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的乡镇、街道志编纂探究
——以广州市为中心

2023-11-21 05:30:02李玉平
广西地方志 2023年5期
关键词:名镇志书广州市

李玉平

(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东 广州 510165)

前言

乡镇、街道志,简称镇街志,是以乡镇、街道为记述对象的志书。乡镇、街道志不属于三级志书,但不少省、市、县(区)在推进两轮三级志书编修的过程中,将乡镇、街道志编纂视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组织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编纂,并逐渐推广开来。乡镇、街道志也随之纳入全国范围的统计,如2008年第四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指出“编纂乡镇村志2000 余部”[1];2014年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又通报“自2008年11月起至2014年4月,乡镇志、村志编修方兴未艾,累计出版4000多部[2]。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做好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组织编纂工作。”

广州地区素有编纂乡镇志的传统。骆伟在《岭南乡镇志、乡土志述评》一文中指出,岭南乡镇志起源于明末清初,现存乡镇志中最早的为南海《九江乡志》,最具代表性的为《佛山忠义乡志》,另外还有番禺《古壩乡志》《河南小志》等17种。改革开放以后,广州的乡镇、街镇志编纂得到长足发展。据《广州地方志事业志》统计,至2013年广州市共编修乡镇、街镇志86部。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启动9部镇街志编修;2018年,广州市全面推进30部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乡镇、街道志的编纂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笔者拟以广州市为中心开展研究,分析广州乡镇、街道志的编纂历程、主要特征,并对当前全国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志编修提出几点浅见。

一、广州乡镇、街道志的编纂历程

广州乡镇、街道志的编纂与广州市两轮志书的编纂相对应,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首轮修志阶段(1985—2000年)、二轮修志阶段(2001—2010年)、2011年至今。广州乡镇、街道志编纂也从作为区县修志的中间成果,逐步发展成为全市规模化、系统性的主动行为。

(一)首轮修志阶段(1985—2000年)的乡镇、街道志编纂

1985年7月,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随后正式启动首轮《广州市志》编修工作,2000年底完成出版。从1985年至2000年,是广州市首轮修志阶段,也是广州市乡镇、街道志编纂成果最为丰富的阶段。由于首轮区(县)志书普遍采取“两步成志”法,即由各镇街、区(县)直属部门编写部门志或带部门志痕迹的专志,再由区(县)地方志办公室总纂统稿,编修区(县)综合志书,由此产生了一大批乡镇志、街道志。这一阶段,广州市共编纂乡镇、街道志61部,其中乡镇志18部、街道志43部。大部分为内部编印,篇幅较少;公开出版的仅5部,分别为《诗书街志》《新塘镇志》《荔城镇志》《东漖镇志》《长洲镇志》。

这一阶段的乡镇志主要集中在花都区、白云区,其中《新华镇志》1989年内部出版,是广东省最早编印的乡镇志;《新塘镇志》1993年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是第一部公开出版的乡镇志;《荔城镇志》1998年出版89万字,是该阶段篇幅最大的乡镇志。这一阶段的街道志43部,主要集中在越秀区、东山区、黄埔区。越秀区编纂23部,占比53.49%;最早为1991年编印的《康泰街道志》,1992年出版的《诗书街志》则为全国第一部公开出版的城市街志,《人民街志》《康泰街志》《一德街志》《纸行街志》4部志书于20世纪90年代编纂两次;东山区编纂12部街道志,其中1995年编印完成7部;12部街道志均为内部印刷,除《芳草街志》为11万字外,其余均在10万字以内;黄埔区编印4部街道志,其中《黄埔街志》22万字,是该阶段篇幅最大的街道志。

(二)二轮修志阶段(2001—2010年)的乡镇、街道志编纂

广州市第二轮修志工作于1999年在全省率先启动,至2010年完成《广州市志(1991—2000)》出版任务。为了更好地与前后衔接和统计数据,这一阶段的乡镇志、街道志编纂自2001年算起。2001—2010年,广州市共编纂乡镇、街道志25部,其中乡镇志6部、街道志19部,多部志书为重修或续修。编修时间主要集中在前期的2001年至2003年,共编纂16部,均为内部编印。公开出版的仅3部,分别为《南岗镇志》《大沙镇志》《新滘》。

这一阶段的6部乡镇志主要集中在白云区、黄埔区。白云区编纂并内部印发《萝岗镇志》《新市镇志》《龙归镇志》3部乡镇志;黄埔区公开出版《南岗镇志》《大沙镇志》,两志篇幅均较大,60多万字;海珠区公开出版《新滘》。这一阶段的19部街道志均为内部印刷,主要集中在越秀区、东山区。越秀区于2001—2003年编纂13部街道志,其中12部志书是前一阶段的续修或重修,如《光塔街志》《广卫街志》等。东山区编纂6部街道志,其中《大塘街志》2次重修,《白云街志》为续修。

(三)2011年至今的乡镇、街道志编纂

第二轮志书出版后,部分区(县)自发开展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2013年,番禺区《沙湾镇志》公开出版,全志110万字,是广州市迄今规模最大的乡镇、街道志。2017年,黄埔区《大沙街志(2002—2015)》内部编印。

南沙区、广州市先后系统推进乡镇、街道志编纂工程。2016年6月,南沙区全面启动镇街志丛书编纂工作,9个镇街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指导、镇街实施”的方式同时开展志书编纂。截至2021年12月,全部完成《东涌镇志》《黄阁镇志》《万顷沙镇志》《横沥镇志》《大岗镇志》《榄核镇志》6部镇志和《龙穴街道志》《南沙街道志》《珠江街道志》3部街道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2018年6月,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工作方案》,在全市启动30部名镇名街名村志编修,其中名镇志11部、名街志8部,另有名村志11部。名镇名街志涵盖历史文化名镇、经济强镇、商业名街以及其他特色镇街,涉及除天河区之外的广州市属10个区。截至2022年6月,出版《北京街道志》《长洲街道志》《南华西街道志》《榄核镇志》《东涌镇志》5部,其他志书按计划正在组织编修。

二、广州乡镇、街道志的主要特征

黄苇的《方志学》一书曾归纳出旧乡镇志的四大特征:不平衡性、非区划性、私撰性、资料丰富性[3]。相比之下,改革开放以来的广州乡镇、街道志,各地之间仍存在不平衡性,但已成为政府主导下的官修模式,遵循“不越境而书”的原则,因而不复有非区划性、私撰性。内容也较之旧志更加丰富,且篇幅不断增长,功用愈加凸显。笔者试从基础数据、编纂模式、编纂内容三个维度,对广州乡镇、街道志的主要特征进行归纳和分析。

(一)从数据分析看,编纂数量较少、分布区域不平衡,出版形式逐步由内部编印转向公开出版,志书篇幅日渐增长

1.编纂数量

从编纂数量看,广州乡镇、街道志编纂远低于江浙地区。据统计,到2007年底,苏州市出版的新编乡镇志已经超过100 种[4]。上海市新编乡镇志起步于20世纪80 年代后期,截至2017年4月底,共编乡镇、街道志类志书395部[5]。而至2022年6月,广州市编纂出版的乡镇、街道志仅102部。

从编纂区域看,广州市属各区分布不均衡。首轮、二轮修志阶段,乡镇、街道志主要集中在越秀、东山、花都、白云、黄埔5个区。有些区的志书多次续修或重修,如东山区《大塘街志》于1996年、2001年、2006年在十年间3次重修。2011年以来的乡镇、街道志,则以南沙区最盛,而广州市全面推进的19部名镇名街志则呈散发状态。

按总体数量排序,广州市102部乡镇、街道志中:越秀区37部,东山区(今属越秀区)18部,南沙区11部,花都区、黄埔区各9部,白云区7部,天河区、芳村区(今属荔湾区)、增城区、海珠区、番禺区各2部,荔湾区1部。

2.出版形式

从出版形式看,广州102部乡镇、街道志中,78部未实现公开出版,有印制成册、油印本或者内部出版等形式。公开出版的仅24部(见表1),且出版时间多集中在2018年以后,共14部,主要为南沙区镇街志、广州市名镇名街志。其中《东涌镇志》《榄核镇志》各有2个版本,分别为综合志书版和名镇名街志版。

表1 广州市公开出版的乡镇、街道志

前期乡镇、街道志未公开出版的原因是,前两轮修志阶段的乡镇、街道志主要为区县志编纂积累素材,篇幅少、质量一般,仅为存史之用,且受经费限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方志事业的重视,乡镇志、街道志纳入了规划,强化编纂力量,编纂质量提升,大多得以公开出版。

3.志书篇幅

广州102部乡镇志、街道志中,字数较少的才2.5万字,最多的为《沙湾镇志》110万字。经笔者统计,篇幅大致分布如下:10万字以下:48部;10万(含)—20万字:21部;20万(含)—30万字:6部;30万(含)—40万字:7部;40万(含)—50万字:6部;50万(含)—60万字:3部;60万(含)—70万字:3部;70万(含)—80万字:1部;80万(含)—90万字:4部;90万(含)—100万字:2部;100万字(含)以上:1部。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万字以下的广州乡镇、街道志共69部,占比最大,达67.6%,这是因为广州的乡镇、街道志编纂主要集中在2000年以前(共61部),这一阶段编纂的乡镇、街道志字数普遍较少。而2000年后,乡镇、街道志篇幅不断增长。

志书篇幅亦呈现一定的地域性,花都区普遍为10万—20万字,白云区普遍为20万—45万字。南沙区镇街志均在40万字以上,少则48.5万字,多则95.6万字。而广州市名镇名街志对篇幅做了统一规定,要求版面字数40万字,全志图照与文字的比例为1:3,已出版的5部名镇名街志分别为37.8万字、39.5万字、42万字、49.8万字、58万字。

(二)从编纂模式看,由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镇街编纂、社会参与,资料来源广泛

1.组织模式

前两轮广州乡镇、街道志,大部分在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要求下启动编纂,组织模式为: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志书编纂领导小组或编纂委员会,负责志书的初审、复审,组长通常由镇和街道的领导兼任;区(县)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并组织志书终审;设编写小组,负责具体编纂工作,聘请退休教师、热心社会事务的人士、熟悉地情的人士等构成。2011年后的乡镇、街道志编纂,沿袭了这一组织模式,并强化了市、区(县)两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广州市名镇名街志编纂,实现“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编修、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市、区(县)、镇(街)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并积极发动专家学者、退休老干部和教师、热心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志书实行三审,由镇政府(街道办)初审、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复审、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终审。

2.经费来源

广州市乡镇、街道志编纂的经费包括聘请人员经费、调研费用、征集资料费用、排版费用、出版经费等,通常由财政资金解决。前两轮乡镇、街道志编纂中,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部分镇志的财政经费捉襟见肘,只好众筹出版经费,如《龙归镇志》2002年印刷2000册,由12个单位(企业)捐资6.2万元作为出版经费;《人和镇志》1997年印刷2000册,由6个单位(企业)捐资10万元,为此志末特设“鸣谢”页。《萝岗镇志》为保证经费来源,向各村筹集资金1万元,其余由镇政府包干。

由广州市统一发起的市名镇名街志经费构成来源于三级部门:编修经费和出版经费由所在镇政府和街道办承担;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给予适当资助;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给予每部3万元编修资助,同时承担业务培训、终审验收、宣传推广、志书版面设计等费用。其中费用来源的主体为镇政府和街道办,通常重视程度高、经费充裕的乡镇、街道志推动得更有力。

3.资料来源

广州乡镇、街道志编纂普遍广罗资料,除了公开出版物、档案资料外,还通过实地调查、采访知情人和当事人、召开座谈会,以及信函询问等路径搜集第一手鲜活资料。其资料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是旧志。如《太和镇志》述自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搜集了清康熙、乾隆、同治和民国年鉴编修的《番禺县志》《广州府志》等。二是两轮新编志书和年鉴。作为官方文献的志书和年鉴,仍然是乡镇、街道志编纂的重要资料来源,如《大岗镇志》主要参考了《东莞县志》《中山县志》《香山县志》《番禺县志》以及《番禺年鉴》《南沙年鉴》。三是乡镇、街道各部门以及村的档案资料。如《黄阁镇志》在镇政府办公室、各部门以及村建立资料员队伍,要求提供历年工作总结、图照等最新的内容和数据。四是口碑资料。如《太和镇志》的主笔踏遍太和的山山水水,逐个村开调查会,向村社干部、父老乡亲采访,写下近50万字的采访笔记。《萝岗镇志》召开各类型座谈会20多次,遍访知情人和当事人100人。五是实地走访资料,也称田野调查资料。如为写好《沙湾镇志》“文物” 一节,编纂人员对沙湾镇内的祠堂、庙宇、牌坊、古墓、碑记、榜书、社坛等做了广泛深入的调查、丈量、取证。六是信访资料。对于不便当面访谈或实地考察的资料,则采取信函的形式获取。如为写好《沙湾镇志》“科技”章,向海内外亲友、同学发出30余封信函,搜集到不少资料。不少乡镇、街道志的人物篇亦通过信函来往搜集资料。七是其他资料。如家谱族谱、各大图书馆的历史资料和文史资料、各部门编纂的相关书籍也是乡镇、街道志的资料来源。

(三)从编纂内容看,有通志和断代志,章节体和纲目体并存,综合运用各种体裁,注重反映特色

1.记述时限

第一轮修志阶段的广州乡镇、街道志,与第一轮综合志书的上限相衔接,大部分为1840年,如《白云街志(1840—1995)》;到了第二轮修志阶段,部分乡镇、街道志采取续修形式,上限为上部志书的下限,如《白云街志(1996—2000)》,以上均属于断代志。而近年来编纂的广州市名镇名街志、南沙区镇街志丛书为通志,统合古今,上限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则为志书启动编纂之年。但在编纂实践中,笔者发现有部分志书的内容会突破下限,如《萝岗镇志》记述时限为1840—1990年,但大事记述至1994年;《榄核镇志》的下限为2015年,但图片至2019年。

2.篇目结构

广州的乡镇、街道志大多采用传统的章节体,结构上多为大篇体,也有部分为中篇体,见表2。大篇体如《北兴镇志》设5篇、《沙湾镇志》设9篇,中篇体如《东涌镇志》设14篇、《大沙镇志》设23篇。南沙区的9部镇街志大多采用大篇体结构。广州市名镇名街志则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如《北京街道志》设10个类目、《南华西街道志》设15个类目。广州的乡镇、街道志善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各种体裁,但有些早期志书不设附录,甚至有将“人物”内容错归入“附录”体裁的情况。此外,近年来编纂的南沙区镇街志还编制了索引。

表2 广州市部分乡镇、街道志篇目

3.反映特色

广州乡镇、街道志在内容上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如龙归镇是白云区三大侨乡之一,旅外华侨1.2万人,《龙归镇志》特设“华侨”章;《龙穴街道志》在经济篇下设“国家自贸区南沙片区海港区建设”章。此外,还注重运用专记体裁,如《南沙街道志》在“旅游酒店餐饮”章下设两个专记“横档岛旅游中心”“‘哥德堡号’访问南沙”;《珠江街道志》设专记“山上下乡知识青年安置”,详细记述1961—1978年2800多名知识青年到珠江华侨农场劳动和生活的历程。广州市名镇名街志更是注重突出当地的“名”与“特”,在篇目结构和内容选取上不求全,对于特色不突出、特点不鲜明、特征不明显等一般意义上的内容仅在基本镇(街)情中简要、概括记述。

三、乡镇、街道志编纂的几点启示

广州的乡镇、街道志编纂在留存镇街历史、增进爱国爱乡情感、资政辅治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前,我国方志事业正面临转型升级,地方志触角不断延伸,乡镇、街道志以及村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已成为志书的重要分支和构成。笔者从广州的乡镇、街道志实践出发,并结合全国范围内的乡镇、街道志编纂,试归纳出几点可资借鉴推广的经验启示。

(一)坚持依法治志,将乡镇、街道志纳入法制化轨道

1.以法规或规章的形式明确乡镇、街道志编纂

从全国范围来看,乡镇、街道志编纂还处于自发状态,有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也有自下而上的社会自觉,整体上并没形成规模化。按照现行地方志法规,编修乡镇、街道志并不是地方志工作机构的法定职责,主要靠基层地方志工作机构尤其是区(县)一级推动,在推进过程往往缺乏法律支撑面临困难,同时在主观上又存在一定的选择性,即可推可不推。相比三级志书,乡镇、街道志属“小志”,但意义却不小。尤其在城市化进程加速的今天,乡镇消失、镇街撤并调整频繁,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及时编纂乡镇、街道志,对于当前和未来都有着深远而重要的意义。此前,各地也探索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志编纂,而要高效系统地推进乡镇、街道志编纂,则需要将其纳入法规或规章,成为政府组织、主动推进的文化行为。如2018年施行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以乡镇、街道名称冠名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编纂”,就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编纂主体和机构,并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由专人负责地方志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指定机构负责地方志工作”,使乡镇、街道志编纂有了法律支撑。

2.建立适合乡镇、街道志编纂的体制机制

从广州乡镇、街道志的编纂实践来看,大多数是在市、区(县)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动下的行为,而镇政府(街道办)作为编修主体,由于没有专职修志部门和人员编制,大多采用购买服务或服务外包的形式。有些是聘请专业人士参与编修,有些则全部承包给文化公司。实践证明,重视程度高、积极推进、主动监管的镇政府(街道办),其志书编纂周期更短、质量更好。今后要有效推进乡镇、街道志编修,应该在总结前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合的体制机制。

一是作为编纂主体的镇政府(街道办)要认识到志书编纂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在现行条件下可采用三级志书的“一纳入五到位”制度保障,即将乡镇、街道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的工作任务之中,在编修过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镇政府(街道办)应按照志书编修流程,成立编纂委员会、组建编写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拟定志书篇目、搜集资料、编写初稿、组织志稿评议、审查验收,直至志书出版。

二是专兼职相结合,延请合适人员组建编纂团队。由于志书具有专业性,镇政府(街道办)通常需要聘请专业人士,或者外包给文化公司编纂,但均不能做甩手掌柜,一包了之。乡镇、街道志记述的内容包揽古今,既需要提供历史档案资料,又要发动各部门提供当前内容,因而既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统筹工作,又要在相关部门成立资料员队伍兼职参与。主笔或统稿专家人选更为重要,从广州的编修实际来看,以下三类是值得推荐的:一类是在本地成长或者工作过的领导干部、教师等具有一定文字水平的亲身经历者,如《新塘镇志》的主笔是在该镇成长、工作,并担任新塘镇副镇长近十年的退休领导;二是熟知地情的高校专家、退休教师、媒体人士等。如《龙穴街道志》主笔为中山大学人文学院特聘研究员,《南华西街志》聘请作家、媒体人担任执行主编和文字主笔。三是熟知体例的方志专家。如《珠江街道志》聘请广东省地方志办退休干部负责全书的统稿和总纂工作。同时还有发动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图片,如大岗镇宣传办为《大岗镇志》提供了几百张反映乡镇建设的质量较高的照片,镇社会协会会长帮助搜集了20世纪50至80年代的历史老照片。总之,乡镇、街道志作为接地气的乡土教材,应该充分动员,广而告之,发动镇街的全部力量参与资料与图片提供工作,真正践行众手成志、为民修志,不能变成镇街各部门的工作汇编,脱离了群众生活,背离了修志宗旨。

(二)坚持质量建设,打造勘存勘鉴的乡镇、街道志

1.凸现乡镇、街道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

当前的乡镇、街道志较之旧乡镇志在体例、篇目设计上减少了随意性,增强了规范性,但部分志书又存在生搬硬套区(县)志书框架、篇目的弊端,读来有千志一面之嫌。乡镇、街道志作为“小志”,不能搞 “大而全”“大而空”,应追求“小而精”“小而实”,彰显地域特色和时代特色。在设计乡镇、街道志的篇目时,要组织研讨,提炼该地的特色。如我国的乡镇有四类:农业主导型、工业主导型、城郊型、综合型,其记述重点是不同的;街道的地理区位、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文化事业、社会习俗、人物也是千差万别的。为了凸现地方特色,笔者认为,一是可将特色内容作“升格”处理,如佛山市南庄镇的陶瓷业是支柱产业,《南庄镇志》将“陶瓷业”与“工业”并列设章,无锡市《和桥镇志》将“和桥豆腐”单列一章,与工业、农业、商贸服务业并列;二是注意选取重要的微观资料入志,如佛山市《和顺镇志》以表格形式列举了该镇(公社)办工业、乡村办工业的企业名称、起止时间,并对重要企业进行选介,可补区志阙如;三是宜将一些内容较少的事项合并记述,如有的乡镇、街道志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合并为一篇。此外,乡镇、街道志在结构上选用中小篇体更适宜。

2.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

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作为专职部门,应加强对镇政府(街道办)修志的业务指导,不能听之任之,坐等审查验收。地方志工作机构应履职尽责,发挥优势,一是协助镇政府(街道办)物色人选,组建编纂团队,审定工作方案。二是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业务培训,编印工作指南和范本,手把手指导乡镇、街道志编纂。如南沙区在镇街志编纂实践中,区地方志办抓住各个重要节点,全程跟踪指导;分阶段开展业务培训,不定时召开志书主笔研讨会、交流会或文稿部分章节点评会,同时聘请方志专家陈泽泓对主笔进行单独评讲,个性化解决编纂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因而南沙区9本镇街志的推进非常顺利,2017年6月启动,2018年8月完成初稿编写,2020年10月通过复审,2021年12月全部完成出版发行。三是组织专题研讨,提高业务人员的指导水平。有些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业务人员缺乏志书从资料搜集到初稿编写的实战经验,尤其是对乡镇、街道志的编纂模式不了解,无法从宏观上把控、微观上指导,审稿时如同纸上谈兵、隔靴搔痒,提不出建设性意见,因此各地可围绕乡镇、街道志专题组织研讨活动,深化理论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志的名称。早期的街道志,常通俗地写成街志,续修或重修时应改为街道志,如《北京街志》应改为《北京街道志》。有些志书没有注明行政级别,如上海市《廊下志(1989—2004)》应改为《廊下镇志(1989—2004)》。此外,很多乡镇、街道志没有注明上下限,多次重修或续修却同名,让人费解,还有部分综合乡镇、街道志和名镇名街志同名,篇目和内容相差甚远,容易给读者造成误解。

3.适当控制编纂时间和志书篇幅

乡镇、街道志的编纂时间相对较短,少则一年,多则五年。和三级志书一样,乡镇、街道志的篇幅也日渐庞大,超过100万字的志书屡见不鲜。如上文提到的《沙湾镇志》110万字,还有南京市的《汤山街道志》162.7万字、《江宁街道志》174万字、《淳化街道志》182.7万字、《东山街道志》197万字,甚至还有些志书还分成2册出版,如昆山市《周庄镇志》上下册共200万字、如东县《大豫镇志》上下册共168万字。有观点提出,乡镇、街道志作为乡土教材、社会读物,文字不宜过多,文字精炼费用也少,容易承受,一般以不超过50万字为宜[6]。类似的观点还有,乡镇志编纂的周期宜短不宜长,一般2—3年即可编纂完成;篇幅一般控制在30万字左右[7]。笔者认为,无论是从推进工作的角度,还是从修志为用的角度考量,乡镇、街道志都应该有字数规划,增加信息密度,减少过程性、共性、平面性的内容,增加微观性、地方性的内容记述,篇幅尽量控制在100万字以内。笔者翻阅过不少篇幅庞大的乡镇、街道志,有些将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罗列,从体例上看属资料长编,可归纳后压减记述;有些没有记述本地内容,如某镇志的“宗教”章用大量篇幅详细介绍五大宗教的主要节日、教规等常识,与本地无直接关联,均可以删除。

(三)坚持守正创新,推进乡镇、街道志开发利用

1.传统志书和名镇名街志并行

在方志发展史上,代有继承和创新。2015年和2016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先后启动中国名镇志、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作为地方志系统以国家利益为导向、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开拓创新之举,是地方志拓展领域、延伸触角、主动走进千家万户、与现实相融相通的积极尝试[8]。与传统的综合乡镇、街道志相比,名镇名街志在坚守志体的前提下,编纂周期更短,可读性更强,与市场结合更紧密。两志在编纂思想和篇目拟定方面存在很大区别,从表3的《长洲镇志》(作名镇名志时更名为《长洲街道志》)和《东涌镇志》《榄核镇志》3部志书的篇名、篇数和字数比较中可以明显看出。

表3 综合乡镇、街道志与名镇名街志篇目比较

在实践中,入选国家级的名镇名街志有一定门槛,因而各地也创新性地推出了本省或本市的名镇名街志丛书,尽可能覆盖更多镇街。但需要明确的是,名镇名街志并不是镇街志书的唯一形式,要充分认识两种志书的差异,名镇名街志属于专志,传统的乡镇、街道志属于综合志书,很多名镇名街志都是在传统乡镇、街道志的基础上编纂的,因而不能顾此失彼。

2.加大乡镇、街道志的开发利用

当前,关于乡镇、街道志的探讨主要停留在编纂层面,而对于后端的开发利用鲜有论及。修志为用,志书如果不以利用为目的,养在深闺人未识,就失去了生命力。尤其是乡镇、街道志作为接地气的乡土教材,更需注重开发利用。一是为经济建设服务。乡镇、街道志记述了当地农、工、商、金融服务等各业,乡镇企业、农垦等经济实体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综合管理等内容,可为领导决策服务,找寻发展规律,谋划经济思路。如嘉兴《余新镇志》中对“源大”米行史料的记载,帮助“源大”成功申请为浙江省老字号[9]。二是为文化建设服务。乡镇、街道志普遍注重挖掘本地的历史文化资源、名胜古迹、人物等,这对组织地情展览、宣传地方文化有着积极作用。三是为青少年教育服务。随着社会变迁,乡镇、街道可能没了,但乡镇、街道志还在,乡愁就有了承载实体。通过组织一些乡镇、街道志的读志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地情教育,可激发年轻一代的爱乡爱国情怀。为了促进乡镇、街道志的普及,可配套出版光盘版或数字化处理,降低传播成本,扩大受众面。

结语

广州乡镇、街道志的编纂折射出全国范围内乡镇、街道志的编纂情况。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乡镇、街道志总体数量有所增长,但分布不平衡,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盛,编纂质量参差不齐。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志编纂工作,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建立适合乡镇、街道志编纂的体制机制;同时深化理论研究,为乡镇、街道志编纂提供学术支撑和科学指导;最关键是需要包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专兼职编纂人员、地方志工作机构等所有参与力量的共同实践和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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