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选择实验法的西双版纳人象冲突治理措施*

2023-11-05 12:59胡宇轩陈俊峰
林业科学 2023年10期
关键词:亚洲象肇事栅栏

胡宇轩 陈俊峰 谢 屹

(1.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2. 延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延安 716099)

农户生计发展与亚洲象(Elephas maximus)保护协同共进,是亚洲象分布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缩影和必然要求。随着亚洲象活动范围向自然保护区外扩张(赵宇等,2018)以及自然保护区周边土地利用方式转变(Liu et al.,2017),人与亚洲象活动空间重叠,使得大象肇事导致的农作物破坏、经济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难以遏制(Ayechew et al.,2020),制约社区参与亚洲象保护的积极性,不利于亚洲象种群健康(Fentaw et al.,2017),人象冲突呈愈演愈烈态势。如何有效治理人象冲突成为促进区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个重要现实命题,也是学术界高度关注的课题。

人象冲突是13 个亚洲象分布国普遍面临的挑战,分布国为缓解和消除人象冲突,采取了物理治理、生物治理和经济治理等多种类型治理措施(Hoare,2012)。物理治理措施包括设置防象沟、电围栏、防象壁等,将人象进行空间隔离,减少大象肇事损害(Su et al.,2020;Dhakal et al.,2019)。生物治理措施包括设置蜂巢、喷洒辣椒面、燃烧轮胎等,通过释放刺激性气体达到驱赶大象的目的(King et al.,2018)。经济治理措施主要指政府为遭受大象肇事损害的农户发放经济补偿或实施救助,以提高农户容忍度(Kansky et al.,2020)。根据治理措施实施的时间不同,可分为冲突发生前、发生时、发生后等不同类型(胡宇轩等,2021)。人象冲突发生前,主管部门在亚洲象活动区域安置红外相机,并给监测亚洲象的护林员配备无人机,施行实时预警,以减少肇事致害发生(王方等,2019)。亚洲象肇事发生时,管理部门采用击毙或活捕等措施,尽快终止肇事行为,减少肇事危害(Nyhus,2016)。上述治理措施对缓解人象冲突具有较好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人象冲突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胡宇轩等,2022)。

人象冲突难以得到有效遏制,既表明该项工作的复杂性,也表明加强理论研究提供更有力科学支撑的必要性。在治理实践过程中,云南省政府采取电围栏、防象壁、防象沟等措施,但缺少对以上设施的日常维护,设施无法持久运行,难以有效发挥阻止亚洲象移动和防控肇事事件发生的作用。另外,政府采用人工跟踪、无人机和红外相机等开展象群监测时,遇到夜晚、下雨天等恶劣气候条件,监测员很难准确掌握象群活动轨迹,无法及时参与并防控亚洲象肇事现象(王方等,2019)。现有文献中,多数研究仅关注声音(张立,2018)、灯光(蔡静等,2006)、活捕转移(Hoare,2012)、空间隔离(Chang'A et al.,2016)、补饲(郭贤明等,2012)和补偿(刘欣,2012)等单一措施的应用,鲜有研究将多种治理措施纳入统一框架开展系统分析,制约了研究成果的决策支撑作用。

当前,我国人象冲突治理采取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整体治理模式,整体治理以协调和整合为核心,跨越功能性组织实现既定目标(曾令发,2010),但实践过程中,该模式存在功能整合的技术困境、组织冲突的协调困境以及合作治理的问责困境(尹文嘉,2010),易出现政府运作高成本、组织运行保守和无效率等问题(胡柳娟,2022),而且如果未关注到农户在人象冲突治理过程中的能动性,难以发挥农户积极参与的作用,会影响该模式的治理效率。注重农户参与治理行为的积极性,相信农户可在特定制度结构下形成“自主治理”模式,被认为是实现公共治理的第三条道路(王亚华等,2021)。如何基于政府在人象冲突治理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加以考虑农户这一高度利益相关者的积极作用,成为促进人象冲突有效治理中一个极具有理论价值的命题。基于此,需要全面了解农户对不同类型治理措施的偏好。

本研究基于选择实验法,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一手数据,运用描述统计与计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析农户对已有治理措施的选择偏好,以期为提高人象冲突治理有效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与已有文献相比,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体现在以下2 方面:第一,首次将补偿标准提高、修建栅栏、种植结构调整、转移问题象和移民搬迁等措施纳入到统一框架,并设计选择实验集进行综合分析,可为今后治理措施的研究提供概念框架参考;第二,采用选择实验法呈现农户对治理措施的选择偏好及其影响因素,可为今后基于农户微观主体的研究提供方法借鉴。

1 选择实验法与实验设计

1.1 选择实验法

选择实验法是通过选择一组方案属性,设定属性的具体层次并进行组合,从而模拟出农户可能选择的措施(朱战国等,2022)。随机效用理论是选择实验的理论基础,不同属性的选择代表不同的效用(Lancaster,1976)。假设农户的效用函数为U,其总效用函数Unit由可观测效用Vnit和随机扰动项εnit2部分构成,则个体n在t个选择集中选择的第i个方案的效用函数可表示为:

根据效用最大化原理,农户总会在限定的治理措施组合集中选择一组符合其效用最大化的方案,即农户n在集合T中选择方案i时,任意i≠j,可满足Unit>Unjt。由此,农户在集合C中选择方案i而不选择择备选方案j的概率表示如下:

如果误差项 εnit服从独立和相同分布,且满足不相关选择独立性假设,则式(2)可使用多项式Logit 模型(multinomial Logit)(Meyerhoffet al.,2009;喻永红等,2021)。然而,多项式 Logit 模型假设决策者偏好具有同质性以及必须满足不相关选择的独立性条件,很难与现实条件相符(俞振宁等,2018)。混合Logit 模型则克服了多项式Logit 模型的上述缺陷,只需 εnit符合随机分布,可用于分析决策者偏好的异质性,其估计结果优于多项式Logit 模型,也更符合实际情况(谭永忠等,2012)。由此,本研究采用混合Logit 模型进行系数估算。

式(1)、(2)中,可观测效用Vnit表示为线性函数,公式如下:

式中:ASC 为选择特定常数变量,代表参与实验农户选择优化方案的基准效用;Xnil表示农户n选择i方案中的第l个指标属性。为进一步观察不同农户特征之间选择方案的异质性,通过具有交互项的混合Logit模型和未加入交互项的混合Logit 模型的比较分析,从而最大程度减少误差(谭永忠等,2012)。ASC×Znk为常数项与农户个人经济社会特征变量的交互项,反映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对农户选择维持现状的影响。βl和 γk为待估计系数,如果 γk和 βl符号方向相同,说明Znk对选择ASC有正向影响;反之亦然。

1.2 实验设计

实验设计的合理性关系到实验结果的科学性。选择实验法用于分析农户(决策者)在不同情景中作出的选择,目的是揭示决策者的选择偏好(陈鸣,2021)。人象冲突治理措施类型多样,若设置过多属性会掩盖重要的影响因素,使研究对象在短时间内难以作出理性选择(Wanget al.,2020a)。基于2020 年12 月开展的预调查,本研究确定适合人象冲突治理的关键属性见表1。

表1 选择实验属性和状态水平Tab. 1 Choice experiment properties and status levels

“亚洲象肇事补偿”指农户因亚洲象肇事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获得的政府补偿。预调查发现,现行补偿存在代理成本高(刀慧娟等,2021)、补偿金额不足、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Chenet al.,2013),农户最终获得补偿标准低于实际损失,补偿标准介于20%~30%之间(李雯雯,2017)。结合当地保护区管理人员、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受影响农户的预调查结果,提出将补偿标准“提高至50%”和“提高至80%”2 种优化选择。

“修建栅栏”指采用物理手段将人象进行空间隔离。预调查获悉,西双版纳地区2001 年在勐腊县勐满镇南坪村开展电围栏试点,景洪市大渡岗乡东风村、勐养镇新田坝于2020 开始实施。鉴于栅栏是一项有效的治理措施,但在本研究区域未得到广泛使用,故将修建栅栏作为一个优化选择。

“移民搬迁”指人象冲突严重区域的农村社区人口,在政府政策支持下搬迁至其他区域。20 世纪90 年代,西双版纳保护区的勐养、勐腊和尚勇子保护区核心区搬迁 12 个村寨 230 户 1 349 人(刘金龙等,2020)。由于亚洲象种群扩散,象群与当地农户生产生活区域高度重叠,故本研究将移民搬迁作为一个优化选择。

“转移问题象”指将肇事象从一个空间转移至另一个空间。2019 年,由森林公安、特警、林草部门和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组成捕象团,在勐海县活捕一头名叫“维吒哟”的问题象,转移至亚洲象种源繁育及救助中心。鉴于在当地农户生产生活区域活动的大象数量众多且肇事频繁,故本研究将转移问题象作为一个优化选择。

“种植结构调整”指调整种植作物类型,以减少损失。据现有文献,1975—2014 年,西双版纳将粮食作物改变种植橡胶、茶叶、咖啡等经济作物,橡胶种植园扩大23.4 倍,茶园覆盖面积从8.7%增至22.01%(Liuet al.,2017),减少了种植结构改变地区的粮食作物损失,因此,本研究将种植结构调整作为一个优化选择。

根据本研究设计的属性和状态水平,5 个属性特征产生32 个(2×2×2×2×2)不同备选项。首先,采用MiniTab 部分因子设计功能进行数据筛选,剔除不符合实际的备选项,确定16 个选择题(Wanget al.,2020b);其次,借助D 原则将备选项进行组合配对,D原则是一种被估计参数的协方差矩阵规模最小的方法,避免在部分因子设计过程中出现选择的备选项难以反映不同水平属性的总体分布,造成估计偏误问题(Seipet al.,1992);再次,为避免出现强制选择,在每个选择集中加入一个维持现状,并以此作为基准项。最终,获得8 个独立选择集。为了避免受访者在回答选择实验问题时出现疲劳,将8 个选择集分成2 种版本(韩洪云等,2012),一种版本出4 个选择集,被访者只需在每个选择集中选择1 项偏好方案(表2)。方案一表示农户在不调整种植结构情形下,政府帮助不搬迁农户修建栅栏,并将问题象转移走;如果出现大象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府给予受损农户80%的补偿。方案二表示农户在不调整种植结构情形下,政府对搬迁农户既不采取修建栅栏也不采取转移问题象的措施,大象对搬迁后农户所属农地、房屋、财产等造成的损失政府给予受损农户50% 的补偿。如果农户选择方案一,表示方案一比其他方案带来的效用更高。

表2 选择实验集Tab. 2 Choice experiment set

2 数据来源、变量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在文献综述、群组访谈和预调研的基础上完成问卷设计,以确保问卷的适用性和调研工作的顺利(张馨予等,2021)。首先,基于文献综述及已有工作基础,设计人象冲突治理措施选择实验方案,包括治理措施选择集和实验开展方法;其次,对亚洲象保护领域的学者、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开展访谈,设计农户社会经济指标,形成问卷初稿;再次,于2020 年12 月赴西双版纳开展预调查,对问卷的完整性及数据的可获得性进行检验,形成正式问卷。正式问卷包括农户家庭社会经济状况、人象冲突治理参与状况、人象冲突治理措施选择实验3 部分内容。

通过“乡镇—村寨—农户”3 个层次依次进行随机抽样确定样本。首先,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提供的23 个亚洲象分布乡镇,建立乡镇级别抽样框(第一层),按照1∶2 比例随机抽出12 个样本乡镇;其次,针对选定的样本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择4 个村寨,获得48 个样本村寨;第三,每个村寨随机抽取10 位农户,除去不在家、不愿接受采访的农户外,共获得472位样本农户。本研究农户生产生活区域均有亚洲象分布。

正式数据收集工作由10 人组成的2 个调查组开展,其中8 人为研究生,作为问卷调查员;2 人为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作为向导和村寨联络人。所有问卷调查员均进行多次培训,具有良好的调查能力,能够熟练开展选择实验。正式调查于2021 年7—8 月开展,为时2 个星期。接受调查的为户主或熟悉家庭情况的成员。

2.2 变量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模型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选择给定方案中的其中一项,选择为“1”,否则为“0”。特定常数ASC 表示参与实验的农户若选择任何一个优化方案时,ASC 赋值为0;若不选择优化方案即维持现状时,赋值为1。ASC 系数为正,表示农户相较于优化方案更愿意选择维持现状;反之亦然。基础模型的核心解释变量为方案的各种属性,亚洲象肇事补偿、修建栅栏、移民搬迁、转移问题象、种植结构调整设置为分类变量。交叉模型中加入ASC 与农户特征变量的交叉项。根据本研究数据以及参与人象冲突治理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农户特征变量包括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其中个人特征包括性别、是否具有宗教信仰和人象冲突感知,家庭特征包括劳动力数量和收入(表3)。

表3 变量含义与基本描述性统计Tab. 3 Meaning of variables and their basic descriptive statistics

变量描述性统计(表3)分析显示,大部分受访农户为男性;是否信仰宗教的变量平均值为0.17,表示大部分农户不相信宗教信仰;农户感知到人象冲突的平均值为0.68,表示多数受访者认为存在人象冲突。

3 模型结果估计

3.1 样本总体估计结果

对基础模型和交叉模型分别估算,结果见表4。相较基础模型,交叉模型将农户社会经济特征变量与农户选择维持现状(ASC)的交互项引入混合回归,以分析农户选择治理措施受其他因素的影响程度(Khai,2014)。模型系数计算应用Stata16.0 统计软件,采用Halton 算法将样本数据抽取2 000 次进行系数估算。

表4 混合Logit 模型估计结果①Tab. 4 Estimation results of mixed Logit model

基础模型回归结果显示,常数项(ASC)的变量系数为0.52,表明相较优化后方案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现有治理措施,其原因可能在于,西双版纳保护区实施过栅栏、防象沟、防象壁、移民搬迁等多种治理措施,现有治理措施以项目形式施行,实施范围小、实施类型有限、周期短等问题使得人象冲突未能有效解决(Suet al.,2020),农户对改进后的治理措施缺乏选择偏好。

亚洲象肇事补偿80%、修建栅栏、转移问题象、种植结构调整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4 项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均会给农户带来正向作用。亚洲象肇事补偿80%的变量系数最大为0.99,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在所有治理措施中农户优先选择提高补偿标准,与Lee 等(2006)研究结果一致,可能的原因是,农户对于现有生计方式具有较强依赖性,无法通过非农就业等其他途径改变生计,选择更高的补偿标准成为最佳选择。修建栅栏的变量系数为0.45,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修建栅栏得到农户认可,可能的原因是,农户认识到栅栏对于人象隔离的积极作用。转移问题象的变量系数为0.97,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意味着转移问题象得到农户的认可度高,与实际调研发现一致,364 位受访农户表示希望将村庄周边的象群转移回保护区。种植结构调整的变量系数为0.96,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种植结构调整也得到农户的较高支持,可能的原因是,农户已了解到种植结构调整有助于农作物减免损失。移民搬迁的变量系数为-0.46,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移民搬迁措施未得到农户认可,与实际调研农户反映的情况一致,原因在于搬迁后村庄仍要面临种植物被大象破坏的风险;此外,搬迁后的移民群体要面临生计保障、稳定脱贫、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等多方面挑战(檀学文,2019)。

就交叉模型回归结果而言,方案属性的变量系数与基础模型基本一致,表明模型估计结果较为稳健。ASC 与农户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反映不同特征受访者在选择“不参与任何方案”的差异(俞振宁,2018):第一,家庭收入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选择“不参与任何方案”,可能的原因是,高等收入农户拥有相对稳定的生计方式,从人象冲突有效治理中的获利低;第二,农户感知到人象冲突存在、不信仰宗教以及劳动力数量多的家庭倾向于选择优化后的方案,表明具有上述3 方面特征的农户更支持对治理方案予以优化。

3.2 分组估计结果

鉴于总体样本分析结果,农户收入差异会影响到其对治理措施的选择,故本研究进一步探析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治理措施选择方案是否存在差异。根据调研样本年均收入水平,将农户分为“低等收入”“中等收入”“高等收入”3 种群体,混合回归结果如表5 所示。模型整体结果均通过显著性检验,R2均大于0.1。

表5 不同水平收入农户样本的混合回归结果①Tab. 5 Mixed regression results of household samples with different levels of income

基础模型回归结果显示,常数项(ASC)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现有治理措施,可能的原因在于政策制定过程未能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农户的内在需求,使得农户更愿意选择已有治理措施。

亚洲象肇事补偿80%、转移问题象和种植结构调整的变量系数为正,均在1%统计水平上显著,表明3项措施中的任何一项均会给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带来正向作用。亚洲象肇事补偿80%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补偿标准提高是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的倾向性选择。转移问题象具有正向作用,表明转移问题象能够避免部分区域农户生产生活受亚洲象肇事影响。种植结构调整的变量系数在低等收入和中等收入农户家庭中最大,表明低等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期望通过改变种植结构提高等收入。

修建栅栏、移民搬迁在低等收入农户中的变量系数为负,表明修建栅栏和移民搬迁会给低等收入水平农户带来负向作用。低等收入水平农户不倾向选择修建栅栏,可能的原因是栅栏维护需要投入额外资本(金钱或劳动力),会加剧低等收入水平农户的负担。移民搬迁给低等收入农户带来负向作用,可能的原因是低等收入水平农户生计依赖于种植业,移民搬迁会给农户生计来源带来不确定性,搬迁是低等收入农户最不愿意选择的治理措施。

修建栅栏在中等收入农户中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修建栅栏会给中等收入农户带来正向作用,可能的原因是相较低等收入农户,中等收入农户拥有更多资本投入到修建栅栏或栅栏维护工作,其对修建栅栏表现出较强倾向性。另外,移民搬迁在高等收入农户中的变量系数为正,表明移民搬迁会给高等收入农户带来正向作用,可能的原因是高等收入农户职业类型多为兼业,相较低等收入农户,种植业占总收入比重小,故其对移民搬迁具有一定选择偏好。

交叉模型回归结果显示,方案属性的变量系数与基础模型基本一致,表明模型估计结果较为稳健。ASC 与不同收入水平农户特征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反映不同收入水平受访者选择“不参与任何方案”的差异:第一,劳动力数量增加的低等收入家庭倾向于参与改进后的治理方案,可能的原因是低等收入农户抗风险能力弱,其希望人象冲突可以得到有效遏制,以减少亚洲象肇事对其造成的损失;第二,劳动力数量增加、感知到人象冲突存在的中等收入家庭倾向于选择改进后的治理方案,表明这部分农户期望通过治理措施优化降低人象冲突程度;第三,具有宗教信仰的中等收入农户倾向于选择“不参与任何方案”,可能的原因是西双版纳共有13 个世居的少数民族,如傣族将大象视为“吉祥物”,其认为“万物有灵”,应该减少人类行为的干预,因此具有宗教信仰的农户更倾向于选择维持现状;第四,感知到人象冲突存在的高等收入家庭倾向于选择改进后的治理方案,表明在制定人象冲突治理政策时,需要考虑不同农户家庭特征的需求,以提高治理措施的可持续性和有效性。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1) 农户倾向的治理措施依次为亚洲象肇事补偿80%(0.99)、转移问题象(0.97)、种植结构调整(0.96)、修建栅栏(0.45);

2) 收入水平存在差异的农户对补偿标准提高、转移问题象和种植结构调整具有较高选择倾向;

3) 与补偿标准提高、设置栅栏、种植结构调整、转移问题象和移民搬迁组成的治理措施相比,维持现状(ASC)变量系数显著为正,表明农户倾向于整体上维持现有治理措施;

4) 相对于治理工作具有正向偏好的农户而言,劳动力数量、不信仰宗教的人数以及感知到人象冲突存在的农户倾向选择改进后的治理措施。

4.2 建议

第一,农户是人象冲突的受害者,也可以成为人象冲突的贡献者。在坚持现有以政府为主导的人象冲突整体治理模式上,需要更为关注农户对人象冲突治理措施的选择偏好以优化治理工作,构建由补偿标准提高、转移问题象、修建栅栏等多种措施组成的新型治理模式,优先为家庭劳动力多和受亚洲象肇事影响严重的农户提供治理工作参与机会,使农户切实成为人象冲突有效治理的受益者。

第二,补偿标准提高和转移问题象是亚洲象保护主管部门正在加强的2 项措施,应予以优先考虑。鉴于局部种植结构调整无法在区域整体层面有效降低人象冲突,对于该项措施应审慎开展,并对已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的地区进行监测,掌握人象冲突的空间变化趋势,为有效管控人象冲突提供决策参考。修建栅栏在冲突治理实践中得到小范围成功应用,但考虑到人象冲突区域广泛,大范围修建栅栏成本可能高到无法实施,应重点设置在农户生活的村寨周边或房屋四周,为农户营造安全的人居环境。

人象冲突是全球野生动物保护领域需面对的共性挑战,我国面临的人象冲突也长达数十年。本研究只是从农户视角对优化人象冲突治理措施开展的一项专题探讨,未能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保护组织等多利益相关方纳入研究框架,制约了本研究发现的实际效用。今后将对人象冲突治理进行持续关注,特别是关注本研究得出的人象冲突治理方案在治理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并开展后续探讨,以助力人象冲突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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