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学界就垃圾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和研究。当前,我国对垃圾及其治理的研究主要聚焦垃圾的概念界定、垃圾带来的影响、垃圾的分类以及垃圾治理实践等方面。今后关于垃圾的研究,应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持续推动多学科、跨学科的互补合作研究;采取更為新颖的视角拓展垃圾研究,从而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垃圾;垃圾分类;垃圾治理;研究综述
中图分类号:X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3)04-0082-07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甘宁青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筑牢生态屏障路径研究”(19BMZ149)。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事关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开创了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垃圾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处理不当会对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这使垃圾问题成了全体人民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1]。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2]2021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提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3]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针对如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他强调:“要实施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重视新污染物治理。”[4]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5]由此可见,垃圾及其治理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因此,梳理、分析垃圾及其治理相关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我国关于垃圾及其治理的研究已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如田松著的《有限地球时代的怀疑论:未来的世界是垃圾做的吗》,胡贵平编著的《美丽中国之垃圾分类资源化》,焦守田、冯建国主编的《农村垃圾的资源化管理》等。胡嘉明、张劼颖著的《废品生活:垃圾场的经济、社群与空间》一书,以社会学、人类学的视角审视废品、废品经济、收废品人,通过了解废品从业者的工作和生存空间,进一步认识城市成员、城市化以及中国的现代性问题[6]。张劼颖著的《垃圾之战:废弃物的绿色治理、科技争议与环保行动》一书分别从垃圾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治理垃圾的环保行动、焚烧垃圾的争议、实施垃圾分类新举措等方面展开讨论,试图以垃圾为棱镜折射当代中国复杂的环境和社会现象,尤其是物质、环境、治理、行动之间的动态关系[7]。学界有关垃圾的研究论文更为丰富,已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垃圾的概念界定、垃圾带来的影响、垃圾分类、垃圾治理实践等四个方面。本文对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予以梳理和分析,旨在为学界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现今,垃圾被重新定义。我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其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明确了垃圾的概念,提出垃圾是指“城市生活垃圾、农作物秸杆、树皮废渣、污泥、合成革及化纤废弃物、病死畜禽等养殖废弃物等垃圾”[11]。冯亮(2015)从物品的使用价值角度来定义垃圾,其中垃圾的价值为零或是负值,所以垃圾被称为废物[12]。王欢、杨筑慧(2019)将垃圾视为日常生活中的有用物,在经过人的使用后转化成废弃物[13]。张劼颖(2021)则把垃圾当作“活力之物”,不仅在社会中生成、流动、转化,与不同的行动者互动、形成联结,还参与社会事实的建构[14]。
受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环境以及民族文化的影响,少数民族对垃圾有不同的认知。管宏友(2019)指出,西南少数民族格外注重对资源的再利用,认为只要能重复利用的物品就不是垃圾,不会被随意丢弃,更不会造成环境污染[15]。李金发(2014)指出,彝族人观念中的“垃圾”不属于现代意义中的“垃圾”,而是被视为一种生产资料和财富,他们对垃圾分类的认知和处理方式是山地农业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16]。曹津永(2016)发现,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云岭乡明永村藏族人眼中,垃圾是因为某种原因被断定为不洁之物,是不再使用从而剩余下来的物品[17]。显然,基于不同的文化视角,对垃圾的概念界定有着不同的说法。在后续研究中,更好地厘清不同地区、不同民众对垃圾的定义,可为垃圾研究提供理论指导。
一些学者通过调查了解了我国垃圾问题的现状,特别是垃圾给城市和农村生产生活带来的不良影响,并且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一)垃圾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
周静等(2013)探析了因城市垃圾不合理堆放带来的不良影响,诸如侵占土地、污染水体、污染大气、污染土壤、危害农业生态、影响环境卫生、传播疾病、破坏生态景观、易引起爆炸事故等[18]。李楠(2021)指出,当城市固态废弃物数量突破红线时,将会影响城市地下水水质、降低空气质量,最终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多样化的污染[19]。张劼颖、王晓毅(2018)从时间维度上将我国城市垃圾治理建设划分为部分处理、无害化建设和循环产业建设三个阶段,还呈现出废弃物治理的三重困境,即垃圾处理问题的滞后性、垃圾焚烧技术遭受普遍抗议、垃圾分类难以推行[20]。同时,张劼颖(2019)持续关注广州市番禺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于垃圾焚烧产生的二噁英无法被有效控制,这将极大地危害周边乃至全市居民的健康。因此,焚烧厂周边的居民和技术专家发起了反焚运动,他们围绕公共健康、排放物的毒性和控制、技术运行的环境以及管理进行论辩[21]。
(二)垃圾对农村生产生活的影响
王天津(2008)指出,不可降解的塑料垃圾会对青藏高原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威胁,如牲畜误食塑料袋导致死亡、影响植被生长等[22]。辛振军(2017)发现农村地区的外源垃圾,特别是工业垃圾和转移垃圾加剧了当地的环境危机,还影响居民的态度行为和价值观念[23]。邵思宇、周凌(2018)通过系统调查发现,随意倾倒的垃圾会对哈尼族梯田和村落水系产生影响,如堵塞排水沟渠、消减了水系自洁功能等[24]。李全鹏、温轩(2020)发现,农村生活垃圾对村落自然环境产生危害的同时,村民的生活方式、农业种植、身心健康、邻里关系及人生规划等多个层面也在承受着负面影响[25]。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杨洪芹(2020)发现,处理不当的农村垃圾不仅影响到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及垃圾治理目标的达成,还会制约美丽乡村建设[26]。余琼琇等(2023)分析了因发展旅游而产生的大量垃圾对传统村落的影响,不仅加快村落资源枯竭的速度,还影响了河水水质[27]。
当前,人们已经意识到不合理的垃圾堆放给城市和农村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如侵占土地、污染水体和大气、危害人体健康等。而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收集垃圾的基础设施投放不多、垃圾分类宣传不够、垃圾的处理方式不够科学、生活习惯使然等。综上所述,不断认识垃圾对人类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及危害,是妥善處置垃圾、提升生活质量的前提,更是乡村振兴中生态宜居目标实现的需要。
垃圾分类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环节,对我国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许多学者对垃圾分类研究予以高度重视。
(一)垃圾分类的不同种类
关于垃圾分类的不同种类,学者们各有所见。杨筑慧(2020)罗列了传统稻作农耕社会和游牧社会的十种垃圾类别,如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渣土垃圾、畜禽垃圾、包装垃圾等,并且与上海市2019年实施的生活垃圾分类(分别是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对比[28]。陈传宇、刘佳欣(2023)调查了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成平满族乡“五指分类法”的执行现状,“五指分类法”即是指按照可腐烂、可燃烧、可变卖、建筑垃圾、有毒有害五种分类方法,这使农村垃圾得到更加高效的处理,达到“分类减量”的目标[29]。李金发(2014)则将彝族村寨中的传统垃圾分为粪便类垃圾、秸秆类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水、牲畜死尸、金属铁器类垃圾、巫木祭品类垃圾等[16]。
(二)垃圾分类的影响因素
张启尧等(2021)发现,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意愿的形成与社会情境息息相关,政府政策、社会规范、自我价值对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参与意愿有显著影响[30]。蒋培(2020)阐释了在熟人社会视域下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逻辑,即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引导组织方式以及地方特色的规范要求来发动农民参与垃圾分类,促使农民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行为习惯[31]。左孝凡等(2022)通过构建Manski互动效应模型和递归双变量Probit(RBP)模型,实证检验社会互动、互联网使用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愿有明显的影响[32]。陈世文等(2023)阐释了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划对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愿的影响,认为引导型环境规制和奖惩型环境规制对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意愿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33]。张劼颖、蒋培(2020)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呈现了一个垃圾分类治理项目的民族志,将清洁工人视为垃圾分类项目中的关键行动者,有助于理解垃圾分类的推进机制[34]。
此外,国内学者还对日本垃圾分类做了相应的研究,这可为我国垃圾分类提供一定的经验和启示。20世纪70代初,日本东京发生了具有代表性的“垃圾战争”,自此以后日本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制度处理垃圾。杨颖(2013)指出,日本的垃圾根据地方不同大致分为资源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危险垃圾、塑料垃圾、金属垃圾和粗大垃圾等[35]。俞剑文(2018)指出,借鉴日本垃圾分类经验,分析我国采用“大分流、小分类”垃圾分类体系的优劣特点,指出对于非生活垃圾,采用专门运输和专门处置的方式;对于生活垃圾,采用二分类和四分类结合的分类方式[36]。
实行垃圾分类实质是为了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学者们厘清垃圾分类的类型,搞清楚影响垃圾分类的因素,这对促进垃圾减量、提高垃圾分类准确率具有积极作用。更重要的是,垃圾分类可以潜移默化地引导人们养成绿色发展理念和文明健康方式,逐渐形成一种低碳生活的新风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问题日益突出,也得到了广泛关注。为更好地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很多学者深入实地调研,探究城市和农村垃圾治理实践。
(一)城市垃圾治理实践
城市垃圾的治理关系到城市绿色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城市垃圾治理应坚持科学性、技术性、环保性、生态性的原则。赵频、张文浩(2023)研究发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经历了起步—扩大—趋向稳定的阶段,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实践,他们提出需激发社会主体的责任意识、完善垃圾治理的收费制度、强化科技创新和信息技术运用以及加强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设[37]。蒋云(2006)指出,随着高效能源回收、耐腐蚀和污染零排放垃圾焚烧技术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技术将得到广泛运用[38]。付敏言等(2015)探究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PPP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PPP模式能够兼具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两者的优势,对城市垃圾处理提供技术支持[39]。郭倩倩等(2017)将卫生填埋、焚烧、饲料化、厌氧消化、堆肥及综合处理作为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40]。
随着社会进入信息化时代,数字化推动垃圾治理模式迭代创新。黎敏(2020)提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技术驱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以实现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过程的集中管理[41]。赵寒(2021)探索了“城市大脑+垃圾治理”智慧新模式,如采取“一网一库四平台”的架构建设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平台;运用“三融五跨”、AI赋能技术直观感受垃圾分类的全貌信息;实施“四个一体化”路线图提高生活垃圾管理的智能化水平[42]。徐清源、张雅琪(2023)提出,将数字化工具应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评估评价、宣传引导、溯源管理、过程控制和运营模式中,实现从源头减污降碳[43]。
借鉴国外垃圾治理实践的成功经验,有助于提升我国城市垃圾治理的能力和效率。蒋云飞(2022)立足中国实际和国外经验,提出需从政策、立法和制度三个层面推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如明确城市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并细化减量举措、构建激励与惩罚并重的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等[44]。贾晓霞、胡潇月(2023)充分借鉴和吸取德国垃圾治理成功经验,构建出符合中国特色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使上游企业、政府、居民和下游企业形成闭合的、可循环的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回收利用率[45]。
此外,社区是城市治理最基础的单元。上海市徐汇区凌云街道梅陇三村党总支通过发动一个女性带动一个家庭,进而辐射一个楼组,形成由点到面的垃圾治理大联动,带动社区居民参与到“生活垃圾变废为宝”项目,以实现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目标[46]。王利艳、张秀萍(2020)提出,为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真正落地,将小区作为城市居民生活垃圾网格化管理的基本单元,逐层细分网格成员主体责任并落实网格任务,以此保障公共卫生安全[47]。环保组织也逐渐成为城市垃圾治理的重要力量之一。例如,广州城市矿产协会通过产业发展推动垃圾治理变革,不仅开展垃圾分类教育和社会动员工作,还不断完善广州的城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出一条社会组织参与垃圾治理的路径[48]。
(二)农村垃圾治理实践
1.以村民為行动主体的垃圾治理。宁国用、陆至强(2013)提出农村垃圾治理应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需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就地分类和回收利用,避免二次污染的发生[49]。欧东(2019)提出,积极引领乡村民众投入到垃圾回收实践中,不仅使垃圾变废为宝,还增加了乡村民众的经济收入[50]。管宏友(2019)通过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三棵树镇调查发现,部分村民仍然保留着传统的生活习惯,如将剩余的饭菜当作饲料喂养家畜、将人畜排泄的粪便当作肥料灌溉农作物、将修建吊脚楼木质废料作为薪柴能源等,这些方法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物资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15]。冯雪红、张文文(2022)基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桑村的田野考察发现,生态移民搬迁前,桑村村民处置垃圾的方式主要受地方性知识影响,他们就不同类型、不同属性的垃圾进行绿色、环保、无污染地处理,以实现垃圾的“零废弃”[51]。
2.以基层自治组织和行政机关为行动主体的垃圾治理。郭贤明等(2013)认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混镇曼蚌村和勐腊县勐满镇上中良村等村寨需修建固定垃圾投放点、人工湿地净化池、垃圾填埋场及牲畜圈养设施,使村寨的垃圾得到较为合理的解决[52]。毛春梅、蔡阿婷(2021)强调,村委会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导力量,承载政治稳定、政策制定、民生健康等多重使命,进一步确保乡村环境治理走在正轨上[53]。杨紫洪等(2022)指出,行政村或自然村制定的“规范式”村规民约对村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出资意愿有着显著影响,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有助于积极引导和鼓励村民参与垃圾处置[54]。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何东等(2022)深入调查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岔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该镇政府提出要加大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制定适宜当地的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机制等建议,创造令人向往的农村生活环境[55]。冯雪红、张文文(2022)通过调查还发现,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桑科镇桑村村委会实施了“垃圾革命”行动方案,如填埋垃圾坑、投放垃圾车、设置公益性岗位等,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夏河县人民政府则将生态扶贫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行“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处置模式,还借助新兴媒体实时宣传生态环境保护事迹[51]。
3.以环保组织为行动主体的垃圾治理。随着时代的发展,生态环保组织在垃圾治理方面发挥了补充作用。陈慧慧(2018)通过田野调查发现,位于青海湖周边的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江西沟乡莫热村自发成立了环境保护组织,负责村落和景区附近的垃圾监管工作,还雇用清洁工在旅游旺季负责清理景区附近的垃圾[56]。四川大学的徐君20多年来对青藏高原三江源区生态环保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其研究团队主要与三江源地区的环保组织进行合作和观察,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新的路径。围绕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徐君、杨辛月(2021)引入“路学”研究视角,以“绿色江河”开展的项目及参与环保服务的志愿者为观察对象,分析和探讨生态保护观念如何在“一纵一横一站一平台”的“点”“轴”型道路网上扩散[57]。徐君、陈蕴(2022)借助戈夫曼的拟剧论,透视环保组织的垃圾治理行动,通过具身性“表演”,催生、培养志愿者、组织成员和环境他者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意识,促使更多环境主体加入环保实践活动[58]。
关于垃圾如何处置的问题,无论城市还是农村,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进行垃圾治理。不仅如此,学者们还发现由于不同利益主体所处的立场、行动者身份和价值主张不同,村民、村委、政府、环保组织等多元主体也呈现出不同的环境话语和实践逻辑,也因此创新了环境治理多元共治模式。
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不仅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要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当前,关于垃圾的话题受到很多学者的关注,而垃圾研究仍具有可拓展的空间。
(一)要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垃圾治理模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垃圾治理是一场持久战,地方政府需发挥主导作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等,实现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同时,还需整合多方力量,引导当地民众、专家学者、学校、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到垃圾治理的各个环节,呈现多元行动主体的环境话语和实践逻辑。
(二)要持续推动多学科、跨学科的互补合作研究。垃圾研究需要加强学科间的交流和对话,促使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考古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学科在不同程度上交叉融合、相互渗透,提供多元化的理论视角。可尝试运用行动者网络理论将垃圾作为关键行动者,赋予其特定的生命和活力,重塑人与物种的关系,共同编织出一张属于物的意义之网;运用生态人类学理论挖掘和整理地方性知识的生态价值,利用地方性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的优势综合处置垃圾;运用历史学和考古学研究方法,发掘垃圾的历史,洞悉过去人类的行为和文化模式。总之,集各学科之长,系统、全面地进行垃圾研究。
(三)要采取更为新颖的视角拓展垃圾研究。面对全球生态危机,中国如何为治理全球垃圾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时代,如何利用新技术科学处置垃圾,如垃圾处理无害化、环卫作业信息化和智慧化、垃圾分类数字化、有机生活垃圾资源化等;在建设生态文明进程中,如何科学高效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推行绿色环保的垃圾治理行动,这些都是值得关注和挖掘的研究视角。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中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党全国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身体力行、真抓实干,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59]总之,持续关注垃圾相关研究,做好垃圾治理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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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彩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