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敏,闫 玉
2023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生活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我国始终把为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放在首位,力争加快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步伐。大学生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其拥有科学正确的幸福观是实现个人幸福、社会幸福、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大学时期是人心智走向成熟的关键阶段,在此阶段对大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使大学生认清幸福的科学内涵、掌握创造幸福的科学方法具有深远意义,能够帮助大学生更好地实现个人的 “小我” 幸福以及人民的 “大我” 幸福。
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多元、迫切,对于幸福蕴含的真谛价值、实现幸福的方式方法存在不同的理解与认识。在文化内容日益交融、价值观念日益多样的时代,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是对大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实现个人与社会共同发展的必由之路。
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有利于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学不是书斋里的学问,经济社会发展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现实发问,也都是思想政治教育学实现新发展的动力源泉。[2]思想政治教育学若想不断地向前发展,就需要回答好伴随着社会发展、时代变化出现的思想政治新问题。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应如此。从整体上来看,当前我国大学生普遍具有正确的幸福观念,对幸福有着正确的认知,不论是在学习、工作,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均能够以较为健康积极的幸福观指导自身的行为举止。但是也存在一部分大学生因为家庭教育背景的不同、社会多元文化的影响而形成错误的幸福观,其日常行为也与科学的幸福观要求日渐背离。因此,解决好社会发展过程中大学生群体出现的幸福观问题,搭建好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体系,能够进一步充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
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有利于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2018年5月,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首先,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能够帮助大学生确立为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不懈奋斗的坚定理想。大学时代是每个人心智逐渐走向成熟,开始并拥有独立自主思考问题、采取行动解决问题能力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形成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对其人生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其次,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能够引导大学生实现幸福与道德的有机统一。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幸福生活的实现必须建立在道德与幸福有机统一的基础之上。幸福实现的道路虽然不只有合乎伦理道德这一条,但是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任何方式方法都应是满足伦理道德要求的,以满足自身私欲和使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取到的只能是虚假的幸福。最后,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能够让大学生树立劳动是获取幸福的主要方式的观念。大学生在参与实践劳动中,不仅可以增强其动手能力、健硕其体魄,而且在劳动中可以做到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际充分结合起来,在劳动中真切地理解消化理论知识,体悟感受真正的幸福。
开展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有利于解决在新时代发展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幸福中国建设的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这是对我国发展进程作出的一个重大判断,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时代。与此同时,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发生了重大转化,已经由 “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转化成为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由此可见,在新时代国家的发展重心不再仅仅局限于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幸福的层面,而是更为深刻地关注到人民精神生活幸福的层面,追求人民生活中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统一。培养大学生具有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并能将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认知自觉地转化为实际行动,落实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主观与客观、物质与精神、创造与享受、个人与社会四个方面的统一,能够助力新时代幸福中国建设的步伐大踏步向前迈进。
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有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4]在新时代,实现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进一步发展,需厘清当前存在的现实问题。
高校在教育实施中发挥着主导作用,但就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现实状况而言,鲜少有高校对大学生开展系统全面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工作。在新时代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如若高校没有对大学生幸福观的整体现状进行调查与研讨,没有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那么势必会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幸福观以及践行正确的幸福实现方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高校应意识到对大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重要性,组织相关课程的设立,深入挖掘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容,充实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实践形式,不断提高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实效性。
新时代,大学生在多元社会文化中成长,接触到的信息观念良莠不齐,致使部分大学生在幸福观上出现了过分追求物质满足轻视精神充盈、过分关注自我利益忽视他人权益、过分贪图享乐逃避劳动创造、遇到挫折和困难时产生极端情绪的偏差,未能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有深刻清晰的认知与掌握,走入到幸福观的误区。所以,需要对大学生进行导向明确的、长期性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以科学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为指引,消解大学生中出现的错误幸福观,引导他们走出错误幸福观的误区,让每一个大学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教育内容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起到联系与转化的桥梁作用,它是教育者向受教育者传授以及讲演的理论性、观点性、实践性知识内容,以此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同时,教育内容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会随着时代的变化、科技的发展共同更迭。现如今,在我国高校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方面,大多仍采用传统的讲授法向学生传递知识,缺少实操应用环节,造成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的脱节,没有做到帮助学生构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内化与外化的完整过程。面对这一困境,急需加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在理论与实践这两方面的紧密结合。
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展开,既离不开教育主体对知识的传授与吸收,也离不开教育环境产生的影响。当前,在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实施过程中,教育者仍然处于重要位置,但一味地强调教育者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已经成为过去式。首先,受教育者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对象,因其具有主观能动性在教育活动中也处于主体地位,是主客体的统一。其次,良好和谐的校园、家庭、社会、网络环境对学生养成正确的幸福观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总之,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开展形式不能够局限于教育者领域,也应充分扩充到受教育者和教育环境领域,拓宽渠道以便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取得持久效果。
在新时代,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这一根本中心,把握好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同向同行这一关键举措,以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互为补充作为重要着力点,开创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新局面。
坚持 “以学生为中心” 作为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根本中心,能够集中体现出坚持 “以人为本” 的教育理念。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学生的学习和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观能动性。现今对大学生开展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应充分考虑到学生共处在物质条件和信息化程度空前提升的时代背景下,成长于不同的家庭环境中,具有十分丰富的想法和敏感的思维,因此在幸福观教育过程中要高度关注学生对于幸福的需求,以学生的兴趣为切入点,以问题为导向,从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出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性,达到培养学生树立正确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目的。对于一般的教育对象来说,教育大都是塑造与改造相结合。[5]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是实现教育改造的有效途径。引导学生本人意识到个人是进行自我教育的主体,应不断地培养自身的自我反思能力,不断地提升综合文化素养,并主动将原有的幸福观念与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进行对照反思,查摆自身是否出现不正确的幸福观,认真分析其原因,提出具体的举措方法帮助自己加以改正,最终用科学正确的幸福观来指导个人的行为实践。
理论教育解决的是对知识的认知、理解性的问题,是学生知识内化的过程;实践教育解决的是对知识的执行、运用性的问题,是学生知识外化的过程。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联动展开,能够 “实现教育要素和教育阶段的协同,增强教育过程的完整性,从而全面提高思政课的教育实效性” 。[6]只有做到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共同扎实推进,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内化与外化的统一,促进学生更加全面、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实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知行合一。
一方面,在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开展的过程中,理论教育具有主导性的作用。只有充分的说理,才能开启人的心窍,为形成高尚完美的思想品德奠定理性的基础。[6]因此,只有对学生进行科学、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教育,才能使其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有深刻的认知与认同。以 “知” 为良好开端,为 “行” 打下坚实基础,具体可以采取以下方法:第一,充分利用好课堂教育。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双管齐下,不论是在专门的幸福观教育课程,还是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以及各类专业课程都做好幸福观的理论教育。第二,设置研究性学习任务。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开展学术沙龙等学理性活动,使学生在学习幸福观的理论内容后能够输出个人观点与理解,教师随堂予以指导,带领学生在学中思,在思中悟。第三,开展幸福观相关文化活动。有关幸福观的文化活动既可以向学生传递知识内容,同时丰富多样的活动也会使其拥有更多的幸福体验。
另一方面,在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开展的过程中,实践教育起着衔接性的作用。开展实践教育可以破除理论教育的烦闷枯燥,调动起学生的行动力以及学习的主动性,加深学生对 “知” 的全面了解,推动学生对观念由 “知” 到 “行” 的充分转化。幸福观的实践教育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第一,增设劳动教育课程。学生在参与诸如志愿活动、课程实习、勤工俭学的过程中,通过自身的劳动付出,领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深刻内涵。第二,开展社会调研工作。鼓励学生加入到幸福观调研或其他各类专业调研活动中去,将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到实践活动中去,在其中体验过程幸福、收获结果幸福。第三,参与网络实践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互联网与我们生活学习的融合度在不断提高。鼓励学生参与网络实践活动,既能够让学生切实地在实践活动中体验幸福,也能够克服地域、时间等因素,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所谓显性教育,是指教育者直接公开地组织实施教育活动;隐性教育则是指教育者开展的教育活动对教育对象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是一个硬币的两个面,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7]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具有系统性、长期性的特征,既需要显性教育以强有力的内容输出向学生传递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内容,也需要隐性教育在学生中发挥 “润物细无声” 式的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念熏陶,二者优势互补,应充分发挥其合力作用。
一方面,显性的幸福观教育由于具有直观性、具体性、目的性、规范性的特点,是一种 “形显而神显” 的存在形态,会在开展的过程中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学生能够较高程度地理解吸收教育内容。为此,在对大学生实施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运用显性教育来提高学生对于幸福观内容的掌握程度,引起学生对于幸福观知识的重视,促使学生自觉地将知识转化为自身的实际行动。与此同时,显性的幸福观教育公开表达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主张和要求,价值导向明确,对错误的幸福观念予以否定和批判,能够不断强化学生正确的思维认知和行为举止。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显性教育可以通过思政课堂教育、主题讲座、专题汇报、座谈会等形式开展,推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在学生中入脑、入心、入行。
另一方面,隐性的幸福观教育由于具有隐蔽性、广泛性、渗透性、持久性的特点,是一种 “形藏而神显” 的存在形态,能够悄无声息地影响学生对于幸福观的认知与认同。此外,隐性教育可以采取的方式更为多样,在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均可开展。如在学校中,以校园环境为依托,从灵活运用校园宣传板块,向学生传递美好理念,到提升校园工作者的整体素质,给予学生人文关怀,共同携手建设校园幸福文化;在家庭中,父母以身作则,当孩子遇到困境时提供正确的幸福价值观念,营造幸福美满的家庭氛围;在社会中,通过博物馆、美术馆、教育基地、文化公园等场所,向学生传递积极幸福的价值理念;在网络中,净化网络环境的同时积极围绕幸福开展相关的线上辩论赛、你问我答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朋辈间的影响力促进学生对幸福的理解。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是顺应新时代背景下国家发展要求的必然内容,探究大学生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实践对策,不仅能够推动马克思主义幸福观教育的有效开展,向大学生揭示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深刻内涵,同时也能够为大学生实现自身价值,追求幸福和拥有幸福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现实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