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家新
(浙江大学 动物科学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蚕种的制种形式有框制、平附、散卵三种。全国各级原种均采用框制形式,这种形式有利于微粒子病毒镜检,并可直观选留优良蛾区,提高蚕种质量。20世纪50年代初期前,一代杂交种一般也采用平附种,这种形式适合大规模生产,制种、收蚁等技术比较方便,但难除不良卵,且张种间卵量有开差等弊端。20世纪50年代中期,江浙两省对一代杂交种的制种形式,由平附种开始改成散卵种试验,并取得成功。制散卵的蚕连纸或散卵布要上浆,上浆工作最好在冬季气候干燥或养蚕前进行(作为人工孵化种的产卵连纸可不上浆)。上浆的厚薄程度,也能影响蚕卵的产量和质量,因为浆液过少或不匀,会造成脱粒困难,若强行脱落,往往易造成损伤蚕卵并产生粘屑物,影响盐水比重的正确度;反之,浆液过多,则浆不脱净,对消毒、盐水比重也有影响。因此,上浆要求达到平时蚕卵不脱落,蚕种保护中不发霉,无虫害等,蚕卵洗粒易脱落。散卵种与平附种相比较,其最大的优点是:散卵种经过盐水比重,就是利用良卵与不良卵比重的不同,淘汰比重过重和过轻的不良卵,从而使整批良卵控制在一定比重范围内,这样提高了蚕卵的匀整度与质量,促使蚕卵孵化齐一,蚁体健康。同时散卵经称量装盒,卵量规范化,有利于丝茧育养蚕正确制定计划,根据设备、人工,特别是桑叶实际条件订购蚕种,达到桑种平衡。同时散卵种在产卵过程中的技术比平附种方便,因而用工量也少,但蚕卵洗落、消毒、比重、风选等冬期浴种工序比平附种多。且在操作过程中蚕卵受物理刺激的机会也多。因此对散卵种的冷藏、保护、催青收蚁技术处理要求高。
1989年冬期对四川、浙江、江苏三省现行蚕品种蚕卵比重范围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以供参考。
精制平附种集散卵和平附两者优点,互补两者的不足,且用绵纸覆盖,防止精制蚕种污染和落卵的遗失,实为蚕种制造一大改进。
精制家蚕平附种,由四川省蚕业制种公司和成都科技大学共同合作研究。经数年试验,首先完成了定名为SWS-93 胶黏剂。根据工艺要求,经反复筛选,从三种类型的胶剂,最后确定了丙烯酸酯乳液黏剂为平附种用胶黏剂。该胶黏剂综合性能良好,完全能满足制作工艺要求,对蚕卵、蚁蚕无生理毒害,适宜机械化涂布工艺。其次,研究生产精制平附蚕种的专用设备,定名为CLCS-320 精制平附种制作机。该机包括涂胶,称量和撒卵,覆盖纸及切断等四个主要工序自动化组成。
为了进一步确认精制平附种的实用性,在农村基点与散卵种进行比较试验,结果认为:精制平附种产茧量较高外,其余各项成绩基本上没有差异。分析产茧量高的原因,主要是精制平附种连纸上覆盖一层透气性绵纸后,四周密封,蚕卵无掉落,蚁量充足,而散卵种虽是同样卵量,由于催青、运输、收蚁过程中,可能蚕卵不时掉落,从而影响蚁蚕头数。综上所述,精制平附种包装成本低,无污染和生理毒害,蚕卵孵化率高,催青、运输发种、收蚁方便,无掉落遗失卵,蚁量充足,蚕茧单产高,蚕农欢迎。
又据重庆市蚕业制种公司张明阶等对“精制平附种孵化率及饲养调查”一文的结论:
(1)精制平附种孵化率均能达到95%以上,其孵化率的差异与制作时期无关,而与正反交不同存在显著差异。
(2)精制平附种对蚕的健康性无影响,饲养制作标准的精制平附种均有不同程度的增产,且各地单产差异微乎其微,体现了平附种运输损失少的优点。
(3)精制平附种制作机器与技术均应改进,以保证张种卵粒数达到25 000粒(开差不超过±2%),并覆盖纸四周弥合,防止蚕卵污染和落卵损失。
(4)精制平附种制作机及技术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根据张秀梅高级农艺师在《蚕桑通报》1987(2):30-32 页上发表的“春制越年散卵夏期洗落后保护的调查”一文进行摘录。
春制越年蚕种的保护,一般都是采用蚕蛾产卵在上浆的夏布上或蚕连纸上,并悬挂在蚕种保护室内保护,直至冬季洗落浴种。由于母蛾产卵过程中排尿、鳞毛脱落、病死等关系,在夏季常遇多湿闷热天气,就容易发霉出虫,特别浙江在梅雨期间和8月桂花蒸时,更是如此,导致死卵增加,影响蚕种质量。虽然蚕种场加强了蚕种保护室的管理,事故已大为减少。但因春制越年种保护时间长,不良气候接触机会多,保护中发霉出虫的情况仍有发生。能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呢?根据蚕卵生理,春制越年种进入滞育后,高温蚕卵不发育等特点,于1976、1977年进行了越年种夏期洗落散卵型保护试验,现将调查情况综合如下:
1976—1977年均以‘华合×东肥’正反交各20块散卵布进行洗落试验。1976年20块散卵布洗落后,两品种湿卵都是2 kg,其中0.5 kg 湿卵用漂白粉液消毒,其余不消毒;1977年20块散卵布‘华合×东肥’得湿卵1.92 kg,‘东肥×华合’得湿卵1.87 kg,将其中1.5 kg 湿卵用漂白粉液消毒,其余不消毒。蚕卵干燥后,摊在垫有夏布的散卵木框内,1976 年不消毒的分别摊0.75 kg 及0.5 kg,消毒的摊0.32 kg;1977年消毒的摊0.75 kg 及0.3 kg,不消毒的摊0.25 kg。保护中与大批落卵同样,每5日用排笔扫卵,检查一次。
1976—1977年夏期散卵洗落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1976—1977年夏期散卵洗落情况Table 2 The Situation of Scattered Eggs Washing During the Summer Period from 1976 to 1977
(1)2 粒卵胶着数:消毒区比不消毒区明显减少。
(2)卵面鳞毛数:洗落消毒区卵面几乎无鳞毛,洗落不消毒区卵面有少量鳞毛,不消毒区卵面均有大量鳞毛。
(3)虫霉情况:①蚕卵经洗落,无论消毒区还是不消毒区,2年均无发现霉。②消毒区2年均无发现虫害。在1976 年不消毒区摊卵0.75 kg 的木框内发现11条虫,1977年不消毒区也发现1条虫。
(4)夏期洗落消毒的蚕卵,由于与大批蚕种同室保护,鳞毛、病原体传播到已消毒的卵面上,因此,在冬期浴种时有再消毒的必要。经2 次消毒的蚕卵,除1977 年‘华合×东肥’及反交的死卵略有增加外,其余各批与大批良卵无其差异。胚胎发育情况经镜检观察与大批良卵相同,都是甲前胚胎,没有异常胚胎。
(1)通过2 年试验调查,我们认为散卵在夏期洗落后保护,对减少虫霉危害是有一定效果的,特别是经过卵面消毒的蚕卵,鳞毛、蛾尿大大减少,即使在环境多湿的情况下亦没有回潮现象。
(2)夏期洗落消毒蚕卵冬期再消毒,死卵除1977 年‘华合×东肥’及比大批良卵略有增加外,其余与大批良卵互有高低,胚胎发育与大批相同,都是甲前胚胎。
(3)洗落后保护可用夏布摊在木框内,每框0.5~0.75 kg,每平方米可保护蚕种130张;而散卵布悬挂保护每平方米为80~90 张,利用率提高40%左右。
(4)洗落的时期可在产卵10~15 d内进行,洗落后用0.2%漂白粉有效氯液消毒1次为好。
(5)逢号袋蛾的散卵布可以不洗落。
作者认为蚕种场浴种时期早,水温过低,摩擦多,浴种后自然温度还较温暖,部分已解除滞育的蚕卵胚胎会慢慢发育,甚至出现孵化,而胚胎已有相当发育的蚕卵,在以后的自然低温或冷藏中,对低温抵抗力也将减弱,将来即成催青死卵,至少也将削弱蚁体健康,对整批蚕种来说,会造成孵化不齐和孵化率降低的现象。过迟浴种,当时虽对蚕卵生理无害,但耽误冷藏入库适期,又会影响蚕卵对低温的抵抗力。所以确定浴种适期常以浴种当时的水温来决定,一般认为气温下降到略低于水温,即水温在10 ℃以下为宜。在浙江省蚕种生产上,虽然已到浴种适期,但气温往往相当高,能不能在超过10 ℃以上浴种?超过水温10 ℃以上浴种对今后蚕卵孵化影响怎样?为此进行本试验。
本试验在浙江农业大学蚕种室进行。供试蚕品种是1978年春制春用种‘杭7’‘杭8’及其正反杂交种。春期制种后,放在蚕种保护室按常规方法保护,试验前先剔除供试蚕种(框制)不良卵,每品种随机取15 圈整蛾卵,各采用5 分法,而后混合15 蛾的1/5 块成5 大区,每大区再分5 小区,各区分别浴种水温,即自然温度(11 月11 日17 ℃、11 月21 日13 ℃、12 月1 日9 ℃、12 月11 日11 ℃、12 月21 日6.5 ℃)、5 ℃、10 ℃、15 ℃、20 ℃,浴种的时期又分5种,即11月11日、11月21日、12月1日、12月11日、12 月21 日。浴种方法按原种常规操作标准。浴种后,各种蚕种放在自然室温保护,于1月1日转入冷库冷藏,所有蚕种在1979年3月25日开始用简化催青法催青,逐日调查孵化数,计算孵化率。
调查孵化率是从苗蚁开始逐日点数孵化卵数至第7 日,最后再点数不孵化数,计算1 日孵化率(最多1日孵化率)、实用孵化率(最多2日孵化率)、普通孵化率(7日孵化率),结果如下。
(1)浴种日期:从各品种浴种不同水温平均孵化率来看,实用和普通孵化率平均以12 月11 日浴种的孵化率高。
(2)浴种水温:用同一品种、同一日期浴种的,无论不同浴种水温,各项孵化率均相接近,即本试验的浴种水温5~20 ℃对各项孵化率几乎无影响。
(3)蚕品种:在不同品种间孵化率差异甚大,一般来说杂交种的孵化率高于原种,在杂交种间,‘杭8×杭7’高于‘杭7×杭8’;在原种间,‘杭8’高于‘杭7’。
同时,进一步明确品种间,浴种日期以及品种与浴种日期相互间对实用孵化率均存在极显著的差异;而浴种水温以及浴种水温与浴种日期相互间,浴种水温与品种相互间对孵化率均没有显著性的差异。
总之,通过本试验,对不同的品种必须掌握浴种适期(杭州地区12月11日为好),对浴种水温(5~20 ℃)几乎无影响。
一般认为气温降到略低于水温时为蚕种洗浴适期。从蚕卵生理说,大部分蚕卵处于不完全解除滞育阶段。浙江省实际浴种时期大多在12月上旬,过去浴种后置于自然室温保护,由于受气温变化,遇到较高温度,即影响蚕卵胚胎发育齐一,因此,浴种时间宁可推迟。然而目前浙江省蚕种场都配备了空调设备,浴种后完全可以控制在5 ℃保护,所以从理论上推测,冬期提早浴种是没有问题的,但实际情况究竟如何?作者为此进行本试验。
本试验自1986 年冬至1987 年春在浙江农业大学蚕种室进行。供试蚕品种是浙江省原蚕种场提供的春制春用种‘杭7’‘杭8’‘华合’‘东肥’‘苏春’‘镇丰’等6个品种。浴种日期分设11月20日、11月30日、12月10日3区,每品种供试30个卵圈。为了消除卵圈间误差,每卵圈分成三等份,设品种每次试卵量为1/3×30 卵圈。11 月20 日浴种区水温为14℃,气温、室温均为13 ℃;11 月30 日浴种区水温为11.5 ℃,气温4.5 ℃,室温9.5 ℃;12 月10 日浴种区水温11 ℃,气温5 ℃,室温9 ℃。浴种时卵面消毒按常规标准。浴种后当日晾干,隔日放置在生化培养箱内5 ℃保护,待3次浴种完毕后于12月12日将所有供试蚕种送浙江省冷库保护,并按春用复式冷藏处理。由于浴种后,用5 ℃保护到达甲胚胎进行复式冷藏,第1 次冷藏的时间提前到12 月底至1 月初。1987年4月8日出库,按简化催青标准催青,调查1日孵化率,实用2日孵化率及普通7日孵化率。
根据试验结果:冬期3 种不同浴种日期的孵化率几无本质差异,但提前至11 月20 日浴种是完全可能的,且孵化率都比11月30日、12月10日浴种区高。关键是浴种后用5 ℃保护对蚕卵的生理最为适宜,它既能抑制早解除滞育蚕卵的发育,又能促进解除滞育蚕卵解除滞育的双重作用,使群体间蚕卵胚胎发育趋向整齐,从而促使孵化齐一。
‘306’蚕品种由原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系和原华南农学院蚕桑系共同合作研究育成。
‘306’的母本是‘305’[‘华9×(姬白×海南)’F2高温高湿培育品系]的F11;父本是‘203’[‘华9×(姬白×海南)’F2 常温常湿培育品系]的F8。虽然母本‘305’和父本‘203’的亲本均为‘华9×(姬白×海南)’F2,由于在不同环境条件下选育,造成‘305’品种具有多化性特点,‘203’品种具有二化性特点,以后杂交选育成为‘306’品种。也是国内唯一用同一亲本,在不同环境条件下以后杂交成功的蚕品种。现简介选育经过:1955年第3造进行杂交,第4造开始选育,至1956年第6造连续9代在温度24~31 ℃,相对湿度50%~100%中选育,其经济性状稳定,抗高温性能强,成为中国系统带有多化性血统的二化性白茧夏秋用原种。1956 年第6 造、第7 造与‘华10’杂交进行室内比较试验,1957 年、1958 年第2 造进行农村生产试验,1957年确定‘306×华10’育成。1959年第2、第3造在广东省顺德、中山、海南等地推广。
1960 年‘306×华10’品种较大量引进江、浙二省,作为夏秋用品种推广,至1975年止,发种量高达1 014.615 7 万盒(其中:浙江省发种量556.620 9 万盒,江苏省发种量457.994 8 万盒),成为江、浙二省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初期当家夏秋用蚕品种。
‘306’品种引进江、浙二省后,在原种繁育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催青死卵和白死卵。为此,1961 年秋期浙江农业大学蚕桑系陆星垣教授等对家蚕‘306’品种蚕卵越冬冷藏期限对死卵发生关系的试验,以及1962 年家蚕‘306’品种蚕卵解除滞育的越冬温度与越冬日数的试验。详细内容可参阅发表在《蚕业科学》1963,(1):15-21,26页上的文章。现将主要结果摘录如下:
(1)从生产实践与试验来看,‘306’品种的蚕卵经过长期低温冷藏确实容易发生死卵。究其原因,培育‘306’品种的原始亲本是多化性血统,再加上长期培育在广东温暖地区,当地越冬温度和经过日数比江、浙地区来得高和短,在系统发育过程中,耐低温的抵抗潜力小。当接触较高温度,可能就解除滞育,以后蚕卵不耐冷藏。所以‘306’品种在江、浙地区如果早接触能低温早解除滞育,以后遇到低温期限长,就会发生死卵。
(2)从孵化情况推想解除滞育程度,结果指出:‘306’品种越冬在10 ℃经50 d几乎完全活性化。并认为‘306’品种较一般品种容易解除滞育。从本试验看,‘306’品种解除的起点温度高达21.1 ℃或以上(注:关于蚕卵越冬的文献,大多认为蚕卵解除滞育的温度是17.5 ℃,经过相当时间,,除滞育的温度界限才提高到20 ℃)。
(3)因为含多化性血统品种,不耐低温冷藏,从而发生死卵,特别是白死卵。为此,建议对带有多化性血统的秋制蚕种,采取延长保护和适当推迟浴种时间(即原来在12月上旬浴种,推迟到12月下旬浴种)。由于加深了蚕卵滞育,增强了冷藏能力,从而克服了死卵的发生。
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1997 年12 月19 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标准(NY326-1997)《桑蚕一代杂交种》记载:蚕种生产和销售一直都由国家和省区统一管理,但是对于蚕种的质量至今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蚕种的省际、国际的流通日益频繁,由于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给蚕种管理带来不便。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统一的质量标准来规范蚕种的质量。
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指标,如表3所示。
表3 桑蚕一代杂交种质量指标Table 3 Quality Indicators of the First Generation Hybrid of Silkworm
病蛾率、病卵率应低于规定指标,良卵率、孵化率、杂交率应不低于规定指标。良卵数25 000±500粒。符合规定指标者为合格蚕种,不符合规定指标者为不合格蚕种。
经原农业部批准,1997 年12 月和1998 年11 月分别组建了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督检验测试中心(江苏镇江、山东烟台),具体负责全国蚕种质量抽检。在原农业部蚕种专家小组统一安排下镇江检验测试中心于1998 年11 月至1999 年4 月首次对浙江、江苏、四川、重庆、广东、山东、安徽、陕西、湖北、广西、河南和山西等省(区、市)的1999 年春用桑蚕一代杂交种进行全国性蚕种质量抽检。共抽查24 个蚕种冷库,抽检率为51.06%,101 家蚕种场,抽查率为36.76%,共166个繁育批次。按部颁行业标准,即病蛾率(各省、区、市自报),蚕种外观包装、每盒(张)蚕种良卵数、良卵率、实用孵化率、杂交率及病卵率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绝大部分蚕种严格执行部颁行业标准,蚕种质量上乘。但也有少数场批次不理想,主要是蚕卵超量装盒,难以体现公平竞争。抽检结果已由原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向全国通报。
自1998年开始至今,历年不断进行全国蚕种质量抽检。又据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叶夏裕研究员在《中国家蚕育种与繁育论文精编》上刊载的《中国蚕种业概况》一文中1999—2015 年全国桑蚕种质量抽检结果(原表5,略),从中摘录: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桑蚕一代杂交种的成品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其中良卵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较高水平;实用孵化率也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杂交率的合格率从1999 年的86.05%,提高到2003 年的100%,病卵率的合格率从1999年的96.99%提高到2003年的100%,已连续2年未出现因病卵率不合格而被淘汰的场批。由此充分说明,由于各地认真贯彻执行行业标准,视质量为生命,从而提高了蚕种质量不断提高。原种的质量,由于历来受到各地重视,因此一直维持较好的水平。
家蚕微粒子病是唯一可通过胚种进行传染的疾病,也是养蚕业中毁灭性疫病。过去一代杂种的微粒子病蛾检查,是机械抽样单蛾镜检的常规母蛾检查法。1982 年8 月,作者参加浙江省蚕桑综合考察团赴日本考察蚕业。在日本生产一代杂交种的蚕种场,形如我国原蚕饲育区蚕种场,规模较小,然设备齐全,对家蚕母蛾微粒子病率检查,普遍采用随机抽样集团母蛾检查法,它是一种检查速度快,效率、准确性高的母蛾检查法。自20 世纪80 年代初期起,浙江、江苏、四川和广东等省先后引进这项先进技术。
从病理学角度看,一代杂交种微粒子病检查的抽样方法取决于允许病蛾率和检查的可靠性。抽样的数量和合格标准都是根据这两个因素确定的。允许病蛾率和抽样设计上必不可少的数值。据研究,丝茧育对蚕茧无恶劣影响的病蛾率一般为0.5%,称允许病蛾率,以病蛾率为0.5%以上的蚕种判为不合格,其判定的可靠性必须在98.5%以上,抽样方法采用二次抽样法。集团母蛾检查是以随机抽样为基础,从概率论推导出来的方法,检查的完全在于抽样是否随机,随机抽样必须确保每一只母蛾都有均等概率被抽样,否则,抽样不随机,检查结果不可信赖。
由于日本一般蚕种场生产一代杂交种的数量普遍较小,其制订母蛾检疫标准不适合我国蚕种场生产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由浙江农业大学蚕学系杨明观、钟伯雄教授等对集团母蛾检查的抽样规定和合格标准作进一步研究。他们采用超几何概率分布和二项分布分析法,在1986年建立了以30蛾为一个检查单元的家蚕微粒子集团蛾检查的改进抽样方案,并进一步计算模拟验证了抽样方案,降低了抽样检查中乙型误判的发生率。该方案保证了所有不同大小样本抽样比例的科学性和均衡性,保证了检查结果的一致性和正确性。经浙江省近10 年使用,证明该抽样方案正确、有效。1997 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NY/T32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桑蚕一代杂交种检验规程》采用。其抽样规定与合格标准如表4 和表5所示。
表4 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抽样装盒规定与合格标准(散卵种)Table 4 quarantine samp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s and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for microparticle disease of the first generation hybrid silkworm female moth(loose eggs)
表5 桑蚕一代杂交种母蛾微粒子病检疫抽样装盒规定与合格标准(平附种)Table 5 Quarantine sampling and packaging regulations and qualification standards for microparticle disease of the first generation hybrid silkworm female moth(eggs were attached to the plain)
中系、日系蚕品种的杂交组合命名,是中系品种写在前,还是日系品种写在前,也有一段争议的经历。据于1969 年12 月出版的日本平塚英吉编著的《日本蚕品种实用系谱》一书记载,凡中系、日系品种的杂交组合品种名,一概日系品种写在前,中系品种写在后,从日本角度看无可争议,完全可以理解。
又据2000 年6 月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的《江苏省志·蚕桑丝绸》一书记载,1942年江苏省开始推广二化×二化蚕品种,使用的‘瀛翰×华八’‘瀛翰×华九’‘瀛文×华十’新蚕品种,均由江苏省吴县浒墅关镇原大有蚕种场(1926 年建厂,现改为浒关蚕种场),从日本引进试验成功后生产提供的,在20世纪40、50年代,我国蚕品种杂交组合的品种表达方式,一直沿用日本的写法。
直至1961年由浙江农业大学蚕桑系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全国高等农业院校试用教材《家蚕良种繁育学》,首次记载中系、日系蚕品种间的杂交组合,中系品种写在前,日系品种写在后,如‘华8×瀛翰’‘华9×瀛翰’‘华10×瀛文’。这样的改变,从我国的角度看,也是理所当然。
在蚕业工作者共同关注努力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至20世纪80、90年代我国中系、日系的杂交组合品种名逐年实现了中系品种写在前、日系品种写在后的格式。
2015年6月出版的《中国家蚕实用品种系谱》及2019 年12 月出版的《中国家蚕育种与繁育论文精编》二书中的中系、日系品种的杂交组合,也按上述格式编写。在蚕种生产上,习惯中系品种写在前称正交,反之,日系品种写在前称反交。
在此附带提一下,若同是中系间的杂交组合,则多化性品种写在前,二化性品种写在后,如‘蓝5×华10’;若是含多化性血统的二化性品种,则写在前,二化性品种写在后,如‘306×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