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潇航,田洪(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重庆 401331)
“保险理论与实务”是经济学专业一门专业课程,目的是让学生掌握一些保险学的基础知识和保险实务,以便为将来的就业拓宽渠道。学生将来进入保险公司工作,不仅要掌握过硬的保险专业知识,具备创新的思维能力,还要有鲜明的法治意识,有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品德和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因此,“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目标的实现需要在教学的过程中加入思政元素,与保险学专业知识相互交融,做到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有机结合,以达到在潜移默化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目的。“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中的思政内容更应紧跟国家形势,突出保险的功能以及其应用内容。同时,由于该课程的学科特点,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状态和毕业后的就业形势,有效结合国家政策,将其课程思政元素巧妙地融入“保险理论与实务”的教学实践中。
随着中国经济由高速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中国的高等教育模式也悄然发生着变化,传统教育模式下的思政教学内容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现代大学生培养的需要。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或是学生,都感到目前的思政教育教学方式相对比较单一,教学方法不够灵活,尤其是育人效果不是十分理想[1]。长期以来“课程思政”在高等学校教育中并未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尤其是思政教育缺失关键的环节——专业课程。教育部在2020年6月发布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战略意义,充分发挥好专业课教师‘主力军’、专业课教学 ‘主战场’、专业课课堂 ‘主渠道’的作用,使专业课和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立德树人长效机制。”
但是对于专业课程,在思政建设的实践中仍然面临许多困难,主要包括专业课教育与思政教育的融合相对生硬,课程思政的教学方式也多是任课教师单纯讲授、生硬灌输,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有机的融入和结合。在对南方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的2954名在校学生关于思政教育课程的调查发现,影响思政教学效果主要有以下方面:教材文字枯燥,理论与现实相脱节(54.64%)、灌输式教学模式(45.94%)、上课照本宣科(26%)等。然而,对专业课程思政的实施路径,不同学者所持有的观点也不尽相同。综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学术界对课程思政实施路径大致可以概括为三种观点。其一是“融入说”,该观点认为,课程思政就是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课程思政并不是独立增开一门课或是增设一项活动,而是将思想政治教育的知识体系有机地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中,潜移默化,从而达到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实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的效果[2]。王学俭和石岩[3]也持有相同的观点,认为:“课程思政就是讲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价值理念以及精神追求等融入各门课程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思想意识、行为举止产生影响。”其二是“挖掘说”。这一派学说认为:课程思政实现的路径需要教学团队充分挖掘专业课程中的相关思想政治教育素材,除了专业知识的传授,课程中还要增加育人的内容,从而营造思想政治教育氛围[4]。张正光等[5]也持有相似的观点,认为课程思政其实是一种教学理念,各类课程需要通过挖掘、提炼专业课程中内蕴的家国情怀、伦理规范、社会责任和人文精神等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以“立德树人”为价值旨归,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进而构建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多方协同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格局。其三是“综合说”,该学说是前两种观点的结合,强调在专业课程授课过程中不仅要在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将思政元素融入课程体系中,还要立足专业课程自身特点、挖掘专业知识蕴藏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重视“挖掘”课程教学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专业课程的内容进行有机结合,激活专业课程内涵的教化功能,从而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保险理论与实务”不只是一门单纯的社会学科的专业课程,在授课过程中,要体现其意识形态的属性,做到教学上不忘初心、立足育人这一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生思想实际,提升学生的价值判断能力,才能凸显高等教育教学的育人引领功能[7]。
在“保险理论与实务”的教学过程中,坚持全员、全程、全方位的“三全”育人理念,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本课程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中,解决好专业教育和思政教育融合的问题,创新教学模式,挖掘思政素材,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
在本课程的教学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引导学生自己收集、整理并分析保险的相关材料和案例,具体问题包括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需要保险、订立保险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则,如何看懂保险合同、商业保险的主要种类有哪些,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商业保险、理赔出现纠纷该如何解决,保险市场由谁监管以及如何监管等。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主动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保险理论与实务”是理论性和应用性都较强的一门课程,虽然其教学内容包含丰富的思政元素,但亦不能在课程教学中生搬硬套、牵强附会地进行思政教育的说教,这样只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不能实现预期的思政教育目标。因此将这些思政元素自然地融入保险学的知识技能传授中,将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做到立德树人润物无声地感化学生。所以需要创新设计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保险理论与实务”教学方法的设计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学内容,将案例教学、情境教学、小组讨论、课堂辩论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机结合,将思政教育融入保险学教学的全过程。
“保险理论与实务”主要讲授保险的理论基础、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其课程内容蕴含丰富的思政元素,完美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学中采用摆事实、讲道理、分享经历等方式引导学生,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做一个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人,提升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都谈到爱国:要重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把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青少年的心灵深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爱国从来不是抽象的,它包含着丰富的内容,而且在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要求。在讲授“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时,首先学生明白我国的保险思想由来已久,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虽然近代保险业落后于西方,但是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的保险业飞速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不断提高,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人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守护我们的美好生活。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发展经历了非常曲折的过程,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全面保障作用。学生在全面了解我国保险业发展历史和现状的过程中,认识到自身的历史使命,激发提升自我,为祖国保险业发展贡献力量的爱国主义情怀。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治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是高校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要,也越来越受到高校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保险理论与实务”这门课程有许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保险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协议,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以及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中止与终止、争议处理等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和关系人根据合同约定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课堂案例教学中所采用的案例,其分析判断也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的相关条文为依据。因此,在“保险理论与实务”的讲授过程中,不断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时也让学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利益。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诚信对个人而言是一种高尚的人格力量,是个人的为人之道和立身处世之本,是人与人相互信任的基础;对企业而言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是企业自身长远发展的首要条件,更是企业的立业之本。
保险有四大基本原则,而最大诚信原则就是其基本原则之一。诚信是保险的前提和基础,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必须遵守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只有做到诚实守信,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险保障;而保险人只有诚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发展壮大。在课程的讲授中,把最近发生的一些保险欺诈案件引入课堂,通过对学生的引导和分组讨论,学生明白诚实守信不仅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且也是现代社会每一个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和行为准则,如果失信将寸步难行。在今后的就业和工作中,学生铭记既要遵纪守法,也要诚实守信,这样才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在事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功。
把“爱国、法治、诚信”思政元素融入“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中,具体设计和内容如表1所示。
表1 “保险理论与实务”课程思政实施的要点
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要点
②课程思政
③风险与风险管理内容描述要求
④风险的含义和构成
⑤风险的特征和种类
风险管理的定义和风险管理的过程,掌握风险的概念、特点,理解风险的构成要素、了解风险的分类,掌握风险管理的含义和意义,理解风险管理的技术及过程。了解最近几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对人们生活造成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学生明白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所以我们应该有风险意识,并爱护好自己的身体,珍惜生命。
了解保险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掌握保险的概念、构成要素和保险的特征,理解保险的种类,掌握保险的职能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保险的内在含义。学习保险的职能和作用后,明白保险具有分散风险和经济补偿两大功能,可以让人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为人们的经济和生命安全保驾护航,起到社会稳定器和减震器的作用,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保险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保障制度之一。
了解各类保险的产生、理解保险产生的基础、掌握新中国保险业的诞生、恢复和发展,通过学习新中国保险业的产生和发展,学生明白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保险业虽然经历了曲折,但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都大幅度提高,学生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了解保险合同的种类和形式,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掌握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基本条款,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方式,从中融入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明白保险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都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引导学生的法治思维,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学生认识到投保人只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才能维护自身利益,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掌握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和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原则的含义和基本内容,理解保险基本原则的作用与意义,运用保险基本原则进行相关案例分析。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根基。通过案例教学和分组讨论,学生明白诚信在保险交易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举例让学生明白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诚信也同样重要,人如果没有诚信,将会寸步难行,因为诚信是我们的为人之道和处世之本。
“保险理论与实务”是理论性和应用性兼具的一门课程,主要内容有风险与风险管理、保险的基础理论、保险合同、保险的原则、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等。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明白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并能对个人或组织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和实施相应的风险管理计划,也能够理解保险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起到的全面保障作用,最后还能运用相关保险理论对实际的保险案例做出分析,提高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保险理论与实务”的课程内容蕴含许多思政元素,刚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美契合,但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将这些思政元素牵强附会地采用说教的方式灌输给学生,这样只能适得其反。教师应该清楚课程思政不仅仅是一两节课,而应该是一个整体的教学设计,应该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应该将思想政治教育巧妙地融入这门课程中,并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地融入教学过程中,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达到润物无声以德树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