自组织主体“自觉”“主动”增权的体现。

专业化的另一重要途径是保持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以保证服务质量。T 机构非常重视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创始人Z女士了解残疾人的心理特征,较易获得机构员工和服务对象的信任。在机构发展中,她不断加强学习,自学通过了社会工作师考试,她的精神和态度不断激励员工朝着专业方向发展。自2015年开始招聘第一批有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T机构目前共有12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其中5 名工作人员具有特殊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背景,2 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证,3 人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为了增强专业性,还与心理咨询、康复等专业性机构建立联系,由专业的服务人员为有需要的残疾人链接资源、提供服务。与“他组织”相比,作为公共服务的供给方,自组织拥有的“自己人”身份所建立的心理认同必须在发展中不断进行“专业化”推进,才能保证权能得以持续输出。

我本人是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我们这里还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工作人员。残疾人的经历比较特殊,需要专业的服务。他们的家人虽然也很关心他们,但有时沟通很难,也无法真正理解他们。我们在心理疏导、康复服务方面会更专业一些。(T机构工作人员LXH)我家孩子在这里参加活动半年多了,这里的老师耐心而且懂得孩子心理,孩子喜欢来这里。

疫情防控的时候,孩子闷在家里没有地方去,老是发脾气。机构的老师们组织线上服务解决了这个问题。这里还有家庭生活技能学习项目,教孩子照顾自己、上街买菜、整理家务,比待在家里强……(T机构服务对象家人HL)

3.组织成员是自组织主体发展的关键

通过访谈发现,不仅是自组织成员,还包括其家庭成员的个人及集体自尊感、对组织的服务评价、如何看待组织面临的困境以及能否持续参与组织等权能方面的主体性体验对机构发展的影响较大。在增能研究领域,权力是指“权力关系中的各方争夺与获取某种竞争性资源的现有的或潜在的能力”(T.H.B,2003:12),表现为个人权力、社会权力、政治权力三种。T机构进入正式运行轨道后,重点关注服务对象的体验以形成个人权力,拥有“自性”特征的自组织显著优于他组织。例如,机构中有2名返聘人员(已从原单位退休),他们原先的身份是接受服务的组织成员,由于经常参加活动和对机构较强的认同而转变为工作人员。身份的转变表明成员不仅实现了个人增权,而且与组织之间实现了相互增权。

我以前在研究院工作,虽然也有一定的文化,但是因为腿部有残疾,一直生活得不自信。退休以后来到这里,认识了Z 老师这样的一群人,他们自身是重残人士,但是坚持服务残疾人的精神感动了我。我参加了一年的活动后,成为志愿者,开始教心智障碍的学员生活技能。2020年我就加入这个团队,成为工作人员,从被服务者到服务者的转变,我觉得特别有意义。(T 机构的返聘人员WCL)

2019年底以来,T机构面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自组织发展前期与成员的良性互动积累了较多的信任等支持性资源,能够以权能回流的方式成为组织面对危机的重要支持,危机状况下成员与组织之间相互增权体现得尤为明显,组织韧性能够推动社会权力的形成。

我在这里学到了手语舞、手工,认识了新的朋友,感觉自己有用了,家人非常支持我来这里。疫情防控期间机构不开放,我在家没事干,就一直打电话询问机构的情况。后来机构开门了,我见到老师们特别开心。(T机构服务对象GLL)

疫情防控期间,机构服务不能开展,学员还有他们的家长经常打电话来问我们什么时候能来机构,我们就觉得很有动力,觉得自己干的事情很有意义。(T机构工作人员WXF)

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挺困难的,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可是学员和家长给我好多鼓励和支持,我想我们的机构是可以坚持下去的。(T机构总干事ZYW)

(三)社会生态系统拓展

随着个人权能、社会权力的提升,自组织逐渐产生一种能力以更广泛地影响政治权力分配。经过5年左右的发展,机构自身良好的服务效果推动对外关系网络逐渐形成,组织资源开发能力大大增强,自我发展方向渐趋明朗,服务范围不仅覆盖江北新区,并开始辐射整个南京市。2015年后T组织开始突破以政府支持为主的状况,志愿者、互联网公益等多重社会力量推动其发展,也增强了自组织的效能感和弹性。包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提升成为自组织权能提升的“生长地”,机构与社会生态系统之间积极“相互增权”,残疾人自组织开始以社会治理主体的身份进入“社会协同增权”的探索阶段。

1.志愿者持续扩能

在机构发展速度较快的一段时间内,仅靠机构内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成员的服务需求。以机构承接的D 街道残疾人之家为例,驻点的机构工作人员只有2 人,需要完成日间照料人数28 人,同时为辅助性就业24人、居家就业4人提供服务,还要提供社区内每年500人次左右的康复、文体、培训等服务及20 多户家庭的上门康复。机构通过建立志愿服务基地的方式成功对接6 所大学的志愿者力量,同时建立志愿者管理机制、督导机制等制度。机构利用开发辅助性就业项目的基础,与其中多家企业签订了助残服务协议,注册志愿者达500 多人,志愿者队伍解决了人力不足的问题,在服务力量上实现扩能。

由于残疾人比较特殊,机构重视对社会志愿者、残疾人家属志愿者、高校志愿者的培训和辅导。我们现在的志愿者队伍非常稳定,有一套志愿者管理流程,有利于服务质量的提高。(T 机构社会工作者QCL)

2.互联网等公益方式开启新的扩能点

2015年以来,以“99公益日”为代表的互联网公益活动在国内流行,T 机构也连续7年通过网络筹款,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为主要目标获得近30万的项目资金。2019年筹得20万成立江苏第一家喜憨儿洗车专项,培训并上岗了15名残疾人洗车工,部分收益再次投入喜憨儿职业培训。与此同时,机构开始有一些新的尝试,例如,与“菜鸟”公司合作,通过链接资源的方式把社区的菜鸟快递点交由具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经营。2019 年底以来,借助“阿里巴巴”“大润发”等平台,机构组建线上微信营销团队、残疾人创客空间等多元公益方式,促使其社会参与能力和范围大大扩展,更重要的是推动了残疾人的个体增权。机构还向长期参与志愿服务的贫困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兼职岗位;在“康教融合”项目中为普通学校承担融合教育的教师提供特殊教育辅导,推动相关师资队伍建设。这些探索加强了残障人士同社会之间的沟通与融合。自组织可以较好地表达所属群体的利益诉求和传递服务、增强自我能力扩展影响、推动政府治理的创新、维护社会公益和社会公平,也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当社会生态系统更多的力量认同残疾人群体、残疾人自组织的价值,社会中的积极因素就会被激活,进而更多地链接宏观系统中的资源,自组织的权能也会被进一步激活。

通过对T 机构增权叙事的分析,其发展路径逐渐清晰,残疾人自组织发展本质上是一个“以残疾人为中心”的“个体自发—组织自觉—社会部分协同”增权过程。包容性的社会生态系统对残疾人群体、残疾人自组织的影响深远而巨大,会激发残疾人的自尊、自信、效能感,减少无力感,结成团体、组成同盟,进而去获取资源、解决自己的问题,这个过程具有整体性,因而也是缓慢的。在组织自觉阶段,残疾人群体由于较强的同质性和同理心,与自组织之间“命运共同体”的关系使得他们之间的心理空间、情感交流更为密切,在服务过程中鼓励个人要有力量与机会替自己做决定与采取行动,彼此的支持也更为直接和明显。社会部分协同阶段的自组织增权比传统反压迫的趋向更为正向,尤其是“合作式的政策倡导”对残疾人社会参与方面有更大帮助,增权的重点转移到了“如何去做”及“如何改变”。研究分析发现各因素之间影响力并不均衡,从宏观层面来看,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往往涉及集体性政治权力增加的过程、社会结构及安排的改变;从中观层面看,自组织对成员的承诺、各类资源的储备以及危机应对的韧性等因素影响更为显著;从微观层面上讲,它涉及残疾人个体自主性和控制感的提升、负面自我评估态度的转变等。这些因素都应该成为增强自组织权能的重要思路。

三、“无权叠加”与“权能反噬”: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阻滞

T 机构的发展阶段与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社会组织作为新生事物被政府和社会逐渐认可的阶段基本同步。特别是《关于促进助残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成为推动组织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个阶段的自组织自我管理能力与实力都在不断增强,多元化的资源获取渠道使其降低了对政府的依赖。尽管如此,与政府保持联系依然是自组织增权的必要行为。但是,政策的外在性并不能完全消除残疾人群体在社会文化中“无能”“缺陷”等污名化标签,这些因素导致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很多时候是处于“增权”与“去权”的交织状态。

(一)外在系统的脆弱导致“无权叠加”

残疾人自组织的发起人为残疾人或者其家属,因而具有较强的使命感,与残疾人心理空间更近、情感联系更密切,尤其是在处理组织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时具有更强的韧性和耐力。陷入身体和社会关系双重弱势的残疾人由于严重缺乏资源和支持,也会更倾向于依赖和信任“娘家人”。但是,外在社会生态系统权能不足的现实导致这种“感同身受”并不总是体现为正向支持,“互相去权”时常发生。例如,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多次提到,残疾人虽与老人、青少年同属弱势群体,但由于遭遇“污名化”而使机构感到更多的“无权”,甚至机构和组织成员之间形成“无权叠加”——由于服务对象为“残障群体”而导致自组织更为“弱势”。

我们服务残疾人的社会组织在与青少年社会组织、老人服务社会组织交流的时候,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有点被看不起。(T机构总干事ZYW)我们机构跟其他类型的机构相比,被认可、被尊重方面比较欠缺。我们对自己的服务能力有信心,但是权力感不强,可能是因为服务对象自身的弱势,比如辅导残疾人系鞋带、炒菜等生活技能,我们认为教会他们这些基本生活的能力是重要且必要的,但是并不能得到很多人的认可。(T机构工作人员LJQ)

“无权叠加”还集中表现在自组织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过程中。2020年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于信息不对称、支持系统薄弱、身体障碍等原因加剧了残疾人个体权能感的丧失,他们迫切需要得到帮助和服务,但当时整个社会处于封闭和紧张的状态,机构无法及时给予支持和帮助,危机状况下的残疾人个体产生了自我责备的态度、与人群疏离的感觉,也加剧了对社会不信任的感受。与此同时,由于疫情导致的工作人员流失等问题使机构的日常服务出现了严重断档,承受了组织成员层面巨大的服务和情感的压力,陷入了“权能危机”。机构在危机中“无权感”的放大很多来自残疾人个体原本较弱的权能以及在面对危机时权能感的进一步丧失,危机中的“无权叠加”常常成为压断自组织的“最后一根稻草”。

疫情防控期间,我家孩子要到中心来,一直闷在家里对他的身体和情绪都不太好。可是中心不开放,我们只能打电话天天问,我们很担心机构以后能否办下去,也担心影响孩子的康复。(T机构服务对象家长CHT)危机发生的时候,学员们无法来中心,很多康复工作也无法开展。机构的工资停发,也有人离职。我们非常担心服务对象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也很担心机构的生存问题。(T 机构工作人员LJQ)

(二)自组织能力不够造成“权能反噬”

助残社会组织经历的“获取身份、汲取资源、自愿依附、被动执行、消极顺应”(易艳阳,2019)成为与政府关系的形象描绘,也反映了影响残疾人自组织权能的重要因素。自组织的发展需要不断获取资源,而现阶段政府依然是资源的重配置力量。在调查中发现,草根机构由于较多依赖政府的支持获得权能,合法性虽然得到进一步增强,但由于缺乏处理与政府关系的能力会使自主性受到一定的削弱,甚至导致丧失服务对象信任和下沉社区的优势。同时,以政府为主导的购买服务常常也会出现供需错配、对接性不强等问题,从而出现“权能反噬”等问题。

按照政府规定,同一个服务对象不能参加不同的项目。有的残疾人参加了街道的服务项目,就不能再作为区里的服务对象,但他们有不同的需求。有时候我们的服务经过一年有效果了,但是缺乏持续的项目资金支持,服务无法持续,效果也就没有了,我们的服务就成了“赔本的买卖”。但是,我们没有发言权,很无力。(T机构社会工作者QCL)

在与企业的资源竞争中,自组织的“能力不够”更为明显,相较于企业和政府的合作,自组织的实力和能力与企业都不在一个层级上。当然,这背后还蕴含政府部门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对政治价值的追求。

区里有个托养机构招标,我们是很想去承接。当时有一家企业带500万来做,我们竞争不过……最后区里选了一家民营医院,领导还是更愿意有一些“事业”(政绩)能表现出来。(T 机构总干事ZYW)

自组织在社区的参与空间较为狭小,为了生存,组织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恶性竞争”,例如,通过设置地域障碍、压低服务费用等方式来争取本就稀少的“社会资源”。而相关部门以一些行政性任务的下压来决定“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的分配,机构只能牺牲自主性去完成一些行政性、形式化的服务内容,陷入服务效应上的“内卷化”。

不同机构运营的各残疾人之家没有什么交流,或者说是一种竞争状态。政府常常下压辅助性就业、托养名单来确定补贴的发放。大家都去争这个资源,甚至是恶性竞争,比如我们机构的残疾人社区之家项目很好,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其他机构就故意不收费,残疾人家长就去别家机构了,政府的补贴就给别家机构了,对机构发展、残疾人服务的效果都是有影响的。(T 机构创始人ZJL)

(三)“脆弱与失衡”:造成残疾人自组织权能困境的根本原因

在残疾人自组织“权能不足”的背后,是政府无法清晰地划分与自组织的权力边界,政府嵌入的力量过于强大,自组织的能力发展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被挤压。乔东平等(2015)指出社会组织发展的“阀门”基本由政府控制,政府在自组织发展过程中从资源配置、活动范围和财政支持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精密的制度设计,政府推动自组织发展主要目的也是实现公共服务的落地化和专业化。“没有政府的让步和容忍,非政府组织获取更多自治权的努力在第一时间将不会完全有效”(LU Y,2009:145-164),残疾人自组织非常容易成为政府行政工作下沉的补余。再者,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目前较多采用项目化运行的方式,自组织持续性、专业性的增能也较难得以开展,反而会因为政策或者资金等中断而面临危机。究其根本,社会对残疾人的刻板印象导致残疾人自组织目前的整体生态环境依然比较脆弱,也就很难摆脱外部环境塑造的弱势与规则的顺应者形象,加之政府尚未达到对“简政放权”理念与实践上的一致,自组织地位的合法性与发展的自主性很难得到平衡造成了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权能困境。

四、协同增权:残疾人自组织发展进路的讨论与思考

以T机构为代表的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过程清晰展现了草根组织是如何通过自身的增权成为残疾人个体增权、社会整体增权的桥梁和纽带。研究发现,残疾人自组织的发展始于信任与合作,盛于残疾人个体、社会生态系统循环互动增权。完成自我塑造和成为规则的建立者是残疾人自组织真正实现增权式发展的难点。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组织是市场与层级之外的第三种治理机制”(罗家德,2010)逐渐得到接受与重视。在经历了自发、自觉和一定程度的社会协同后,国家层面社会治理体系的逐渐建立和高质量社会发展时代的到来开启了残疾人自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主体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使命。社会治理体系的建立为残疾人自组织吸取外部环境中合理养分奠定合法性基础,残疾人自组织在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公共服务、增强残疾人自主权等方面与整个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拟合度”。因此,本研究提出以政府为代表的各个行动主体应站在社会整体增权的“新发展主义”角度,进行“以残疾人自组织为主体”协同增权的讨论与思考,具体的落脚点可以是有规划的制度增权、有重点的服务增权、有方向的话语增权。残疾人自组织发展协同增权关系见图1。

图1 残疾人自组织发展协同增权关系图

制度增权体现为一种制度和机制的革新。(1)政府相关部门要更新并落实中共中央所提出的“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新观念,即在有一套有利于自组织发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认同度、信任度、协同度,在社会分工与合作中明确各自的角色,并形成合作互动机制。在具体政策的落地和实施方面政府不应随意“裁剪”残疾人自组织的需要,相关部门对自组织的发展要从“管理刚性有余”而“服务柔性不足”的传统中解脱出来,将发展和选择的权力真正放手到残疾人自组织的运行中去。(2)完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特别是在项目设置、预算编报阶段,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专门听取残疾人及其家人、残疾人相关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加大增权的深度和广度;尝试加大项目合作,尝试PPP项目(公私合营)等新的合作方式,形成增权叠加效应。

服务增权主要是通过持续不断地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科学化的服务,帮助解决残疾人自组织出壳以后在发展中遇到组织内外危机与挑战的重点问题。首先,可以拓宽残疾数据多元搜集渠道,利用大数据技术扩大残疾数据统计的广度和深度,为残疾人自组织提供更多的服务数据资源,赋能自组织;其次,发挥残联等他组织的协同作用,协助自组织形成自律性“发展共同体”,发挥沟通、协调、服务的枢纽作用,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能力,尝试推进与政府的合作,通过“去依附化”的自我增权获得更大的成长空间;再次,重视残疾人自组织韧性培育,在突发的危机状况下有相应的应急管理服务机制,协助自组织应对、度过危机,对待特殊情况不能“一刀切”,而应充分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实施灵活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估监管机制;最后,对自组织负责人持续不断的培训增能,加强分类指导和重点支持,使其具备较强的管理、运营能力。

话语增权是在社会发展中认同“包容的、广泛的、普遍的以及肯定的人类观和社会观”,特别是“再形成和再设计包括所有人在内的社会需求”(Juliet C.Rothman,2008:251)。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①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2,《我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步的生动展现》(http://www.qstheory.cn/dukan/qs/2022-06/16/c_1128739268.htm)。。推动残疾人自组织持续自我发展归根到底在于残疾人自主性培育,这源自全体民众,也包括残疾人自身对残疾的观念转变,这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根本方向。高质量发展的社会,个体与社会之间是“契合”的,个体和社会之间互为映射,积极包容的社会环境对残疾人和非残疾人都会产生深远影响。残疾人长久以来是我们社会中的“沉默成员”,他们发声的权利要通过专业的服务得以落地,例如:重视残疾儿童的早期教育与随班就读照护服务;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残疾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对残疾人人力资本的培育和开发;推动残疾人体育运动;建立大众积极的话语体系都可以帮助残疾人形成积极而强烈的自我认同。只有相信自己在身患残疾的条件下依然有能力使自己过上有意义的生活时,残疾人发展的主体性才真正得以体现。

总之,在残疾人自组织发展的协同增权框架中,制度增权是服务增权和话语增权共振的基础;服务增权为制度增权、话语增权提供实现的条件;话语增权为制度增权、服务增权加强理念的保障。影响协同增权框架最重要的因素是尊重、友善、平等、包容的社会生态系统,这也是社会全体成员权能生长最重要的土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目标已经如期实现,残疾人自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主体的发展伴随着增权的过程,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落实与践行,协同增权能够为百年复兴时期残疾人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进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