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AI从最初的“工业级”技术逐渐“飞入寻常百姓家”,AI换脸、AI拟声技术已日趋成熟。明星脸直播卖货、马斯克身陷“贫民窟”、普通人乘地铁的照片被“一键脱衣”……“换脸”“换装”因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屡屡冲上热搜。与此同时,更低的使用门槛和创作成本,给施害者甚至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如何让AI技术在不伤害人类,尤其是在不伤害青少年的前提下,更有利于人类和社会发展,正在成为新的课题。
“终于实现和喜欢的爱豆合照了”……近日,有不少年轻人在社交媒体上晒出自己和偶像的正脸照片,被戏称为“拿去骗我妈,我妈以为我谈恋爱了”。这些照片皆来自一键生成的AI换脸App,这些App有海量的视频和照片模板,能够让不少粉丝实现和偶像合照的愿望。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AI换脸”,可以看到多款应用,比如,FacePlay、AI换脸秀等,近期的下载量均有大幅提升,年轻人在评论区里表示,它们新鲜有趣,满足了猎奇、美颜、社交等需求。
不过,这些App此前基本免费,现在则需要充钱办会员,其套餐价格从499元到2888元不等。你只需提供一张个人照片,它就能准确地定位你的面部表情和五官,然后随机替换到目标照片上,换脸之后的“数字人”口型、表情几乎毫无破绽。
其实,模仿一个人的声音乃至外貌,对AI来说并不是新鲜事。此前,“AI孙燕姿”因高度还原孙燕姿音色的翻唱歌曲,而在网络平台走红。
“AI换脸”早期多在影视作品中使用。2008年,电影《返老还童》运用AI面部表情捕捉技术将主角布拉德·皮特的表演与3D数字模型结合,实现了让主角跨越老年、中年、青少年和婴儿四个人生阶段的“返老还童”。另一个较有争议的AI换脸技术应用是让已经离世的巨星“起死回生”。2013年美国演员保罗·沃克意外去世,由他参演的电影《速度与激情7》采用替身加换脸完成最终拍摄。虽然看上去与真人相差无几,但始终让你觉得缺点什么。
除此之外,业内还有一些玩法正在酝酿。比如,在游戏领域,玩家可以把自己的脸直接替换到游戏角色中,到时候在游戏中开着飞机、坦克、超跑周游世界的就是玩家本人。如果想得再远一点,在元宇宙中也使用自己的臉,彻底打破虚拟和现实之间的壁垒。这么强烈的代入感,恐怕没人会拒绝。
那些照片出现后,林致的生活彻底被搅乱了。一周前,几名“求交友”的陌生人先是发来几张林致穿汉服的生活照,她认出那是自己曾发在朋友圈里的照片。之后再发来的照片让她吃惊——一些淫秽不堪的女性图片里,主角长着与自己极其相似的脸。借助AI技术,那些隐藏在身边的施害者,让她陷入巨大的“不安全感”。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技术门槛逐渐降低,应用场景越来越多,“AI换脸”的泛滥使用也饱受争议,其背后的隐私泄露、诈骗风险令人担忧。AI换脸技术的泛滥,首当其冲的即是知名艺人和政治家。著名影星斯嘉丽·约翰逊和盖尔·加朵等人的面部信息都曾被恶意用于不雅视频,并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也曾多次被网友通过AI换脸“恶搞”。在国内,“佟丽娅”“杨幂”“刘亦菲”等知名女星近日频繁在一些知名品牌直播间直播卖货,但事实上,用力卖货的主播并非明星本人,而是使用了AI实时换脸技术的普通主播。这些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制作“换脸”视频,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
在个人信息“裸奔”的时代,普通民众的信息同样容易被窃取。“刷脸”认证在大多数人看来只是对着手机点点头、眨眨眼的事情,实则人脸生物信息属于高度敏感的个人隐私,是攸关自身重大权益的事项。尤其是青少年,在面对人脸识别授权时,往往没有防范意识。一旦犯罪分子掌握了这些信息,便可对被害人进行“精准打击”,林致的不幸遭遇便是如此。近年来AI换脸技术已频频被不法分子当作诈骗工具。犯罪分子首先通过买卖个人信息、在社交平台搜集信息甚至盗取QQ号或微信号等方式盗取个人信息,如照片、视频、声音等,再使用AI换脸技术与亲朋好友进行视频,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即使是娱乐化的AI换脸视频,在媒体平台上广泛传播也会逐步打破公众以人脸作为真实凭证的传统认知,模糊现实与想象的边界。当智能时代下的电子证伪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动态的信息传递过程中,人们也缺乏技术手段来辨别所见的真伪,也就无法建立新的关于“真实”的认知,全社会被动地陷入“失真”的状态。
在眼睛中植入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特殊晶片,人们可以立即获取视野范围内的陌生人的生活信息,这是2016年科幻英剧《黑镜》中的场景。时至今日,结账时“刷脸支付”、回家时“刷脸开门”、手机“刷脸解锁”,“刷脸”已然成为现代人的日常。与此同时,售卖人脸照片、利用“AI换脸”技术骗过人脸识别实施犯罪等负面问题也随之而来。针对AI换脸乱象,要用“法”打败“魔法”。
这个法,是方法、办法的法。有人说,防骗最有效的一招就是不信,无论对方怎么“换”、怎么变、怎么换着花样骗,就是“不听、不信、不转账”。最关键的是,优化“打法”,升级高招,用更有效的方法防范。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要加强智能素养教育,合法安全谨慎使用AI换脸软件,保护自己的生物识别信息,发现类似侵权违法现象,要勇于维权。
这个法,也是法规、法律的法。目前,欧盟对面部识别的治理就侧重于立法和监管,主要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为基础,该条例禁止未经同意处理和分享生物识别数据,特别是商业应用,并且数据主体任何形式的被动同意均不符合GDPR的规定;美国也已有至少7个州或城市制定了与生物识别数据相关的法案。
在我国,随着制度设计更精准,相关立法更健全,AI换脸滥用的情形将越来越少。2021年1月,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评选的年度十大案件,该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向个人信息滥用说“不”。去年年底,《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发布,对人脸生成、替换、操控,合成人声、仿声等都有明确约束。
面对一项全新的技术和应用,人们在享受它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警惕其带来的全新挑战。面对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都应该被放置于显要的位置,同时不断加强青少年对这一议题的认识。如果缺乏法律的约束,任何新技术都会像打开的潘多拉魔盒,源源不断放出灾难和魔鬼。
资料来源:看天下、中国新闻周刊、央视新闻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