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四个维度

2023-11-05 16:21尹铁燕
桂海论丛 2023年4期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

尹铁燕

摘要: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价值意蕴、主体作用发挥、本质内涵、实践进路,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可以从四个维度来把握:从价值维度看,要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从主体维度看,要准确把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的历史主动作用;从理论维度看,要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本质内涵;从实践维度看,要在新征程中不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党的巡视制度建设,形成相对完善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关键词: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制度规范体系;全面从严治党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23)04-0044-09

基金项目: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研究”(22ZDA036)。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要保障。“制度是‘现实的个人彼此之间普遍交往关系的规范化呈现形式,体现了社会历史发展具体阶段的特征和要求。”[1]制度是历史和实践的产物,它受到时空条件的制约,体现了特定历史时期对组织成员的规范化要求。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彰显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2]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持续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开辟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境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源于党的自我革命的常态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一把钥匙。“作为一项基于长远目标的战略选择,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克服运动式和短期化的缺陷,通过持续制度化的方式推动其规范化、有序化、常态化、可持续发展。”[3]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立党的自我革命的长效机制,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发展。

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是规范党的自我革命主体及其自我革命行为的基本前提。“规范需要制度,制度是规范的正规的方式。”[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牢牢抓住制度治党的根本策略。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5]65。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系统性总结,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党的建设领域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勇于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的勇气和信心。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对于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意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然要求全面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因此,从多个维度和视角准确把握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价值维度:深刻认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都离不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为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制度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及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6]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破解中国共产党面对的大党独有难题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5]63“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一个独有难题都与党的自我革命息息相关,都必须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切实加以解决。”[7]同时,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为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提供制度保障。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存在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党跳出历史周期率并实现长期执政的重要法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为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体系提供了现实动力和智力支持。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是代表某些利益集團、权势团体和特权阶层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而且以严密有效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确保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8]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实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现实动力和实践要求,为破解大党独有难题、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和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提供制度保障。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为体现党的制度优势提供强大支撑

制度优势是党治国理政最基础的优势,依靠制度规范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制度优势的重要体现。回顾党的百年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坚持依规治党,不断建立和完善党纪党规制度,确保了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充分体现了党的制度优势。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提升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发挥党的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面对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善于发现党内存在的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和修正错误,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不断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切实把制度规范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不断加大制度治党的力度,在大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力的同时,要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执行力,以制度化建设成果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自我革命的具体实践中强化制度思维,坚定制度自信,提高运用制度解决现实问题的本领。党的各级组织要把制度建设、制度落实摆在重要位置,把权力与责任统一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责任意识,做到有权必有责,明确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范围。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制度建设也必将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漫长过程,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也将在弘扬自我革命精神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完善。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体现党的制度优势、发挥党的制度建设效能的重要途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可以为党的制度优势发挥提供有力支撑。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只有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理论自觉和思想清醒,用好自我革命这一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的锐利武器,通过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才能充分彰显党的制度优势,确保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远走在时代前列。

(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关键性制度载体

回顾过去,党的自我革命历史进程与党的百年奋斗历史进程具有高度耦合性。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5]63“面对党情、国情和世情的变化,要将党的自我革命作为回应时代问题、回应挑战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动力机制,推动自我革命实践的有序开展,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9]党在自我革命中形成的制度规范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了关键性制度载体。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形成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重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严格遵守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不断提高党性修养,自觉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转化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实践效能。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下加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不懈奋斗。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10]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过程中,需要持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5]6。随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也逐步完善起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在党。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辉煌的重要保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唯有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关键和根本,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才能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主体维度:准确把握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的历史主动作用

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自觉改造自身的主体能动性活动。“历史主动是党推进自我革命的不竭动力,勇于自我革命是赢得历史主动的重要保证,二者共同创造了党百余年奋斗的重大成就。”[11]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主体可以分为领导主体、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要持续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在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的历史主动作用。

(一)党的各级组织及其领导成员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领导主体

党的自我革命是党的主动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自我领导是开展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化的核心内容。“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中发挥着核心制度的作用。”[12]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建设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实践要求,体现了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两个确立”为进一步明确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领导主体提供了理论依据。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是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在管党治党的政治实践中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提出:“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报告工作。”[13]定期汇报和述职制度是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1月,党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落实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保障。2020年9月,党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对党中央的领导地位、领导体制、领导职权、领导方式、决策部署、自身建设等作出了全面规定,为保证党中央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基本遵循”[14]。

发挥好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必须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15]建設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党内学习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的制度规范,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接受学习教育,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作出制度性规定。“对于现代政党制度而言,学习型政党是确保政党在政治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并且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保障。”[16]同时,还要健全党内学习奖惩制度。一方面,要运用制度设计加强党内学习的目标管理,把学习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晋升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要运用制度设计加强党内学习的过程管理,建立党内学习考勤制度、学习成果展示制度、学习效果考核评价制度等。建设服务型政党的关键在于推动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服务社会的制度体系,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尤其是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中的引领和服务功能。建设创新型政党的关键在于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把学习和服务转化为创新的强大动力,创新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创新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

(二)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执行主体

制度的执行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系列党内规章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寻找这些规章制度的不足,为下一步修订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党的各级组织要以党中央的规定为准则,把制度规范转化为开展党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规定。党的各级组织要带领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内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党的章程,把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作为制度化建设的重要依据,在实践中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为推动自我革命制度化、常态化,中国共产党不仅注重建立健全党内制度,还着重加强干部队伍的自我革命教育机制建设,注重对广大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把自我革命内化为习惯和自觉。”[17]在党中央的有力领导下,党的各级组织不断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自我革命制度机制,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深入开展。

各级党组织要引领党员领导干部在自我革命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内部分工,强化责任共担,构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共同体”。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就必须首先明确各级党组织在制度建设中的角色定位,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定期对下级党组织的工作进行检查,发现下级党组织在工作中的失误要及时纠正。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制度,既要增强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自觉,挖掘主体内生动力,又要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外在督促,不断推动督责评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持续完善追责问责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制度要求。要进一步细化各级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防止因权责不清导致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广大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与到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中来,积极发挥作用,努力作出自已应有的贡献。

(三)党内外监督主体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监督主体

打造勇于自我革命的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是加强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从监督范围来看,监督框架基于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二者在有机结合中逻辑地建构起了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内外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18]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监督主体包括党内监督主体和党外监督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19]黨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党内监督主体是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委、全体党员。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起到监督作用。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各级纪委在党的自我革命监督中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纪委的监督对象包括同级党委及纪委班子成员、党委的工作部门、下一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委直接管理的干部,既包括领导机关,也包括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纪委监督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正如有学者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是对‘一把手的监督。”[20]与此同时,全体党员对党的一切事务亦具有监督作用,要建立党员有效监督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承担监督责任。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对下属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建立工作巡回指导和监督小组,推进巡回指导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党内监督要进一步强化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下级部门要主动监督上级部门的工作,构建自下而上的反向监督体系机制。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党外监督主体是人民群众。群众监督制度化是对人民立场的坚守,是践行群众路线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在推进自我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群众监督党和国家事务的制度规范。开展党的自我革命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党内纯洁问题,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需要加强群众监督制度化建设,提高群众监督主体意识,增强群众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要及时公布解决结果,从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互配合,形成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监督合力,确保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理论维度:深刻领悟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本质内涵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中国共产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的必由之路,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政党的实践要求,是破解管党治党难题的有效对策。

(一)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从内容上看主要包括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党内巡视制度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从自我革命的主体、立场、方法等要素出发,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构建党员干部如何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规范制度体系,构建党如何实现执政为民的制度规范体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规范体系,就是要把党的领导嵌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全过程,构建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就是要持续完善以党的章程为基本内容的党内法规制度,确保党的工作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党的权力监督体系,就是要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确保党始终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构建党内巡视制度体系,就是要发挥政治巡视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专门机构开展巡行视察,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谨防党内出现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种危险,使党始终经得起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和外部环境考验,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内在特点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具有合规性、整体性、时代性、创新性等特点。所谓合规性,是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能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其他现行的党内法规制度。所谓整体性,是指要按照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一体化推进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和党内巡视制度建设。也就是说,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和党内巡视制度建设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能将四者分开来各自搞建设。所谓时代性,是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体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制定解决时代面临的重大课题的相关规范制度,建立健全以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规范。所谓创新性,是指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历史主动精神,注重制度创新,在制度建设中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追究有力。

此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政党具有高度耦合性。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必须建立党内学习制度、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制度、各级党组织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创新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本领。党的各级组织要完善集中学习教育制度和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在学习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同时,要充分发挥党校的重要作用,完善领导干部轮训制度,通过党校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要紧密结合新的形势,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知水平,增强党性修养,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

(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坚持“三个相统一”基本原则,即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

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就是要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国富民的治理效能,不断优化党内政治生态,持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本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党的自我革命,是践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21]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因此,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求在实践中深入开展党员党性修养工作,形成提升党性修养的教育制度。同时,要坚持把党性和人民性统一起来,建立党组织和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引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避免脱离群众。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就是要敢于直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的自我革命的具体目标嵌入党的制度建设中。党内的各种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有学者指出:“推进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党内存在的问题,找到解决办法,保持党的肌体健康。”[22]因此,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瞄准党内存在的现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坚持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体现党的宗旨作为根本目标,把持续改善党内政治生态作为着力点,把协同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社会革命作为目标要求。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对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積极回应,是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的重要保障。

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就是要坚守党的初心使命,坚守人民立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此基础上创新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坚持“守正”,就必须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各级组织要引领党员干部做到思想清醒、理论清醒,进而做到政治清醒、实践清醒。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的精神追求、价值追求,也是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党员干部首先必须补足精神之“钙”,即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信念。党员干部违纪的根源大都是思想上出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失、精神迷失。”[23]因此,必须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建设,坚决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制度化建设实现思想统一,引领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信仰信念铸就党员干部的坚强意志。要坚持“创新”,就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在守正基础上不断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规范体系、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权力监督体系、党内巡视制度体系、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体系。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的自我革命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在实践探索中强化制度创新,用制度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用制度化解各种风险和挑战,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实践维度:在新征程中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断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要求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提醒全党同志,党的初心和使命是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奋斗目标的集中体现,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24]在新征程中要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就必须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成效推动党的自我革命深入开展,使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建设

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统领和核心作用。建立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时代要求和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各项制度;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等等。“我们党围绕民主集中制建立了以党的委员会为中枢的领导体制、以党章为总则的党内制度体系和集中与民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25]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具体实践中也需要把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具体化、规范化。正如有学者指出:“党内民主必须依靠制度来体现,制度化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必然。”[26]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体系要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推进自我革命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化建设。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要把主体间的相互监督作为实现民主的重要方式,让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扎实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5]66党组织要加强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这样才能确保“一把手”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彰显党组织的权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的制度的权威性。要不断丰富和发展党内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及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各项民主制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在实践中日趋完善。

(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5]65-66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实践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体系的完善有赖于实践探索。”[27]加強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就是要完善以党章为根本内容的党内法规制度规范体系,把党章作为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纲领,把学习党章作为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内制度规范,牢固树立制度意识,坚持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完整掌握党章新内容和新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有效进行自我革命的基础和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离不开党内法规制度的守正创新。”[28]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按照守正创新的要求,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实支撑。

(三)加强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

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加强党的权力监督制度建设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内在规定。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5]66加强党的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就是要明确权力监督的主体、客体、方式,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规范化运作。第一,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可以采取权力分解、管理交叉、干部换岗、以责制权等措施,防止出现权力集中、监督不力、相互推诿等现象发生。要坚持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精准执纪问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实行干部交流制度有助于强化权力监督,有助于预防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情况发生。第二,监督体系设计需要在党的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要从制度设计上加强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着力解决谁来监督的问题。要深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一把手”评议制度、廉政诫勉谈话制度。第三,要始终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监督的两种重要形式,坚持把党内监督同外部监督贯通起来是健全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体系的重要途径。”[29]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权力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党内监督要“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30]。

(四)加强党的巡视制度建设

加强党的巡视制度建设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更好发挥巡视利剑的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用好问责利器。”[5]66党内巡视是一种政治巡视,党内巡视制度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战略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把“利剑”。“党内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最有权威、最有推动力、最有资源、最有成效的监督样态。”[31]完善党内巡视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党内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监督缺位现象,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另一方面,要坚持目标导向,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作为政治巡视的重点目标。落实党的领导目标的政治巡视,主要巡查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是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否做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等。落实党的建设目标的政治巡视,主要巡查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落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反腐败建设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作了明确规定。巡视工作的实质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一种政治监督,具有权威性和震慑性。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新时代党的巡视制度亟需向基层延伸,拓展巡视制度的覆盖范围。个别基层党组织存在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会严重影响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把党的巡视工作延伸到基层党组织,应当成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因为这有利于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督促整改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落实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

五、结语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新时代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确保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要求,是发挥党的制度优势、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价值旨归是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优势转化为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效能。建立完善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的目标要求,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2]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目标就是要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完善体制机制,实现党的自我革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党持续发力。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深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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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荣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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