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嘉璐
(运城博物馆,山西 运城 044000)
主体间性视角是处于交往的视角,对不同角色交往关系中的人文性、主体性构建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如何将其应用于博物馆讲解员这一角色,首先我们先来梳理主体间性这一理论的概念。
主体间性立足于交往行为活动,是主体间在交互作用基础上形成的主体中的他性,不是对主体性的否定,而是通过对他主体的关注来形成理性权衡和维系的交往关系。“主体间性结构,即自主的、平等的主体间平等的、合理的交互关系或相互作用”。哈贝马斯认为,人与人互为主体,交往是以个体间的主体间性联结社会化的主体间性,从而融入主体间共有的“生活世界”,交往行为的动机具有交互性,它在社会主体遵循主体间认可的规范的有效性基础上展开、运作,以保持社会的一体化、有序化和行为合作化,“主体—主体”结构的确立构成了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①。
在当下社会的文化建设工作中,博物馆对于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社会都有重要的作用,它的展品是历史的再现和价值的铭刻,是文化宣传和历史传承的使者,所以相应来讲,博物馆讲解员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博物馆讲解员的日常工作中,交往占了很大比重,尤其是与参观群众的交往。所以,主体间性理论与博物馆讲解员的角色有天然的理论耦合性,我们也可以在主体间性的视角下,结合博物馆讲解员的工作来进一步明晰讲解员的角色关系构成以及角色权责。
讲解员—观众:首先,在文博讲解工作中,讲解员与观众互为主体,讲解员是这一活动的发起者,参观群众则是作用对象。而其提出要求与反馈时,观众又处于主体地位,面对的第一作用对象是讲解员,讲解员工作效果的好坏体现在观众的接受程度之中。其次,虽然讲解员也属于博物馆整体的组成,但在博物馆与观众的交往行为中,讲解员承担的其实并非主体作用,而是联结博物馆与观众两个主体的交往行为顺利进行的桥梁作用②。在这个意义上,观众对博物馆整体的形象认识,很大程度上会被讲解员的形象表达所影响。
讲解员—博物馆:讲解员是博物馆的一部分,受博物馆管理,负责博物馆内文博展品的讲解工作,也可以理解为其承担着博物馆文化内容的展示、宣传职责,而讲解员的自身能力、专业素质以及对博物馆的认知态度均会影响其讲解工作的质量。反过来,博物馆的环境、发展规划、展览结构也会对讲解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安排产生直接影响,这是作为讲解员自身的角色存在基础的关系主体。其次,博物馆在与讲解员的交往层面,除了博物馆这一整体本身的交往外,博物馆的内部人员构成也与讲解员共处于交往关系之中,包括同事间的交往、所属部门的交往以及领导、下属的交往,这些博物馆内部人员交往关系同样对讲解员这一角色的权责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讲解员—自身:这涉及讲解员自身如何认识、调整自己的工作角色。讲解员只是自身在生活与工作中所担任的诸多角色中的一种,如何将自我价值与追求融入工作角色,使工作成为实现自我价值与体现自我意识的载体,是这一交往关系的意义。失去自我意识的工作职责只是纯粹机械式的行为,这不仅会影响自身对工作角色的情感认识,也会导致对工作角色理性认识的缺乏,使自我对自身工作角色的权责认知不明,不利于职业发展与矛盾解决。
结合讲解员的主体关系构成,在分析讲解员的角色权责之前,可以先审视讲解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对观众:与观众的交往是讲解员的最主要职责,包括日常参观、政务接待的讲解工作,其他特定群体的接待、服务工作,公益教育活动的参与以及观众参观的安全与秩序维护等(图1、图2)。
图1 学生团体参观
图2 展厅直播现场
对博物馆:这也属于讲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讲解过程中对博物馆内文物展品的了解学习、安全监督,讲解设备的保存,与其他同事、部门的合作、分工协调等。
对自身:讲解员针对自身的工作职责是缺乏的,因为基于职业本身而言,其工作是以服务、宣传为主,对自身的职责是以前两者的工作效果来体现、评价的。
综上可以看出,讲解员的日常工作职责并不完全匹配其交往活动的构成,对观众以及博物馆的工作职责要求,实质上还是在主客体的范式下进行的。交往的一方以客体存在,忽略了交往本身具有的互动性带来的主体互换性。对自身也是如此,忽略了自身在其职业中的存在与意义,缺乏自身的主体性。所以,仅仅按照工作职责进行的行为,不仅缺乏宏观的目的性与指导,对自身职业发展以及职业关系的构建也有所不足。
当下对于博物馆讲解员的现实工作中遇到的困境,自身角色权责的不明晰是主要影响因素。由于讲解员本身是一个明确的社会职业,有相应、具体的职业规范,而这些规范在工作中主要指导和约束具体的行为,缺乏宏观理念的支撑,这就导致了讲解员将具体工作要求视为全部权责,按部就班、机械式参与交往行为,仍然局限在主体性的思维中工作,将交往关系中的其他角色与存在都以客体看待,或自身缺乏主体性,无法转化为主体间性的思维。我们同样可以从上文讲解员的三个关系构成来分析其现实困境。
首先,从讲解员与观众的这对关系来看,交往模式以“主—客”为主,讲解员处于主体地位,通常面临的主要问题是负面反馈,包括被投诉、讲解效果差等;除了观众自身的问题外,也不乏由讲解员自己造成的矛盾,如接待态度冷淡、讲解词晦涩或敷衍,不关心讲解效果是否积极、是否恰当等。拿讲解词来说,通常也是由讲解员或相关部门所写,不考虑观众反馈、适应性,而只考虑文物特点,难免使稿件千篇一律,造成观众的体验感缺乏弹性与持久性;加之讲解员自身若缺乏讲演的临场应变技巧与调整能力,只是单纯背诵稿件,也会使观众难以沉浸其中。缺乏相应的文物知识也可能导致讲解员不能很好地与观众互动或主动避免互动,缺乏了与观众交往的人文性。当然,讲解员自身的专业素质也与博物馆招聘的门槛参差不齐、入职后缺乏相关培训有很大的关系。
从讲解员与博物馆的交往关系来看,交往模式以“客—主”为主,讲解员主要服从、承担,使自身更多居于客体地位,更多是以博物馆为主,听从工作安排。博物馆对讲解员招聘、培训要求与工作要求的失衡,除了影响讲解员自身工作承担的效果外,也可能导致讲解员对博物馆整体的看法偏颇。如若讲解员来自历史类专业或者播音主持类专业,那么在工作中相应地对讲演技巧或历史文化知识的掌握运用就有一定的差异,体现为讲解效果的不足。这种情况下,除了要求讲解员自身努力弥补外,博物馆的相关部门、博物馆组织的相应培训也能起到有效的改善作用。培训应当但不限于历史文化知识、讲演技巧、礼仪等③,因为讲解员承担的不仅是文物讲解,还包括特定群众、组织的接待工作,这对讲解员个人的综合素质提出了很大要求。倘若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以及面对问题顺畅的沟通渠道,那么开展良好的工作无疑也是困难的,这也是单纯以博物馆为主体带来的弊端。
讲解员与其自身的交往,无疑最大的、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便是讲解员将自身工作职责与自我分离,即了解自身承担角色这一交往范畴的缺乏,体现为缺乏身份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等。在交往范式下,一种交往关系的良好发展离不开交往双方的努力配合,一份工作也是一样。讲解员这一角色也是基于讲解员自身与博物馆或其他对象的交往互动而形成的,其工作效果不仅取决于对象的主体性与主体认同性,最重要的是自身的主体性把握、展现,讲解员对自身工作与自我的分离是导致讲解员在面对交往关系时主体性缺乏的体现。例如,一位讲解员只将讲解单纯视为工作,与个人自我的生活与价值追求尽量疏离,只遵照博物馆的规定按部就班,那么一定程度上自身在作为讲解员这一角色时更多地处于客体地位,只服从博物馆与其他对象、规范的要求,其工作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便会受到很大影响,自身的追求、价值也难以在工作中得到自我的认同感、归属感,同样难以实现工作的整体性、团结性。因为若只是作为完成任务的客体存在,自身的想法、建议也丧失了与交往对象沟通表达的主动性,这便可能造成职业倦怠等不良影响,势必影响工作氛围的建设与工作效果的实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理解,讲解员面临的现实工作困境大多可以归结为讲解员自身的交往关系出现的地位不平衡导致,即主体性的失衡,而讲解员的一般工作职责又不能完全覆盖讲解员这一角色实际要面对的交往关系中的需求与满足,因此,有必要结合困境与现状,从主体间性的视角与对交往关系的要求,来探索讲解员在不同交往关系中实现“主—主”交往模式的可能,分析讲解员理想中的、应然的角色权责构成。
与观众的交往、讲解工作的开展是讲解员的工作职责,而尊重观众的主体性则是讲解员的角色义务,具体体现如下:
首先,树立与观众互为主体的意识。只有在认识层面首先树立“主—主”观念,才能在日常工作中建立起对观众的尊重和倾听意愿,继而愿意了解观众的需求,避免单向输出的模式,增强工作的人文性。
其次,在这个基础上,要认识到礼仪文化、讲解技巧等的共性与个性。良好文明的礼仪、态度是工作的共性要求,也是观众的共性需求;而讲解技巧、讲解词等体现,则需要做到个性化发展。诚然,要做到“因人而异”,满足每一个不同的观众的具体需求是困难且不合现实的,但对讲解员而言,完全可以从“因群体而异”开展实践,即按某项标准将参观群众划分为不同群体归属。例如按年龄划分,对待儿童的讲解方式与对待成年人的讲解方式应有所不同;按目的划分,进行学校组织的教育活动的讲解方式与一般游客参观的讲解方式也应有所不同;面对不同的群体,需要不同的讲解技巧与讲解词,语气、互动程度、讲解内容的重点倾向都会有所影响。在诸如此类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现实需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与把控,让讲解效果最大限度地满足观众的需求,增强观众对讲解效果的认可。
最后,注重工作过程中的互动沟通,重视观众的反馈,在与观众的交往过程中构建畅通、平等的交流渠道,展示对观众主体性的尊重。
关于讲解员自身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与博物馆交往的主体性和自我对工作角色认知的主体性。
在与博物馆的交往过程中,讲解员自身处于客体地位居多,主体性角色较少承担。如康德所言,“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盲目机械地进行工作,对于讲解员与博物馆的交往关系中,只会强化讲解员的“手段性”而非“目的性”,巩固讲解员的“客体性”而非“主体性”,所以,在工作中构建起主动团结、主动反馈、主动反思的意识,对于讲解员“去客体化”是很重要的。例如,对于超出能力范围的工作任务安排,首先应主动团结相关部门协调完成,同时,主动反思探寻个人能力加强的途径并积极实践,也要主动寻找、构建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反馈的途径,表达个人的看法,避免盲目单向服从而导致工作效果大打折扣。馆内同事之间也应做到主动、积极沟通,共同探索工作的优缺点,善于学习、分享长处,帮助克服、减少弱势,使讲解员与同事、相关部门都形成合力,增强归属感与凝聚力。
自我对自身工作角色认知的主体性,存在于讲解员与自我的交往之中,即自我是否意识到讲解员这一职业对自身的意义、价值,自身的品质、能力、价值追求能否与职业相结合,这类自我意识的缺乏,会导致自我对自身角色的承担不明晰,继而对角色权责、角色期待也缺少了解,使自我与工作角色趋向分离,破坏了工作与生活的统一性、角色与自我的统一性,自我对自身的了解也缺乏了主体性。所以,为了重塑自我对自身的主体性,必须意识到承担工作角色的自身也是自我的一部分,工作的追求统一于自我的价值追求,自我的价值实现也可以依托工作价值得以体现。具体体现为,在工作中培养自主意识,主动发挥、发展个人的长处,主动学习相关知识,主动规划工作的发展路径和完成手段,认识到工作本身的意义统一于自身价值的方面,以及主动调整、解决工作过程中不符合个人发展的因素,以了解自我为基础,在自我与自身承担的工作角色这一交往过程中,塑造自我的主体性,增强自身工作的内驱力与价值感。
正如其他业内同仁所总结的那样,博物馆讲解员的角色定位大概有:博物馆及所在地区文化形象的代表者、博物馆历史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参观群众的服务者、博物馆文物展品的研究者以及公益教育的参与者等④,而使讲解员实现这些不同的角色承担,基础与前提在于明晰这些角色定位下代表的是讲解员与不同角色的交往。应对和不同角色的交往关系,使交往和谐,既需要做好规定的本职工作,也需要承担规定之外、关系之内的角色权责,在尊重每个交往对象的主体性的同时,也要塑造自身的主体性,使工作在交往范式下平衡、稳定发展。
注释
①孙绍勇.交往理性的主体间性向度解析及当代审思:以哈贝马斯交往范式与交往实践旨趣为论域[J].山东社会科学,2022(7):57-65,143.
②苏浩.探析博物馆讲解员的角色定位和技巧运用[J].文化产业,2022(12):115-117.
③唐鑫鑫.探析提升专题性博物馆讲解员素养的途径[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2(14):114-117.
④李茜.新形势下博物馆讲解员的角色定位[J].文物鉴定与鉴赏,2021(17):159-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