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俊,赵玛丽安娜
(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系,河南 郑州 450099)
随着全球化形势的发展,中国对外文化交流在范围与广度方面逐渐增强。高等师范院校作为中国教师培养的主阵地,对于教师教学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的提升具有关键作用。多元文化背景下,开展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是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开阔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专业学生视野,引导其充分了解世界各民族的音乐文化,为中国音乐教育工作的开展储备专业师资力量的重要手段。但在具体的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部分高等师范院校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无法有效帮助学生树立多元文化观念。对此,需要高等师范院校更新教学观念,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在了解各国音乐文化的同时,树立批判性思维。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的开展能够优化与革新传统音乐教育教学思路,为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建设提供不同的角度与方向。多元文化强调对世界其他国家与民族音乐的了解以及对本民族音乐的掌握,可以在培养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的同时,更新其音乐价值观,为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提供专业师资力量。
多元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思潮,一直与人类社会生产发展密切相关。自20 世纪50 年代以来,国际音乐大会始终保持对于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关注。高等师范音乐人才培养模式与多元文化观念的融合可以发挥师范教育的特点与优势,帮助学生在认识世界其他民族音乐文化广泛性的同时,明确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独特性,推动中华母语音乐教育体系的完善。其一,有助于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多元文化视角的引入有助于高等师范院校教师音乐教育专业课程教师摆脱“欧洲中心论”的思维定势[1]176-183,树立科学的教学观念。其二,有助于本民族音乐教育资源的挖掘与运用。多元文化视角的引入不仅强调对其他国家音乐文化的关注,而且强调对本民族音乐的重视,在这一视角下进行人才培养需要教师深入挖掘与有效运用现有音乐教学资源,提升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资源利用率。其三,有助于完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创新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会间接影响学生的音乐教育观念,有助于学生在走上教学岗位之后,贯彻落实多元文化教育观点,推动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优化与完善。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全球化程度的提升为多元文化视角融入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提供了有效渠道与方式,可以在优化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教学模式的同时,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价值观。其一,多元文化视角下高等师范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可以在原有音乐教育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其他国家以及中国特色民族音乐教育内容,丰富高等师范院校音乐课程内容,增强音乐课程内容层次性,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课堂注意力与专注度。其二,多元文化视角的融入为学生接触与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音乐文化提供了有效途径,有助于学生在了解其他国家与民族音乐的同时,明确本民族音乐文化的特点,欣赏与理解其他国家民族音乐文化,树立正确的音乐价值观。
相较于传统高等师范音乐教育工作,多元文化视角的融入为各项教学工作的开展与落实提供了全新视角,对强化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建设以及提升实际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其一,从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建设上来讲,多元文化视角的引入可以丰富高等师范音乐专业课程类型,摒弃传统音乐专业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仿效欧洲音乐教育体系的倾向[2]111-117,提升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建设质量。其二,高等师范院校学生在毕业之后大多选择从事教师行业,多元文化视角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中的运用可以提升学生对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文化观念,从而满足国家与社会对音乐教师的要求。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效提升学生音乐专业水平,培养学生正确的音乐文化观念,提升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质量。但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存在对多元文化观念了解不足、思维固化、沟通有限以及重心偏移等问题,导致实际人才培养效果并不理想。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的开展强调对不同国家民族音乐文化的尊重与理解,但部分高等师范院校人才培养观念仍需进一步更新。其一,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主要关注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及考级状况,未将多元文化观念以及正确音乐学习态度融入具体的音乐人才培养模式中,学生音乐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其二,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在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上仍然存在一定的欧洲中心倾向。以白城师范学院为例,该校在音乐人才培养过程中虽然强调对于当地特色民族教育资源的运用,但多局限在乐理、识谱以及唱法等欧洲音乐框架之下[3]150-151,158,未能充分贯彻民族音乐文化观念,对于学生实际音乐专业水平以及多元文化观念培养帮助有限。
多元文化视角下探究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既需要更新教师的教学观念,也需要教师创新思维模式。但由于部分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专业教师在学生时代接受的就是以欧洲古典音乐教育为主体的音乐教育,其在创新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中,会不自觉地运用欧洲音乐观开展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其一,部分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以技术理性思维为主导,人才培养模式的设置与构建仍然以乐理、五线谱、作曲技法以及西洋乐器等途径引导学生学习掌握其他国家与民族的音乐文化,对于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正确音乐价值观的培养以及音乐水平的提升帮助有限。其二,高等师范院校学生作为教师队伍的预备人才,需要在充分了解世界各国音乐文化的基础上,坚定社会主义文化的科学性与正确性,从而在步入职场后正确引导学生的音乐观念。但部分高等师范音乐教师在教学模式制定的过程中,过分强调对不同国家与民族音乐文化的包容与理解,忽略了对学生批判性思维的培养[4]194-197,不利于学生音乐教学能力的提升。
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探究工作与多元文化视角的结合,需要教师兼顾理论与实践,加强沟通,提升多元人才培养模式的可行性。但部分高等师范院校并未建立完善的教师教学研讨机制,人才培养模式与院校实际情况不完全契合,可行性与专业度有限。其一,高等师范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需要兼顾理论教学与实践指导,且多元文化观点的引入需要讨论相关国家音乐文化的运用方式、路径以及切入角度,但部分理论教师与实践教师的实际交流沟通有限,并未就教学进度、教学方式以及多元文化观点的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沟通,导致学生理解与贯彻多元文化观念的水平参差不齐,实际人才培养质量并未得到有效提升。其二,多元文化视角下,部分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定遵循单向教育模式思路,各教学模式的核心集中于理论指导实践,学生在课上所学的多元化音乐价值观念以及音乐专业知识虽然可以对其实际专业实践进行指导,但缺乏从实践回归理论这一步骤,不利于学生融合调整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不利于学生今后音乐教学能力的提升。
多元文化视角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尝试、探究与实践需充分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重视学生的学习体验。但实际上,部分高等师范院校人才培养仍旧存在重心偏移的情况。其一,以“教”为中心,而非以“学”为中心[5]44-48。部分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强调“教”的过程而非“学”的体验,人才培养模式的导入、实践以及评价等主要以教师为主体,忽略了学生作为多元文化视角下高等师范音乐教学模式重要参与者的意见与想法,导致学生学习体验较差,对于学生正确音乐文化观念的培养与树立帮助有限。其二,重“教师”而非“学生”。部分高等师范院校仍将教师作为知识信息的主体,忽略了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学生在信息与资料查询中的主体性与主动性,导致高等师范院校创新的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无法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实际教学效果并不理想。
针对上述问题,高等师范院校需要充分宣传多元文化观念,运用批判思维,完善交流沟通机制,重视学生主体地位,提升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相较于传统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模式,多元文化的引入可以有效更新教师的教学方式以及学生的学习思路,对提升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其一,加强多元文化观点在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运用。人才培养中多元文化的运用不局限于对相关国家与民族音乐文化知识的介绍,还要借助教师培训以及教学研讨等形式强化教师对于不同民族音乐特点的区别与比较,进一步推动中国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其二,尊重不同国家民族音乐特点并采取针对性人才培养模式。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在音乐课程具体教学过程中,会根据音乐内容选择特定的教学方式,如钢琴、小提琴等器乐类课程教学选择包括识谱以及指法等的传统欧洲中心音乐人才培养模式[6]156-160;合唱等声乐课程教学则会针对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曲目,在唱腔教学上会坚持其本民族唱法。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需要兼顾不同国家与民族的音乐文化,摒弃“一元化”思维,推动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与完善。其一,贯彻落实多元文化思维。以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为例,该校在具体人才培养中不仅对不同国家与民族的音乐兼收并蓄,而且强调芬兰的民族音乐教学工作,有效提升了学生的音乐水平,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文化观念。其二,贯彻多元文化观点的同时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音乐教育除包括音乐知识、唱法以及乐器演奏等知识的传授外[7]98-104,还包括对音乐文化的关注与理解,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选用不同国家与民族的音乐作品,关注音乐作品的价值引导;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音乐教学评价关注学生考试所选曲目,曲目中的文化观点以及学生见解也会影响学生的最终成绩,对学生正确音乐价值观念的塑造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不仅需要学生在理论课程中深入了解掌握其他国家音乐文化,而且需要学生在岗位实习中实践与落实其所学到的音乐知识以及音乐文化观念。因此,高等师范院校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师沟通机制。其一,兼顾理论与实践教学。以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为例,该校将多元文化理论纳入具体音乐课程,在教学过程中与学生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尊重学生的想法,创造出高等师范院校与学前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方式[8]163,组织音乐学院学生通过为幼儿园孩子定期表演的形式提升学生音乐表演能力,并在与幼儿园孩子的互动沟通中提升学生音乐教学实践能力。其二,重视理论与实践的内在联系。以赫尔辛基城市应用科学大学为例,该校音乐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不仅充分关注多元文化,而且鼓励学生将自身所学音乐知识运用于实习教学过程中,并将实习教学过程中总结出的教学经验与自身所学的理论知识进行融合,继而内化到自身原有知识结构中。
多元文化背景下,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需要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明确学生作为学习活动的重要主体,其积极性与主动性的发挥对于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高等师范院校要明确学生地位,明确学生是多元文化视角下音乐人才培养的重心,重视学生“学”的过程。以芬兰西贝柳斯学院为例,该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兼顾学生实际音乐知识以及乐器演奏能力的培养,将学生引入人才培养模式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体验以及主动性[9]99-102,增加学生学习时长而非教师教授时长,促进学生音乐水平的提升。以芬兰西贝柳斯学院音乐合唱排练课程所运用的教学模式为例,该校排练指挥者大都是指挥专业的学生,从热身到排练的一系列流程皆由学生组成,教师负责录像,并在学生需要时及时进行指导,在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基础上,对学生树立正确的音乐价值观以及提升音乐水平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