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孝有本义延义仿义,本义的孝是善待父母。周公倡尊尊亲亲。孔子批评(五不孝之类的)世俗孝道观之关注赡养几个事,他超越个事思维,开创类事分级思维;孔子三孝观高低序列是敬——爱(喜欢)——赡养。曾子有发展,“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此亲指父亲母亲;敬是尊而恭诚,属积极的尊;弗辱应该指弗玷辱即防止连累;孟子发展养论),这是位势高低的视角(身份高位论尊,人际论防连累,情势弱位论养);广义三级孝序一体两面,反面为“不孝有三:大不孝不尊亲,其次玷辱即不防连累,其下不养”。尊重:积极用法是仰视级的地位看重;要尊重他人等劝导语里的尊重是消极用法,指自制性的地位看重,即惜重,此尊指惜。广义养可分赡养、护养、照养。——孟子在《离娄上》第19章辩护曾子事亲,其实是纠正曾子在“孝有三”语段里的谦虚自评,即接谈“孝有三”话题;再在第26章说“不孝有三”,相距仅193字;它必定正反对称:语境确证这个“无X”的意思是尊亲之反面即无尊。——类事排序的位势三孝观与个事排序的轻重百孝观(反面是:不孝事多,傷虐事重,弑亲最大),视角可互补。赵岐“三不孝”是误解。三字从来不虚指多(几非多),更不能指很多。
【关键词】三不孝;三孝观;广义三级孝序;对称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3)40-0070-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3.40.022
《孟子·离娄上》第26章:“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後①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後也,君子以为犹告也。”[1]286-287东汉赵岐《孟子章句》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後为大。”[2]210(此另定标点)宋代朱熹、现代杨伯峻[3]182等都承继赵注路线。其实,赵岐此释所用资料全是误解。
一、三孝观:从孔子到曾子
1.孔子倡敬,三孝观高低序列是:敬——爱——赡养
《论语·为政》:“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世俗的孝道观难免各有说法,参看:孟子《离娄下》所录齐国都城贵族社会所传“五不孝”及其隐含的反面即五孝(构成广义五不孝体系)重视赡养领域三个事(春秋后期很多旧贵族财力弱),后两事属(广义)连累父母。五事无涉敬域。孔孟的时代距离不远,齐鲁靠近而联系多,思想容易传播。——孔子把世俗孝道观的多种事项概括为养类,再提出敬类,谈人道之孝,提升了孝道观:开创了孝敬论和孝事之级类思维,超越了世俗孝道观的个事思维,是萌芽型理论思维。倡敬也是复兴西周的尊尊思想,《齐俗训》载:周公倡尊尊亲亲,姜太公倡举贤而上功,鲁国齐国的两个始祖奉行不同的治国方略。
《孝经·天子章》“子曰: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并谈爱与敬,则孔子有(本义)三孝观序列:敬——爱——赡养。只是没总结。所以孔子思想隐含的三不孝观高低序列是不敬——不爱——不赡养。爱是喜欢,对立于厌恶。
2.曾子明确提出三孝观,对广泛孝事进行分类
孔子死后儒学分化,曾子——子思——孟子为嫡传,广义曾子学派包括孟子。曾子发展了(本义)三孝论。《礼记·祭义》第9节载:“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按人文价值的高低排序,也是按位势的高低排序:尊的视角是父母居身份上的高位,养的视角是父母居某情况里的弱位,弗玷辱的视角可谓人际平位。父母是尊长、人者、某情况下的弱者。三指三等级上中下。
弗辱低于尊,何指?尊指积极的尊而弗辱指消极的尊重吗?联系“孝有三”的下节即《祭义》第10节所谈“事君不忠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于亲”,弗辱应该指弗玷辱,在社会里不连累父母(孟子所录世俗五不孝也重视连累)。
养:曾子对(本义)三孝论的养,没展开谈,但养异于“先意承志,再谕父母于道”即顺和谏,则其养乃赡养。《孟子·离娄上》第19章区别养口体与养志(顺即不逆,或尊或搁置矛盾而养志),是发展,养包括养体(赡养)和养心气。“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也谈养,谈尊与养的统一:泛义养心大于三孝论养类里的养心。——孟子因为匡章之事而泛言“父子不责善”,走偏了。曾孟的粗框架需发展,至少,第一,广义养还涉及养能力养行为等,养可分三级类:赡养居低位,贝代表财力;护养,含重病护理、谏阻和强制避灾(一般宜柔谏,特殊的需强谏,有的不宜谏);照养,温情暖之,含生活照顾、精神关怀、传播知识技能。第二,三级孝序的视角是双方位势的高低,而诸个事或百事论有轻重的视角,互补。
3.孔子之“敬”、曾子之“尊”、语词尊重
尊广于敬:动词尊是维护对方的优位,本来是对上位者的对应式态度和行为,“尊周室”是维护地位;敬是尊而诚情,敬含谦诚,是恭诚地以低位者的情感和行为去对待他者。尊未必敬:消极的尊不含敬,维持大秩序而尊劣君,非敬之;积极的尊,有的只是热心维护,有的含敬,可谓尊敬(敬)但语气弱于之。
尊敬常是敬的双字说法,包括敬重(高者称崇敬)和敬爱(一般基于感恩)。看总体,父母是大恩人,家是情感体,尊亲大多含敬之;但人间多严父,不亲和,消极尊较容易,敬是诚情,难勉强。
尊重:《汉书》首用;欧阳修语“尊重师友”示看重。在当代,积极用法是仰视级的地位看重,主要用在具体的人,“他赢得了社会尊重”亦然;现代劝导语里的尊重是消极用法,出现率更高,指自制而护他者之位(不降低对方的本位或应有地位、不损其价值和应得待遇),即惜重(此尊字指惜),如:要尊重他人、事实、权利等。现代家事更复杂,要互尊独立人格,不视为卑格。
二、曾子的三孝观必有其对称的三不孝观
大孝尊亲的单面形式是尊,但确立了三级孝序的首位在是否尊亲这个问题,两面对称。论事理,大孝尊亲的隐面是大不孝不尊亲(即无尊,大体是不敬)。
一体两面,(本义)三孝观对称的三不孝观可表述为:“不孝有三:大不孝不尊亲,其次玷辱(指不防连累),其下不养。”曾子所谓“能养”当涉主观。客观的不能养无关道德。“不养”惯指不愿养、不用心养,优于“不能养”之语。——有条件者得後嗣继祀是“个事”,是对亲上的死后之养。无条件者不同。
区别本义与仿义,避免混乱。本义的孝是善待父母②而延义孝扩展了对象。孝本来是谈家事的,但《孝经》载孔子的五等人之孝,衍生了新词义,仿义孝道观以世界众生为生养我的仿父母,是为“仿父母”做功业,所谓孝是仿孝(儒家倡爱有差等又仁民爱物)。五等人的主要仿父母不同,庶人的主要仿父母就是真父母。说官长“为民父母”,用词不妥。——《祭义》第10节载曾子的仿义孝有三:“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仿义孝大于本义孝。
谈事功的仿义三孝观也理应正反对称,不孝有三:小不孝不用力,中不孝不用劳,大不孝乃匮。
三、孟子三不孝观之对称者是三孝观
1.孟子继承了曾子的三孝论体系,由此规定了“无後为大”的语义
需用融洽法(是否融洽及融洽度)确定词义和短语意思,除非有可信理由显示其断裂。
第一,孟子有(正反面统一的)广义三孝论思想。
“不孝有三”语显示孟子有三不孝思想,而且在逻辑上蕴含了对称面即三孝思想。
第二,曾孟的广义三孝论体系都宣扬大孝尊亲,首级内容相同。
孟子的大孝之道(论理当涉及大孝和大不孝)倡尊。《万章上》第1章说“大孝终身慕父母”,第4章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先谈至孝尊亲即大孝尊亲(高者称大或至),再谈光耀在世父母。至孝尊亲属于一种有限级數型的孝级观,而孟子的孝级观只有广义三孝论(世俗五孝观不属于孟子思想且没分级),那么,至孝尊亲就是三孝论里的内容。
辅言:《孟子·离娄上》第11章倡“亲亲、长长”,广义长长代指广义尊尊,是概括《礼记》的“尊尊、长长”。广义长者包括年龄长者和各种头领,先秦官名有百夫长、乡长等等。
第三,孟子不可能另搞一个对抗性的三孝论。
孟子尊敬师祖,如果另搞一个体系,于情而言不会用同名说法,说“三”,去直直地对抗曾子。注意:《尽心上》第37章“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弗敬,兽畜之也……”的三级论非谈孝道,似谈纳士之道,区分食客与君子,君子即可尊者。
第四,孟子思维能力正常,无後为大只能指不尊亲乃大不孝,一个意思可有不同说法。
贴身环境的融洽与否也属内证问题:词义上的语境法(除了特种呓语)讲融洽;思想环境决定基础级单元即基元之旨向。无後为大是三不孝的基元,受思想大小环境之定向。这是合理性论证,是内证法之一。
第五,先秦“後”字可以通假于“后”,无後指无尊。
笔者谈过:“‘无後’应该通假于‘无后’,指……目无尊长。”[4]《管子》《文子》“立无後”之後只能指(宗族的)主③,通假古后字。[5]先秦语皇天后土、皇皇后帝、皇祖后稷,作尊词敬词时,皇指伟大,后指尊贵(稷是周族始祖,也写作后稷,但特殊语境里的后字视作尊词);古汉语词性活跃,语境决定词性,例如君、张君、君子。孝道用代际视角,父母皆家长;大家庭的还分大家长小家长。家尊的语义看个人用法。
2.孟子在关联语境谈三孝三不孝:对称
《礼记·祭义》第9节:“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公明仪问于曾子曰:‘夫子可以为孝乎?’曾子曰:‘……君子之所为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参,直养者也,安能为孝乎?’”承志是顾及心理顺畅,谕道是异议时说理及思想关怀。曾子名参,狭义养指养体。
《孟子·离娄上》第19章有144字,主要是辩护曾子的孝行:对比撤席前的做法,曾子事亲重视承志即精神照顾,曾元养曾子只赡养:“此所谓养口体者也。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事亲若曾子者,可也。”注意:孟子在接续曾子的“孝有三”话题,显谈其用例而隐谈其主题语;亦答公明仪,纠正曾子的谦低自评;没谈谕道;“可也”是达标了或小超标,隐示勿苛求。——孟子把曾子的狭义养发展为广义养,认为养志(心气)高于养口体。
第18章谈父子不责善、异子而教,隐辩孟子避议谕道及曾子不责曾元低级孝。第20—26章都在散谈勿求全责备。第27章谈仁之实在事亲。第28章是尾章,赞扬舜尽事亲之道④而定天下父子伦常,乃“大孝”:事功说大孝,奇怪?是隐用曾子的仿义“孝有三”。——这些章粗看很散乱,小单元及中单元各有主题,但有散漫式隐约式的关联,有的在接替式展开:第17-26章有共同隐旨即勿求全责备,是杂合体,有论点有例示;第23章和第26章在承前启后。这些章组织成多种章团,有的交叉。
多章之后可关联:第17章的嫂溺例弃礼、通权达变,高度关联第26章的“舜不告而娶”。
很清楚了:《离娄上》第26章说“不孝有三”而非五,涉隐约式关联:第19章半显半隐式用力地接谈“孝有三”话题,且两章仅距193字,很近,又都在“勿苛求”语境:正谈反谈有对称性,这个语境赋予此“无後”的意思乃“尊亲”之反面即“无尊”,无指目无(如孟子语“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个後字可视为X而这个X只能指尊者(後字可通假于后,指尊者)。语境赋义乃定律,乃语境证据。它理应蕴含三不孝的内容,这是简单型正常思维。何况,它前后语境两次涉及曾子两种“孝有三”话题,同属于泛义三孝观体系,有共同逻辑;而且《万章上》第4章谈了大孝尊亲。——这是用共同语境内思想的融洽法作推定,否则说不通。
四、东汉赵岐所注“三不孝”是误解
1.赵岐继承了世俗五不孝的个事思维
《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世俗非儒家。孟子引用齐国都城(语境里的国字指都城)贵族的五不孝说法谈五个具体事,以世俗标准辩护匡章。
2.关注三个小众之事拉低了孔曾孟的级类思维
视野极狭小。阿意曲从的事很少,主要在严倡尊卑秩序的贵族家庭,普通人家较随便。不为禄仕只涉小小众。不娶绝祀很小众。
3.赵岐不涉“尊”域,悖于孟子倡尊
“曲从”属连累父母、使其未免辱,“不仕”涉及养,绝祀涉父母死后之事。三事无涉在世之尊否,冷待虐待不入眼。可是孟子的大孝之道倡尊,至孝尊亲。
4.赵岐反对曲从,对立于孟子说法
赵岐反对“曲从”,符合《孝经》所载孔子谏诤论,但对立于《离娄》上下篇都批评的父子责善、及孟子辩护匡章的曲从。匡章诤父结果惨,使孟子一概否定父可诤,不分常异。《离娄下》:匡章责父,父走了;匡章心乱,赶走妻和子:家毁了。《战国策·齐策一》:匡章之父杀妻而马栈埋尸,父死后,齐威王想改葬,他谢绝。重父轻母,在曲从。
5.继祀论悖于孟子的单传事实
继祀论视死后得养高于在生得孝:荒谬。荒谬。其实,古代的家祭虽然重要,但事亲非治邦,大事不在祀(使宗族抱团)和戎即御外;古代制度,无子女者无罪过、恶骂父母者有罪过、杀害者判酷刑,常态观念是“不孝事多,伤虐事重,弑亲最大”,异于无後为大的俗解式口传语。
五、小结
(1)本义的孝是善待父母(延义扩及祖父母等,仿义衍及众生、是儒家式博爱),是领域级的统事;孟子对“不孝有三”没全面说明,但它隐含于思想的传承逻辑和语境里的对称关系,乃贴身背景,他人不可编造。(2)孔子批评(齐鲁贵族所说的五孝五不孝体系之类的)世俗孝道观之聚焦于养(赡养)类的几“个事”,养而不敬非人道,倡敬,分类概括广泛之事,超越了个事思维,开创了孝论的类事分级思维;孔子三孝观高低序列是敬——爱——赡养。(3)曾子有发展,“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此亲指父亲母亲;尊广于敬,尊未必敬,可以带敬;弗辱应该指弗玷辱即防止连累,而非指不侮辱或消极尊重;孟子发展了养论,养体之外有养心),这是位势高低的视角(家长是角色丛,身份高位论尊,人际论防连累,情势弱位论养,皆是善待),不排斥百事观的个事轻重之视角;广义三级孝序一体两面,隐含的反面是“不孝有三:大不孝不尊亲(不敬且无消极型尊重,冷待是消极型不尊,骂虐弑是积极型不尊),其次玷辱(指不防连累,‘五者不遂,灾及于亲’),其下不养”。三级只有大,指上等,不能说最大。曾子隐示而孟子半明谈了标题语,理论只有毛坯形态。广义养可分三个级类:赡养居低位;护养含谏阻和强制避灾等;照养含照顾和关怀等。爱散布于三孝了。(4)孟子《万章上》谈至(指大)孝尊亲(《尽心上》似谈纳士之道而划分供食——爱——敬三档也突出敬否),是继承曾子的三孝论体系,规定了“无後为大”的本义。特别是:《离娄上》第17—26章有共同主旨即勿求全责备(不孝章属多种章团);孟子在第19章辩护曾子事亲是养志高于养口体,其实是纠正曾子在“孝有三”语段里的谦虚自评,即接谈“孝有三”话题;再在第26章说“不孝有三”,相距仅193字且在关联语境;孟子思维正常,它必定正反对称:语境确证这个无X的意思是尊亲之反面即无尊(而且相距66字的第28章称赞舜有功于天下而谓大孝,古今注释书都没解释好,一般读者看不懂,其实是隐用孝有三下段里的仿义孝有三,仿孝谈有功于世界。可见不孝章的前后语境都接谈孝有三话题)。(5)位势三孝观与轻重百孝观的视角应该互补。三级孝序分上中下,不愿得子继祀是死後不养,低于在生不养,是小不养,但得子和奉祀对于一般人是很重大的事:高类里一些轻事不如低类里一些重事。但百孝观复杂,个事及件事,轻重及性质可因人因境而异,愉悦为基础,一般是:不孝事多,伤虐事重(包括伤心),弑亲最大;孝事多多,爱护事重,险时救命最重要。赡养分活命级及以上。(6)谈个事属百孝观,只谈几个则悖之。赵岐三不孝全是误解,继承了齐鲁贵族的世俗五不孝的个事思维,拉低了孔孟思维。(7)近年网媒热捧超级乱语“不孝的事有很多,不尽后辈的责任最不孝”,其实,三字从来不虚指多,更不能虚指很多,三非九非三十非三秋。虚义三:X很多而言三,指很少(三步指很短,如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三人行必有我师:人很少或他人也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若指多则平常,悖于孔子之虚心好学);X稀少而言三,语义在几不在多,几含小多非小多,三以上称多,五左右是小多(三个臭裨将顶个诸葛亮:几个人虽笨但合作产生大能力;再三指反复几次,三次即可,可超三次;三思原义是实指,後人虚指几次思考,很多则称九虑百思千虑);杜甫三重茅?一重茅劣者有三寸厚,奢侈则不符合杜甫阻童夺茅所示贫寒,训三训多俱奢俱误,三重象征加固。
注释:
①古字“後”和“后”在简化字体系里合并为“后”,本文涉及其区别,需用古字。
②本义的孝是善待父母:尽责是孝的大体;超责的是高孝,分智愚,分正邪,孝而害他人则是邪孝,是越界,侵犯它德。——慈是高位大爱心,慈幼;人类的父子关系复杂,论可行性父慈不如父仁。
③补说《管子》“立无後”之後:不能训宗主的继承人。齐国连续内乱,很多头领外逃几个邻国,小白也外逃。旧宗指失去旧地位的宗;恢复地位主要是随着头领被免罪而来的返禄,一般是旧头领。
④孟子缺父爱而夸张舜事。孟子说舜“终身慕父母”,其实没慕後母,但应该会怀念幼年能得父爱(舜能神奇逃避家人的杀害?长期被仇视,心镜了如指掌,且观察力敏锐,也不排除父亲的两面性即私下里暗示舜防备)。
参考文献:
[1](宋)朱熹.孟子集注[A]//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廖名春等整理.孟子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3]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4]刘霖映.“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之“後”当释为尊者[J].道德与文明,2020,(5).
[5]雪苗青.《左传》9处“无後”之“後”的词义探析[J].大众文艺,2022,(22).
作者简介:
劉霖映,湖南邵东人,怀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哲学。