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淦 吴春 张萼 任仲玲 丁海荣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随着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人才资源也是一种战略资源,世界各国围绕着创新型人才展开的争夺战,也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1],在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并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中强调“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2],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2050 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创新是一个城市不断发展的强大动力,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更是创新的重要因素。创新型人才指的是拥有完善的知识储备和独特的创新思维,能够成功运用自身的创新能力去解决实际问题的人才[3]。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各项政策,充分开发和利用人才资源,增强地方创新能力,以创新促进发展。盐城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对苏北沿海地区乃至江苏的贡献越来越大,主要是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与日俱增,而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地区创新体系的核心,不仅对盐城市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而且对整个江苏经济体系的发展都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引进和培养人才,使人才发挥最大的效能,实施创新人才集聚行动,充分发挥人才的引领作用,对创新型科技人才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可以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按照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和有关政策要求,2021 年盐城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黄海明珠人才计划”,拿出33 条“政策干货”,用真金加真心,吸引集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在促进人才引进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2 年盐城市出台《关于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意见》,涉及人才公寓、人才发展基金等在内的“1+7”政策文件,全面优化提升“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提升盐城人才政策的比较优势,提出了全力打造人才强市“一区一高地”的目标,到2030 年基本建成人才强市,到2035 年全面建成人才强市。为了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竞争力,吸引更多海内外人才来盐创新创业,切实将盐城打造成为一流人才的汇聚之地、培养之地和价值实现之地,盐城市于2023 年又出台了关于优化黄海明珠人才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产业骨干人才,大力集聚绿色技术人才,关心激励科技研发人才,深化名校优生“汇盐行动”,提升万名学子“聚盐行动”,加大社会事业人才引培力度,加大社会引才荐才奖励力度。
部分企业没有把握好创新型人才的特性,主要原因是创新型人才一般比较有主见、思想超前,容易被误解,他们看重自身职业生涯发展及自我价值实现,但这些特性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加上相关科技经费投入不足,难以实现科技创新的引领驱动作用。由于需求的不对应、价值观念的不对称,以及发展环境的不开放,容易导致创新型人才流失,难以形成创新合力。企业不重视内部人才的培养,没有建立长远规划,尤其是过去几年,科技人才很少有机会参与交流,限制了创新水平的提高。现阶段,盐城市的科技实力不太强,关键核心技术常常受制于人,高层次科技人才留不住,阻碍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甚至出现人才“断层”现象,成为某些领域创新的短板。
创新型科技人才通常拥有丰富的想象力,具有超强的探索精神,能做出常人望尘莫及的成就。[3]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能够全力以赴地投入工作中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盐城市科技文化氛围缺失的现状包括:教育体制限制创造能力、人际关系矛盾消解创造动力、“官本位”思想分散人才的科研时间和精力、科技环境阻碍创新竞争力,这些都非常不利于创新型人才成长。主要原因是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制度不健全、人才储备工作开展不充分、人才成长的文化氛围不浓厚、人才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有待加强。
目前,盐城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不科学,人才评价标准不合理,直接影响创新的积极性。职称评审往往过于强调论文和著作的数量、论文发表期刊的级别,不重视评价其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价值的成果与效用。这种简易的人才评价标准仅仅只能增加论文发表的数量,不能保障科研活动的真正创新,还会催生科研人员弄虚作假等一系列科研腐败现象,与新时代科学家精神背道而驰,无法真正体现科技工作者在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创新精神和求实精神[3]。在人才管理工作中,没有详细和明确的划分,而是采用同一标准进行评价和考核,不公平、不公正,难以实现长效考评的目标。
企业对人才激励的方式陈旧,内容单一。大部分企业使用“年薪+奖金”的短期激励,缺少长效激励,并且“物质+精神”的多元激励更是少之又少[3]。虽然有个别企业采取股权或期权激励,但激励依据仍然是工作业绩,在操作上很难实现。没有建立完善的创新型人才激励制度,直接导致他们的努力和贡献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价和相应的回报;缺乏规范的标准,人才激励经常流于形式。一般以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奖项来衡量贡献的大小,而不参考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不分析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效果和社会价值,导致理论上“领先”满天飞,但在盐城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实践中,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而无法真正推动“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四敢精神的实现。
第一,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要结合人才的特点,并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育人平台,汇聚合力培养人才,打造开放创新的育人体系。要适应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要求,与时俱进培养创新型人才,建立科技人才档案信息库,创建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营造包容失败、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热情。要制定超前规划,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给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相应的决策权和自主权。
第二,加强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科技人才培养机制的构建离不开人才团队建设,要避免出现高层次人才难引、骨干人才难留、领军人才难培、后备力量不足的尴尬局面。建议盐城市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长远规划,并落实高效、合理的人才培训和竞争机制,鼓励培养本土人才,支持建设劳模工作室,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做好科技传承,提升整体素质,培养更多高智商和高情商兼备的优秀人才,建设有超强实力的创新团队,增强团队的稳定性与创新活力,促使拔尖创新型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团队的竞争力,助推盐城科技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集聚模式。人才集聚是人才流动的一种现象,一般会产生带动、示范、品牌三种效应,可以进一步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的层次。政府出台引导政策,能加强实施效果,对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培养、集聚和留用产生正向激励作用[4]。要围绕盐城主导产业发展,制定引才、聚才措施,构建专业化的人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合理开发和配置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5]。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要将“政府”“企业”“载体”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创新型科技人才集聚,再以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集聚赋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最终形成具有沿海地区特色的、全方面共同努力推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集聚模式,进而促进沿海地区经济与社会高质量发展[4]。
第二,搭建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集聚路径。一是建立人才柔性运行机制。通过“政府+企业+载体”,以“平台+主体+服务”的模式,协同打造运行机制,努力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方面取得新的突破[4]。二是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设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科技研究基础平台,加强与盐城工学院等市内外高校的合作,优化和整合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创新资源,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水平,加强产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高效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推进人才大数据平台建设[5]。为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从而使盐城市的科技人才更加聚集,不断提高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科技人才能够创造出更多、更好的先进成果。
第一,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机制。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评价机制包括人才产出评价和人才收益评价两部分。人才的产出评价主要是指科研论文数量、专利数量和创新成果等方面的评价,人才收益评价指人才贡献与人才收益之间是否相符,人才激励制度实施是否全面、科学与合理[5]。这些会对科技创新的效果和科技人才的积极性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破除“四唯”现象,加强制度建设,减轻创新型人才的成长阻力,强化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考核,提升评价机制的公正性,为盐城实现科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6]。
第二,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要按照不同类型科研人才的成长规律,坚持短期评价与长期评价相结合,注重对科技人才实际贡献和综合素质的评价。遵守动态评价的原则,采用差异化的方式进行分类评价。对于以基础研究为主的科技人才,要以首创性和突破性为标准,注重评价创新能力和社会价值;对于以应用研究为主的科技人才,要以科技贡献率和成果转化率为标准,注重评价转化能力和效益效果。建议创建以“职业道德+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相结合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评价人才,充分调动创新型科技人才研究的积极性,激发其主动性,从而发挥其才华学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6]。
第一,注重优化薪酬激励。通过薪酬激励保障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基本待遇,按照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加大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力度[7]。贡献越大奖励越多,完善绩效分配指标,优化绩效分配方案。强化优绩优酬的理念,在绩效分配中体现创新型科技人才的价值地位[8]。采取差异化的薪酬激励措施,让科技人才的收入与创造的社会价值成正比,激发其工作热情和创新动力。要坚持以知识价值为导向,建立科学化、人性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
第二,构建精神激励体系。新时代,创新型科技人才迫切需要精神激励,精神动力是一切事业的源泉和基础。建议盐城市要通过情感、荣誉、事业激励,提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精神动力,让科技人才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要主动关心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成长与发展,营造尊重、包容和宽松的科研环境,探索激励与约束并存的人才工作机制。为了切实传承精神力量,必须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引导创新型科技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增强其从事科技创新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豪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9]。加强创新文化建设,通过各种人文关怀措施,使其增强归属感和满意度,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为盐城市科技事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人才支持[1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千秋基业,人才为先。”在国际国内创新型人才发展的大环境下,在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发展趋势下,盐城市紧抓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江苏沿海发展等国家战略机遇,加快新兴产业和核心技术产业的发展步伐。通过研究探索适合盐城经济发展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路径,进一步吸引、培养、留住、用好人才,增强盐城市科技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推动全市人才工作成效,为盐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盐城实现全面建成人才强市的目标提供智力支持,为“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打好人才基础,同时为其他地级市探索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路径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