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珮珮,刘欣昕,孙良泉,王来智,丁 然,王亚楠
(1.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济南 250014;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 250014)
近年来,我国火灾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消防产品作为火灾发生后的第一道封锁线,其应用越来越广泛。消防产品质量水平是一个城市公共安全水平和火灾抵御能力的重要体现。自2019 年7 月29 日防火门、消防水带、防火阀等产品由强制性产品认证转变为自愿性产品认证以来,获证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长,但不同企业在管理、工艺制造及技术积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这几类消防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同时,由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调整尚未完全到位,目前工程验收和使用领域的监管相对弱化,使得部分企业抱有侥幸心理,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投机行为,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量堪忧。笔者通过采集整理近3 年国家级、山东省省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分析了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现状,并剖析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策,以供相关部门参考。
(1)消防产品质量整体合格率相对稳定:2020 年至2022 年,国家级、山东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涉及山东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应急灯具、可燃气体探测器、防火阀、防火门、洒水喷头等7 种产品共计638 批次,抽查合格582 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1.22%。其中,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合格率分别为96.43%、90.21%、90.03%。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2020~2022 年山东省消防产品抽检合格率情况
(2)生产、流通领域不合格产品检出率相当:生产领域抽查474 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42 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86%;流通领域164 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4 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54%。
(3)山东省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相对较高:抽检产品中,由山东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8.19%;由国内其他省份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36%。
(4)潍坊、德州抽样量大但产品合格率较低:从山东省受检企业所属区域看,抽查批次数较多的地市为济南(128 批次)、潍坊(122 批次)、德州(101 批次)、临沂(50 批次)、青岛(47批次),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6.88%、86.89%、85.15%、96.00%、93.62%。潍坊、德州抽样量位居前3 位,但产品合格率位居后5 位。数据显示全省16 市产品合格率差异较大(见图1),各地需根据抽查情况加强重点产品监管。
图1 2020~2022 年山东省各地市消防产品监督抽查情况
(5)极个别企业重复出现不合格:在2021 年国家级和山东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1 家防火门企业连续被检出耐火性能指标不合格。进一步调查发现,这家生产企业对产品质量存在思想上不够重视、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等问题。
近三年来,山东省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但从抽查结果和质量分析来看,该省消防产品的质量竞争力和质量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第一”的理念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来看:大多数不合格产品来自小微型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质量意识差、管理水平低;主要从事简单组装作业,没有自主品牌,没有独立研发能力;从业人员得不到有效培训;未建立基本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出厂检验形同虚设;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缺乏保障。
(2)从不合格产品指标来看:主要涉及耐火性能(37 批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7 批次)、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7 批次)、附着强度(7 批次)、报警动作值试验(4 批次)、报警重复性试验(4 批次)、灭火剂充装总量误差(3 批次)等安全指标和性能指标。综合调查发现,这些指标不合格的最主要共性原因是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原材料。
(3)从不合格产品种类来看:抽查合格率较低的产品主要是防火阀、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带、可燃气体探测器等。其中,防火阀不合格指标几乎都涉及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耐火性能;防火门不合格指标全部集中在耐火性能上;灭火器80%以上不合格指标来自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第一主要组分含量)项目;消防水带不合格指标均为附着强度;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合格指标均涉及报警动作值试验、报警重复性试验。产生这些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未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使用了劣质配件或规格不匹配的零部件;生产过程控制及过程检验不规范,关键零部件未按照生产工艺要求安装;对标准把握理解及执行有偏差,未按照标准要求的检验规则及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等。
消防产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关问题风险不容忽视。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社会性、技术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且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山东省相关部门应立足新时代、适应新形势、紧扣新要求,积极调研当地消防产品质量发展现状,深入分析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堵点、痛点和难点,进一步理清监管工作思路和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管措施,不断推动消防产品质量水平提升。在此,从市场监管的视角对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构建“大监督”格局[1]。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同消防、公安、住建等部门的协作力度,推动部门间的良性互动和沟通,建立部门间联动抽查、联合执法、信息互通互用等机制,实现产品质量抽查信息共享共用,并根据消防检查、抽查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努力打造产品质量监督共管共治的大质量、大监管新格局。
(2)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2]。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经济、信用、标准、科技赋能、社会参与等多种手段,加强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曝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线索的,按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3)探索信用分类监管。探索推进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建设,结合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属性、行业发展状况、企业履责情况、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等,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推进实施对高风险企业全覆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随机抽查的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实现更加精准地监管。
(1)突出重点产品。对近年来合格率较高且稳定的消防应急灯具、洒水喷头等产品,减少抽查批次;对不合格检出率超过10%的防火阀、防火门等产品,加大抽查批次。
(2)突出重点指标。对涉及安全性能、高频出现的耐火性能、环境温度下的漏风量、附着强度等不合格指标,重点抽查检查。
(3)突出重点行业。对防火门、防火阀等山东省生产企业较多、产业聚集的行业,综合运用监督抽查、监督检查、风险监测、不合格调查等手段,组织专项整治。
(4)突出重点企业。对连续多次抽查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较集中的企业,在依法处置的同时,加大后续监管力度。
(5)突出电商领域监管。适应消费新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消防产品电商领域监督抽查,特别是网络销售量较大及网红、“直播带货”等产品种类,加大抽查批次量,做到与群众电商购物种类、数量相匹配,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6)突出重点地域。加大对近年来不合格发现率较高地区、区域性批发市场抽查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1)持续优化升级 “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数字化手段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智慧监管效率和水平,尽快实现与国家、外单位或部门监管数据平台的对接。
(2)建立完善生产企业数据库。扎实开展辖区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摸排,全面采集企业生产状态、生产产品等信息,及时更新、动态掌握全省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监管精准性。
(3)推动实现管理系统市、县两级全覆盖。深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监管“快、准、严”要求,在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全部上线运行的基础上,逐步向山东省下辖的16个地级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推广使用,实现全省监管数据归集,以更好地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4)加强互联互通。持续推进全省监督检查、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网上运行,实现全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探索与登记许可、标准公示等信息互联互通,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智能化水平。
(5)强化分析应用。运用大数据,强化统计分析和场景应用,动态展示监管过程,全景展示企业质量画像。
(1)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3]。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落地,靠的是人。由于该项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较强,且具有复杂性、特殊性的特点,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要强化对各级质量监管条线队伍的培训,积极宣贯消防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2)对不合格产品相关企业分类施策[4]。对质量意识淡薄、不熟悉标准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加大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对质量管理不健全、过程控制不严的生产企业,组织技术机构、行业专家对其“问诊把脉”,帮扶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强化出厂检验;对违法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市场主体,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惩重罚,公开曝光。通过多措并举、分类施策,督促相关企业改进管理方式,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提升产品质量。
(3)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快建立重要产品风险监测站点,不断健全“信息收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处置”全链条工作机制,提高风险防范的准确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努力使监管走在风险前面、舆情前面,切实维护消防产品质量安全。
(4)助力品牌建设。整合省内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优势资源和先进生产工艺,形成产业集群优势,组建相关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创建优质区域品牌、行业品牌、企业品牌,并不断提升省内相关生产企业的凝聚力,形成品牌合力,摆脱劣质低价产品竞争态势,形成技术支撑生产、生产促进技术升级的良性循环。
(5)加大消防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民事责任的追究虽然可以适用现有的民商、经济法律,但是由于消防产品本身消费金额不大、举证难等特点,司法实践中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向生产经营者追究民事责任的案例并不多。因此,需要思考适应消防产品违法案件特点的特别制度设计,对违规违法、合格率低的生产企业要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以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防产品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共安全产品,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坚持重点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原则,强化智慧监管、深化差异化监管,注重分类施策、精准高效,着力消除隐患、守好底线、护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