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建筑总承包企业工程质量思考

2023-11-03 13:09尤卓
建材与装饰 2023年29期
关键词:承包单位分包劳务

尤卓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 西安 710000)

1 总承包企业管理能力弱化

从20 世纪90 年代起,一些建筑企业为降低自身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对企业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改革,其中有部分大型总承包单位借鉴鲁布革水电站工程管理经验,逐步推行建筑企业管理层和劳务层两层分离制。而这一模式的开展,也逐渐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可[1]。2005 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 号)文,深刻分析了在当时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涉及了农民工这一个大群体,在为城市建设过程中奉献了自己的体力和汗水,但是社会未能给这个庞大的群体基本保障。包工头的随意用工、层层转包、小班组的管理混乱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与此同时,工人没有门槛,专业素质和道德良莠不齐,劳动力流动性太大,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存在隐患。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劳务工人的职业素养和施工企业的管理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工人素质管理,从根本上提高建设领域拖欠和农民工社会福利待遇等问题,政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三年内,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基本被劳务公司或其他用工企业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基本被禁止。

20 年余年来,建筑业两层分离制一直延续至今。而随着行业的发展,市场的变革,由两层分离制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日益显现出来,随着两层分离制时间的延续,曾经建筑企业自有工人、真抓实干的模式完全转变。这一批自己动手的实干家也陆续退休,取而代之的新晋大学毕业生,逐步走上了项目管理及企业管理的岗位。与此同时,劳务企业逐步兴起,在劳务企业为方便管理,在劳务分包项目中也设置了管理层,这批管理者大多是在施工一线摸爬滚打的工人出身,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管理技能。建筑总承包企业和劳务企业的管理者在职能上的重复,使施工现场的一线管理全部落在了劳务公司的肩上,这种现象虽然减少了总承包企业的管理负担,但同时削弱了总承包的管理能力,最终导致劳务公司的管理明显强于总包的管理。建筑总承包现场施工质量好坏完全取决于是否选取了管理先进、实力雄厚的劳务公司,无论大小的施工总承包企业都演化为管理公司,在承揽工程后,再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劳务分包人,让原本建设单位招标选取可靠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再重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招标选取可靠劳务分包。这与最初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改革的预期大相径庭[2-3]。

2 总分包企业质量管理责任的推诿化

随着建筑行业市场的规范,政府监管力度的增加,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逐渐推广,施工总承包也趋向于整个项目建设周期的全面管理。但这对于建设单位的成本管理来讲是不利的。我国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模式,杜绝将工程进行肢解发包。也就是说业主可以将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全部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这几项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承包单位。但是不能将一个完整的业务分解为多个部分分别发包给多个承包单位。与此同时发包单位不能指定分包,也不能制定总承包单位购买制定的建筑材料或者构配件,也就是说,承包单位承包后,业主不能参与法律规定应该属于承包单位职权范围内的相关工作[4]。但是部分建设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的追责,将工程肢解后以总承包的模式发包,节省了投资,与法律打“擦边球”,违背了国家法律文件的初衷。这种暗地里“甲指分包”的模式极大的压缩了施工总承包的利润空间,增加了协调难度。从合同文件等方面看,施工总承包还要背负着安全和质量的连带责任。凭借“甲指”这层关系,总承包企业与“分包”在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以及现场协调等各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在责任归属方面产生了更多的推诿和扯皮的现象。因此,“甲指分包”企业在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遵循的利益至上难免给建筑产品留下了许多质量隐患。建设单位的“暗箱操作”让原本的质量管理本末倒置。

3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中小企业清欠带来的质量问题

2019 年12 月4 日国务院第73 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5],条例明确提到了建设单位应该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主要合同条款,这其中就包括了项目建设任务、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和周期以及违约责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不得拖欠工程款,在施工单位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代为支付。然而目前仍有许多建设单位不按照工程约定按月支付工程款,为保证施工项目正常进行,往往施工总承包单位会给农民工垫付生活费,而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建设单位为保证自身不违反相关规定,要足额支付人工费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施工单位垫付部分资金无法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用于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款。总包资金管理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与此同时,根治农民工欠薪给了农民工足够的底气,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恶意讨薪”的事件,不法分子未参与工程建设,假装欠薪,上访讨要工资。部分工人未完成约定工程内容,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就讨要薪资,借助新闻媒体大肆炒作,施工单位有苦难言。

2020 年7 月1 日国务院第99 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 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6],2021 年以来,国务院工信部重点整治大企业、机构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建筑行业大多是大型企业对中小型企业的一个模式,上游建设单位的拖欠工程款,下游的农民工工资及中小型企业根治欠薪,使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存在巨大的资金压力。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的基础上,必然会导致材料供货商材料款不能及时支付,这种转嫁企业经营风险的方式无疑增加了质量的风险,苛刻的付款条件降低了材料供货的质量标准,最终给工程质量隐患埋下了伏笔。资金链的断裂也导致了一批曾经特级资质的建筑业巨头陨落。建设单位的问题使原本保障弱势群体的利民政策在建筑行业的统筹管理中顾此失彼。

4 应对新形势下总承包质量风险的对策

4.1 大力推行班组制、专业公司化的管理

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建筑行业、建筑材料的价格越来越透明,建筑企业的利润随之透明,再加上从业企业众多,行业下行趋势,导致僧多粥少。企业为了生存更多选择低价中标,利润微薄。在这种模式下,行业主管政府部门也渐渐看到了问题的紧迫性和严峻性,2016年,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陕建发〔2016〕120 号),通知第四条规定,要弱化劳务企业的资质,强化总包企业资质。在试点的阶段,取消了原来劳务资质的审批业务,劳务企业不再讲究资质,仅需办理营业执照就可参与项目生产和合同签订。同时鼓励建筑企业自有技术工人,这就回到了20 世纪90 年代以前的企业经营方式。鼓励小班组按照专业组建小微企业,例如,钢筋班组申请钢筋公司、木工班组成立木工公司等,这些小班组少则十几个人多则一二百人,只要申请了营业执照,不需要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就可以直接和总包及专业分包企业签订建筑用工合同。同时鼓励现有的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劳务公司转型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小微型单位参与至市场竞争中来,让国家工商部门对原来的班组长和包工头个人进行约束和管理,让农民工与小微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发放工资等,使得农民工的社会福利得到保障,建立覆盖全体从业人员的劳保统筹制度[7]。劳务公司在成立之初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建筑企业负担,但是劳务公司发展造成了双重企业的重复管理、总包管理能力的下降和利润的压缩等多方面后果,因此,大力推行班组化建设,鼓励小班组成立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直接与总承包签订合同,可以夯实总包企业的管理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质量提升有着重要的意义。

4.2 加大数字转型,推进工人质量责任追溯制

随着数字化的不断推进,各建筑企业成立数字科技公司或部门,开始在项目上使用BIM 技术、“智慧工地”,推进实名制管理,并通过信息化和智能化的手段进行辅助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增加安全管理效果。种种高科技的手段却只是停留在管理人员的层面,没有对工人的水平和态度进行提升,没有将工人的利益和实体质量的责任挂钩。当工人退场,留下的质量问题,还是要由企业来承担。即便管理人员苦口婆心的教导,工人应付差事的操作,仍然给质量带来诸多隐患。所以,质量管理的核心是人员的管理,最终会落地到责任心的问题上,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大力推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就是要夯实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心和意识。但是项目管理层承担的是管理责任,最终还是会落地到工人层的操作责任。目前已经实践了实名制管理,如果能将实名制和建筑质量责任制联动起来。将具体工人在特定时间段施工的分项利用数字化的方式记录下来,同时将工人的操作责任、一线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的领导责任三层责任全部纳入新的数字化管理体系中。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做到追溯有源,三层责任都做到终身责任制,如此推广,那么将会整体提升建设工程的质量。

与此同时,信息化的手段可以让企业在进场前对工人的操作水平、责任意识、个人信誉等核心要素进行一个筛查,建立实名制的工人“黑名单”,杜绝了恶意讨薪、思想不正、信誉不良的工人,同时也避免了技能低下给企业带来经济和质量上的双重损失。

4.3 加强市场监管,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

虽然国家和地方一直在强调建设单位应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但部分地区、单位仍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工人往往都是活干完就要求全额支付工资,一部分大型设备、大宗材料采购都是支付预付款,货到现场支付全额费用。这些都高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的合同支付比例。支付比例差额再加上垫资给总承包企业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压力,“甲分包”剥夺了总承包该有的利润。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生存举步维艰。据统计,由于资金问题,从2014 年起有温州中诚建设集团、宁波华丰建设集团、江苏南通六建等至少8 家以上的特级资质企业相继破产。对于企业来说,生存问题尚未解决,更无暇顾及产品质量。我认为此类问题,还必须由政府出面解决,在行政审批阶段严把关,落实建设资金状况,做好工程招投标的监管责任,让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利益得到保证,促进建筑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5 结语

质量是企业的名片,是整个企业得以蓬勃发展的基石。根据经验总结,提出了“以质量树品牌,拿现场换市场”的企业经营理念,将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和持久发展的立身之本。与此同时,建筑行业又有着非同寻常的属性,建筑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幸福。1995 年韩国三丰百货大楼坍塌让人们付出了血的代价,2009 年上海13 层楼房整体倾倒引起了轩然大波,2021 年青岛绿地国科健康小镇18 栋楼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整体爆破造成了数亿的经济损失,2021 年深圳赛格总部大楼的摇晃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因为质量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比比皆是,因为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触目惊心。而我们作为一名建筑行业的从业者,一名专业的技术质量人员,既要有“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的使命和担当,更要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家国情怀。永远把质量作为第一位,将大国重器转化为国之利器。希望我国的建筑行业在不断的改革创新中,在我们每个平凡建筑人的辛勤付出下继续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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