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下虚假新闻的社会危害与治理路径

2023-11-01 19:43杜朋城
传播力研究 2023年27期
关键词:新闻媒体受众信息

◎杜朋城

(贵州日报报刊社,贵州 贵阳 550001)

一、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特征

首先,虚假新闻的存活时间并不长。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传播媒体平台的占比较大,虚假新闻可以依托此类平台实现大范围的迅速传播,然而往往因为缺乏证据和支持,在很短的时间内便会被官方证实为虚假新闻。同时,现阶段人们的生活节奏在不断加快,对新鲜事物越来越关注。而新媒体平台内的热点新闻更是加速更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微信、微博。受众接收新的消息时间比较短,对新事件的关注频率较过去有了很大的提高。

其次,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较大。在新媒体时代下,在网络中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大、速度快。制造虚假新闻的人往往对受众心理的了解比较多,据此用标题党新闻捏造虚假的内容,向受众广泛传播。随着转发数量的增加,一些情况下虚假新闻会出现裂变,由此产生大量虚假谣言。而虚假新闻的传播以及不断扩散,必定会扩大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再次,虚假新闻有着较高的契合度。一些自媒体或新闻从业者往往会立足于人们关注度更高的信息进行虚假创作,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此创作出的新闻与受众的契合度更高,使受众很难进行真假辨识。与真实新闻相比,虚假新闻的契合性与正确的价值观并不相符。

二、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社会危害

(一)损害真实性

新媒体时代下媒体智能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对受众而言,视听融合的新闻形态最为契合其心理,然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新闻中的图片、视频也难免会受到人们的质疑。譬如2022 年3 月,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被起诉后,其在社交平台说自己可能被捕,网上就迅速出现一组“警方街头围捕特朗普”的AI 生成的照片,该照片的场景和表情极为传神,一时真假难辨。与图片新闻、文字新闻比较,视频新闻的可信度较高,一般可被当成官方报道的事实依据。然而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通过“换脸”的“深度伪造”视频根本不能得到真实的信息。“深度伪造”是采取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的,对于普通受众来说,其很难有效辨识通过“深度伪造”处理的视频的真伪性,此类视频通常能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导致新闻的真实性受到损害。若人们不了解换脸前的一些内容,极易对换脸后的内容的真实性作出误判,产生误解,导致谣言传播、矛盾加剧。

(二)误导舆论导向

现阶段,虚假新闻的传播范围较大,产生的影响力强,同时可以获取到大量受众的认同。新闻在不断传播扩散过程中会产生舆论导向,虚假新闻的传播也不例外,导致受众受到误导,不利于形成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不利影响。现阶段,互联网发展迅猛,我国网民也在不断增多。《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 年12 月,我国网民数量已增至10.67 亿;选择手机上网的比重也实现了大幅增长,目前达到了99.8%[1]。从中可以看出,由于网络用户的不断增加,在互联网中新闻的传播范畴在逐步扩大。虚假新闻发布出来之后,会对舆论导向形成误导,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三)导致频繁的网络暴力

互联网的形成与发展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同时也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大部分虚假新闻会让受众为之震惊,因信息丧失了真实性,导致受众出现误解。实际上一些问题产生后人们根本无法作出快速而又合理的应对。虚假新闻的出现会导致受众的视听被混淆,思考的理性出现暂时性丧失。此外,网络具有匿名性,使网民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受到的约束变小。“沉默的螺旋”理论强调,在发表言论的过程中,有大量网民会盲目地从众、见风使舵,喜欢就受众关注度高的事件表达意见,对整个新闻事件或者相关新闻人物进行评论。小部分所持意见不一样的网民会由于舆论压力的影响不发声,造成大部分意见取得胜利,形成网络暴力。当受众发现新闻丧失真实性或者新闻出现反转的时候,一些情况下其会对发布新闻信息的人或者机构、媒体进行攻击,导致发布者受到网络暴力。

(四)导致新闻媒体机构公信力弱化

新闻的真实性是影响受众对新闻媒体信任度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新闻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在新媒体时代,新闻更是具有较多的社会导向、协调和监督的功能,对新闻的真实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新闻传播与采编的过程中,新闻媒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效用。新闻媒体发布于平台上的新闻会彰显其态度与观点,若媒体发布的新闻是虚假新闻或者未证实新闻的真实性,则会导致媒体在公众心目中的公信力弱化。继而随着网络虚假新闻的增加,媒体的公信力必然会大打折扣,其所传播的声音自然也将渐渐丧失可信度,必然会对社会秩序带来较大的冲击。比如,在发布消息时,部分新闻媒体发布的消息比较含糊,在新闻报道中说些匿名的话,比如,另有消息称、有知情人向本报透露等,不能向受众直言消息的可靠性。更有甚者,部分不肯透露个人身份的消息提供者所提供的信息是虚假的,新闻工作人员在不确认信息的真实性的前提下就进行报道,导致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影响。

(五)影响社会的稳定

近些年来,我国发生了一些地震灾害,为吸引受众的注意力,有一些媒体故意夸大伤亡情况,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流量”“带节奏”“博关注”。这些媒体炒作敏感事件,进行的夸张报道引发受众的高度重视,却向社会传递了错误的信息价值,导致社会陷入不安的情绪中,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可能会被虚假新闻带偏认知,在客观上助推虚假新闻的传播,进而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非常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协调发展。对新闻行业而言,真实性至关重要,虚假新闻具有巨大的危害性,且缺乏新闻的真实价值,所以一定要规避虚假新闻。

三、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的治理路径

(一)完善法律法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敲诈与虚假新闻属于职业性问题,可考虑采取组织惩罚与职业教育的方式进行治理。目前,一些记者与媒体进行虚假新闻创作并传播,通过舆论监督、网络曝光以及信息垄断等方式实施新闻敲诈[2]。就记者与职业媒体而言,实行传统虚假新闻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旧能起到显著作用。但是互联网是全新的、有主权特点的数字化生活空间,而非某一职业的工作平台。居于网络空间中的信息敲诈与虚假新闻均有社会性特征,不能借助部门把关、职业教育的方式进行治理。所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司法管理是一种有效的治理虚假新闻的路径。一些网络平台对网络虚假新闻管控较为松散,甚至为了流量和热度,故意放纵网络虚假新闻的传播,对网络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作为信息内容管理第一责任人,各网络平台必须下大力气完善举措、加强监管,不断健全完善自媒体行业准入、内容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严厉整治编造传播网络虚假新闻的平台及账号,严肃追究网络虚假新闻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网络中的新闻敲诈、虚假新闻会对数字社会的秩序乃至国家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虚假新闻的传播对国家安全埋下隐患、新闻敲诈引起了大范围的“精神恐惧”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依据相关法律对有关人员追究法律责任,如民法、网络安全法以及宪法等。现阶段,网络舆论环境相对更为繁杂,司法部门已发展成净化我国网络空间的力量之一,为保护并治理环境出力。但虚假新闻是在道德上违规的,大部分新闻敲诈是低暴力犯罪,所以要不断提高新闻敲诈与虚假新闻的司法角度与司法程序的规范性与标准性[3]。此外,要不断优化健全从业人员准入与退出机制。坚定不移地实施职业资格制,提升新闻采编人员的素质水平,严把新闻队伍的建设关口,严惩严重违规违纪、主观恶意造假的从业者,并进行追责处置。

(二)增强受众辨别虚假新闻的能力

在新媒体时代,所有网民都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但并非谁都是记者,人人都手握键盘,并不是人人都做到了信息的把关人。新媒体时代虚假新闻无处不在,如果新媒体内容的生产者、传播者以及受众缺乏媒介素养,无疑会让虚假新闻的传播更通畅。媒介素养关系到每一个个体解读信息的能力、接受信息的能力,也影响着新闻的产生和传播。阻止虚假新闻的产生、传播,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是关键。公众应该具备一定的媒介素养,包括对新闻媒体的了解、对新闻报道的判断能力等,这样可以更好地辨别虚假新闻。多方面核实信息,在接收到一条新闻消息之后,公众应该从多个渠道进行核实,包括查看多家媒体的报道、查阅相关资料等。保持理性思考,公众应该保持理性思考,不要轻易相信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也不要盲目跟风。注意新闻来源,公众在接收到一条新闻消息之后,应该注意该消息的来源是否可靠,是否有权威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公众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制造虚假新闻。

(三)坚持信息公开

新闻报道源自客观世界的信息,理应准确、客观、及时地报道出事件真相。虚假新闻则是披着“新闻”的外衣,编造谎言与荒诞的故事不让真相公开,真相是攻击虚假新闻的有效法宝[4]。所以有关政府部门要不断优化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一旦出现了社会危机,应及时地将真实的新闻信息如实地、准确地发布出去,避免发生真相未明谣言四起的情况。对人们而言,其需信源明确告知什么是重要的、真实的,而非花费大量精力自觉地从许多信息里找自己想要的东西。若通过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不清晰、时间滞后,甚至不正面公众质疑,含糊其辞,那么公众或许就会陷入真相洼地。公众或许会通过猜测、结合个人信仰与认知完成新闻的建构,或者认为虚假新闻就是真新闻。信息公开涵盖了科学的辩论体系,对于不清晰的信息,公众有权提出质疑,在辩论的过程中真相终将大白。在进行新闻宣传时要遵守新闻传播的发展规律,对受众的智慧予以充分尊重,向受众讲述他们想听的故事,切勿一味地拔高事件,避免产生高级黑、低级红等不良后果。

(四)提高新闻从业者的素质水平

首先,新闻媒体要完善采编流程、严格把关内容,同时也要加强“两微一端”的管理,规范包括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平台的采、编、发的流程,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审校机制。其次,新闻从业者要严于律己,以新闻职业道德为个人从业的基本准则,坚持真实性原则,树立并强化正确的、科学的新闻观,积极依据新闻职业道德原则与规范要求办事,并实现向个人职业行为的渗透,对自己开展新闻采编工作予以严要求。最后,新闻从业者要不断提升个人的专业素养,强化专业能力。在新媒体时代下,新闻报道的内容与社会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对新闻从业者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方面要求其不断学习并巩固新闻专业知识,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学习经济、法律、法规等专业的知识,掌握基本的社会科学方法,争取成为全能型人才,同时要提高个人辨识虚假新闻的能力,把好新闻质量关,避免发生发布的新闻是虚假新闻的情况。

(五)运用适当的行政干预

对政府而言,首先自身要善于利用新媒体,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自身的公信力。同时,也要加强对新媒体的依法治理,政府是确立传播行业的规则、提供公共服务、进行争议仲裁的重要主体,其应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在行政方面确立相关的防范机制,采取行政管理手段使媒体受到约束,以推动媒体的有序发展。同时,可考虑由政府牵头,在热度和用户量较高的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上设立官方账号,引导和鼓励媒体生产传播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内容,构建规范化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不断优化改进媒体从业者的行为规范与伦理准则,将媒体自律机制的效能全方位地发挥出来。并出台相关条例和规章制度,通过法律的形式对新媒体中的不良信息进行限制,严厉打击传播网络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督促网络媒体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发布等常态化体系。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作为传递信息、引导舆论的重要主体,承担着“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和任务。积极主动地接受社会监督是大众媒体规避虚假新闻产生的充要条件,因此要制定并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坚决做好虚假新闻的防范工作。而杜绝虚假新闻产生必须多方进行、共同努力,依托宣传系统加强各大新闻媒体间的合作,完善行业自律,建立丰富多元的受众监督渠道,如民意调查、读者反馈等,让新闻从业人员严于律己,对自己要高标准严要求,能够主动维护新闻媒体的声誉。广大受众是媒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直接受益者,也是媒体具体新闻实践效果的重要主体,受众的评价效果直接反映媒体工作的实际效能。唯有各个企业、商家、受众以及行业携手进行监督,才能规避虚假新闻的出现。近年来,许多电视媒体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社会力量纷纷严打虚假新闻。以广东电视台新闻栏目《今日关注》为例,其在电视屏幕下方公开投放举报虚假新闻的联系方式,只要受众看了该节目,就能看到这一联系方式,以便于他们能够在第一时间举报虚假新闻。

(七)运用媒体智能内容风控技术

随着人工智能以及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在大量APP或者项目里已运用到了“算法推送”。然而,我们对虚假新闻的甄别技术还有所欠缺,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对新闻的真实性进行预测和核实的实际运用方面还有所欠缺。截至2022 年12 月,我国网民数量达到10.67 亿,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到了99.8%。公众有大量碎片化的时间在互联网上浏览新闻,进行新闻评论,这就凸显出运用智能内容风控甄别技术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媒体智能内容风控技术是基于对多模态信息数据的智能化理解,以区块链技术和AI 审核为显著特征,提高审核和内容管控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从而实现对海量内容高效智能识别和审核。以技术创新的方式,利用先进的智能甄别技术,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虚假新闻,确保舆论导向正确。还可以通过海量数据处理和超大规模计算对用户反馈进行实时评估与综合评价,为舆情管理、虚假信息治理、版权保护提供依据,从而有效避免虚假新闻出现、传播甚至是扩散,确保能够在虚假新闻出现的第一时间予以破解。

四、结语

虚假新闻是阻碍新闻发展的一大因素,同时又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客体之一。虚假新闻的产生,既会误导受众对新闻舆论的导向,又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导致受众对媒体机构的信任丧失,使新闻媒体结构的公信力弱化,使网络暴力变得更频繁。因此,应从多方面入手,坚决抵制虚假新闻的形成及传播。在新媒体时代,治理虚假新闻的任务重大,需要全社会认真对待,需要新闻从业者、网络平台、政府等多方进行协调配合,构建多主体参与的全链条治理模式,才能有效推动新闻事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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