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现状、困境与路径*

2023-11-03 08:49李响初李依宸
南方农机 2023年22期
关键词:双高计划双高产教

李响初 , 李依宸

(1.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6;2.湖南工程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4)

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2017年12月印发标志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从国家层面对产教融合政策支持体系、任务分工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产教双主体融合协同育人迅速成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主要路径[1]。产教融合也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在此之后陆续颁布的众多涉及职业教育政策法规的热词之一。例如,2019年1月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2019年4月印发的《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双高计划”),2022年12月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2023年6月印发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7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均将产教融合作为主要内容进行阐述并部署具体工作,有效促进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快速发展。梳理分析专家、学者前期研究成果可知,产教融合是“双高计划”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保障,是确保“双高计划”视域下国家战略实施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因此,在“双高计划”视域下开展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路径研究,对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和人才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1 “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现状

为了系统了解我国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现状,一方面,课题组利用CNKI数据库平台,以“产教融合创新发展”为主题进行检索,时间跨度为2017—2022年,共检索到103篇关联文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产教融合理论溯源、协同育人机制、实施路径等方面,详情如表1所示。另一方面,课题组对国家级“双高计划”首轮56所高水平学校建设高职院校近3年的质量年度报告进行了查阅。通过上述数据梳理与分析,力争真实呈现“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现状。

表1 2017—2022年期刊发表“产教融合创新发展”主题文献数量

1.1 政策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为了加快构建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多元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自2017年12月颁布实施标志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务院以及部委与各级地方政府密集出台了诸多涉及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详情如表2所示。

表2 2017—2023年政府部门产教融合政策文件发文数量

2018年2 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旨在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协同育人机制。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开宗明义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并进一步要求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健全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扶持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各类职业教育。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2023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联合颁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围绕“赋能”与“提升”等提出了5个方面19条政策措施。2023年7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对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上述涉及产教融合的政策层层递进、密集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产教融合政策体系,是近期国家层面针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促进、规范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2-3]。

1.2 职业教育服务贡献能力显著提升

《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职业院校供给了70%以上一线新增从业人员,其中“双高计划”院校充分发挥了服务贡献带动作用。数据显示,“双高计划”院校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中位数、技术交易到款额中位数、非学历培训到账经费中位数以及它们各自的增长率如图1所示,“双高计划”院校引领作用凸显。

图1 “双高计划”院校服务贡献能力数据

2021年全国高职院校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 828件,较上年增加43.57%。其中,“双高计划”院校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 012件,专利成果转化数量超过50项的院校达到6所,专利成果转化到款额超过100万元的院校达到16所。此外,高职院校主动对接农林牧渔产业的技术升级、业态调整和岗位变化,开展“全链条”人才培养,涉农专业毕业生“学农从农”意愿不断增强。2021年,全国共有55所高职院校被评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1.3 办学体系逐渐完善

我国已建成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但由于起步较晚等原因,我国职业教育长期以来止步于专科层次,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的需求和期待。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以及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其中,设置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打破职教“天花板”成为当务之急[4]。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以来,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涵盖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我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有序发展、规模稳步增长,成为职业教育办学新亮点。32所获批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开设的136个专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关联专业占比达到92.6%。学校通过产教融合聚焦关键技术,联合合作行业、企业开展产业技术攻关,2021年横向技术服务到款额均值达610.9万元,学校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此外,职业本科学校积极参与职业培训工作,培训规模稳步增加,2021年培训到账经费中位数为537.675万元[3]。

2 “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困境

2.1 政策法规困境:主体职责不明晰

产教融合属于跨界融合,涉及办学主体较多。经课题组深入调研,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主体职责不明晰现象较突出,制约了产教融合创新发展。首先,政府主体职责不明晰。“职教20条”明确提出,经过5~10年左右时间,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于职责转变缺乏政策法规支撑等原因,政府统筹管理作用未充分发挥。例如,地方政府对高职院校专业群设置与区域产业链衔接、教育资源均衡发展、高水平双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有效指导和调控较少,涉及产教融合的相关政策法规尚存在未落地现象。其次,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发挥不够。经过梳理相关政策法规可知,支撑行业协会参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政策法规较少,较难发挥协调、沟通等“桥梁”作用。最后,作为职业教育重要办学主体的企业,由于资产保值、协同育人不可控因素较多、激励机制待完善等原因,参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不足,产教融合“壁炉现象”(校热企冷)尚在延续,不利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5-6]。

2.2 实践环境困境:社会服务能力不足

通过“双高计划”建设等多措并举,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但与行业、企业日益增长的产业技术发展需求和期待尚有较大差距,其中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2021年、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专任教师数量如图2所示。

图2 2021年、2022年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专任教师数据

由图2可知,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高职(专科)学校专任教师规模稳步增长,生师比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由于教师引进渠道限制较多等原因,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任职的比例仍然较低,所引进教师主体仍然是普通高校硕士、博士等高学历人才。从普通高校到职业院校任职的教师普遍存在的问题是无企业从业经历、无产业技术项目实施与攻关经验,解决产业发展关键问题的社会服务能力薄弱。此外,教师下企业实践机制不健全、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及“名师”工作室等的引领作用未充分发挥、校企技术人员互兼互聘等问题均不利于教师队伍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7]。

2.3 质量监控困境:评价体系缺失

《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显示,政、行、企、校等各方积极构建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学校为基点的产教融合新发展格局,产教融合载体呈现出职教集团、产业学院、产教综合体、产教联盟等多样化形式。但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起步较晚,针对产教融合评价的研究严重滞后于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经CNKI数据库平台查询,涉及“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体系的研究成果近乎空白,无法与我国已建成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相匹配。因此,在“双高计划”视域下,从规划、组织、管理、过程监控和成效评价等方面构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体系已成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升职业教育内涵和人才培养适应性的迫切要求。此外,行业评价以及产教融合评价“第三方”机构的缺失也不利于规范与促进产教融合创新发展[7-8]。

3 “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路径

3.1 优化顶层设计,进一步明晰办学主体职责

首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准则,优化顶层设计。对近几年印发的涉及各级政府产教融合主体职责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梳理,聚焦政策法规的可操作性与实效性,特别是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需要组织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作为支撑,切实确保各级政府在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专业群对接区域产业链、师资队伍建设等领域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其次,重构与赋能行业协会,为产教融合“搭桥”。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目前主要是学校与企业双主体,双方针对融合事项直接对接,缺少行业协会的“桥梁”作用,势必制约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借鉴国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功经验,对行业协会进行重构与赋能,使其深度参与产教融合,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可有效促进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提高人才培养适应性;另一方面,重构与赋能行业协会也是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的重要举措。再次,多措并举,激发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路径、财税减免或奖补等可落地政策法规,促进激励机制的制定与实施;另一方面,对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等法人属性进行界定,可有效解决企业“盈利”本质与学校“公益性”基本属性的显著矛盾。最后,由于产教融合是跨界融合,涉及利益相关者较多,建议国家层面组织构建产教融合容错机制以及容错清单,使政、行、企、校共建形成合力[3,9]。

3.2 打好强师“组合拳”,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

首先,破“五唯”,不拘一格引进人才。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特征意味着高职院校师资建设与普通高校师资建设具有较大差异,其中高职院校师资队伍亟需较大比例的企业技能大师、技术骨干等参与,构建校企技术人员互兼互聘的高水平双师队伍可有效解决职业教育“五对接”问题。要实现互兼互聘,则必须以破“五唯”为契机,构建企业教师引进、退出机制。其次,整合资源,发挥团队、工作室等的引领作用。通过“双高计划”建设等工作,我国国家级、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立项屡创新高,有序整合上述项目资源,面向高职院校教师开展素质提高计划专题研修,可有效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再次,进一步完善教师下企业实践、国培与省培机制,确保培训成效。最后,建立教师发展指数模型,实施达标工程。从教师基础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建设能力、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四个方面建立高职院校教师发展指数模型,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实施达标工程,努力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10]。

3.3 构建评价体系,规范与促进产教融合创新发展

首先,构建评价体系,进一步规范与促进产教融合创新发展。以利益相关者、投入产出、教育评价等理论为依据,借鉴国外职业教育评价典型经验,以明确评价标准、评价指标体系维度、评价方法等评价要素为目的,从投入要素、过程要素、产出要素、环境要素等入手,构建基于“双高计划”视域的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为规范与促进产教融合创新发展提供质量保障。其次,加大“第三方”评价机构遴选及培育力度,是确保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保障。经课题组深入调研,目前涉及产教融合的“第三方”评 价机构较少,国家层面应加大遴选及培育力度,努力使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评价更加专业化。最后,注重评价结果应用,确保评价实效。一方面,要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产教融合项目融合内容与方式,使产教融合项目能切实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以及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另一方面,要兼顾利益相关者核心利益诉求、责任与义务,这是确保高职院校产教融合高质量创新发展的前提条件。

4 结语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重要基础工程,也是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提升职业教育内涵和人才培养适应性的有效路径。政、行、企、校等办学主体要协同研究“双高计划”视域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现状、存在的困境,通过进一步明晰办学主体职责、建设高水平双师队伍以及构建评价体系等创新发展路径有效解决产教融合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从而为高职院校产教融合高质量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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