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随着《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印发,浙江省的义务教育将进入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高质量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新阶段。为深入解读《实施办法》,本刊编辑部(以下简称“编辑部”)采访了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主任何东涛。以下是访谈内容:
编辑部:何主任,您好!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实施办法》,这是浙江省在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程中的一件大事。首先,请您谈谈《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及其对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
何东涛:去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 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并颁布了16 个课程标准。按照教育部相关部署要求,我省于今年7 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办法》,并确定今年秋季开始实施《课程方案》。
首先,《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对国家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整体布局的系统回应。义务教育的课程,承载着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思想,规定了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是党的要求和国家意志在义务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课程方案》明确提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省级课程实施办法,对全省义务教育课程实施进行统筹设置。从这一角度出发,我们势必要对我省深入实施《课程方案》以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等工作进行系统谋划。《实施办法》就是这一系列工作的集中体现。
其次,《实施办法》应成为浙江各地各校推进义务教育课程实施的行动指南。《课程方案》及各科课程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义务教育进入了素养导向时代,特别是在开展“双减”工作的背景下,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义务教育的需求,是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非常有必要通过《实施办法》的出台与推进等工作,引导各级义务教育行政部门深刻认识实施义务教育新课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义务教育新课程背后的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评价导向,切实落实义务教育新课程的实施责任,推动我省义务教育学校高质量发展,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真正把学生成长、教师发展、民族前途和国家未来统一起来。
再次,《实施办法》的出台是在继承浙江省一直以来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基础上的深化发展。浙江的义务教育总体水平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尤其是近20 年来,全省紧紧围绕教育现代化先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不断提升着城乡义务教育均衡水平。我们期望通过《实施办法》的扎实落地,达成两项改革目标:一是构建凸显素养导向、满足个性发展需求、具有浙江特色的义务教育课程实施体系,进一步推动育人方式变革;二是通过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培育形成一批义务教育课程实施典型区域和典型学校。
编辑部:作为课程改革的先行省份,浙江省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中一直致力于探索自身的特色发展。结合本次《实施办法》,请您谈谈浙江省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何东涛:在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中,浙江省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的科学布局。在启动《实施办法》的研制任务之初,我们就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组建了由省内高校研究人员,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研人员,一线校长、骨干教师代表参与的研制团队,开展了大量的文献分析、实地调研等前期准备工作。这样做就是要继承我省课程改革的优良传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学校当下及未来发展的困惑与问题。学校在课程改革进程中遇到了什么问题,我们就要想办法为学校解决问题提供政策支持。经过多次研讨、调研和征求意见,《实施办法》将新课程实施的重点聚焦到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中的课程设置、教学改革、评价改革、管理保障等重点问题上。陈峰副厅长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实施办法》通识培训中指出,我省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对课程实施的总体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方式、评价方式、队伍建设、专业支持、经费保障等都作了系统设计和科学安排,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对课时作了优化,不仅明确了“为什么教”“教什么”,还提出了“怎么教”“教到什么程度”“如何评价教”等方面的具体指导意见。
第二,坚持发展导向的育人方式变革。2015 年,我省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实现“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义务教育,强调基于学科本质实施学科德育、重视综合实践活动、探索学科内和跨学科项目化学习、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等工作与《课程方案》要求高度吻合。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强调教学改革要基于课程标准要求深刻理解课程育人价值,如何从学科内整合、跨学科统筹两个角度落实综合学习,如何深化选课走班、生涯规划、作业改革等工作,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从而确保了省级文件与国家方案的科学对接、有序衔接,为转变育人方式提供了有效路径。
第三,构建素养导向的课程实施体系。我省是基础教育改革先行省份,2015 年推行的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注重落实个性化教育思想,努力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寻找适合教育的学生”转变为“寻找适合学生的教育”,强调学校课程体系的统筹安排、顶层设计,系统回应学生个性化学习和多样化成才需求。因此,《实施办法》重点关注两个问题:一是如何统筹规划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实施,二是如何为学校课程改革保留空间。前者突出国家课程的主体地位,强调三类课程的规范实施,保障了国家要求的严格执行;后者着重将学科课时、学段衔接、校本课程、课后服务等教学安排的主体责任交给学校,为学校作为课程实施主体保证了自主空间。
第四,强化教研力量的专业支持。从全国教育改革的历程来看,在每一次课程改革中,教研部门都发挥着在宏观的课程理念与微观的教学实践之间起到中观的专业转化作用。作为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浙江教研系统,更要发挥专业支持确保《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的精准落地。针对这一情况,《实施办法》注重强化教研力量的专业支持:一方面将加强教科研专业支持作为“加强工作保障”的重要内容提出,要求各级教研部门秉承“研究、服务、指导”的工作职能在新课程实施全过程中积极作为;另一方面,要求强化统筹实施,集聚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优势研究力量,确保国家课程方案的扎实落地。
编辑部:《实施办法》明确了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优化课程建设”“推进教学改革”“深化评价改革”“加强工作保障”四大任务及十五项要点,这些是否反映了浙江省在课程改革中的先行探索经验?
何东涛:《实施办法》明确的四大任务各有聚焦、各有侧重,十五项要点每一项都源自我省多年课程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和经验反思。
如《实施办法》提出,校本课程的开设开发工作要“继承浙江省拓展性课程建设的先进理念和办法,在原有课程改革成果基础上,健全课程开发、审议、选课、实施、评价制度,加强校本课程精品化建设,以多种课程形态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近年来,浙江省秉承多年课程改革经验,坚持“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注重引导学生了解自己的潜能、特长与兴趣,找到学习的兴奋点与成长的方向。省教育厅教研室一方面严格落实2015 年《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的要求,通过创新教育机制优化课程结构,落实拓展性课程开设要求;另一方面,指导全省中小学校聚焦课程规划顶层设计,科学构建课程体系,规范课程开发流程,促进学校高品质内涵发展。因此,在2021 年全国第一届校本课程案例遴选活动中,我省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全国298 项入选案例中,我省占有70 席。
再如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提出要“更新评价观念”“创新评价方式方法”“改进考试评价”,这三项工作的要点是对我省评价改革工作的整体要求,从理念提升到方法改进再到达成效果,一脉相承。近几年,我省作为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区,在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专题研究《优化教育生态: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浙江实践》荣获国家基础教育成果一等奖,新近出台的《小学生综合评价改革指导意见》及各学科评价指南也是改进教育评价工作的典型代表。
此外,今年8 月17 日举行的《实施办法》通识培训活动,现场展示了我省课程改革的众多先行探索成果,如:初中语文的“素养立意‘学—教—评’一体化研究”;小学数学的“‘现场改课’教研范式改进研究”;嘉兴市南湖区的“县域深化教学改革研究”;温州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的“支持学生多样发展的学习方式变革”;杭州市胜利实验学校的“教师专业发展内部机制完善研究”。我们相信,这些先行探索将有助于我省义务教育新课程实施的纵深推进与优化。
编辑部:《实施办法》提出,要“充分发挥教研、科研部门的指导作用”,您认为教研部门在推进新课程实施中该如何发挥作用?
何东涛: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作为基础教育教研部门,要锚定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立足新时代、紧扣新课程、探索新教法、落实新评价,积极深化教学改革,落实五育并举,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撑”。对此,我们将重点关注以下工作:
第一,开展课程实施专项调研,摸准基层实践中的问题。“强化教研的专业支撑”首先要找准实际问题。省教育厅教研室将组织省教研员以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线下、线上专题调研,充分了解基层学校的困惑与问题。同时,组织由省内高校研究人员,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研人员,一线校长、骨干教师代表参与聚焦一线学校关注的问题展开分析研讨。
第二,用好四级教研队伍,合力助推问题解决。浙江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工作体系建设有着良好的基础,省教育厅教研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教研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通过关键问题解决等品牌研训活动,不断提升我省教研工作对课程改革的支撑力。市、县级教研机构要把《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学科教材的研究作为主责主业,深入研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改革的内涵实质、基本要义,深入研究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学科特点和要求。学校要以校本教研为载体,引领教师提升课程意识,准确深刻理解课程标准的新理念、新要求,不断提升执教能力和施教水平。
第三,完善机制体制建设,直面课改难题攻坚。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省教育厅教研室将在省教育厅指导下,进一步研制义务教育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充分利用好我省教研系统中多位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资源,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省级基础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等多方力量,以典型学校培育等为载体开展专题研究,着力实现在课程育人、课程设置、学段衔接、学科实践、跨学科主题学习、学业质量标准使用等课改重点难点问题上的研究突破。
第四,提升学校教学管理能力,培育典型推广经验。学校是课程建设的主体。省教育厅教研室将在前期文件解读、专项培训的基础上,采取“通识+学科”的方式组织培训,提高学校对其课程体系的构建能力,引导学校基于办学特色提升课程、教学管理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探索育人方式变革的行动路径。在不断发现典型、培育典型的基础上,加强宣传推广,引导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积极探索课改的浙江做法。
无疑,长期以来,我省各级教研机构在推进课程实施、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考试评价、师资发展等课程改革中心工作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进入新时期,对照《课程方案》要求科学规划、落实课程实施省级办法,是对落实党的二十大“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求的积极响应,也是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准确把握《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的内涵要义,高质量实施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为推动全省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的专业支撑。
刊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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