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建,刘红梅,朱婷婷,刘 伟,李丽欣,刘金鑫
(广东粤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广东 佛山 528000)
化州市为广东省茂名市代管的县级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鉴江中下游,土地面积2 356.52 km2。化州市地形南北长、东西窄,南部濒临南海,北部是山区,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北高南低。地貌类型以丘陵为主,占全市土地面积的75.50%。化州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低纬度地区,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雨量充沛,雨热同季,年均降雨量1 890 mm(主要集中在5—9月,期间降雨量占全年的75%),年均日照时数1 870.10 h,年均气温为22.90 ℃,台风暴雨较多,旱涝时有发生,气象灾害较多。
目前,化州市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水土保持机构,市水务局下设立了水保农水农电股及水土保持站等科室;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尤其是生产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增强了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前期工作规划力度,完成了《化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等,在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及专项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水土保持率现状值达到95.89%,植被覆盖率达到37.34%;紧密围绕“河畅、岸固、水清、景美”的总目标,全力推进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截至2022年底,累计完成治理面积323.3 km2,共完成投资6.09亿元;对人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投入专项资金,开展综合治理,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恶化的局面,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化州市位于南方红壤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近年来,房地产、采石取土、交通运输等项目的快速增加,以及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导致人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根据《2021年度广东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项目成果报告》,2021年化州市总侵蚀面积为96.79 km2,其中自然侵蚀面积59.07 km2,人为侵蚀面积37.72 km2。自然侵蚀中,轻度侵蚀面积最大,为52.56 km2,占自然侵蚀总面积的88.98%;中度侵蚀次之,为6.02 km2,占10.19%。人为侵蚀中,坡园地侵蚀面积最大,为15.37 km2,占人为侵蚀总面积的40.75%;生产建设侵蚀面积次之,为15.35 km2,占40.69%。
化州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强调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精神,以实现生态效益最优的原则,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坚持以规划为导向,依据水土流失特点和防治需求,分区施策,制定近、远期水土保持规划,提前谋划,科学布局。其近期规划为:至水平年2025年,基本建成与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综合监管体系,初步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计划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11.95 k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12.35%。远期规划为:至水平年2030年,建成与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计划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40.19 km2,水土流失治理度达41.52%。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茂名市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化州市在国家三级区划中属华南沿海丘陵台地人居环境维护区,在广东省四级区划中属西部沿海丘陵台地蓄水保水水质维护区,在茂名市五级区划中属西部南部平原台地蓄水保水人居环境维护区。在上位水土保持区划成果的基础上,针对化州市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现状、自然地理特征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因地制宜地将化州市划分为两个水土保持分区,即北部低山丘陵水源涵养及土壤保持区(Ⅰ区)和南部平原水质维护及人居环境维护区(Ⅱ区),见表1。
表1 化州市水土保持区划
该区总体上位于化州市北部,地貌为不规则山岭,属云开大山支脉,海拔200~400 m。区域内林草地(含园地)面积约681.18 km2,林草覆盖率74.82%。水土流失分布相对较广,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47.86 km2,占化州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9.45%,其中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4.16 km2,占化州市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的46.29%。该区近、远期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为:①实施重要江河源头区预防保护措施,维护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控制面源污染;②实施重要水源地水质保护措施,改善地表水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持河流健康生命;③加快推进内河涌的全面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发生根本性改变;④加强自然水土流失治理,采取封禁,营造水保林、经果林,种草等措施恢复植被;⑤加强山丘区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坡园地综合治理,通过整地、布设小型截排蓄水工程、覆盖与敷盖等措施,减少种植造成的土壤侵蚀;⑥严格控制山地开发活动,实施生产建设项目准入制,规范采石、采矿、取土等生产活动,加强监管。
该区整体上位于化州市南部,地貌以丘陵和平原为主。区域内林草地(含园地)面积约748.19 km2,林草覆盖率51.74%。水土流失分布相对较广,2021年水土流失面积48.93 km2,占化州市水土流失面积的50.55%,其中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6.43 km2,占化州市中度及以上水土流失面积的53.71%。坡耕地和坡园地面积为13.07 km2,占全市坡耕地、坡园地面积的69%。该区近、远期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为:①实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防保护措施,设置生态缓冲带,加强面源污染治理。②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开展小流域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内河涌的全面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改善地表水环境,提高水体自净能力,维持河流健康生态。③加强自然水土流失治理,采取封禁,营造水保林、经果林,种草等措施恢复植被。④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开展坡耕地、坡园地治理。通过整地、坡改梯、保土耕作、条带状耕作、修建隔坡草带、恢复株间植被、覆盖与敷盖等措施,改善坡耕地、坡园地水土流失情况。⑤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控制人为侵蚀。将监督管理工作放在首位,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管理,重点做好弃土弃渣的拦挡及侵蚀劣地植被恢复;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加强城镇水土保持,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
1)近期规划预防保护措施:①在Ⅰ区播扬镇扶荫水厂及那务、播扬、平定镇化州宝树水库,Ⅱ区良光、笪桥镇化州大华水库等水源保护区实施重点预防保护工程,预防保护面积共计4 384.29 hm2,其中封育4 364.92 hm2、补植11.60 hm2、林相改造0.88 hm2、植物保护带6.89 hm2。②在Ⅰ区播扬、平定镇播扬河源头区,文楼镇平定水源头区,文楼、平定镇那训村河源头区等实施重点预防保护工程,预防保护面积共计6 902.13 hm2,其中封育6 867.64 hm2、补植12.99 hm2、林相改造21.50 hm2。
2)近期规划综合治理措施:在Ⅰ区平定镇实施坡园地综合治理工程及自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采取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其中,封禁治理452.26 hm2,修建水平台地25.86 hm2、排灌水渠1.90 km、田间道路 0.96 km、谷坊7座、拦沙坝1座、截排水沟7.47 km,营造水保林17.34 hm2、经果林12.38 hm2,种草19.81 hm2,覆盖与敷盖138.70 hm2。
1)远期规划预防保护措施:①在Ⅰ区播扬镇扶荫水厂,那务、播扬、平定镇化州宝树水库,合江、江圩镇引陵连界水库水厂,与Ⅱ区良光、笪桥镇化州大华水库,中垌镇化州响水水库,新安镇、石湾街道、官桥镇化州水口水库等水源保护区,以及Ⅱ区中垌镇、Ⅰ区合江镇长湾河水库水源地实施重点预防保护工程,预防保护面积共计15 577.86 hm2,其中封育15 415.84 hm2、补植45.70 hm2、林相改造92.60 hm2、植物保护带23.72 hm2。②在Ⅰ区播扬、平定镇播扬河源头区,文楼镇平定水源头区,文楼、平定镇那训村河源头区及三水河源头区等实施重点预防保护工程,预防保护面积共计8 295.64 hm2,其中封育8 256.55 hm2、补植16.54 hm2、林相改造22.55 hm2。
2)远期规划综合治理措施:①在Ⅰ区平定镇,Ⅱ区中垌、新安镇实施坡园地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工程及农业耕作措施,即修建水平台地87.63 hm2、排灌水渠6.44 km、田间道路 3.25 km,覆盖与敷盖543.35 hm2。②在Ⅱ区新安、笪桥镇实施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采取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即修建排灌水渠6.01 km、田间道路 3.01 km、地埂72.70 km,坡改梯81.68 hm2,营造水保林0.30 hm2、经果林0.44 hm2,保土耕作48.87 hm2。③在Ⅰ区合江、平定、文楼镇,Ⅱ区中垌镇实施自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采取工程、植物等措施,即封禁治理2 202.47 hm2,修建谷坊28座、拦沙坝6座、截排水沟22.39 km,营造水保林92.00 hm2、经果林65.72 hm2,种草105.16 hm2。
化州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为统领,坚持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齐抓、治理与预防并重,提升治理能力,强化预防监管,逐步落地落实近、远期水土保持规划,进一步推进化州市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化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