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静 茹, 王 晓 慧
(1.武汉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武汉大学 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是一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永恒主题。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推进,老年人生活质量已经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社会建设的重要指标。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8亿,占总人口的19.8%[1]。预计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将会在2053年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数的34.8%[2]。老年人往往面临来自诸多方面的压力,如收入下降导致的经济状况拮据、身体机能逐步退化导致的失能和失智问题、独居导致的社会隔离程度加剧等。如何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的晚年福祉,已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21世纪以来,互联网蓬勃发展,已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重塑大众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得益于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及信息无障碍行动持续推进取得的显著进展,老年群体连网、上网、用网的需求活力进一步激发,数字鸿沟进一步弥合。互联网快速向老年人群渗透,老年群体加速融入网络社会,持续促进数字包容。截至2022年12月,十余项适老化标准规范相继出台;指导企业为老年用户推出远程办理、故障排除等电信服务,组织648家网站和APP完成适老化改造;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仍在持续上涨,达1.53亿,占比显著提升,达14.3%[3]。预计2030年,我国至少有1/4的老年人成为网民[4]。
学界也愈发关注互联网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关系及其背后的影响机制。在老年人顺应新时代要求,提升融入互联网社会的主动性,更新知识观念、学习新技能、打破社交困局、调整社会关系以成功跨越数字鸿沟,恰好与美国学者帕森斯提出的社会化与再社会化概念[5]相契合。“网络增益效应论”将互联网看作是一种维持现有社会关系或建立新关系的途径和手段,认为互联网使用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扩大老年人的社会网络,有助于老年人社会资本的积累、老年福祉和生活质量的提高[6]4。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以及新媒体技术的使用对于打破老年人传统的社会网络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2016~2018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实证分析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并进一步揭示其作用机制,以期为增进老年人福祉提供理论支撑,让老年人与其他年龄群体在新时代下共享信息技术的发展成果。
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是一个多维概念,也称生命质量、生存质量。Arnold将生活质量分为客观生活质量评价与主观生活质量感受[7]。客观生活质量关注社会向成员提供各种客观生活条件的状况或程度,是社会中影响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的客观条件的综合反映。客观生活质量主要运用衣、食、住、行等客观指标来衡量和评价,既可以衡量个体,也可以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主观生活质量也称可感生活质量,聚焦社会成员所处的生活状况,评估其需求满足或满意程度,反映对生活总体水平和各种客观生活条件的主观感受、评价和总结。学界通常用生活满意度或主观幸福感作为衡量主观生活质量的指标[8-9]。易松国、风笑天认为,客观生活质量对主观生活质量的解释力有限,主观生活质量和客观生活质量既相关又相互独立,仅提升客观生活质量不能带来主观生活质量的同步提升[10]。换言之,主观生活质量的提升机制相对独立于客观生活质量。探究主观生活质量的提升由哪些机制或要素引致已成为当前生活质量研究领域中的新焦点。
聚焦互联网使用对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学界展开了诸多研究,但研究结论并不一致。多数研究表明,互联网使用能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6]3,[11],这也是当前学界的主要研究结论。关于互联网使用提升主观生活质量,学界主要形成了两种解释路径。第一,信息获取解释机制。互联网使用通过信息获取影响幸福感[12]。老年人依靠互联网平台可以拓展信息获取渠道,改善认知功能、提高信息获取与服务利用能力。不同的互联网功能全方位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不同偏好的多元化的需求,促进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的提升[13]。第二,人际情感解释机制。一是社会适应与社会参与。互联网使用通过降低疏离感[14]、缓解孤独感[15],从而提升/维持较高的主观幸福感。互联网使用可以缩小老年人的数字鸿沟,弱化社会隔离[16],促进社会融入。互联网使用通过增强社区参与提高生活满意度[6]3。互联网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实现信息即时传递,突破了对身体能力的限制。借助虚拟的网络社区,线上参与拓展老年人的社区和社会参与度,增强老年人的社会信任与社会认同,维持较强的社会联结与群体归属感,从而提高其生活满意度。二是社交网络与社会支持。互联网使用通过社会网络提升生活满意度/幸福感[17-18]。有研究进一步表明,互联网使用通过拓展家庭网络和朋友网络、降低孤独感的同时,也会导致社会网络萎缩而加重孤独感[19]。还有研究发现,互联网使用通过社会资本[20]、社会支持[21-22]影响生活满意度/主观幸福感。老年人通过互联网使用,一方面超越时空阻隔来履行家庭角色,维系和改善家庭成员关系;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好地获取来自家庭、朋友、邻里的社会支持,从而提高其生活满意度。
当然,也有部分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的幸福感并无显著的影响[23-24]。甚至有研究表明,互联网使用反而显著增加了老年人的孤独感[25]。受身体机能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老年人的社交圈逐渐收缩。互联网使用的增加伴随着与其家庭成员及线下社区成员沟通的减少,孤立自己的概率上升,对老年人幸福感产生消极影响,甚至诱发抑郁症等心理疾病。Shapiro认为,Kraut在样本选择上存在严重的方法论瑕疵。即使在没有互联网使用的情形下,老年人也可能随时间推移表现出孤独感增强的状况。互联网的使用不过是填充了个体孤独感增强后的人际纽带空隙,很可能存在因果倒置的情形,即孤独感更高的个体更倾向于使用互联网[26]。随后的若干研究也一定程度佐证了Shapiro的假设。研究发现,孤独感程度更高的个体更加依赖在线互动从而获得情感慰藉[27-28]。这又衍生出本研究关注的另外一个问题:什么样的老年群体更容易使用互联网来满足自己的需求、提高自己的主观生活质量,又具有哪些共同的特质?
综上所述,梳理既有文献发现,主观生活质量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众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影响居民主观生活质量的因素进行了深入探讨。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突飞猛进,研究互联网使用与居民生活质量关系的文献已较为丰富,但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第一,学界关于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影响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争议的焦点在于互联网使用究竟扩大了还是缩小了个体的社交范围。第二,互联网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存在异质性。聚焦互联网使用行为与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关系,什么样的老年群体更容易使用互联网,又会对主观生活质量产生怎样的影响值得探究。基于此,本文试图对如下几个问题展开分析:一是聚焦老年人群体,分析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并分群体探讨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影响的差异性;二是探究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机制,考察社会网络是否是互联网使用影响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中介变量。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自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hina Longitudinal Aging Social Survey,简称CLASS),该数据由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设计、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实施的全国性追踪社会调查项目,调查范围覆盖全国除香港、澳门、台湾、海南、新疆和西藏外的28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对象是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调查内容包括老年人的社会经济状况、健康与相关服务、养老规划与社会支持、身心状况等多方面。2014年CLASS基线调查的样本来自全国134个县、区,462个村、居,最终样本容量为11 511人。2016年样本容量达11 471人,2018年样本容量达11 419人。其中,同时接受2016年和2018调研的样本共9641人。
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即生活满意度。研究选择选用CLASS问卷中对应的问题——“总的来说,您对您目前的生活感到满意吗”,将回答“很不满意、比较不满意、一般、比较满意、很满意”依次赋值为1、2、3、4、5。核心解释变量为互联网使用。选用问卷中“您现在经常上网吗”这一问题,其中“1”表示是,“0”表示否。
参考既有研究,同时将性别、户籍、年龄、文化程度、个人收入水平(取对数)、养老保障、日常生活行为能力、健康状况、慢病与共病情况、婚姻状况、家庭成员规模等个体与家庭特征变量,以及省份虚拟变量纳入回归模型中,控制省份间的差异。所有变量的选取、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如下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观察表1可以发现,2016年与2018年的老年人平均主观生活质量水平差别不大。然而,与2016年相比,2018年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行为显著增加,老年人的智能手机使用比例提高,上网频率增加,反映了老年人顺应时代开始逐渐使用互联网。样本分布中,性别分布比例均衡,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居多。平均年龄在70岁左右,受教育水平为小学水平的老年人居多。多数老年人享有至少一项养老保障,患有至少一种慢性病。
为考察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综合动态时间变化的影响,研究采用CLASS2016和CLASS2018数据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并加入时点固定效应。基于本研究的因变量为有序多分类变量,研究采用面板有序Logit模型进行估计,构建基准模型如下。为验证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研究还采用面板有序Probit模型进行估计,并将面板数据看作截面数据,采用有序Logit模型、有序Probit模型分别进行估计。
Qualityi=α+βCInterneti+γCXi+provi+εi
(1)
式(1)中,Qualityi表示第i位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Interneti表示老年人i是否经常使用互联网;Xi为控制变量,包括老年人的个体与家庭特征变量α、β和γ为待估计系数,其中γ为向量形式,provi为省份虚拟变量,εi为误差项。
Qualityi是潜变量,当取值低于临界值C1时,老年人对生活很不满意(Qualityi=1);高于C1但低于C2时,对生活比较不满意(Qualityi=2),以此类推,当Qualityi高于C4时,老年人对目前生活很满意(Qualityi=5)。如式(2)所示:
(2)
假设εi服从逻辑分布,X表示所有解释变量,Λ(.)表示累积分布函数,则可以表示为:
P(Qualityi=1)=Λ(C1-Xβ)
(3)
P(Qualityi=2)=Λ(C2-Xβ)-Λ(C1-Xβ)
(4)
… …
P(Qualityi=5)=1-Λ(C4-Xβ)
(5)
本文通过逐步回归的方式报告了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影响的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模型1在控制了年份和省份变量的前提下,发现互联网使用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与不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相比,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提高了0.4321。模型2放入个体与家庭特征变量后,虽然回归系数有所下降,但互联网使用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使其主观生活质量提升0.2167。
表2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
个体与家庭特征变量方面,回归结果显示户籍、年龄、文化程度、收入水平、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规模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正向影响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而性别、日常生活行为能力、慢病与共病显著负向影响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这说明相比男性,女性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更高;遭受着慢病折磨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更低;日常生活行为能力越差(从自理到半失能、失能)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越低。
观察表2的面板有序Logit模型和面板有序Probit模型结果,并对比将面板数据当成截面数据处理的结果,发现各变量的符号与系数大小基本保持一致。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在1%的水平上始终显著,表明了本研究结果的稳健性。
为了进一步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选择采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的方法进行检验。第5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已10.65亿,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8%[3]。移动上网已成为非常普遍的上网方式,而智能手机是移动上网的主要设备。因此,智能手机使用、互联网使用的频率指标能反映老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故将这两个指标作为核心解释变量的另外指标进行相应的分析,结果见表3。
表3 稳健性检验结果
表3的模型1~4在控制年份和省份效应的基础上均纳入了个人与家庭控制变量。回归结果显示,智能手机使用、互联网使用频率均与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呈显著正相关,两种模型下参数结果基本一致,表明研究结论具有高度的稳健性。
互联网使用与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间具有潜在的内生性,一方面主观生活质量越高的老年人很可能因为生活需要或更有能力支付互联网使用产生的费用而选择使用互联网;另一方面,老年人可能为了提高主观生活质量而选择使用互联网,即提高了其互联网使用的可能性。
文献梳理发现,既有研究主要选择省份层面的互联网普及率、地区网络覆盖率(含社区网络覆盖率)、社区层面互联网使用情况、受访者对手机短信重要性评价、家庭每月通讯支出等工具变量作为互联网使用行为的工具变量。受限于数据可得性,CNNIC报告只能获得2016年各省份的互联网普及率,2018年的互联网普及率虽然从公布的《2018年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可以获取,但因为报告来源不同,不具有数据可比性。综合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老年人居住的房屋是否有网络信号(有线或者无线)作为工具变量。居住的房屋是否有网络信号反映了该地互联网的普及率、覆盖率,会直接影响老年人能否使用互联网,满足工具变量相关性的条件;另一方面,居住的房屋是否有网络信号不会直接影响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满足工具变量外生性的要求。表4显示了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控制了其他变量时,工具变量对老年人互联网使用的影响显著为正,F值为120.83,工具变量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解释力较强。在修正内生性后,互联网使用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互联网使用的确提高了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
表4 内生性处理:工具变量法
考虑到不同老年人群体间存在诸多不同特点,将老年人样本按照户籍、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地区进行分组,探究互联网使用对于不同老年群体主观生活质量影响的异质性,详见表5。
表5 互联网使用对不同户籍、性别、地区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
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对非农户口、男性、女性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其中对非农户口的提升效应更大。一方面反映了城镇老年人对网络的依赖程度(互联网使用对城镇老年人的使用粘性)较高;另一方面,城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整体受教育水平和收入水平较高,与农村老年人相比,有着更好的网络接入和使用基础。此外,区别于基准回归模型中的结果,使用互联网的女性老年人生活满意度略低于男性,但由此得出男性使用互联网获得幸福感要强于女性的结论可能稍显“武断”,还需进一步探究。
分区域来看,互联网使用对中部、西部地区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显著为正。这一结果与祝仲坤、冷晨昕研究发现类似[29]。东部地区互联网发展或已处于稳定的成熟期,互联网可能早已司空见惯。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层次偏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导致互联网的推广普及程度偏低,目前正处于快速成长期。因此,相较于东部地区老年人,互联网的使用可以给中西部地区老年人带来较为强烈的新鲜感与满足感。
表6汇报了互联网使用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分年龄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仅在拥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老年群体中显著,对不识字和小学学历的老年群体的影响不显著。可能的解释为,第一,互联网使用需要一定程度的文化水平,不识字的老年人即便接触了互联网,也会由于语言文字障碍难以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第二,文化程度较低的老年人学习能力较弱,对互联网等新鲜事物较为排斥;而中学和大学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学习能力更强,对新事物的接受程度更高。
表6 互联网使用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年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仅在低龄老年群体中显著,在高龄老年群体中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为,高龄老年群体学习使用互联网本身存在一定的技术障碍和学习障碍。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机能一定程度的弱化,使用互联网的积极性不足。对高龄老年人而言,互联网使用更多集中在语音通话与外界保持必要联系这些基础的方面,带来主观生活质量的提升效应也很有限。
上文分析指出,互联网使用显著提高了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接下来,本研究进一步采用CLASS问卷中“您一个月至少能与几个朋友见面或联系”这一变量作为主要衡量变量,将回答“没有、1个、2个、3~4个、5~8个、9个及以上”依次赋值为0、1、2、3、5、9,以考察互联网使用是否通过扩大了老年人的社会网络提高了主观生活质量。为了确保这一结果具有稳定性,采用替代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采用问卷中“当您有需要时,有几个朋友可以给您提供帮助”作为社会网络的另一指标。
SNi=α1+β2Interneti+ρXi+provi+εi
(6)
Qualityi=α2+β3Interneti+δ×SNi+μXi+provi+εi
(7)
式(1)与式(2)中,Qualityi表示老年人i的主观生活质量,Interneti表示老年人i是否经常使用互联网,SNi表示老年人i的社会网络,Xi为所有控制变量,εi为误差项。
表7报告了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社会网络的回归结果。回归结果显示:互联网使用的系数始终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正,在控制了其他变量后,与不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相比,使用互联网的老年人社会网络扩大了0.1933。模型3和模型4汇报了替代变量的结果,验证了研究结果的稳健性。
表7 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社会网络的影响
Sobel-Goodman检验结果表明,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分别为8.59%和10.32%,证明了社会网络是互联网使用影响老年主观生活质量的重要机制之一,即互联网使用通过扩大社会网络提高了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如表8所示。
表8 Sobel-Goodman检验
可能的原因是:第一,互联网契合了老年人的社交状况。老年人在行动能力上与其他群体相比更为有限,进行传统的在场社会活动面临更大的障碍,而互联网跨时空互动性、便捷性、高效性的特点为老年人创造了更容易、方便的生活平台,增加了其参与社会生活的质效。如以微信、QQ、微博等为代表的信息沟通工具打破了时空界限,便于其进行传统方式难以想象的高效社会互动。第二,互联网拓宽了老年人的社交范围。我国是典型的“人情社会”和“熟人社会”,个人的现实社交网络在个人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会直接影响其主观生活质量。特别是随着老年人年龄增长,其社交范围不仅愈发固化而且日渐萎缩。互联网无疑为老年人提供了与不同社会群体交往的新方式,无形中极大地扩展了其社交领域,社会网络范围的扩张和网络强度的改善促使其主观生活质量的提高。第三,互联网拓宽了老年人的社交内容。传统意义上老年人作为数字生活的“网络弱势群体/边缘群体”,难以接触丰富多彩的网络世界,随着老年人日渐适应互联网,融进网络原住民和网络移民人群中,老年人可以刷“朋友圈”乃至与朋友一起参加在线游戏等活动,使社交活动更加多元和多彩。
本文基于2016与2018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论证了互联网使用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第一,互联网使用能够显著提高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进行稳健性检验与工具变量法克服内生性后,该研究结果依然显著。第二,互联网使用对不同老年群体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存在异质性。互联网使用对不同性别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均起到提升作用;对中西部地区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显著为正;对城镇、低龄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更大;提升了拥有初中学历及以上学历的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但对不识字的老年人和小学学历的老年人的影响不显著。第三,影响机制检验结果显示,社会网络是互联网影响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中介变量,即互联网使用通过影响老年人社会网络提高了其主观生活质量。
经济增长和政府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增加国民福祉,保障并不断改善民生水平。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已成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是我国民生领域的重要工作之一。上述研究表明,互联网使用能显著改善老年人的主观生活质量,因此要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对老年人主观生活质量的提升作用。一方面,加快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当前,不同地区间、城乡间互联网设施建设存在的巨大差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还比较匮乏,居民使用网络的空间和条件不足,老年人往往面临“上不了网”和“用不起网”。应大力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以光纤到户、5G网络等国家互联网发展战略为契机,加大网络提速降费力度,提升互联网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性能,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大幅降低家庭宽带使用费,促使全体老年人均能够享用互联网资源。另一方面,提高老年人的互联网使用能力。老年人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弱,接受速度慢,不会用、看不懂、操作复杂是老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最大障碍。结合不同户籍、不同性别、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文化程度老年人的特点,基层社区、子女应给予老年人更多的耐心,帮助其掌握互联网使用的技能,提高老年群体互联网使用率,鼓励老年人通过互联网加强与他人的沟通,拓展老年人的社交范围,扩大互联网对主观生活质量的提升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