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构建及其稳定性治理机制研究

2023-11-21 13:52王冲曾君司嵬
关键词:共生要素利益

王冲 曾君 司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0页。。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4页。。目前,我国乡村振兴虽然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乡村地区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利益分配制度还不完善,产业转型升级成效不够明显,乡村振兴任重道远。2023年中央1号文件将“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作为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的首要任务,提出“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投入联动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第15页。。因此,增强乡村地区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建立多元主体共生机制,对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理论依据

(一)共生理论

共生(Symbiosis)原本是生物学中的概念,由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Anton de Bary)于1879年首次提出。生物学中“共生”的含义是不同种属的生物按某种物质联系共同生活(4)Nathalie Oulhen, Barbara J. Schulz, Tyler J. Carrier, “English Translation of Heinrich Anton de Bary’s 1878 Speech, ‘Die Erscheinung der Symbiose’ (‘De la symbiose’),” Symbiosis 69, no.3 (May 2016): 133.。20世纪50年代后期,共生理论作为一种理论范式在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国内学者袁纯清对共生理论在经济管理领域的应用进行了研究,构建了共生理论基本框架,认为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为共生理论的三要素,其中共生单元是形成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是构成共生体或共生关系的基本能量生产和交换单位;共生模式(也称共生关系)是指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方式或相互结合的形式,它反映共生单元之间作用的方式和强度,也反映共生单元之间的物质、信息、能量互换关系;共生环境是指共生关系存在发展的外生条件,是共生单元以外所有要素的总和(5)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共生系统是由共生单元按某种共生模式构成的共生关系的集合,共生基本原理主要阐释共生系统内在联系、基本法则及运行机理,共生理论基本原理包括质参量兼容原理、共生能量原理、共生界面原理、共生系统相变与进化原理等(6)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第62-72页。。

(二)关于乡村振兴的共生研究

有学者将共生理论应用到乡村振兴的研究中,认为协调处理好政府、企业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7)焦长权、周飞舟《“资本下乡”与村庄的再造》,《中国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第100-116页。。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之间存在客观“共生关系”,城市具有集约性并创造集聚、规模和空间效益,为农业发展提供契机、带动力和物质基础,农村为城市发展提供劳动力、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要素,只有城乡“共生”才能实现建设可持续社会的发展目标(8)卓玛草《新时代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理论依据与实现路径》,《经济学家》2019年第1期,第104-112页。。建立多元合作机制,通过完善产销对接和利益联结机制,将乡村资源整合增值所产生的收益更多地留在乡村地区,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的良性循环(9)顾鸿雁《日本乡村振兴转型的新模式:“地域循环共生圈”的实践与启示》,《现代日本经济》2020年第6期,第48-59页。。农业经营主体“互利共生”是实现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激发乡村振兴“组织动能”的重要手段(10)傅琳琳、黄祖辉、朋文欢《农村产业融合经营主体“互利共生”的机理与推进路径》,《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第69-77页。。以共生资源池为基础、以共生单元交互为核心、以共生价值创造为导向的乡村农文旅产业融合运营机制,可形成多方联动的平衡型共生运营模式(11)雷明、王钰晴《交融与共生:乡村农文旅产业融合的运营机制与模式——基于三个典型村庄的田野调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第20-36页。。

我国学者应用共生理论对乡村振兴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的探索为本文提供了研究基础,但从生产要素投入与利益分配角度构建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提出系统治理机制的研究缺乏。本文应用共生理论,界定乡村振兴中的共生单元、共生环境、共生模式,构建乡村振兴的共生系统;结合生产要素理论,剖析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运行机理,探讨乡村振兴共生系统存在的冲突与困境,提出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稳定性治理机制。

二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构建

(一)乡村振兴共生单元

1.乡村振兴共生单元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乡村振兴参与主体的研究大多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根据乡村治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构建了乡村振兴参与主体的六个维度:农民、基层政府、村支部、村委会、企业、村民会(村民代表会)(12)吴惠芳等《多元主体参与乡村建设实践路径与效能的比较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第62-74页;曲纵翔、汪峻宇《政策工具、战略过程及参与主体:乡村振兴战略演进的三维架构研究——基于148份中央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1期,第79-91页。。其中,农民是乡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保护与传承者,基层政府是乡村发展的规制者与组织者,投资企业是以营利为首要导向的市场主体(13)詹国辉、张新文《乡村振兴下传统村落的共生性发展研究——基于江苏S县的分析》,《求实》2017年第11期,第71-84页。。由于村支部、村委会、村民会(村民代表会)都是基于村集体成立的组织,各种职能有交叉,可以合并归纳为村集体。因此,乡村振兴共生单元主要包括农民、基层政府、村集体和投资企业。农民是乡村物质资源的所有者与乡村文明的传承者,是乡村振兴的利益主体,主要通过乡村产业发展获得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提升自身生活水平。基层政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执行者、具体谋划者、推动者和监管者,通过提供政策保障、组织监督等方式增加招商引资和当地税收、获得社会效益等(14)王超、杨敏、郭娜《旅游村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共生系统研究——基于贵州省天龙屯堡的经验数据》,《农村经济》2022年第2期,第17-24页。。村集体是乡村振兴具体项目的实施者,是农民与外部投资企业合作共生的一种对接组织形式,通过发挥整合资源、协调和监督管理等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水平提升。投资企业是乡村振兴生产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并在产业发展上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投入生产要素、运营管理和投资宣传等获得投资回报,并树立企业社会形象。

2.乡村振兴共生单元质参量兼容关系

共生单元形成共生关系的内在联系,称为共生单元质参量兼容(15)袁纯清《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上)》,《改革》1998年第2期,第100-104页。。在乡村振兴中,共生单元之间的联系主要是通过乡村生产要素投入与利益分配形成各种关系。乡村振兴共生单元质参量兼容表现为共生度、关联度和共生密度。质参量兼容的方式决定共生模式。随机性兼容对应点共生模式,不连续的因果性兼容对应间歇共生模式,连续的因果性兼容对应连续共生模式或一体化共生模式(16)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第34-47页。。

首先,基层政府与农民、投资企业、村集体之间主要是服务或协调关系。基层政府对乡村事务具有直接的管理与服务职责,指导农民进行乡村建设,从而保证农民生产生活有序进行。因此,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具有较强的共生度和关联度。基层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除了监管、引导关系之外,更多的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基层政府充当“协调员”的角色,随着投资企业在乡村地区项目的推进,基层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具有不连续的因果性兼容。基层政府与村集体更多的是一种沟通协调关系。村集体可将农民的意见加以汇聚,与基层政府进行沟通交流,使基层政府和上级政府能够更精准地制定有效政策。因此,基层政府与村集体之间具有较强的连续因果性兼容关系。

其次,村集体与农民、投资企业之间既存在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还存在合作与利益关系。村集体和农民的关系包括内部和外部两层关系。从内部来看,农民的众多决策需要通过村集体来实现;从外部来看,村集体能够代表农民与投资企业、基层政府进行沟通与谈判。因此,村集体和农民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和共生度。村集体与投资企业之间是平等合作的关系,当农民通过村集体形成整体与投资企业合作,能更好地整合资源和优化资源配置。拥有复合型资源的村集体与投资企业是一种对等合作关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企业进行交易和利益分配,从而提高农民的议价能力和资源价值。因此,村集体和投资企业之间存在多种质参量兼容方式。

最后,投资企业与农民之间更多地表现为合作与利益关系,因为共建项目而形成不连续的因果性兼容,也可以随着共生度和共生密度的增加演化为连续因果性兼容关系。投资企业为农民提供科学发展指导和生产过程中的资本要素投入,通过投资优化乡村生产要素组合,提高农民收入,以实现更多的产出和共生能量。同时,投资企业在管理方面的优势明显,能够通过自身的经验给予农民指导和引领,从而促进乡村资源有序转化和发展。

(二)乡村振兴共生环境

1.乡村振兴共生环境构成要素

共生环境是除共生单元以外的一切影响因素的总和(17)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第16-17页。,通常指系统中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等相互交流作用。乡村振兴共生环境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和多样性的综合体,其效益增长来源于要素的投入,包括量的增加和质的提高。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生产要素的内容主要有自然资源、资本、劳动力、技术、管理和信息等,而生产要素的数量、质量和配置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产出。乡村振兴共生环境可以看作是乡村生产要素和政策环境的总和,包括乡村拥有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土地、农业产业、农资和农村劳动力等要素及相应的政策。乡村振兴要实现多元主体共生能量的提高,首先应增加参与各方的要素投入,优化相关政策,从而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提高乡村市场化程度,加快市场交换效率,产出共生能量,实现多元化主体共同的利益诉求实现与平衡(18)OECD, OECD Regional Outlook 2016: Productive Regions for Inclusive Societies (Paris: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Development,2016),179-222.。

2.乡村振兴共生界面

共生界面是共生环境与共生单元之间传导物质、信息和能力的介质。共生界面是共生关系形成的纽带,体现了共生系统的运行机理。良好的共生界面使共生能量不断产出,促进共生系统良性发展(19)郑治伟《基于共生理论的成渝旅游合作机理研究》,《商业时代》2011年第20期,第130-132页。。

乡村振兴主要涉及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方面。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集中在产业共建、人才交流、文化共融、生态共治和组织共统的界面。其一,产业共建是乡村振兴共生界面的基石。基层政府发挥政策引导、产业布局规划等作用,积极引导相关产业、技术、资源向农村自由流动,推动投资企业、村集体、农民之间的资源互动、要素融合、产业共建,从而产生共生能量。其二,人才交流是乡村振兴共生的动态界面。人才共享要求基层政府和市场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建立人才交流渠道界面。基层政府制定乡村振兴人才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形成“企业-人才-乡村”的有效对接,吸引社会人才投入农村。基层政府、投资企业通过组织乡村技能培训,可以带动农民素质提升,培养乡土人才。其三,文化共融是乡村振兴的渗透性界面。一方面,基层政府整合公共财政与社会资源,为乡村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相对薄弱,需要基层政府和投资企业引导城市文化资源向乡村社会流动,如利用“文创企业下乡”、“图书下乡”、“送戏进乡”等共同建设乡村文化,实现乡村文化利用与传承。其四,生态共治是乡村振兴共生可持续发展的界面。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前提下,基层政府要全面把握乡村生态共治的每个环节,充分发挥政府在乡村生态共治的主导作用,积极鼓励公益组织、慈善组织、环保企业等社会组织主动参与(20)罗敏《乡村振兴战略的五重逻辑:一个城乡共生的视角》,《学习论坛》2020年第2期,第34-41页。,合理分配生态资源,加强生态资源市场之间的联系,构建生态补偿机制,进而实现生态治理利益共享、职责共担格局,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其五,组织共统是乡村振兴的保障界面。乡村振兴涉及多个主体,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构建与共生模式的形成,依赖组织统一协调机制,不同组织之间形成“共生群”,在求同存异的过程中相互认同、彼此依赖,畅通居民诉求表达通道,营造对称互惠的共生模式,构建起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基础保障。

(三)乡村振兴共生模式

共生理论认为,共生模式在行为方式上存在寄生关系、偏利共生关系和互惠共生关系,在组织程度上存在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关系。非对称和非互惠共生是系统优化的根本动力所在(21)袁纯清《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上)》,《改革》1998年第2期,第103-104页。。一旦打破了对称性互惠原则,系统就会产生不稳定性和低效率。一体化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是共生系统优化的方向。

“一体化共生”是乡村振兴的理想组织模式。其发展实质是乡村振兴共生单元之间在要素投入基础上的耦合联动。乡村振兴共生单元出于整体(或局部)的目标实现,通过市场主导共生界面,在资源、文化和组织上全方位合作,形成集形态、资源、市场、品牌、产业、制度等一体化的“共同体”。即在区域空间上形成聚集状态,在组织上形成联合体,成为各种要素流动枢纽和乡村产业创新的孵化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共享,最终发展为完善的乡村产业体系和产业链。

“对称互惠共生”是乡村振兴的理想行为模式。在乡村振兴中,共生单元之间存在一定的竞争和利益冲突。对称互惠共生就是共生单元着眼于全局,通过改变内部结构和功能创新,创造新的伙伴关系,最大程度地变竞争为合作,扩大共享领域,从而塑造不易模仿、独特的资源优势及竞争优势。对称互惠共生强调构建统一和谐的共生系统,通过义务共担和利益共享,获得任何单个单元无法达到的最大利益。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应以“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模式为目标,以乡村丰富资源为依托,以各共生单元的职责为重点,消除合作中的各种障碍,实现乡村要素的自由流动。共生单元在乡村空间集聚,实现多种要素重聚乡村,丰富空间功能,共同维护乡村生态环境,创造共生能量,促进乡村资源在地化发展,实现效率与公平兼容的乡村振兴(22)何成军、赵川《乡村民宿集群驱动乡村振兴:逻辑、案例与践行路径》,《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第98-105页。。

三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运行机理

共生单元共生关系的集合形成了共生系统运行的内在机理。社会经济中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共生经济要素的供求关系。这种供求关系不仅体现在共生单元之间生产要素的投入与交换,更体现在产生共生能量,即溢出共赢效益。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的共生能量来源于共生组织对乡村生产要素(如资源、信息、人力等)的有效生产、交换与配置,是共生关系产生后能增加的净能量。产生共生能量是共生关系的目标,共生能量体现共生关系的协同作用和创新活力(23)袁纯清《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上)》,《改革》1998年第2期,第105页。。乡村振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共生关系主要体现为共生单元投入的生产要素配置关系及利益诉求关系。

(一)乡村振兴共生系统共生能量的产生机理

乡村生产要素的数量增加是乡村振兴共生能量产生的基础(24)王新新、张佳佳《价值涌现:平台生态系统价值创造的新逻辑》,《经济管理》2021年第2期,第188-208页。,单个生产要素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是乡村振兴共生能量产生的真正源泉。其中,科技贡献是提高单个生产要素质量和效率的重要途径(25)柯珍堂《以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激发乡村振兴活力》,《人民论坛》2020年第15期,第94-95页。。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是乡村振兴共生能量产生的重要途径。通过乡村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科技、资本等)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和优化配置后,能够提升劳动者单位时间的劳动产出,即劳动生产率提升,从而产生更多的共生能量。农民是农村劳动力的主体,传统的一家一户劳作方式使得乡村生产要素的产出效益较低。在政府政策和市场资本的支持下,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通过劳动技能提升,传统农民转变为新型职业农民,提高了劳动力质量。共生单元的共同参与,优化了乡村生产要素配置,有利于乡村振兴共生能量的产生。

(二)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稳定性机理

共生单元主要以利益诉求为牵引形成共生体,利益诉求的满足与平衡是形成稳定共生系统的重要因素。结合乡村振兴的目标与任务,共生单元的利益诉求如下。

首先,乡村振兴中基层政府的利益诉求是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政策的落实。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基层政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谋划者和践行者,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任务、总要求和行动计划的安排,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落地政策,指导农民作为主体建设乡村,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的实现。

其次,乡村振兴中农民的利益诉求是生活富裕。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最大的受益人。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并从中获益是乡村振兴得以实现的关键。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他们需要通过自主创业、参与经营等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发挥农民主人翁精神,建设好自己的家园(26)黄晶等《黄土高原乡村地域人-地-业协调发展时空格局与驱动机制》,《人文地理》2021年第3期,第117-128页。。

再次,乡村振兴中村集体的利益诉求是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村集体在乡村振兴中扮演中介角色,联系着政府、农民和投资企业。在我国现行土地政策下,村集体是农村土地的所有者,农民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同时拥有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格权与使用权。作为土地的所有者,村集体可以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将生产用地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中起来,更好地与劳动力、资本等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变现,使空壳村变实体村,实现农业强、农村美。

最后,乡村振兴中投资企业的利益诉求是追求投资回报最大化。投资企业作为乡村振兴的资本投入者,可以利用乡村资源产出更大的经济价值,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投资企业通过在知识、技术和人才领域的投资,为乡村振兴带来优质生产要素,带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通过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带动乡村产业链的质量、竞争力、效益提高。此外,投资企业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帮助乡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乡村振兴进程,能够树立正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形象。

图1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及运行机理图

四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的冲突与困境

现阶段,由于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缺乏有效的治理机制,共生单元之间利益不均衡、不平等现象较为突出;在组织模式上共生单元相互合作具有不稳定性和随机性,共生能量未能有效生成。因此,在乡村振兴的发展过程中,必须把焦点放在共生单元利益的协调上,从要素、政策、权利等角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尽可能降低互惠共生的非对称水平,促进系统接近互惠共生的均衡水平。

(一)共生单元间的冲突

共生单元间的冲突,首先是农民的主体地位与基层政府、村集体的共生冲突。在乡村振兴中,基层政府和村集体存在较强的自利性和明显的功利性,农民的主体作用发挥不足,从而造成基层政府、村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冲突。其次是投资企业与基层政府投资责任的共生冲突。在乡村振兴建设初期,投资企业需要政府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但由于种种原因,投资企业经营所需要的交通、环境等硬件设施建设滞后,基层政府将本该由财政承担的建设成本转移给投资企业,这无疑会增大投资企业的投资和生存压力,基层政府和投资企业之间必然产生共生冲突。最后是投资企业与农民利益的共生冲突。投资企业与农民存在的利益冲突,主要包括由于土地、房屋和其他乡村资源产权的模糊性而产生的搬迁、征地补偿金问题,生产和经营空间的争夺,就业机会不均等和就业能力不足等引发的矛盾冲突(27)张朝枝、陈钢华《旅游目的地管理》,重庆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第47页。。投资企业进入乡村后,如果不能与农民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会使农民处于无权、被动、弱势的地位,引起投资企业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另外,若投资企业不注重保护乡村文化与生态环境,还会引起乡村文化与生态环境方面的冲突,主要体现为农民与投资企业因文化、习俗、观念、习惯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冲突,以及乡村传统文化和生态环境未获得妥善保护而产生的矛盾冲突。

(二)共生环境的困境

乡村振兴的实施受到诸多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限制了土地、户籍等要素的流动,阻碍了乡村振兴共生界面的产生,具体体现在乡村发展中资金、人才、基础设施三大制约要素。首先,乡村振兴资金渠道不畅。受土地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外部资本很难引进来和退出去,乡村发展资金较多依靠政府投入和村集体、村民自筹。其次,乡村振兴缺乏人才要素支撑。尽管当前国家鼓励返乡创业,引进“新乡贤”,培养“田专家”、“土秀才”,但受城乡差异和社会观念影响,农村劳动力外流,乡村振兴中乡村“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最后,乡村振兴缺乏基础设施保障。乡村产业发展还存在明显短板,公共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农产品流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利于资源要素快速有效地流动。

(三)共生模式的缺陷

理想的乡村振兴共生模式为“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在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农民、基层政府、村集体、投资企业需建立完整的一体化运营平台,各主体各司其职,共同建设乡村、振兴乡村,实现利益共享。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农民大多处于被动接受地位,缺少对于乡村振兴规划的参与权或发言权、资源收益分配的话语权,对于乡村振兴红利的平等获得缺少主动权,其主体能力不足导致其主体地位难以实现。从组织程度上看,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的利益联结比较松散,合作方式较为单一,尚未形成“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28)胡海、庄天慧《共生理论视域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共生机制、现实困境与推进策略》,《农业经济问题》2020年第8期,第68-76页。。

五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稳定性治理机制

要解决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低效和不稳定,使系统朝着一体化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发展,就必须建立稳定性治理机制,提高系统全要素共生度,进而产生更大的共生能量。

图2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治理机制图

(一)共生协调机制

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稳定运行的必要前提是协调机制。这一机制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共生系统中的基层政府,应积极转变角色定位、转换职能,更多地在规划和调控层面发挥作用,通过制定政策引导乡村振兴参与者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建设中,为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应尽快提高农村市场化程度,积极发挥市场机制在共生单元之间利益协调中的作用,包含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供求机制和风险机制。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产品的供求关系、价格问题和潜在的风险都与市场调节机制息息相关,重点应关注市场调节机制在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产品开发、供需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各种生产要素资源的最优配置。

(二)利益平衡机制

乡村振兴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实现离不开利益平衡机制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利益平衡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保持共生系统的长期稳定。从乡村振兴共生单元的共生界面来看,可以从利益表达、利益分配和利益补偿三个方面来构建利益平衡机制。利益表达机制是一种使各利益相关者积极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机制,应特别关注农民利益诉求,建立一个共享沟通平台,便于共生系统中各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了解各自的利益诉求,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共生系统的长期稳定。利益分配机制是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构建的关键。利益分配机制的设立,能够提高利益相关者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关注利益分配机制,应从收益分配和就业机会分配两方面考虑。即在为农民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采取股份制的生产要素投入模式,保障农民在乡村振兴共生系统中利润分红的持股比例,从而确保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农民的所有权、财产权收益。利益补偿机制是对乡村建设中农民资源转让的补偿机制,既包括农民对生产性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也包括建设用地指标流转的收益权。基层政府应在国家有关政策框架内出台土地占用补偿的落地政策,保证农民得到占用利益补偿,平衡利益分配关系。

(三)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治理机制为确保乡村振兴参与者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方面,出台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规章制度确保乡村振兴共生单元表达诉求、合理分配利益以及相关的补偿等方面权益,特别是保障农民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应建立评估机构。评估机构成员不仅包括核心利益相关者代表,还应包括相关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消费者,从而集思广益、评估矛盾、决策共商,该机构中基层政府应扮演监督协调的角色,积极协调各方的矛盾冲突,确保各方合法权益的实现,保证共生系统的长期稳定。

(四)责任共担机制

乡村振兴共生单元在获得各项收益的同时,也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建立责任共担机制,能够保障乡村振兴共生系统权力、责任、利益的对等。建立责任共担机制,既要按主体责任共担责任,也要按股份比例共担责任,还可引入保险分担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乡村振兴共生系统的长期稳定共生。与此同时,责任共担机制要求乡村振兴参与者互相监督纠错,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面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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