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坤林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设备处,广东汕头 515078)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要求,“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3]”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素养是基本的思想政治素质,是现代化公民的核心素养,是国家法治化建设的基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基础性工程。大学生法治素养状况不仅关系自身成长成才,关系国家依法治国进程,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4]”因此,加强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培养时代新人的任务要求,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主题,是高职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
根据法治素养基本理论,针对高职学生实际特点,课题组在界定“高职学生法治素养”概念和内涵的基础上,设计编制了《高职学生法治素养现状与培育调查问卷》,法治素养内容包括法治认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和法治行为能力五个维度,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包括培育主体、培育力量、培育方法方式和培育效果四个维度;经论证和测试,问卷效度较高。课题组于2022 年9 月-12月期间通过问卷星对广东省辖区内的12 所高职院校(珠三角地区: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粤东地区: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粤西地区: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茂名职业技术学院、阳江职业技术学院;粤北地区: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法治素养及培育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5 096 份,样本情况如表1;调查样本涵盖不同的地区、学校、年级、专业和性别的学生,比例相对均匀,具有比较广泛的代表性;调查采用无记名自愿形式,真实客观反映了当前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状况;调查数据采用SPSS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调查结果总体信度较高。
表1 调查样本基本信息
法治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源于法治知识的学习累积,完善的法治知识是法治素养的理论要素,是提高认知、转化意识和形成能力的基础。本次调查主要了解高职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问题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根本保证”,仅70.51%的学生正确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问题关于“新时代法治的内涵”,选择法律至上、依法办事和公平正义的学生比例分别占77.85%、77.90%和79.93%,即大部分学生较好地掌握了“法治”的核心要义;部分学生对“法治”内涵的理解不够深刻全面。问题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仅68.11%的学生全面准确掌握。问题关于“我国基本法律的制定机关”,仅67.01%的学生正确选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问题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高达77.04%的学生认为大学生的法治认知水平有待提高。可见,大部分学生已具备基本的法治认知;但部分学生法治知识储备明显不足,法治认知仍不清晰。
法治意识,是对法律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是形成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的心理要素,是内化于心与外化于行的连结转换环节,健全的法治意识是法治素养的精神要素。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学生的守法意识、契约意识和程序意识。问题关于“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83.81%的学生表示认同,16.19%的学生仍无法辨别二者的关系。问题“有人发布替考信息,您会去替考吗”,高达91.88%的学生表示拒绝,绝大多数学生具有良好的守法意识。问题“好友借钱,您会要求打借条吗”,73.88%的学生表示会,而26.12%的学生缺乏证据意识。问题“您会主动要求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89.43%的学生表示会,说明大部分学生契约意识良好。问题“老板不按约定支付工资,您首先会怎么做”,86.89%的学生选择仲裁,说明大部分学生的程序意识正确。可见,大部分学生能正确区分法治理论问题,较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把握问题实质,法治意识基本形成;但少部分学生法治意识仍比较模糊。
“法治思维是指以法治价值和法治精神为导向,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方法思考和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5]严谨的法治思维是法治素养的思维要素。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学生的合法性思维、规范性思维和逻辑性思维。问题关于“大学生犯罪受到刑罚处罚”的调查显示,81.57%的学生正确理解犯罪与刑罚的有关规定。问题关于“国家机关行使公权力”,68.05%的学生选择“法无授权不可为”,说明大部分学生能正确区分公权力的界限,而不少学生仍缺乏合法性思维。问题关于“校园‘裸贷’‘套路贷’等屡禁不止的原因”,仅44.74%的学生选择法治观念淡薄,说明学生比较关注且能够理性看待校园事件;但高达55.26%的学生对问题本质缺乏正确判断,很多学生的逻辑性思维能力较差。问题关于“网络平台签约租赁男女朋友是否有效”,仅44.76%的学生对合同的效力作出正确判断,很多学生的规范性思维仍然较弱。可见,大部分学生能正确运用法治思维来分析和解决涉法问题,较好地把握问题实质;但相当部分学生对法治的理解不深刻,法治思维能力仍然较差。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6]”“法治信仰是通过实践经验和理性评判,从而对法治形成认可、信任与捍卫的意愿。[7]”牢固的法治信仰是法治素养的品质因素。本次调查主要了解学生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任、信心、崇尚及维护情况。问题关于“‘法大于权’与‘法治高于人治’”,仅53.36%的学生表示认同,仍有46.64%的学生对法治尚未完全认可。问题关于“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83.71%的学生确信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和灵魂,法治理念已基本确立。问题“当今社会中,什么至上”,仅69.23%的学生选择法律在社会具有至上的地位。问题“遇见亲友正实施犯罪”,77.55%的学生坚决选择报警,而22.45%的学生则做变通选择。可见,大部分学生已形成较深厚的法治情感,具有坚定的法律态度和立场,信仰和维护法治;但仍有一定比例的学生对法治价值的理解存在偏差,法治信仰不坚定。
法治行为能力是运用法律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法治素养的能力要素。本次调查主要考察学生对权利与义务的了解情况、正确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问题关于“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了解程度”,总体了解的学生占81.09%。问题关于“对公交车上失主要求搜查全车人”,58.75%的学生表示拒绝,而41.25%的学生仍然缺乏自我保护意识。问题关于“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认为很好和较好的学生合计只有44.34%,而认为较差或很差则高达55.66%。问题“遭遇网购陷阱等致使个人权益遭受侵害时”,90.23%的学生能正确选择法律途径维权。问题“对交警的处罚持异议时”,82.22%的学生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而少部分学生的维权途径不合法不正确。问题“当发现有人发表不当言论时”,51.63%的学生选择举报,38.32%的学生选择纠错,10.44%的学生选择围观凑热闹和视而不见。可见,大部分学生较好地将法治付诸实际生活;但部分学生因法治观念不强烈和法治意识淡薄,用法能力仍然较差。
调查分析发现,学生的自我培育、培育力量、培育内容、培育方法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是制约和影响广东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效果的重要原因。
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是影响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效果的决定性因素。问题关于“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70.86%的学生选择思政课和专业课教师,15.30%的学生选择学校相关部门宣传,16.52%的学生通过党政及社会组织宣传,15.38%的学生通过网络媒体宣传,12.07%的学生通过父母或朋辈,仅7.87%的学生选择自学。问题关于“法治教育课堂”,认真听讲和积极发言的学生仅35.48%,听讲和记笔记的学生仅24.39%,偶尔听讲的学生占37.23%,基本和完全不听讲的学生占2.90%。问题关于学生“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或参与法治活动的频率”,经常的只有24.25%,偶尔的占43.60%,从不的占32.14%。可见,学生在法治知识获取渠道上过于依赖学校教育,对自身的主体角色认识不足,自我培育意识不强,学习与实践的自觉性不高。
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不仅需要学校切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需要家庭、社会等各方面的密切协作。问题关于“社会、家庭和朋辈等对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影响程度”,认为影响非常大和比较大的学生仅8.42%和18.76%,认为影响一般和基本没影响的比例则高达46.96%和25.86%,可见社会、家庭和朋辈等对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影响仍然较小。问题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68.37%的学生认为法治素养培育力量比较薄弱。问题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存在问题的原因”,49.41%的学生认为家庭、高校和社会的合力尚未形成。可见,社会、家庭和朋辈等培育主体的教育引导力显然不足。
与实际相结合、符合学生需求的培育内容,是法治素养培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基础。问题关于“教材中的法治内容对未来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的作用”,认为作用不大的学生高达72.30%。问题关于学生“最想获取哪些方面的法治知识”,选择与日常生活相关占71.70%,与国家和社会建设相关占70.17%,与未来就业相关占69.94%,与所学专业相关占58.22%。问题关于“法治素养培育存在的问题”,高达62.34%的学生认为法治课堂教学缺乏吸引力。问题关于“法治素养培育存在问题的原因”,高达53.32%的学生认为培育内容与生活实际脱节。可见,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抽象晦涩、理论性强而实践性不足,难以引起学生兴趣,导向作用弱化;二是脱离实际,与国家社会建设、与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发展结合不紧密,供需不对称。
方式方法是传授法治知识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连接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问题关于“学校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方式”,调查结果显示,课堂教学占58.83%,校园活动、网络宣传、社会实践、校外见习仅分别占15.66%、11.64%、9.52%和4.36%。问题关于学生“喜欢的法治素养的培育方式”,新媒体占64.17%,校园讲座和活动占61.15%,校外见习和实践占56.63%,课堂教学占56.14%,校报、公告栏和文化长廊占54.08%。问题关于“法治素养培育存在问题的原因”,69.60%的学生认为培育途径不够丰富。可见,当前法治素养的培育途径仍比较传统,缺乏创新性:一是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型传播媒介利用不足,与学生对多种培育途径的实际需要相脱节;二是校园法治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未有效发挥,校园活动与校外实践等“第二课堂”的作用被弱化。
法治素养的提升是一个从法治认知的积累、法治意识的产生、法治思维的塑造、法治信仰的树立到形成法治行为能力的长期过程。学生的法治认知越深刻,法治情感越深厚,法治意识越稳定,法治信仰越坚定,践行法治的力量就越强大。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一个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育人工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根据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特质,针对存在的问题,遵循法治素养的生成和发展规律,构建“四位一体”培育体系,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和学生四方面力量,协同发力和形成合力。
优良的家风家训和家庭教养为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提供沃土。“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在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家长要时时处处给孩子做榜样,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和正确行动教育引导孩子。[8]”一要创建民主平等和谐融洽的家庭关系,积极营造爱法学法的家庭氛围,主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法治认知水平与法治教育能力。二要自觉尊法守法,坚守法律底线、严守宪法法律,自觉预防违法犯罪,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言传身教,大手拉小手,为孩子树立尊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榜样。三要正确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坚持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正确渠道和法律手段维护家庭正当权益。四要认真开展家国情怀教育和法治人物、法治故事、法治案例学习,传承红色法治文化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教育引导孩子爱国爱家爱法,心怀对祖国的赤诚之情,助推孩子树立“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信仰。五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敢于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守护和捍卫社会主义法治尊严。
高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富于吸引力感染力的学校教育是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渠道。一要建设专业化教育队伍,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方式,打造金牌法治课堂,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知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帮助学生系统学习法治知识,全面掌握法治原则、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内涵、理论体系、思想精髓和价值蕴意,形成整体认知。二要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引导学生用法治价值观指导日常行为,增强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三要建设融“报、网、屏、端、微”于一体的可视可听可读、线上线下全媒体法治教育学习传播体系,及时推送与国家社会建设和学生生活学习工作密切相关的法治理论、法律法规;举办“主题展”、“讲座”、“文化节”和“宪法日”等法治校园活动;从而营造浓厚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学生的法治情感认同。四要设立法治宣传中心、法治网络学习平台、模拟法庭、法律实训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性、互动性平台,深化学生的法治体验;组织开展“主题班会”、“知识竞赛”、“今日说法”和“辩论赛”等法治校园活动,锻炼培养学生法治思维能力、法言法语表达能力和法律实操能力等基本素养;通过案例分析等专业训练,引导学生熟悉法律规则和程序,促进学生形成合法性、规范性和逻辑性思维;大力拓展社会调查、法庭旁听、法官律师助理、送法下基层等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五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属性,强化学生的历史责任感,提升学生的政治认同感,引导学生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任法治管理,树立法治信心和树牢社会主义法治信仰。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普法课”,社会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实践场”,良好的社会环境对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至关重要,社会支撑力量构建和塑造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目标,是法治素养培育的“净土”和规定性方向。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广泛开展法治知识宣传活动,加强普法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老少皆知、深入人心。二要加强法治建设,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维护法律权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形成人人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和不愿违法的法治社会环境。三要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社会信息传播渠道,促成媒体理性传播,惩恶扬善,褒扬正义、弘扬社会正能量,构建良好舆论环境。四要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以文化人,把社会主义法律理念和法治精神潜移默化地植入人民大众心中,成为民众立身处世、生活工作的基本准则,以法治文化凝聚全民法治共识,形成良好社会法治风尚,引领全社会树立尊法崇法的意识和信仰。五要为高职学生创造和提供各种锻炼与应用法治素养的实践平台与机会,让学生在实地参观、案件旁听、参与普法和服务群众等社会实践活动中感受法律的实体正义、程序正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权威。
“能激发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9]高职学生是“内因”,是法治素养培育的第一主体,强化学生自我培育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运用是提升高职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效果的决定性因素。一要自觉提高法治素养自我培育的主人翁意识,变“要我学习”为“我要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知识,深入领会法律精神,深化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认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二要做到心中有法,敬畏和崇尚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主动树立规则意识和法律底线意识,养成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事的守法习惯,自觉按照法律的指引约束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强化知行合一,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三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关注社会现实和热点法治事件,主动参与法治活动和实践锻炼,自觉运用法律方法研判和审视现实问题,学以致用,不断锻炼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四要树立法律至上法治理念,将法律至上作为内在价值追求,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权威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五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熟练掌握合法的维权途径和手段,做到善于用法,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生力军和主力军,大学生的素质直接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法治素养是大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四位一体”培育体系,大力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对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堪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对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