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远琼 高锋丽
(1.东莞理工学院,广东 东莞 523808;2.广东院士联合会,广东 东莞 523808)
技术成果转移是知识、信息与创新成果从高校向个人、企业以及其他组织传递的过程,目前高校技术转化涉及专利转让、校企合作研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流动等多种形式[1]。地方理工类高校科技成果转移是指将地方理工类高校校内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转移到工业界或商业界,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目的是将科技成果商业化,带动地方校企合作和产业创新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强化我国科技创新布局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地方政府应主导更多产业基金、社会资本支持高校的项目研发投资,支持地方理工类高校参与地方企业的技术研发,探索建立以技术和产业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面对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实现国家富强必须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地方理工类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成果转化是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发展的契机,产业化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科技创新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环节。高校科技成果能否顺畅向企业转移,既关系到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又关系到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进而影响创新型国家建设进程。受经济发展滞缓影响,许多中小企业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因此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尤为突出,转型升级更加迫切。具体表现为技术应用与不同行业需求的适配性不强、不同数字化工具间难以打通、数字化转型市场供需难对接、缺乏规模化对接平台等。地方理工类高校联合企业设立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中试熟化的独立部门,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奖励机制和二级学院科技创新平台,有利于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产学研能级,加快产学研深度融合。
当今全球经济的竞争愈来愈表现为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和转化速度的竞争。高校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产出地,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如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效益,成为地方理工类高校的重要课题。
《2021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35.4%,其中企业为46.8%、科研单位为15.6%、高校为3%。《2022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48.1%,其中大、中型企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均超过50%。而高校发明专利实施率为16.9%,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仅为3.9%。目前高校的专利权人与企业的需求匹配度不高,缺乏实施专利产业化的高端人才、资金、设备和场地。
近年来,东莞理工学院结合松山湖科学城布局,瞄准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技术、生命健康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依托重大平台和重大仪器,加快培育形成“优势”“特色”“品牌”研究方向。瞄准科技前沿和产业需求,按照“项目牵引、平台依托、人才支撑、交叉融合、重点突破、整化提升”的基本思路,实施科研体制机制改革“1+N”体系,科研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作为首批入选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东莞理工学院多数二级学院都搭建有实验室平台。“十三五”期间,东莞理工学院新建省部级科研平台14个,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6个;科研总经费达23亿,同比增长5.47倍,横向经费约4.2亿,同比增长7.53倍。从总体来看东莞理工学院的科研在近几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偏低,占比为18.26%,显示出科技成果转化是学校现发展阶段的短板。虽然各项科研平台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科研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受政策及历史因素的制约,专利转让率及科研成果产业化率相对偏低[3]。一是由于科研人员虽然对技术研究有很深的造诣,但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不强。以往的科研评价体系以经费申请、论文、影响因子、奖项等作为评价二级学院及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的主要指标,而科技成果是否转化,均未纳入考核指标。对于二级学院或科研人员来说,科技成果的形成就意味着科学研究的完成,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内驱力。二是由于一些科研人员的研究方向或研究成果缺乏转化力。
2017年,为进一步推进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和更好地对接粤港澳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东莞理工学院成立了东莞市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作为学校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试验特区,科技创新研究院承担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任务。2019年东莞理工学院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金额为123.26万元,东莞市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局备案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合同金额为28万元;2020年分别为466万元和350万元。可见东莞理工学院及东莞市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的技术市场交易规模在飞速增长。
但东莞理工学院还处在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起始阶段,产学研合作机制不够健全、科技成果标准化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不到位、科技成果纳入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不够清晰。因此,急需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寻求一个新的突破口。
2.3.1 缺乏科技成果专业评价机构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领域、种类繁多,缺乏细化的、针对不同领域的评价指标,导致评价结果质量良莠不齐,不能对高校科技成果的市场性、长远性作出科学的评估,容易产生评价结果价值偏移、有失公正的情况,从而导致企业和高校对合作信心不足,对转化风险顾虑较多[4]。
2.3.2 缺乏技术转移团队,科研人员对市场的需求认知度不高
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在学校科技成果与企业生产所需技术对接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大部分地方高校没有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服务的体制机制,未设置技术经纪人岗位或设置的技术经纪人岗位过少,而社会上的科技中介机构难以进入到高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大多数技术服务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展,造成科研人员只了解自己研究的产品,对市场的需求了解的并不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的信息流通体系不完善,高校与生产企业对科技成果供需信息交流不畅。
2.3.3 科技成果纳入无形资产管理时很难有准确作价
高校科技成果纳入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未建立起无形资产核算制度,导致无形资产入账方式、评估渠道不明确,难以对无形资产进行量化管理,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进行[5]。例如,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某二级学院一位教授计划对自己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出售,科技中介机构的技术经纪人已与企业谈妥价格,但由于学校暂无国有资产出售的相关政策,相关部门也没有一套出售科技成果的评价流程和操作指引,于是这个项目的技术转移也就流产了。
2.3.4 高校科研人员科技转化意识不强
“先转化、后奖励”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导致科研人员科技转化的主动性不强,科技成果技术成熟度低造成高校院所没有成果可转。此外担心作价不合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也是各级管理干部“不敢转”的一个影响因素。
2023年3月28日,西南交通大学第十四届党委第24次常委(扩大)会议纪要、《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以及一份专利权转让协议入藏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这是我国第一份基层党委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决策文件、我国第一份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校级改革文件、我国第一份职务科技成果分割确权协议,是一场突破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束缚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
2023年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放权松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推进高校院所技术类无形资产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实行单列管理,在资产评估、入账、考核、处置等方面开展符合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的改革创新,允许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型企业,以“技术入股+现金入股”的方式与单位共享成果转化收益。
2023年5月4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水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高校院所、企业、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根据实际需求,普遍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门岗位。依托人力资源机构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与高等院校深度合作,探索建设技术转移学院,开展技术转移相关专业教育。
3.2.1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
东莞理工学院要多发挥地处大湾区核心位置的优势,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机联动,构建良好的科技制度体系,加强高校、政府和企业的多方合作,制定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保障制度、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全面引导高校科技成果转化[6]。
完善科研分级管理体制,赋予科研团队带头人在队伍建设、经费支配、技术路线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构建“谋划培育—资源整合—跟踪服务—精细管理”的科研服务体系,加大对重大项目和成果的培育、申报、筛选的组织力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技伦理审查制度。
致力探索“前沿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技术研究—产业转化”的全链条创新模式。提高科研人员对企业技术需求的认识,把企业当成技术创新的主体,形成以产业技术为主的科技文化导向,从源头实现更高效率的科研成果转移到企业、市场转化。让科研成果最终体现为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实现科研成果的真正意义。
3.2.2 专业队伍建设方面
全面引导二级学院的科技成果转化,指引二级学院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平台优势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联动,在二级学院加强科研服务队伍的建设,培养具有技术转移能力的科研秘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参加技术经纪人技能培训。推动科研秘书积极参与二级学院产学研发展和技术转化的工作,学校需要拓展科研秘书的职业发展空间,制定相关政策,如取消科研秘书参评高校技术经纪人职称的限制。
3.2.3 技术转移建设方面
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满足市场化需求。制定统一的科技成果评价执行规范,创建公平的科技成果评价环境,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构建以创新水平、质量贡献为价值导向的评价制度,对经过长期潜心研究产生的重大成果给予追溯性、补偿性奖励和评价[7]。建立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制度,从形式上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同时,设立无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意识,避免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构建信息畅通渠道体系,基于地方理工类高校二级学院教师的专业知识,广泛搜集区域内的相关产业和企业需求,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构建有组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高校建立或引进专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科研人员提供信息咨询和专业辅导服务,为科研课题设计商业化的路径,保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的畅通,防止高校研究与市场实际需求相脱节[8]。
3.2.4 业务拓展方面
扩大二级学院科研活动业务拓展自主权,鼓励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新产品。二级学院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推动建立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可应用于市场的成果。一是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地方高校人才和资本的深度融合;二是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三是推动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四是建设中试平台和成果转化应用平台;五是加快推进学校知识产权学院建设,加强与在莞港澳科技服务分支机构合作,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引进来”,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莞工生态圈”。
地方高校是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重要场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高校有着密切关系,高校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能够推动区域内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有效发展。高校拥有众多高层次人才和基础研究课题,只有结合产业需求,才能快速找到技术的实际应用场合,让技术实现真正落地;企业通过和高校相应的二级学院建立联系,及时了解最新前沿技术现状,并为成熟技术提供实际使用目标,尽可能以更低的成本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9]。
2023年,国内数十所本科高校到东莞理工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卓越工程师培养,特别是产业科技创新、数字化治理转型等做法。作为中国高校专利100强的东莞理工学院,借着地方发展时机,抓住大湾区发展的机遇,以重大项目为载体,建立协同机制,不仅获得广东省专利金奖,而且还获批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未来几年东莞理工学院将打破学科院系壁垒,形成纵横高效的科研模式,建立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与产业的长效沟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