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利苏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四川省绵阳市 621700)
扎根区域、促进就业、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助力脱贫攻坚是当前我国高职教育的重要使命。2020 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明确指出:“要加强资助育人工作,推动各校形成全员参与,各部分配合,各教育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对受助学生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院帮扶,就业指导等各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1]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企业资源引入学校资助育人工作,更有针对性地结合市场需求,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践技能,为企业、行业培养出更多的符合岗位需求的人才。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主要由国家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三大类型组成,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等;学校资助包括校级奖学金和校级助学金;社会资助目前只有绵阳商业银行助学金。
2019 年至2021 年,学校总人数从11268 人增加到13063人,困难学生从3220 人增加到4186 人,受资助学生从2616人增加到3800 人。虽然困难学生的人数占比稍有上升,分别为28.6%、33.6%、31.3%,但资助比例大大提高,分别为84.2%、83%、93%。
从近三年数据来看,国家助学金占资助金额最多,2019年国家助学金总金额为1120.1 万,占学院总资助额的85%;2020 年拨款1130.44 万,占82.8%,2021 年拨款1200.2 万,占比80.3%。国家助学金金额逐年增加,占比略下降的原因是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拨款增加,同时绵阳商业银行助学金2020 年启动,普惠了更多困难学生。
图1 2019-2021 年学校困难学生受资助人数占比
图2 2019-2021 年学校资助金额情况
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数据统计来看,全国普通高校每年约3700 万学生能够获得资助。高职院校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少部分有事业单位中提取的收入、金融机构提供的助学贷款,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微乎其微。资助形式上,高职院校主要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资助程序给予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减免学费,帮助学习解决暂时的学习与生活问题,但很少关注学生心理,资助形式单一化,降低了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主观上限制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养成。
现阶段,高职院校确认资助对象时主要以《教育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标准,并以学生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扶贫帮扶手册》或《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为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经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评定,就基本完成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2]。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量化分析表》,涵盖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两年内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遭受重大意外事件、户籍所在地属国家级贫困县或革命老区或中央苏区或省定贫困县等各方面综合因素,但在实际认定过程中仍然存在困难学生识别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生源地民政部门相关办事人员偶有存在缺乏责任心,审核不力,出现不予办理《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户》、《扶贫帮扶手册》或《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情况,或者存在人情因素,未核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就直接办理的情况,而实际家庭经济条件并不符合资助标准;二是学校资助工作人员通常是通过学生提供的基本条件材料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量化分析表》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缺少实地走访调研,难以获得资助对象的准确信息;三是部分家庭困难学生由于心理抗压能力弱、性格敏感、自尊心较强等原因不愿意提出资助申请。这些都会导致贫困生数据失真,出现“应助未助”的现象。
随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高职院校资助体系逐步完善,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享受了国家的政策,并能正确认识自我,努力成长成才。高职院校开展的资助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家庭学生的经济问题,但是缺乏对于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和精神问题关注,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有依赖心理,“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主观能动性不足,缺乏感恩情怀,导致他们的个性特征在资助中不能得到改善,甚至还会加剧演变,出现不良价值取向,滋生不劳而获心理,感恩意识和奉献精神缺位、诚信意识匮乏、集体意识及团结意识欠缺等现象,致使资助成效并不是十分理想。
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为贫困学生出资,采用联合培养、联合资助的形式,解决学生的学习生活问题。同时,企业参与学校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制定,研究和企业人才需求相对应的育人方案。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出资构建实训基地,通过联合培养,企业和学校实时对接育人工作,为学生安排实习等实训活动,促进学生的专业技能不断强化。此外,企业为家庭困难学生提供一定的资助,学生选择企业发展需要的专业,并到企业实习,既能获得一定报酬,又能把握市场需要,有效完成专业技能训练,提升岗位竞争能力。学生毕业后企业可以择优录取,解决自身的人才招聘问题,学校亦能提升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促进企业和学校的双赢。
高职院校和企业结合现阶段的市场需求状况,选拔在校生组成“订单班”,学校根据企业要求融入企业文化和职业道德制定人才培养目标、修订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双方签订协议,确定双方在资金、设备以及师资等方面开展多项合作,“订单班”学生在完成学业后进入企业工作。“专班专制”,订单式育人模式既能提升学校教育水平,又能传递企业文化和价值观,帮助学生提前熟悉企业文化,培养正确的职业道德,提升学生的责任感,解决企业人才短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讲话中指出:“我们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强调再穷不能穷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尽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3]进一步提升教育公平,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贫困生扶贫资助工作力度,是国家对于教育扶贫的重视。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资助育人工作的深入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应从顶层设计出发,统筹引领,制定相关的利好政策,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政府支持,鼓励高职院校积极搭建平台,与更多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进校企合作资助育人工作。另一方面,鼓励企业设置资助奖学金,企业资助的支出成本,政府从其他端口提供税收优惠或减免;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政府可进行奖励,以此激励更多的企业主动作为,积极参与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政府主导,能促使校企合作资助育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确保校企合作资助育人效果最大化。
高职院校要避免资助形式单一化,做到精准认定、应助尽助,首先要以规范为基础,出台并不断修订《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充分发挥辅导员作用,深入调研,核实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进一步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其次,要以发展为目标,就加大勤工助学经费投入力度和实习兼职机会,强化学生的“自助”意识和“助人”能力。同时,可设立临时困难救助资金,对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家庭变故等突发情况的学生予以救助。高职院校应不断探索并构建“助、奖、贷、勤、减、缓、补、救”的发展型资助服务体系,多措并举,多元发力,提升资助育人水平。
高职院校应遵循校企合作资助育人工作自身发展的诉求——追求物质满足前提下的有尊严的生活和学习[4]。在给予学生物质帮助的同时,注重给予学生全方位的指导。一方面,资助工作部门要注重引导学生思想,指引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与生命追求,正确判断各种观念和思潮,增强社会责任感;要注重激发学生情感,巩固爱国爱党之情,怀抱感恩情怀;要培育学生心理,提高他们自立自强的意识、决心与信心;要注重塑造品德,树立诚实守信的品德,真实反映家庭情况,让国家有限的资源落入真正需要的学生手中;要注重锻造素质,提高竞争上岗,优质服务的思想意识。
在校企合作机制下,可以将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企业可以为高职院校开展相关校园文化活动提供支持,促进企业文化和精神的渗透,也可以通过设立的见习、实习基地给予学生更多的机会,使学生了解多元文化并存的现实,学会辩证看待不同的价值观,逐渐学会正确的自我认知和评价,完善人格,真正实现“精神脱贫”[5]。
校企合作资助育人工作能发挥企业的资金、技能与管理人员经验等优势,既可以调到企业资源参与高职院校教育工作,又可以提高被资助学生的综合素养,为企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这是一个政府-高职院校-企业三方共同努力的循环渐近、不断革新的过程。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与指导,积极出台和完善政策,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资助育人,高职院校与企业密切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精准认定,丰富资助形式,关注学生的心理成长等,通过多样化措施应用,切实提升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资助育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