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湘伟 彭遥 邓升 彭月平
(江西省水利科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9)
南昌县作为江西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之一,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持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生产保持稳定增长,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全县境内大、中、小型灌区并存,蓄、引、提工程并举,引水便利,水系发达,水资源极为丰富,是一个典型的水利大县。但近年来,随着南昌县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愈发不相适应,农业、工业和城镇等重点领域对水资源的需求明显增大,农业灌溉作为第一用水大户,其用水与非农用水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此背景下,为统筹协调各行业的用水需求,亟待加强用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客观上需要着力推进农业水权制度改革和创新,从而多措并举保障农户用水权益、促进节水农业发展[1]。农业水权代表了用水户利用水资源进行农业灌溉的权利,与用水户自身利益乃至县域长远发展密切相关,明晰农业灌溉用水初始水权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前提,是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的基本手段,是解决用水纠纷的有效途径,也是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基础工作[2]。
南昌县借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契机[3],现阶段已顺利开展农业灌溉用水初始水权分配与确权登记工作,全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的行政村均已落实农业灌溉用水水权。
南昌县经济实力雄厚,粮食产业发达,地处江西省中部偏北、南昌市南部,赣江和抚河下游,鄱阳湖之滨,下辖16个乡镇,另设1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个管委会。全县属鄱阳湖赣抚平原地区,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全县处于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水丰沛,日照充足,且雨热同季,有助于充分利用降水资源,促进作物生长。县域内河流、湖泊、池塘遍布,水系发达,水资源丰沛,引水便利,水域面积达6.80万hm2,水资源总量为25.14亿m3。南昌县水、土、光、热资源配置优势突出,为作物生长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非常适宜作物产量和品质形成。
南昌县耕地面积为7.39万hm2,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6.98万hm2,农作物以水稻为主,水稻种植面积占比79.70%,其他主要农作物有花生、油菜籽、甘蔗、蔬菜、食用菌和水果等,全县复种指数为2.15。南昌县农田灌溉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72.10%,全县境内有19座灌区,其中,灌溉支撑下的赣抚平原灌区,目前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该灌区灌溉范围涉及了赣江和抚河下游的三角洲平原近8万hm2农田,以全省1/50的粮食种植面积产出了全省1/20的水稻产量,为当地农业发展、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巨大贡献。全县灌溉水源工程有抚河、赣江2条河流,水库15座,灌溉泵站182座,较完善的灌溉系统和充足的灌溉水源有效补充了农业用水。
南昌县在正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前一直未开展农业灌溉水权确权工作,由于水权不明晰,导致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低下,用水浪费现象严重,水事矛盾纠纷频发。主要表现:上下游之间的矛盾,在农田用水高峰期,由于部分水库上游采用大水漫灌等粗放型灌水方式,无法保障下游供水,导致下游需要调整种植结构或利用其他水源进行灌溉,使得灌溉成本增加,并且在干旱年份易引发旱情;用水主体之间的矛盾,由于村与村之间水权未确权,并且灌区基本未安装计量设施,用水无法计量或者计量不准确,容易引发行政村之间的灌溉用水纠纷。基于此,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区域可利用水资源状况、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等实际,具体编制适用于南昌县的农业灌溉水权确权方案。
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求,水权分配和确权登记作为农业节水的重要手段,应充分体现定额用水管理要求,在明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开展[4,5]。通过对全县农业取用水现状调查分析,完成农业灌溉水权分配与确权登记,并建立一系列农业水价和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
南昌县农业灌溉水权确权单元为行政村集体,实行“一村一证”。根据南昌县实际,将全县农业灌溉初始水权确权分为赣抚平原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范围以内和赣抚平原灌区以外的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范围2条路径来进行。南昌县农业灌溉水权确权路径见图1。
图1 南昌县农业灌溉用水水权确权技术路径
参照《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水量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中2025年水量分配方案进行村集体用水水量分配计算,将单位面积分配用水量指标与各行政村有效灌溉面积相乘,即把初始水权指标直接分配到各行政村。
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村集体用水水量分配计算,先根据“自上而下”法将农业用水总量指标分解到行政村,再根据“自下而上”法,依据各行政村的农业生产规模及相应的灌溉需水定额,计算各行政村的需水总量,再与各行政村农业用水总量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将确定单位面积最小用水量为初始水权指标。即,当需水总量达不到控制单元农业用水总量指标时,以行政村的需水总量结果作为分解单位的初始水权;当需水总量超过行政村农业用水总量指标时,以行政村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作为分解单位的初始水权。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灌溉水权分配和确权,先分析计算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的定额需水总量、农业灌溉用水控制总量,然后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和“定额用水管理”的约束条件下,对确权单元的用水指标分解与分配。
3.1.1 农业灌溉用水综合定额
结合南昌县用水管理现状,将作物灌溉用水综合定额作为水量分配和确权依据。全县水稻采用浅水灌溉,作物生长期内充分灌溉,水稻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按2020年全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计,取0.511,其他主要农作物采用浇灌或高效节水方式灌溉,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取0.85,灌溉保证率取P=75%。农业灌溉用水定额参考《江西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计算,南昌县在农业灌溉分区中属于鄱阳湖区Ⅰ区,作物灌溉定额选取鄱阳湖地区作物定额,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计算结果见表1。南昌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6.98万hm2,根据南昌县统计年鉴中作物播种面积数据和表1中作物灌溉用水定额计算结果进行计算,南昌县农田灌溉用水综合定额为13785.27m3·hm-2,计算结果见表2。
表1 南昌县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净定额、毛定额
3.1.2 农业灌溉需水总量
在充分灌溉条件下,将各确权单元有效灌溉面积与农业灌溉用水综合定额相乘,计算得出南昌县农业灌溉需水总量为96255.96万m3,计算结果见表3。
表3 南昌县农业灌溉需水总量
全县近3年总用水量分别为81400万m3、81500万m3、78300万m3,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别为81500万m3、81600万m3、81700万m3,近3年实际用水总量均小于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因此全县可分配用水总量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来确定。全县近3年农田灌溉用水量分别为56800万m3、57000万m3、56500万m3,平均值为56766.67万m3。南昌县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近3年实际农业灌溉用水量平均值,即56766.67万m3。
3.2.1 赣抚平原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赣抚平原灌区为省管大型灌区,地处江西省赣中偏北部,位于赣江下游东岸、抚河下游两岸地带。灌区范围包括抚州市临川区,宜春市丰城市,南昌市南昌县、进贤县、青山湖区、高新开发区等7个县(市、区)37个乡镇。灌区耕地面积8.40万hm2,设计灌溉面积为7.95万hm2,现状有效灌溉面积7.82万hm2,其中南昌县范围内有效灌溉面积为2.67万hm2。
按照江西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进一步要求,赣抚平原水利工程管理局于2020年编制了《分配方案》,确定了灌区内水权主体的用水需求、水量定额和分配水量,结合相关规划资料,选取2025年为水量分配方案参照年。南昌县赣抚平原灌区范围用水总量参照《分配方案》中确定的指标进行计算,2025年南昌县范围每公顷分配水量指标为8309.85m3,将分配水量指标与有效灌溉面积相乘,得到南昌县范围农业灌溉用水总量为22171.51万m3。
3.2.2 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农业灌溉用水总量
南昌县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为6.98万hm2,其中赣抚平原范围有效灌溉面积为2.67万hm2,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为4.31万hm2。经计算,赣抚平原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范围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2171.51万m3,则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范围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4595.16万m3。由此计算得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028.75m3·hm-2,则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为8028.75m3·hm-2。
按照上述思路计算,南昌县农业灌溉用水控制指标分配见表4。
表4 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范围内农业灌溉用水量分配情况统计表
南昌县农业灌溉水权分配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根据作物种植面积、灌溉用水定额及灌溉水利用系数计算灌区各确权单元的需水总量,与确权单元农业用水总量指标比较:当现状用水需求大于控制指标时,按照农业用水控制指标确定水权分配指标;当现状用水需求小于控制指标时,按照实际用水量来确定水权分配指标。
南昌县共辖263个行政村集体,确权单元数量为263个。经分配计算,全县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56766.67万m3,其中,赣抚平原灌区有效灌溉面积范围的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为22171.51万m3,县域其他有效灌溉面积范围的农业用水总量指标为34595.16万m3;农田灌溉定额需水总量为96255.96万m3;水权确权总量为56766.67万m3,计算结果见表5。
表5 南昌县农业灌溉用水水权确权分配
南昌县根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充分遵循“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原则,大力开展农业用水水权确权工作,逐步实现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有效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顺利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在研究制定南昌县农业灌溉水权确权方案过程中,因地制宜采用赣抚平原灌区灌溉范围、县域其他有效灌溉范围2条路径,以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溉用水定额、有效灌溉面积,将上级下达的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合理分配到各行政村。通过开展263个行政村的水权分配与确权登记工作,增强了用水户的节水意识,进一步缓解了农业生产与城市用水之间的矛盾,逐步实现了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加快落实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体制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南昌县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56766.67万m3,经分析计算,农业灌溉需水总量为96255.96万m3,现有的农业用水需求已远超县级农业用水控制指标,在改革后续工作推进过程中,需要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布局农业生产。根据全县的水资源条件和农田水利设施现状,通过农田设施项目建设配套及鼓励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实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减少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增加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例,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
为进一步夯实南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需要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强化农业用水全过程管理,规范用户取用水行为。同时,加快推进农业水权交易前期工作[6],合理建立农业水权交易机制,积极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在满足区域内农业节水的前提下,引导用水户开展跨区域、跨行业水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